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這名字看著就有股倭國的味道。
金雲飛知道,他沒做過外貿生意,倒是蔣宗耀的服裝賣到了港澳台,出問題也是出在老蔣那邊,但既然把他也“請”過來,那隻有一個結論,與他的雲飛牌商標有關。
果不其然,看完起訴書,金雲飛知道自己的判斷沒錯。
但是,孔雀公司被列為第一被告,雲飛公司隻是第二被告。
對方為m國某公司代理亞洲業務,m國某公司認為,雲飛牌商標的設計及其標簽圖案,有十一處與m國某公司的某商標相同或相似,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利益。
訴求有四。一是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二是賠償經濟損失一千萬元。三是修改雲飛牌商標設計及標簽圖案。四是負擔訴訟費用一百萬元。
起訴書的主要內容,果然隻針對孔雀公司的出口產品,涉及的服裝是三十二萬套。至於所謂的十一處相同或相似,金雲飛沒有細看,準備帶回去再研究。
法院的通知寫得明白,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將於半個月後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原告被告雙方見麵。
兩位法官要求,兩家公司做好準備,準時參加第一次庭前會議,並提交應訴人身份及訴訟代理人名單。
兩位公司老總在通知單上簽名後,兩位法官告辭。
姚主任送兩位法官離開後,回到辦公室,對蔣宗耀和金雲飛說:“兩位老總,如果有什麽需要而且我們能幫得上忙的,兩位老總盡管開口,我們全力以赴。”
蘇仁茂副主任也表態說:“兩位老總可以隨時聯係我。”
出了管委會,蔣宗耀打發司機開車回去,自己坐到了金雲飛的車上。
“雲飛,以前沒碰到過這種事吧?”
“沒有,這算是第一課了。”
蔣宗耀微笑著說:“遇大風大浪而麵不改色,仍從容淡定,你了不起,比我當年厲害多了。”
金雲飛卻苦笑起來:“老蔣,我這是虛張聲勢罷了,我沒打過官司,更沒跟外國公司打過官場。至於法律,我是一竅不通啊。”
“沒關係。”蔣宗耀說:“借用一句你的話,臨陣磨槍,不快也光,我相信你。”
“老蔣,這個田中什麽公司,到底是什麽玩玩兒。”
“我也不是很了解,以前沒打過交道。但是,這最早雖是日本人開的公司,現在卻已不是日本人的公司,我隻知道它現在的總部設在香港。這方麵你放心,由我負責,三天之內,我把這家公司的基本情況告訴你。”
“行,我等你的消息。老蔣,這方麵我是門外漢,就全靠你了。”
車先到孔雀公司,蔣宗耀沒有馬上下車,他笑著對金雲飛說:“雲飛,別太緊張。我是第一被告,你是第二被告,實際上是我拖累了你。什麽一千萬,什麽一百萬,那都是嚇唬人的。就是官司打輸了,也不過是一千一百萬,大頭我拿,你頂多是賠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嘛。”
說得輕巧,金雲飛可不這麽想,不該出的錢,一分也讓人心疼。
回到公司,金雲飛叫來老婆和大妹,還有嶽父嶽母,關上門,把起訴書副本拿出來給他們看。
凡遇大事,金雲飛都會與四位家人商量討論,這已成慣例。
像這種事,大姑小姑幫不上忙,父親母親更不用說了,他們知道也就徒增緊張而已。
但眼前的大家也都蠻緊張的。
金雲飛說:“我是有思想準備的。我聽老蔣說,在西方那些資本主義國家,沒打過官司的企業,就不算是大企業,至少不是成熟的企業。我準備打這個官司,因為咱們有不少有利條件,也有不少好處,即使官司打輸了,咱們的損失也不大。”
嶽秀清問:“有哪些有利條件和好處,我怎麽沒看出來?”
“一,咱們隻是第二被告,產品也僅在內地銷售,官司輸了也賠不了多少。二,即使官司輸了,但咱們的影響力反而會擴大,這叫壞事變成好事。三,咱們的經營不會受到影響,照樣生產,照樣銷售。四,咱們的雲飛牌商標,早在七年前就已注冊,所以在內地是合法的,任何相關指控都不會受到支持。五,咱們自己就有兩個半法律專家,不怕被人笑話成法盲,也不怕被人當傻瓜欺負。”
大妹好奇的問:“大哥,前四條我都同意,這第五條我不大明白。咱們公司哪來的法律專家?還兩個半,莫非大哥又自學了法律知識?”
