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到店門口,淩月就遠遠的看見小霍盛的身影站在外麵等她。
昏黃的燈暈下,他站在那裏像棵筆直的小白楊。
見淩月回來了,小霍盛唇角不由自主的便溢出一抹溫暖的笑來。
“今天比昨天晚回來了五分鍾!”
“哦!路上一個同學發生了點小意外,所以耽擱了一下。”
他這個樣子,莫名的就讓淩月有一種小丈夫在家門口殷殷期盼下班妻子回家的感覺!
這個感覺一冒出來,淩月自己就先禁不住打了個冷戰。
那啥,他們現在都還是未成年,現在想這個問題未免還早了一些!
不過,既然這輩子認定了這個小未婚夫,那就遲早是她的囊中之物,也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
按照小霍盛的意思,他是想著每天淩月放學的時候去學校門口等她,然後一起回家。
不過淩月覺得他也挺辛苦的,不但晚上要來回兩趟給她送飯,還要給店裏幫會忙,然後還要做自己的作業,所以就沒有答應,隻讓他每天在店裏等她回來就行。
至於安全問題,那就更不需要擔心了,以她現在的身手,打三五個大漢是不成問題的。
當然,小霍盛的功夫也不差,和她不相上下。就連花花師父都誇讚兩人資質奇佳領悟力強,天生就是適合練武的好苗子。
因為淩月放學的時候是晚上九點,已經挺晚的了,而店裏每天差不多七點左右就會關門。所以淩月便讓爸媽帶著弟妹先回家,讓小霍盛在店裏等自己。
淩月和小霍盛若不是為了每天早上早起練功,就會住在縣城的房子這裏,省的來回折騰著跑了。
當然,有時候天氣原因,大家也就不回去了,會在城裏的房子這邊住下。
不過,大家還是更喜歡回村裏去住,因為那裏才是他們真正的家,住著心裏舒服又踏實。城裏的房子對他們來說,就是個臨時住所。
說到住處的問題,不得不說一下撿來的那個阿緣,自從淩昀去了省城藝校,一個月才能回來一次,而孫義也選擇了住校。
所以城裏的房子除了服務員午休和偶爾住一下平時沒人,淩爸和吳秋玲就讓阿緣住在之前淩昀和孫義住過的那個房間。
誰知道他卻是個膽小的,住了一夜就再也不肯住了,說夜裏好像總聽見有什麽聲音,他一個人住在一個大院子裏害怕。
淩月真想呸他一臉,之前到處流浪的時候,能有個遮風擋雨的地方睡一夜就不錯了,現在有房子住了倒還要挑三揀四的。
淩爸和吳秋玲一聽,孩子害怕也不能讓他強留下,索性就讓他跟著大家一起回十裏河村。
反正就是,淩月一家人在哪邊住,阿緣就跟著去哪邊,甩不掉的一條小尾巴。
其實,阿緣倒是沒有撒謊,那麽大的院子他的確有些害怕,再一個是他渴望和大家在一起熱熱鬧鬧的,不喜歡孤單。
轉眼間阿緣已經被淩月家收留了快一個月了,吳秋玲和淩偉一直留心著幫他找到家人。
他們都是做父母的,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阿緣的父母家人找不到他了,會有多麽的著急。
吳秋玲甚至都不敢想像,若是自己的三個孩子任何一個丟了的話,她估計不是急死就是心疼的瘋掉!
