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既然蔡老板說我們來晚了我們就是來晚了,我們先自罰三杯。


    翠珊到底還是沒有當上職工。她的心裏頭是不無怨氣的。但是她也明白,事情拖到現在,到底已經過了招收職工的時候了。怪也就怪自己來兵團來得太晚。還有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妹妹嫁了瑞安這樣一個人,連裏的人一天到晚都在恥笑她,她突然覺得自己沒臉麵見人了。但是每日裏還得硬著頭皮出去見人。


    好在文才的生意漸漸做得大了起來,家裏換了新的家具,房子也修繕一新。恰逢政策改變,家裏的東西也越堆越多,索性文才自作主張,把靠近大路的房子變成了一家雜貨店,白日裏賣些日用百貨,生活必需品。這些東西低價買來,再用高價賣出,總能賺取些中間利潤。漸漸的,文才又要進貨,又要看店,有些忙不過來了,翠珊幹脆辭了家屬班的工作。兩人每年向國家交些管理費。文才除了給店裏進貨,還經常跑跑單幫。等到店裏需要進貨的時候,他便回來進貨。他為人大方,手頭現在又闊綽了,頭腦又靈活,總能進些物美價廉的貨物。況且附近十裏八鄉的地界,就他們一家店,周圍的人們都趕場子似的往他家裏來買東西。孩子們也大了,連最小的孩子也學會賣東西收錢了,而且動作熟練的很。翠珊白天忙著看店,招呼客人,晚上就看看電視,織織毛線衣,日子漸漸過得愜意起來。


    自從婉貞的事情讓文才知道了真相,文才待翠珊的態度似乎就不比從前了。雖然他明明曉得婉貞有今天跟自己當年做生意失敗是不無關聯的,但是他卻從心底裏不肯原諒翠珊。因為婉貞到底是翠珊的親妹妹,他覺得翠珊那樣待自己的親妹妹也是太狠了些。所以每每念及此事,他便很惱怒翠珊似的。大概是覺得愧疚的緣故,他常常去看看婉貞,有時還托人捎些東西去,大概是怕婉貞那倔脾氣不收,他常常讓人把東西放在她夫家。


    翠珊也明白文才因為婉貞的事情看不起自己,這些年來她卻隻有忍著。在感情上她並沒有更多奢望,她隻盼著日子能好過些,再好過些。隻要文才心裏還有他們這個家,還有孩子們,她是不跟他去計較的。


    文才常常去跑單幫,因為這些年做生意吃過不少虧,倒也給他積累了不少經驗和人脈。他善於幫襯人,誰跟他搭夥做生意,他總是給別人多分些錢。他這份俠氣和仗義讓他贏得了不少口碑。他漸漸也不比從前,做了幾筆大買賣都不曾虧過,想跟著他搭夥做生意的人越來越多。


    在那個年代,出去做生意的大都是男子,女子是很少的。但是在這些外出做生意的人中偏偏就有一個女的,人們都叫她明霞。明霞的丈夫早年出了車禍死了,留下個半大不小的孩子,平時由她媽媽幫忙照看著。明霞個頭高高的,頭發短短的,說起話來幹脆利落,一雙大眼睛忽閃忽閃的,特別有神。她還特別能喝酒,喝起酒來男人都賽不過她,她喝起酒來就像喝水似的,仿佛是千杯不醉。她是一把談判的好手,貨物的價格都是她喝酒談下來的。但是賺了錢她卻比別人分的少些,但她從不計較,仿佛是爽氣慣了的人。


    別家的女人都忌憚明霞幾分,因為她貌美,又是個寡婦,女人們都生怕自己的男人跟她怎樣。所以暗地裏都囑咐自家男人不跟她搭夥做生意,所以日子久了,明霞竟漸漸落了單。倒是文才看她一個女人在外頭拋投露麵的,和男人一樣做事,家裏頭又有老老小小要供養,很是同情她。於是他們慢慢地就在一起搭夥做生意了。


    這一次他們做的是木材生意。晚上他們有一個飯局,飯局上他們會簽約。但是據說對方喝起酒來是無人能敵的,而且據說對方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好色。文才本來不想去的,這些年他什麽陣仗沒有見過,但是他心底裏挺瞧不起那些仗著自己有些錢就喜歡欺負女人,對女人動手動腳的主兒。但是明霞卻說這個人他們必須拿下,否則,木材生意這條路將來就會堵死了。況且這次如果能簽約成功,利潤也是相當可觀。所以聽明霞這麽一說,文才也就硬著頭皮去了。


    到時才發現簽約的地方不過是個小飯店。滿屋子裏煙霧繚繞,地上扔的到處是抽剩的煙頭。明霞進去時不覺皺了皺眉。為首的是個肥頭大耳的胖子,他麵色紅潤,聲如洪鍾,一看到明霞便說:“你們來晚了,先自罰三杯!”


    文才看了看表,明明是準時到的,他剛要辯解,卻見明霞走上前來道:“既然蔡老板說我們來晚了我們就是來晚了,我們先自罰三杯。”她說罷,便連端三杯酒,仰脖一一飲盡。她當然知道自己來得並不晚,想必是對方已經在此不知道跟什麽人已經談過生意了,現在又繼續和他們談生意。


    “果然暢快!”蔡老板讚道。“據說人稱你是千杯不醉,我的酒量也是無人能敵。這些日子我正發愁不能喝個盡興,今晚咱們就來個不醉不歸!”說罷兩人便是推杯換盞起來。


    周圍人一看這這陣勢也不便阻攔,便由著他們喝去。對於明霞的酒量,文才雖有耳聞,但從來也不曾見過。但他是有底氣的,他是相信明霞的酒量的,他覺得今晚明霞隻要陪對方喝得盡興,就一定能以他們事先議定的價格簽下合約的。


    轉眼一排排酒瓶裏的酒都喝得精光。廁所已經去了好幾趟了,已經快要大半夜了,同行的人有的竟因為困倦,睡倒在酒桌上。然而那蔡老板依然不依不饒。明霞大概是因為喝了酒的緣故,臉頰漸漸變得緋紅,映著她潔白的膚色,白裏透紅,煞是好看。那蔡老板邊喝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明霞看,想要盯出血來。一邊喝著,還一邊說:“今晚你隻要陪我喝個夠,我就跟你簽這個約。”


    文才看著明霞仍然喝著,杯子已經換成了大碗,她的臉色越來越紅了,從晚上五點喝到這大半夜,任誰也受不了這樣的折騰。但是對方確實鐵了心的要繼續喝的樣子,仿佛喝不到天亮就不簽約。文才不禁給明霞遞了個眼色說:“別再喝了,這合約咱們不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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