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聞言,眼神也變得嚴肅起來:“我也注意到了,今天在街頭表演,我遠遠瞧見有幾個穿著灰色鬥篷的人,一直在默默窺探咱們。”
“原來你知道,”方歌訝異地看著比自己年輕幾歲的男子,“你覺得咱們的行蹤已經暴露了嗎?”
李修不以為然:“我覺得他們並非針對我們,咱們進客棧的時候還有人跟著,等我買藥出去的時候,已經不見蹤影。但是在街市上,他們的蹤跡還是隨處可見,看樣子是在留心城內的可疑人士,咱們這番街頭賣藝,有了錢大肆享受的表現,似乎讓他們放了心。”
“呦!沒看出來你還挺機敏的。”方歌語氣雖有些調侃,但眼神中卻暗暗佩服。
李修聽他話中有話,疑問道:“怎麽,你已經知道了?”
方歌點點頭:“免費送你一個內部消息,那些灰衣人是西慶國朝廷的特務機構,專門替皇帝監聽都城內動向,別看外麵熱熱鬧鬧的,一有小動作,眨眼的功夫你就被包圍了。”
李修眉毛微挑:“你知道的還挺清楚。”
方歌笑了笑:“你要是被當做質子送到他國,也會跟我一樣學會察言觀色,留心周身風吹草動的。”
“我專門從沙漠進入西慶,就是為了隱藏行跡,看來暫且是瞞過了西慶皇帝的眼線,”李修環顧空蕩蕩的院落,加了一句,“但是似乎還是被人留意到了。”
方歌一愣,瞧見李修從袖口掏出一錠五兩的銀子。
方歌不明所以,順手一接,“咦”了一聲:“似乎份量不足啊!”
他將銀錠子翻到底部,果然看見一圈淺淺的凹痕,他用指甲撬開,露出一個小小的空隙,裏麵塞著一張揉成丸狀的紙條。
“你已經看過了?”他問李修,看見對方點頭,他才把紙丸扣出來,展開一看,掌心大小的紙片上麵卻一個字也沒有,隻有一個小小的符號,用朱砂畫成,樣子看起來像是一團燃燒的火焰。
“你知道這是什麽符號嗎?”看著方歌驚訝中帶著疑惑,李修知道他認識。
對於旁人,方歌可不像麵對珊瑚那般好性兒,他嘿嘿一笑:“怎麽,免費的消息聽上癮了,就不打算付錢了?”
李修一怔,沒想到他在這個時候提錢的事情,沒好氣地說道:“你的房錢和飯錢都是我掏的。”
“這本來就該包含在我作為向導的辛苦費裏。”方歌並不買賬。
李修做出扼腕歎息神情:“我還以為在沙漠裏同甘共苦一番,多多少少能建立起一些夥伴情誼。”
“感情歸感情,生意歸生意。”方歌寸步不讓。
李修抬眼仔細審視著他,知道他必有所圖:“好吧,那我需要多少銀兩買你的消息?”
方歌嘴角微揚:“不貴,一個答案而已。”
“你想知道什麽?”李修蹙眉。
方歌繞著李修走了一圈,雙手縮在袖筒裏,上上下下把李修看了個透徹:“我想知道,你是誰?”
看見李修麵露戒備之色,方歌嗬嗬一笑:“別緊張嘛,我就是好奇而已。珊瑚姑娘小小年紀,便成了武林盟主,你是他師兄,應該也不簡單。而且,在天莽山,那個當官兒的對你畢恭畢敬,我又不是傻子,這點眼力見兒還是有的。”
“而且,我的底細都告訴你們了,總得也讓我了解個明白吧?”方歌頓了一下,補充道。
李修歎了口氣,低聲告訴了方歌他的出身。
說完之後,方歌一尊雕像一般杵在那裏許久,才又嗬嗬兩聲,指著旁邊的小雨道:“咱們仨是悲慘皇子公主聯盟啊!緣分啊緣分,不喝兩杯怎麽行?”
李修打斷了他沒營養的話:“現在能把你知道的信息告訴我了嗎?”
方歌清了清嗓子,做出一番要宏篇大論的姿態:“南芳國的皇子殿下,你應該也知道,西慶國因為被沙漠包圍,在古羲大陸上算是一個比較孤立的國家,不像東景,南芳和元柳三國這麽容易往來。”
李修默默點頭。
“這就導致了這裏的風土人情頗為與眾不同,這裏的人都信仰著一個共同的神明,叫做火神。在他們的傳說裏,就是因為上古時代惹惱了這位大脾氣的神仙,火神才懲罰他們一年四季都要受到熱火炙烤。”
方歌娓娓敘說著,“所以,在皇帝之下,這裏還有一個神官,專門負責與火神交流,傳達一下天神的旨意啦,祈求一下莊稼季的降雨啦什麽的,而且據說這位神官還有預知未來,占卜國運的能力。”
“你說的內容跟這個符號有什麽關係?”李修問。
“你還不明白嗎?這個符號是火神的象征,在西慶國人人都認識。”方歌回答。
李修瞪了他一眼,所以他就用人盡皆知的信息來套取自己的身份,真是隻狡猾的狐狸。
但他沒有心思與他計較,而是將眉毛擰成了一團:“我記得這塊銀子是一位梳著辮子的姑娘給我的,她為什麽要給我看這個符號?”