每天來店裏吃飯的客人大多都是車站裏的乘客,他們來自全國各地的都有。
因此吳秋玲和淩偉總會有意無意的跟那些客人打聽,有沒有在什麽地方聽說過誰家的孩子丟了。
這一打聽,倒還真有人在別的地方聽說過有人家丟了孩子,但是再一問大概年齡和性別身高等細節,卻都跟阿緣對不上號。
吳秋玲和淩偉即便每次聽到的消息,都會從開始的欣喜到後來的失望,也從沒有放棄過幫阿緣尋找到家人的這個念頭。
還拜托一些經常出門在外的客人,若是聽說哪裏有尋找孩子的,就跟他們聯係一下,好心人會有好報的。
然後還把阿緣的相貌特征以及年齡跟人家詳細的說一遍,最後又是拜托又是感謝的。
總之,為了給阿緣尋找家人,吳秋玲和淩偉是費了不少唇舌,操了不少的心,就希望能盡快幫他找到家人一家團聚。
阿緣發覺了吳秋玲和淩爸的好心,就不肯去前麵晃悠了,寧願留在廚房裏幫忙。他主要是現在還不想回去,所以不願意被人發現。
萬一有人把他的長相年齡等特征等信息傳到了家裏人的耳朵裏,那他離家出走的初衷就會變得沒有意義。
而且,他現在很享受吳秋玲對他像媽媽的那種關懷,暫時不想走。
後來就有客人給吳秋玲和淩偉提議,不如讓他們寫一些尋親啟示的單子。他們在外麵出差的時候,就經常見到牆上和電線杆子上張貼的這種尋人啟示,尋親啟示的單子。
最好是多寫點,若是客人願意幫忙,可以給他們多發一些,讓他們帶到外地,幫他們張貼一下,那樣尋親的希望也就大了。
若是有錢的話,還可以登報紙或者在電視上打廣告,是最有效的方法。因為這個年代報紙和電視的普及量更廣,很多信息都是從這上麵看來的。
吳秋玲和淩偉聽了客人的提議也覺得這個辦法好,寫尋親啟示這個倒是可以試一下。
如果過段時間還是沒有什麽消息的話,他們到時候就咬咬牙拿出一筆錢來,幫阿緣在報紙上刊登一下。
阿緣聽說了吳秋玲和淩爸的打算,再也坐不住了。
若是真的寫尋親啟示讓人幫著帶到各地去,也許就碰巧被家人看到了,到時候自己的落身之地也就露餡了。
所以,他思來想去的,就跟吳秋玲和淩偉編出個故事。
主動跟他們交代,其實自己並沒有失去記憶,他隻是不想回家。因為他是離家出走的,若是再在那個家呆下去,他可能就沒有活路了。
阿緣說他從小爸媽就離婚了,爸爸又娶了個女人,那個後媽當著爸爸的麵對他還算好,可是背著爸爸的時候,就偷偷克扣他的吃食,有時候一天都吃不到一個饅頭。
還經常在他的碗裏吐口水故意惡心他,這些還不算,她還經常打他掐他擰他用針紮他,還不讓他告訴爸爸,要不然就會打的更狠。
他之所以偷跑出來,是因為那個後媽懷孕了。她想把他趕走給自己的孩子騰地方,就連他親生媽媽留給他的東西都被那個惡毒的後媽霸占了,就是為了將來好留給自己的孩子。
那個後媽想了個辦法,趁他爸爸外出學習不在家的時候,找人把他給偷偷的騙了出去。他頭上那個傷,其實就是那個後媽找來的人給打的。
他被打昏後不知道被帶到了哪裏,等他在一個破舊的房間裏醒來的時候,就聽見有人在外麵悄悄的說話。他們說他後媽給了錢,讓他們把他賣到山溝溝裏去挖煤,再也不要回來。
為了不讓他說話,最好是把他的舌頭給割掉弄成啞巴,臉也給弄花就沒有人能認出來了。每天也不要給他吃飽,那樣他就有力氣逃跑。每天就給他一個饅頭一碗水餓不死就行。
他聽到之後非常害怕,夜裏趁那兩個人睡著的時候,就想辦法費了很大的功夫才逃了出來。
因為身上沒有錢,他就流浪到這個縣城了,又被好心的吳阿姨和淩叔叔收留,他現在覺得這裏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不想回那個家。
而且他爸爸要在外麵學習半年才能回來,就算是他回了那個家,也還是逃不掉被後媽給賣掉的命運。
他本來想回姥姥家的,但那個後媽有些勢力,認識不少社會上的人,他怕後媽會對姥姥家的人不利,所以暫時不能回去。
等再過一段時間,他爸爸學習回來後,他再想辦法回去。雖然爸爸對他這個兒子並不怎麽關心,心裏都是工作,眼裏都是那個後媽。但爸爸在家的話,好歹是他的一個保護傘。
最後他還告訴吳秋玲和淩偉,他的名字叫馮熠,還跟他們道歉,說對不起騙了他們,希望他們能原諒他,因為他也是迫不得已。
總之,阿緣,不,現在應該叫他馮熠了,把他所有能想到的關於後媽的惡毒故事和情節都給編進了自己的故事裏。
目的就是,不想讓吳秋玲和淩偉再好心的幫他尋親。
為了增加故事的可信度,再加上他因為爸爸要娶那個女人的事的確很傷心,就把自己給講哭了。
他從來沒想到,自己還有做編劇的能力,他覺得自己編的這個故事簡直是能讓聽者流淚聞者傷心。
吳秋玲聽完了馮熠的故事早就淚流滿麵,都快要為這個可憐的孩子心疼死了,哪裏又忍心責怪他呢!
