“他看向車窗外麵,黑漆漆的,他慢慢恢複了各種感官,車內的血腥氣味差點讓他吐了出來。濺在臉上的血已經冷了,再過一會兒就會幹涸。他想一走了之,但是理智告訴他,如果現在直接走了,後麵會有無盡的麻煩找上他。”


    書一打開,上來就是一個凶案現場。


    凶手“他”衝動之下殺了人,隨後冷靜下來,開始清理現場。


    漸漸地,許自在知道了人物關係。


    被殺的那個人是一個黑代駕,因為坐地起價被車主殺了。


    看到這裏的時候,許自在挑了挑眉毛,這殺人理由也太簡單了吧,而且普通人車上帶刀?


    再說,這種案件最好偵破的了。


    衝動殺人,車裏麵到處都是血跡,擦都擦不完。


    如果屍體被發現,回頭查一查監控就能直接找到凶手,畢竟他們是在酒店門口出發的,一般酒店門口肯定是有監控的吧。


    但是隨後許自在卻發現事情沒有這麽簡單。


    屍體最終在山間的一個小溪裏麵被發現,發現的時候,已經死亡一個星期以上,這期間還下過一場不小的雨,對案件偵查十分不利。


    最關鍵的是,酒店那邊竟然沒有監控,加上死的是個黑代駕,線索很難查。


    這也太巧了吧,酒店竟然沒有監控?


    雖然知道無巧不成書,但是許自在還是感覺有點怪怪的,因為這不像張重的風格啊。


    不過很快他就恍然大悟了,原來一切都是注定的。


    隨著故事發展,許自在終於知道了“他”為什麽會殺人了,因為“他”的未婚妻曾經被黑代駕jian殺,但是警方一直沒有找到凶手。


    不甘心的“他”為了找到凶手,經常蹲守在各個沒有監控的酒店附近,尋找殺死他未婚妻的凶手。


    而當天“他”殺的那個人並不是凶手,隻不過是坐地起價的行為激怒了壓抑很久的“他”。


    “他”本身就具有偵察能力和反偵察能力,又是高學曆,精通計算機和化學,所以才會在那種情況下找到了一條很好的拋屍方案。


    這種激情殺人,很容易留下作案痕跡,但是如果凶手足夠聰明,那麽對警方來說很難辦,因為“他”跟死者並沒有任何交集,根本沒有辦法從社會關係這一層找到他。


    案件發生之後,當地警察局來了一個新人,名叫秦朗,書中著墨很多。


    難道這個秦朗就是主角?


    他會不會成為破案的關鍵人物?


    整個警察局都一籌莫展的時候,他會不會像天降神兵一樣把案子破了?


    但是,後麵的故事發展讓許自在失望了。


    這個秦朗除了出場次數多之外,好像並沒什麽卵用,似乎還不如警察局裏麵的一些老刑警,除了有一腔熱血之外,辦案手段非常單薄。


    案件一時無法偵破,轄區又變得平靜起來,隻有秦朗一直在不懈地追尋著凶手的下落,不過他做的是無用功,因為根本沒有線索。


    又過了大概一個月的時間,隔壁轄區發生的兩起凶殺案傳到了這邊來。


    兩個死者都是三十歲左右的男性,一個是在家中喝牛奶被毒死的,另一個被捅死在樓頂。


    這兩個案件從手法上聽起來並沒有什麽關聯,更別說跟開頭那起案件有什麽關係了。


    所以一開始隔壁轄區的警方也沒有把這些案件聯係到一起去,但是隨著調查深入,警方發現,包括開頭的那起案件,死者竟然都是代駕。


    不過對於並不並案,警方有很大的分歧,因為除了都是代駕之外,死者之間並沒有任何聯係。


    另外,作案手法也完全不同,警方通過有限的信息做出的側寫竟然也都不同。


    事情變得麻煩起來,雖然暫時還沒有並案,但是大部分警察都相信,有一個“代駕獵手”存在,而且這個人具有很強的偵察和反偵察能力。


    其實他們還是通過牛奶案和樓頂案查到了一些凶手的線索。


    牛奶案的死者每天都定牛奶,因為跟送奶工比較熟,牛奶都是放在他家門口的架子上。


    如果不是熟人,那凶手肯定是通過一段時間的偵察才能知道受害者的這個生活習慣。


    警方通過小區的監控發現,在死者死亡的前三天裏麵,小區裏麵有一個戴著口罩和鴨舌帽,身材肥胖,身高在一米八二左右的男人出現過好幾次。


    後來又通過樓頂案小區的監控,同樣發現了這個男人。


    不過警方獲得的線索隻有這些,依舊無法鎖定嫌疑人。


    警方又想從導致牛奶案死者中毒的氰化物下手,卻也摸不著頭緒。


    這凶手也太牛逼了吧,而且警方也好像很弱的樣子,特別是許自在一開始寄於了厚望的秦朗真的是比較菜。


    不過關鍵還是凶手太牛逼,而且他殺的人都跟自己沒有關係,作案時間和作案地點都不規律。


    隨後整整兩年的時間,兩地發生了總共十三起命案,死者無一例外都是代駕。


    而且每一個死者的死亡方式都不一樣,刀殺、毒殺、意外墜落,各種各樣的殺人手法,凶手像是在展示自己的殺人技巧一樣。


    這些凶殺案導致當地人心惶惶,特別是幹代駕的,生怕下一個就臨到自己。


    但是,最終案件被秦朗破掉了。


    結局讓許自在瞠目結舌,不僅僅是因為巧合,更為那個一直沒出現名字的“他”感到心驚膽戰。


    “他”竟然當地一個大專院校的老師,而且跟秦朗家住的不遠,之前他們見過好幾次麵,甚至還在一起吃過飯。


    周遠,這個在小說裏麵出現了三次的名字,這個被許自在忽略的名字,竟然就是“他”的名字。


    而之所以秦朗會懷疑周遠,是因為凶手有一個習慣動作,他喜歡用右手食指彈自己的大腿。


    秦朗之前通過不停地觀察監控,發現了凶手的這個習慣。


    而後在一次跟周遠在小區門口等外賣的時候,秦朗看到周遠下意識做了這個動作。


    當時看到這個動作,周遠整個人都驚呆了,他實在無法把眼前這個文質彬彬,整天笑眯眯的男人跟連環殺人魔聯係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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