方歌跟著思索起來:“按照常理來看,讓你看見這個火神符,就是為了讓你聯想到神官咯!”
李修點頭表示同意:“你對這裏的神官了解多少?”
方歌攤了攤手:“比你好不了多少。我隻知道神官住在神廟裏,幾乎不露麵,隻在重大祭祀的時候才出現在人們麵前。隻要他不樂意,連皇帝的詔令都可以不理會。畢竟西慶建國才百來年,而神官在這片沙漠上可已有千年了,再怎麽說,皇帝也要給些麵子。”
“那神廟在哪裏你知道嗎?”
方歌詫異地看著他:“你真打算去見那神官啊?我聽說那裏是生人勿近的,連皇帝都不例外。”
李修淡淡一笑:“對方都發了請柬,若是不去,不是有些失禮嗎?”
他詢問了神廟的位置,說要仔細思量一番,便轉身回了房間。
方歌見他離開,搖頭苦笑,他蹲在地上,與小雨頭並頭,一起看著瓦罐裏的蛐蛐兒。
這時候,兩隻蛐蛐兒的大戰已經結束,那隻渾身黝黑,體格稍弱的蛐蛐兒竟然以弱抗強,把那隻大蛐蛐兒的腦袋都咬了下來。
它不斷在瓦罐裏轉圈兒,似乎在炫耀自己的威猛。
方歌揉了揉小雨的腦袋:“好看嗎?”
小雨點點頭,伸手捉住那隻活蹦亂跳的蛐蛐兒,放回了草叢中,一鬆手,那蛐蛐兒便消失在瓦礫縫隙裏。
方歌沒頭沒腦地問她:“你現在已經不是公主殿下了,你還關心西慶國的事兒嗎?”
小雨搖搖頭,疑惑地看著他。
方歌笑道:“我跟你一樣,我也不關心元柳國的事情,哪怕大軍壓城,我都懶得看一眼。但是那小子明明是一顆棄子,跟咱們一樣,還這麽勞心費力做不討好的事情,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
瞧見小雨懵懂的眼神,方歌哈哈大笑,將她拉了起來:“我今天有點嘮叨,你就當沒聽見,天色晚了,該去睡覺啦!”
“原來你知道,”方歌訝異地看著比自己年輕幾歲的男子,“你覺得咱們的行蹤已經暴露了嗎?”
李修不以為然:“我覺得他們並非針對我們,咱們進客棧的時候還有人跟著,等我買藥出去的時候,已經不見蹤影。但是在街市上,他們的蹤跡還是隨處可見,看樣子是在留心城內的可疑人士,咱們這番街頭賣藝,有了錢大肆享受的表現,似乎讓他們放了心。”
“呦!沒看出來你還挺機敏的。”方歌語氣雖有些調侃,但眼神中卻暗暗佩服。
李修聽他話中有話,疑問道:“怎麽,你已經知道了?”
方歌點點頭:“免費送你一個內部消息,那些灰衣人是西慶國朝廷的特務機構,專門替皇帝監聽都城內動向,別看外麵熱熱鬧鬧的,一有小動作,眨眼的功夫你就被包圍了。”
李修眉毛微挑:“你知道的還挺清楚。”
方歌笑了笑:“你要是被當做質子送到他國,也會跟我一樣學會察言觀色,留心周身風吹草動的。”
“我專門從沙漠進入西慶,就是為了隱藏行跡,看來暫且是瞞過了西慶皇帝的眼線,”李修環顧空蕩蕩的院落,加了一句,“但是似乎還是被人留意到了。”
方歌一愣,瞧見李修從袖口掏出一錠五兩的銀子。
方歌不明所以,順手一接,“咦”了一聲:“似乎份量不足啊!”
他將銀錠子翻到底部,果然看見一圈淺淺的凹痕,他用指甲撬開,露出一個小小的空隙,裏麵塞著一張揉成丸狀的紙條。
“你已經看過了?”他問李修,看見對方點頭,他才把紙丸扣出來,展開一看,掌心大小的紙片上麵卻一個字也沒有,隻有一個小小的符號,用朱砂畫成,樣子看起來像是一團燃燒的火焰。
“你知道這是什麽符號嗎?”看著方歌驚訝中帶著疑惑,李修知道他認識。
對於旁人,方歌可不像麵對珊瑚那般好性兒,他嘿嘿一笑:“怎麽,免費的消息聽上癮了,就不打算付錢了?”