把他抱在懷裏輕聲的安撫著,可憐的孩子,世界上怎麽會有那麽壞那麽惡毒的後媽啊!
難怪人家都說有了後媽就有後爹,你爸爸肯定是被那個壞女人給灌了迷|魂|湯,都不跟你這個兒子親了!
說著,還回過頭看了淩偉一眼。
看到了吧,這就是父母離婚,男人又找個新老婆給孩子做後媽的結果!受苦受委屈的都是孩子,你們男人就是有了新歡就會忘記舊愛,連帶著對自己的孩子也不上心了!
淩偉,我可告訴你,將來咱倆要是離婚了,孩子我一個也不會給你的,我才不要我的孩子叫別的女人媽,受別的女人磋磨!
無辜中槍的淩爸有些哭笑不得,這說著別人的事,怎麽就扯到他身上來了?
對於馮熠的身世和故事,他也是深感同情與感慨。
不過看著吳秋玲那意有所指的眼神,立刻一本正經的保證著。
放心吧,我淩偉不是那種沒良心的人,這一輩子都不會離婚的,要是敢做一件對不起老婆和孩子的事,就讓我天打……
行了行了,我相信你還不行嘛!吳秋玲見淩偉認真的要發誓,趕緊攔截住他下麵的話。她隻是有感而發,嗯,順便給淩偉敲敲邊鼓。
轉過頭,又繼續安慰馮熠。
小熠,你放心,就當阿姨這裏是自己的家,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想一直住著也沒問題。你要是不想回那個家的話,阿姨和叔叔也可以供你上學。
平時花一毛錢都要扣算好久的吳秋玲,竟然大方的願意多養一個孩子,還願意承擔他的學費。
當媽的人,心地大多都是柔軟的,見不得孩子受委屈和虐待,尤其是沒媽的孩子,那更是可憐,就像路邊的野草,沒人管沒人問,誰想踩兩腳就踩兩腳。
馮熠聽了吳秋玲的話,也是深受感動。
他心裏已經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的愧疚感,這次又騙了善良的吳阿姨,希望她知道真相後才真的不會怪自己。
不過有一件是他的確沒有騙人,至少爸爸想給他娶後媽是真的。
至於那個後媽會不會像他編的故事裏那麽惡毒,誰知道呢!所以,他要防患於未然,掐死爸爸想娶後媽的心思!
後來,吳秋玲還悄悄的跟淩月說了這事,以後大家都別叫阿緣了,就叫他馮熠或者小熠。還跟淩月說,小熠是個可憐的孩子要多照顧他一下。
淩月聽了一笑而過。
打死她也不會相信,馮熠真像他對爸媽說的那麽慘。
也隻有她媽媽那種感情豐富同情心泛濫的人容易輕信!
若真的被後媽磋磨了那麽久,全身的皮子哪裏還會那麽好。
也許他說的他爸爸要給他找個後媽這事是真的,其他的事聽聽就算了,估計就是他自己憑空想像出來的。
說不定,他就是為了阻止他爸爸再婚,才會做出離家出走的事。
總之,這就是個比較任性,在順風順水的環境下長大的叛逆期的少年會幹的事!
他想用自己的出走,來表達對父親的不滿,以此讓他打消自己的念頭或決定!
不得不說,淩月的猜測再一次真相了。
所以聽媽媽說了馮熠的事情之後,再看到他的時候,淩月便似笑非笑的看著他。
故事編的不錯!可以考慮去讀編劇和導演!
就連你這個名字,估計都是假的吧!
隻要你沒有惡意,就算是騙了我爸媽,我也不會跟你計較。
記住,在我的地盤上,不要搞事情!
馮熠覺得自己在她麵前好像一下子就能被看穿似的,沒有任何秘密可言。
硬著頭皮道,你不相信?
淩月笑了笑。
你信我就信!
愛信不信!
馮熠氣鼓鼓的瞪了她一眼,轉身就走。
淩月在他背後哈的笑了聲。
我又不是傻子,會信你才怪!
不過就像自己說的,隻要這個又是阿緣又是馮熠的,不給他們家招惹麻煩,淩月就隨他去了!