金雲飛笑著說:“一個近在天邊,近在眼前,就是我尊敬的嶽父大人。”
嶽父停薪留職後來公司上班,老驥伏櫪,一直在自學法律,簡直是為今天的官司準備的。
嶽父也笑了:“雲飛,我那隻是業餘愛好,你可不要趕鴨子上架。”
金雲飛說:“爸,就是你了。這叫能者多勞,我不準備專門聘請法律顧問,你就是雲飛公司的法律顧問。爸,這個官司就交給你負責,你有雙重身份,一是公司代表,二是法律顧問。”
嶽父有一點不自信,“雲飛,我行嗎?”
嶽秀清說:“爸,你一定行的。”
嶽母有點擔心,“雲飛,你爸不專業啊。”
金雲飛說:“沒關係,第一次麽,就當是交學費。爸,你放手應訴,花多少錢都值。”
大姑問:“大哥,那第二個是誰?”
“第二個是咱們質檢科的廖智博,大妹,你不知道吧?”
“是那個四十多歲的左臂殘疾的湖南人?”
金雲飛點著頭說:“對,就是他,他老婆和仨個女兒都在鞋幫車間上班。三年前,我是看他可憐才留下他,後來我發現,這個人不簡單,當過兵當過民辦教師。最厲害的是,他愛讀書,最愛讀法律書。這是個人才,是我爸發現的。”
嶽父說:“是的,有一次他來我辦公室,看到書櫃上有法律書,他向我借書。一聊才知,他讀過的法律書比我還多,十多年來,他一直堅持自學法律。我敢說,他比縣司法局那幾個律師還懂法律。所以我和他成了朋友,經常交流學習心得。”
金雲飛問:“爸,你看他行嗎?”
“究竟行不行,得拉出來試試才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比我強。”
金雲飛知道,他沒做過外貿生意,倒是蔣宗耀的服裝賣到了港澳台,出問題也是出在老蔣那邊,但既然把他也“請”過來,那隻有一個結論,與他的雲飛牌商標有關。
果不其然,看完起訴書,金雲飛知道自己的判斷沒錯。
但是,孔雀公司被列為第一被告,雲飛公司隻是第二被告。
對方為m國某公司代理亞洲業務,m國某公司認為,雲飛牌商標的設計及其標簽圖案,有十一處與m國某公司的某商標相同或相似,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利益。
訴求有四。一是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二是賠償經濟損失一千萬元。三是修改雲飛牌商標設計及標簽圖案。四是負擔訴訟費用一百萬元。
起訴書的主要內容,果然隻針對孔雀公司的出口產品,涉及的服裝是三十二萬套。至於所謂的十一處相同或相似,金雲飛沒有細看,準備帶回去再研究。
法院的通知寫得明白,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將於半個月後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原告被告雙方見麵。
兩位法官要求,兩家公司做好準備,準時參加第一次庭前會議,並提交應訴人身份及訴訟代理人名單。
兩位公司老總在通知單上簽名後,兩位法官告辭。
姚主任送兩位法官離開後,回到辦公室,對蔣宗耀和金雲飛說:“兩位老總,如果有什麽需要而且我們能幫得上忙的,兩位老總盡管開口,我們全力以赴。”
蘇仁茂副主任也表態說:“兩位老總可以隨時聯係我。”
出了管委會,蔣宗耀打發司機開車回去,自己坐到了金雲飛的車上。
“雲飛,以前沒碰到過這種事吧?”