李修一怔,沒想到他在這個時候提錢的事情,沒好氣地說道:“你的房錢和飯錢都是我掏的。”
“這本來就該包含在我作為向導的辛苦費裏。”方歌並不買賬。
李修做出扼腕歎息神情:“我還以為在沙漠裏同甘共苦一番,多多少少能建立起一些夥伴情誼。”
“感情歸感情,生意歸生意。”方歌寸步不讓。
李修抬眼仔細審視著他,知道他必有所圖:“好吧,那我需要多少銀兩買你的消息?”
方歌嘴角微揚:“不貴,一個答案而已。”
“你想知道什麽?”李修蹙眉。
方歌繞著李修走了一圈,雙手縮在袖筒裏,上上下下把李修看了個透徹:“我想知道,你是誰?”
看見李修麵露戒備之色,方歌嗬嗬一笑:“別緊張嘛,我就是好奇而已。珊瑚姑娘小小年紀,便成了武林盟主,你是他師兄,應該也不簡單。而且,在天莽山,那個當官兒的對你畢恭畢敬,我又不是傻子,這點眼力見兒還是有的。”
“而且,我的底細都告訴你們了,總得也讓我了解個明白吧?”方歌頓了一下,補充道。
李修歎了口氣,低聲告訴了方歌他的出身。
說完之後,方歌一尊雕像一般杵在那裏許久,才又嗬嗬兩聲,指著旁邊的小雨道:“咱們仨是悲慘皇子公主聯盟啊!緣分啊緣分,不喝兩杯怎麽行?”
李修打斷了他沒營養的話:“現在能把你知道的信息告訴我了嗎?”
方歌清了清嗓子,做出一番要宏篇大論的姿態:“南芳國的皇子殿下,你應該也知道,西慶國因為被沙漠包圍,在古羲大陸上算是一個比較孤立的國家,不像東景,南芳和元柳三國這麽容易往來。”
李修默默點頭。
“這就導致了這裏的風土人情頗為與眾不同,這裏的人都信仰著一個共同的神明,叫做火神。在他們的傳說裏,就是因為上古時代惹惱了這位大脾氣的神仙,火神才懲罰他們一年四季都要受到熱火炙烤。”
方歌娓娓敘說著,“所以,在皇帝之下,這裏還有一個神官,專門負責與火神交流,傳達一下天神的旨意啦,祈求一下莊稼季的降雨啦什麽的,而且據說這位神官還有預知未來,占卜國運的能力。”
“你說的內容跟這個符號有什麽關係?”李修問。
“你還不明白嗎?這個符號是火神的象征,在西慶國人人都認識。”方歌回答。
李修瞪了他一眼,所以他就用人盡皆知的信息來套取自己的身份,真是隻狡猾的狐狸。
但他沒有心思與他計較,而是將眉毛擰成了一團:“我記得這塊銀子是一位梳著辮子的姑娘給我的,她為什麽要給我看這個符號?”
方歌跟著思索起來:“按照常理來看,讓你看見這個火神符,就是為了讓你聯想到神官咯!”
李修點頭表示同意:“你對這裏的神官了解多少?”
方歌攤了攤手:“比你好不了多少。我隻知道神官住在神廟裏,幾乎不露麵,隻在重大祭祀的時候才出現在人們麵前。隻要他不樂意,連皇帝的詔令都可以不理會。畢竟西慶建國才百來年,而神官在這片沙漠上可已有千年了,再怎麽說,皇帝也要給些麵子。”
“那神廟在哪裏你知道嗎?”
方歌詫異地看著他:“你真打算去見那神官啊?我聽說那裏是生人勿近的,連皇帝都不例外。”
李修淡淡一笑:“對方都發了請柬,若是不去,不是有些失禮嗎?”
他詢問了神廟的位置,說要仔細思量一番,便轉身回了房間。
方歌見他離開,搖頭苦笑,他蹲在地上,與小雨頭並頭,一起看著瓦罐裏的蛐蛐兒。
這時候,兩隻蛐蛐兒的大戰已經結束,那隻渾身黝黑,體格稍弱的蛐蛐兒竟然以弱抗強,把那隻大蛐蛐兒的腦袋都咬了下來。
它不斷在瓦罐裏轉圈兒,似乎在炫耀自己的威猛。
方歌揉了揉小雨的腦袋:“好看嗎?”
小雨點點頭,伸手捉住那隻活蹦亂跳的蛐蛐兒,放回了草叢中,一鬆手,那蛐蛐兒便消失在瓦礫縫隙裏。
方歌沒頭沒腦地問她:“你現在已經不是公主殿下了,你還關心西慶國的事兒嗎?”
小雨搖搖頭,疑惑地看著他。
方歌笑道:“我跟你一樣,我也不關心元柳國的事情,哪怕大軍壓城,我都懶得看一眼。但是那小子明明是一顆棄子,跟咱們一樣,還這麽勞心費力做不討好的事情,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
瞧見小雨懵懂的眼神,方歌哈哈大笑,將她拉了起來:“我今天有點嘮叨,你就當沒聽見,天色晚了,該去睡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