昏黃的燈暈下,他站在那裏像棵筆直的小白楊。
見淩月回來了,小霍盛唇角不由自主的便溢出一抹溫暖的笑來。
“今天比昨天晚回來了五分鍾!”
“哦!路上一個同學發生了點小意外,所以耽擱了一下。”
他這個樣子,莫名的就讓淩月有一種小丈夫在家門口殷殷期盼下班妻子回家的感覺!
這個感覺一冒出來,淩月自己就先禁不住打了個冷戰。
那啥,他們現在都還是未成年,現在想這個問題未免還早了一些!
不過,既然這輩子認定了這個小未婚夫,那就遲早是她的囊中之物,也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
按照小霍盛的意思,他是想著每天淩月放學的時候去學校門口等她,然後一起回家。
不過淩月覺得他也挺辛苦的,不但晚上要來回兩趟給她送飯,還要給店裏幫會忙,然後還要做自己的作業,所以就沒有答應,隻讓他每天在店裏等她回來就行。
至於安全問題,那就更不需要擔心了,以她現在的身手,打三五個大漢是不成問題的。
當然,小霍盛的功夫也不差,和她不相上下。就連花花師父都誇讚兩人資質奇佳領悟力強,天生就是適合練武的好苗子。
因為淩月放學的時候是晚上九點,已經挺晚的了,而店裏每天差不多七點左右就會關門。所以淩月便讓爸媽帶著弟妹先回家,讓小霍盛在店裏等自己。
淩月和小霍盛若不是為了每天早上早起練功,就會住在縣城的房子這裏,省的來回折騰著跑了。
當然,有時候天氣原因,大家也就不回去了,會在城裏的房子這邊住下。
不過,大家還是更喜歡回村裏去住,因為那裏才是他們真正的家,住著心裏舒服又踏實。城裏的房子對他們來說,就是個臨時住所。
說到住處的問題,不得不說一下撿來的那個阿緣,自從淩昀去了省城藝校,一個月才能回來一次,而孫義也選擇了住校。
所以城裏的房子除了服務員午休和偶爾住一下平時沒人,淩爸和吳秋玲就讓阿緣住在之前淩昀和孫義住過的那個房間。
誰知道他卻是個膽小的,住了一夜就再也不肯住了,說夜裏好像總聽見有什麽聲音,他一個人住在一個大院子裏害怕。
淩月真想呸他一臉,之前到處流浪的時候,能有個遮風擋雨的地方睡一夜就不錯了,現在有房子住了倒還要挑三揀四的。
淩爸和吳秋玲一聽,孩子害怕也不能讓他強留下,索性就讓他跟著大家一起回十裏河村。
反正就是,淩月一家人在哪邊住,阿緣就跟著去哪邊,甩不掉的一條小尾巴。
其實,阿緣倒是沒有撒謊,那麽大的院子他的確有些害怕,再一個是他渴望和大家在一起熱熱鬧鬧的,不喜歡孤單。
轉眼間阿緣已經被淩月家收留了快一個月了,吳秋玲和淩偉一直留心著幫他找到家人。
他們都是做父母的,設身處地的想一下,阿緣的父母家人找不到他了,會有多麽的著急。
吳秋玲甚至都不敢想像,若是自己的三個孩子任何一個丟了的話,她估計不是急死就是心疼的瘋掉!