“沒有,這算是第一課了。”
蔣宗耀微笑著說:“遇大風大浪而麵不改色,仍從容淡定,你了不起,比我當年厲害多了。”
金雲飛卻苦笑起來:“老蔣,我這是虛張聲勢罷了,我沒打過官司,更沒跟外國公司打過官場。至於法律,我是一竅不通啊。”
“沒關係。”蔣宗耀說:“借用一句你的話,臨陣磨槍,不快也光,我相信你。”
“老蔣,這個田中什麽公司,到底是什麽玩玩兒。”
“我也不是很了解,以前沒打過交道。但是,這最早雖是日本人開的公司,現在卻已不是日本人的公司,我隻知道它現在的總部設在香港。這方麵你放心,由我負責,三天之內,我把這家公司的基本情況告訴你。”
“行,我等你的消息。老蔣,這方麵我是門外漢,就全靠你了。”
車先到孔雀公司,蔣宗耀沒有馬上下車,他笑著對金雲飛說:“雲飛,別太緊張。我是第一被告,你是第二被告,實際上是我拖累了你。什麽一千萬,什麽一百萬,那都是嚇唬人的。就是官司打輸了,也不過是一千一百萬,大頭我拿,你頂多是賠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嘛。”
說得輕巧,金雲飛可不這麽想,不該出的錢,一分也讓人心疼。
回到公司,金雲飛叫來老婆和大妹,還有嶽父嶽母,關上門,把起訴書副本拿出來給他們看。
凡遇大事,金雲飛都會與四位家人商量討論,這已成慣例。
像這種事,大姑小姑幫不上忙,父親母親更不用說了,他們知道也就徒增緊張而已。
但眼前的大家也都蠻緊張的。
金雲飛說:“我是有思想準備的。我聽老蔣說,在西方那些資本主義國家,沒打過官司的企業,就不算是大企業,至少不是成熟的企業。我準備打這個官司,因為咱們有不少有利條件,也有不少好處,即使官司打輸了,咱們的損失也不大。”
嶽秀清問:“有哪些有利條件和好處,我怎麽沒看出來?”
“一,咱們隻是第二被告,產品也僅在內地銷售,官司輸了也賠不了多少。二,即使官司輸了,但咱們的影響力反而會擴大,這叫壞事變成好事。三,咱們的經營不會受到影響,照樣生產,照樣銷售。四,咱們的雲飛牌商標,早在七年前就已注冊,所以在內地是合法的,任何相關指控都不會受到支持。五,咱們自己就有兩個半法律專家,不怕被人笑話成法盲,也不怕被人當傻瓜欺負。”
大妹好奇的問:“大哥,前四條我都同意,這第五條我不大明白。咱們公司哪來的法律專家?還兩個半,莫非大哥又自學了法律知識?”
金雲飛笑著說:“一個近在天邊,近在眼前,就是我尊敬的嶽父大人。”
嶽父停薪留職後來公司上班,老驥伏櫪,一直在自學法律,簡直是為今天的官司準備的。
嶽父也笑了:“雲飛,我那隻是業餘愛好,你可不要趕鴨子上架。”
金雲飛說:“爸,就是你了。這叫能者多勞,我不準備專門聘請法律顧問,你就是雲飛公司的法律顧問。爸,這個官司就交給你負責,你有雙重身份,一是公司代表,二是法律顧問。”
嶽父有一點不自信,“雲飛,我行嗎?”
嶽秀清說:“爸,你一定行的。”
嶽母有點擔心,“雲飛,你爸不專業啊。”
金雲飛說:“沒關係,第一次麽,就當是交學費。爸,你放手應訴,花多少錢都值。”
大姑問:“大哥,那第二個是誰?”
“第二個是咱們質檢科的廖智博,大妹,你不知道吧?”
“是那個四十多歲的左臂殘疾的湖南人?”
金雲飛點著頭說:“對,就是他,他老婆和仨個女兒都在鞋幫車間上班。三年前,我是看他可憐才留下他,後來我發現,這個人不簡單,當過兵當過民辦教師。最厲害的是,他愛讀書,最愛讀法律書。這是個人才,是我爸發現的。”
嶽父說:“是的,有一次他來我辦公室,看到書櫃上有法律書,他向我借書。一聊才知,他讀過的法律書比我還多,十多年來,他一直堅持自學法律。我敢說,他比縣司法局那幾個律師還懂法律。所以我和他成了朋友,經常交流學習心得。”
金雲飛問:“爸,你看他行嗎?”
“究竟行不行,得拉出來試試才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比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