每天來店裏吃飯的客人大多都是車站裏的乘客,他們來自全國各地的都有。
因此吳秋玲和淩偉總會有意無意的跟那些客人打聽,有沒有在什麽地方聽說過誰家的孩子丟了。
這一打聽,倒還真有人在別的地方聽說過有人家丟了孩子,但是再一問大概年齡和性別身高等細節,卻都跟阿緣對不上號。
吳秋玲和淩偉即便每次聽到的消息,都會從開始的欣喜到後來的失望,也從沒有放棄過幫阿緣尋找到家人的這個念頭。
還拜托一些經常出門在外的客人,若是聽說哪裏有尋找孩子的,就跟他們聯係一下,好心人會有好報的。
然後還把阿緣的相貌特征以及年齡跟人家詳細的說一遍,最後又是拜托又是感謝的。
總之,為了給阿緣尋找家人,吳秋玲和淩偉是費了不少唇舌,操了不少的心,就希望能盡快幫他找到家人一家團聚。
阿緣發覺了吳秋玲和淩爸的好心,就不肯去前麵晃悠了,寧願留在廚房裏幫忙。他主要是現在還不想回去,所以不願意被人發現。
萬一有人把他的長相年齡等特征等信息傳到了家裏人的耳朵裏,那他離家出走的初衷就會變得沒有意義。
而且,他現在很享受吳秋玲對他像媽媽的那種關懷,暫時不想走。
後來就有客人給吳秋玲和淩偉提議,不如讓他們寫一些尋親啟示的單子。他們在外麵出差的時候,就經常見到牆上和電線杆子上張貼的這種尋人啟示,尋親啟示的單子。
最好是多寫點,若是客人願意幫忙,可以給他們多發一些,讓他們帶到外地,幫他們張貼一下,那樣尋親的希望也就大了。
若是有錢的話,還可以登報紙或者在電視上打廣告,是最有效的方法。因為這個年代報紙和電視的普及量更廣,很多信息都是從這上麵看來的。
吳秋玲和淩偉聽了客人的提議也覺得這個辦法好,寫尋親啟示這個倒是可以試一下。
如果過段時間還是沒有什麽消息的話,他們到時候就咬咬牙拿出一筆錢來,幫阿緣在報紙上刊登一下。
阿緣聽說了吳秋玲和淩爸的打算,再也坐不住了。
若是真的寫尋親啟示讓人幫著帶到各地去,也許就碰巧被家人看到了,到時候自己的落身之地也就露餡了。
所以,他思來想去的,就跟吳秋玲和淩偉編出個故事。
主動跟他們交代,其實自己並沒有失去記憶,他隻是不想回家。因為他是離家出走的,若是再在那個家呆下去,他可能就沒有活路了。
阿緣說他從小爸媽就離婚了,爸爸又娶了個女人,那個後媽當著爸爸的麵對他還算好,可是背著爸爸的時候,就偷偷克扣他的吃食,有時候一天都吃不到一個饅頭。
還經常在他的碗裏吐口水故意惡心他,這些還不算,她還經常打他掐他擰他用針紮他,還不讓他告訴爸爸,要不然就會打的更狠。
他之所以偷跑出來,是因為那個後媽懷孕了。她想把他趕走給自己的孩子騰地方,就連他親生媽媽留給他的東西都被那個惡毒的後媽霸占了,就是為了將來好留給自己的孩子。
那個後媽想了個辦法,趁他爸爸外出學習不在家的時候,找人把他給偷偷的騙了出去。他頭上那個傷,其實就是那個後媽找來的人給打的。
他被打昏後不知道被帶到了哪裏,等他在一個破舊的房間裏醒來的時候,就聽見有人在外麵悄悄的說話。他們說他後媽給了錢,讓他們把他賣到山溝溝裏去挖煤,再也不要回來。
為了不讓他說話,最好是把他的舌頭給割掉弄成啞巴,臉也給弄花就沒有人能認出來了。每天也不要給他吃飽,那樣他就有力氣逃跑。每天就給他一個饅頭一碗水餓不死就行。
他聽到之後非常害怕,夜裏趁那兩個人睡著的時候,就想辦法費了很大的功夫才逃了出來。
因為身上沒有錢,他就流浪到這個縣城了,又被好心的吳阿姨和淩叔叔收留,他現在覺得這裏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不想回那個家。
而且他爸爸要在外麵學習半年才能回來,就算是他回了那個家,也還是逃不掉被後媽給賣掉的命運。
他本來想回姥姥家的,但那個後媽有些勢力,認識不少社會上的人,他怕後媽會對姥姥家的人不利,所以暫時不能回去。
等再過一段時間,他爸爸學習回來後,他再想辦法回去。雖然爸爸對他這個兒子並不怎麽關心,心裏都是工作,眼裏都是那個後媽。但爸爸在家的話,好歹是他的一個保護傘。
最後他還告訴吳秋玲和淩偉,他的名字叫馮熠,還跟他們道歉,說對不起騙了他們,希望他們能原諒他,因為他也是迫不得已。
總之,阿緣,不,現在應該叫他馮熠了,把他所有能想到的關於後媽的惡毒故事和情節都給編進了自己的故事裏。
目的就是,不想讓吳秋玲和淩偉再好心的幫他尋親。
為了增加故事的可信度,再加上他因為爸爸要娶那個女人的事的確很傷心,就把自己給講哭了。
他從來沒想到,自己還有做編劇的能力,他覺得自己編的這個故事簡直是能讓聽者流淚聞者傷心。
吳秋玲聽完了馮熠的故事早就淚流滿麵,都快要為這個可憐的孩子心疼死了,哪裏又忍心責怪他呢!
把他抱在懷裏輕聲的安撫著,可憐的孩子,世界上怎麽會有那麽壞那麽惡毒的後媽啊!
難怪人家都說有了後媽就有後爹,你爸爸肯定是被那個壞女人給灌了迷|魂|湯,都不跟你這個兒子親了!
說著,還回過頭看了淩偉一眼。
看到了吧,這就是父母離婚,男人又找個新老婆給孩子做後媽的結果!受苦受委屈的都是孩子,你們男人就是有了新歡就會忘記舊愛,連帶著對自己的孩子也不上心了!
淩偉,我可告訴你,將來咱倆要是離婚了,孩子我一個也不會給你的,我才不要我的孩子叫別的女人媽,受別的女人磋磨!
無辜中槍的淩爸有些哭笑不得,這說著別人的事,怎麽就扯到他身上來了?
對於馮熠的身世和故事,他也是深感同情與感慨。
不過看著吳秋玲那意有所指的眼神,立刻一本正經的保證著。
放心吧,我淩偉不是那種沒良心的人,這一輩子都不會離婚的,要是敢做一件對不起老婆和孩子的事,就讓我天打……
行了行了,我相信你還不行嘛!吳秋玲見淩偉認真的要發誓,趕緊攔截住他下麵的話。她隻是有感而發,嗯,順便給淩偉敲敲邊鼓。
轉過頭,又繼續安慰馮熠。
小熠,你放心,就當阿姨這裏是自己的家,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想一直住著也沒問題。你要是不想回那個家的話,阿姨和叔叔也可以供你上學。
平時花一毛錢都要扣算好久的吳秋玲,竟然大方的願意多養一個孩子,還願意承擔他的學費。
當媽的人,心地大多都是柔軟的,見不得孩子受委屈和虐待,尤其是沒媽的孩子,那更是可憐,就像路邊的野草,沒人管沒人問,誰想踩兩腳就踩兩腳。
馮熠聽了吳秋玲的話,也是深受感動。
他心裏已經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的愧疚感,這次又騙了善良的吳阿姨,希望她知道真相後才真的不會怪自己。
不過有一件是他的確沒有騙人,至少爸爸想給他娶後媽是真的。
至於那個後媽會不會像他編的故事裏那麽惡毒,誰知道呢!所以,他要防患於未然,掐死爸爸想娶後媽的心思!
後來,吳秋玲還悄悄的跟淩月說了這事,以後大家都別叫阿緣了,就叫他馮熠或者小熠。還跟淩月說,小熠是個可憐的孩子要多照顧他一下。
淩月聽了一笑而過。
打死她也不會相信,馮熠真像他對爸媽說的那麽慘。
也隻有她媽媽那種感情豐富同情心泛濫的人容易輕信!
若真的被後媽磋磨了那麽久,全身的皮子哪裏還會那麽好。
也許他說的他爸爸要給他找個後媽這事是真的,其他的事聽聽就算了,估計就是他自己憑空想像出來的。
說不定,他就是為了阻止他爸爸再婚,才會做出離家出走的事。
總之,這就是個比較任性,在順風順水的環境下長大的叛逆期的少年會幹的事!
他想用自己的出走,來表達對父親的不滿,以此讓他打消自己的念頭或決定!
不得不說,淩月的猜測再一次真相了。
所以聽媽媽說了馮熠的事情之後,再看到他的時候,淩月便似笑非笑的看著他。
故事編的不錯!可以考慮去讀編劇和導演!
就連你這個名字,估計都是假的吧!
隻要你沒有惡意,就算是騙了我爸媽,我也不會跟你計較。
記住,在我的地盤上,不要搞事情!
馮熠覺得自己在她麵前好像一下子就能被看穿似的,沒有任何秘密可言。
硬著頭皮道,你不相信?
淩月笑了笑。
你信我就信!
愛信不信!
馮熠氣鼓鼓的瞪了她一眼,轉身就走。
淩月在他背後哈的笑了聲。
我又不是傻子,會信你才怪!
不過就像自己說的,隻要這個又是阿緣又是馮熠的,不給他們家招惹麻煩,淩月就隨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