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寫詩的朋友,喜歡博爾赫斯到了迷狂的程度。若是有人膽敢當他麵對博爾赫斯這個名字語露不敬,他是不會吝惜一身的蠻力和在大學武術隊專門學來的拳腳功夫的。在八十年代中後期的文學圈子裏,博爾赫斯這幾個字仿佛是吸附了某種魔力,閃耀著神奇的光輝,其威力與今天的村上春樹大致相當。我的這位朋友由於愛屋及烏,還喜歡上了圖書館和雙目失明的人,喜歡上了象棋、老虎、西風、流水、星象、芝諾、阿克琉斯和烏龜。這些事物也都成了這位詩人的當然主題。他最喜歡的還是布宜諾斯艾裏斯這個地名。他甚至認為,漢語中“布宜諾斯艾裏斯”這個句子的音節無比華美,猶如神祗的饋贈,言下之意,誕生在這樣一個地方的人要想寫不出好詩來,那比登天還難。平時,他逢人就背誦《循環的夜》:
那就是布宜諾斯艾裏斯
給人們帶來希望和黃金的時間
卻給我留下了一朵枯萎的玫瑰
一團亂糟糟的街巷
重複著我祖先古老的名字
可是,到了後來,由於機緣湊巧(這也是博爾赫斯常用的句子),這位詩人流亡海外,為生計所累,碾轉來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布宜諾斯艾裏斯之後,他竟然想不起來這個城市有任何特別之處。他在那兒一住就是三個月,有一天,他被通知去交房租,當他沿著一條天藍色的牆和有噴泉的街道來到交費處的時候,他忽然發現自己正站在已故作家博爾赫斯的門前。百感交集是免不了的,據說,他還攀住一株無花果樹痛哭一場,算是與八十年代幼稚的理想主義作了最後的清算。二oo一年冬天的北京,這位詩人在一家咖啡館裏向我講述這個故事。盡管我這個人素有輕信別人的惡習,但我還是不太相信這件事是真的。在我看來,他的故事是對《兩個做夢人故事》的較為拙劣的挪用,正如《兩個做夢人的故事》是對《一千零一夜》的挪用一樣。
說起博爾赫斯的這篇小說,我倒想起了一件趣聞。有一次給學生上課,我把《兩個做夢人的故事》發給學生,讓他們寫一篇讀後感。這個故事寫的是,在從前開羅有一個人,在自己花園裏的一株無花果樹下做了一個夢。夢中,有一人來拜訪他,這個人渾身濕透,從嘴裏拿出一枚金幣,對他說:“你的財富在伊斯法罕,你去拿吧。”這個人果然按照夢境的指引,踏上了前往伊斯法罕的道路。晚上,他宿在一個清真寺裏,碰上當地巡邏隊隊長率領官兵來捉拿盜匪,結果盜匪沒捉到,卻將這個從開羅來的冒失的年輕人捉去審問。巡邏隊長問他為什麽要到伊斯法罕來,他就向隊長講述了那個夢。隊長聽了哈哈大笑,笑得把嘴裏的臼齒都露了出來。隊長說,你太傻了。我一連三天都夢見開羅的一座房子,庭院裏有一個花園,花園裏有一座日晷,一棵無花果樹,一個噴泉。噴泉下麵埋著大筆的財寶,我是不會去理會這些荒誕的夢的。從開羅來的那年輕人吃驚地發現,隊長夢中的那個庭院正是自己在開羅的家,於是他就回了家,從自己家花園的無花果樹下挖出了一大筆財寶。
結果,作業收上來,竟然有70%以上的學生一口咬定,這篇小說寫的是,一個人隻要刻苦努力,百折不撓,就一定會獲得成功。這事件從一個側麵反映出,今天的大學生對於博爾赫斯這個名字已經有了很深的隔膜。盡管在八十年代後期,年輕作家都以談論博爾赫斯為榮這一現象本身有點滑稽,但這個名字以及它所包含的形象,相對於當今日常生活的實利化的進程,已經足以構成反諷了。當今的讀者早已不把博爾赫斯當回事了。照我的觀察,中國本來就有比較偏重現實,愛好實利的世俗傳統,“幻想”的空氣雖較為稀薄,但也出現了《莊子》、《世說新語》、《聊齋誌異》,乃至《紅樓夢》一類的偉大的作品。可到了近現代,熱中於形而上幻想的作品越來越希罕了,而到了九十年代之後,隨著全民經濟熱潮的急劇升溫,特別是文學界對“欲望”的重新命運和書寫,“博爾赫斯”們的湮沒毫不足怪。如今文壇上所謂的“下半身寫作”方興未艾,要知道,博爾赫斯連“愛情”也懶得去寫的。說這個人不食人間煙火,一點也不為過。我猜想,就是在寫作界,那些文字流暢得猶如患了痢疾的寫作者,大概也不會有耐心去讀什麽《特隆,烏克巴爾,奧爾比斯·忒蒂烏斯》的——連小說的名字都這麽拗口,作品本身還用說嗎?
世界上有多少博爾赫斯的讀者,就會出現多少種對博爾赫斯的誤解。我知道,這句話說了也等於沒有說。因為,從廣義的閱讀過程來看,這句話適用於任何一位作家。我這裏要強調的是博爾赫斯的別具一格的寫作的方法。盡管有許多國外的學者在評價博爾赫斯時,都不約而同地認為,他的風格和創作方法是前無古人的,但我仍然認為,博爾赫斯屬於一個時斷時續卻相對穩定的文學和哲學傳統。在哲學上有叔本華、休謨、盧克萊修和帕斯卡爾,而文學上則有威爾斯、霍桑和卡夫卡。我說博爾赫斯易遭誤解,首先一個理由是,他試圖表達的內容,在常人看來本來說是虛幻的。其次,他用的手法是隱喻性的,他是一個可無爭議的比喻收藏家。《玫瑰色街角的人》時的作者與《一件無可奈何的奇跡的人》的作者似乎並不能算是同一個人(博爾赫斯本人也有類似的描述);而寫作抒情詩、哲理隨筆、敘事詩小說、文學論文的博爾赫斯分別具有不同的麵孔。所有這些麵孔揉合、疊映出一個完整的形象,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談論的博爾赫斯。一個阿根廷人,一個雙目失明的人,一個家禽市場檢驗員,一個圖書館的館長,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個身份:一位冥想者。
那就是布宜諾斯艾裏斯
給人們帶來希望和黃金的時間
卻給我留下了一朵枯萎的玫瑰
一團亂糟糟的街巷
重複著我祖先古老的名字
可是,到了後來,由於機緣湊巧(這也是博爾赫斯常用的句子),這位詩人流亡海外,為生計所累,碾轉來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布宜諾斯艾裏斯之後,他竟然想不起來這個城市有任何特別之處。他在那兒一住就是三個月,有一天,他被通知去交房租,當他沿著一條天藍色的牆和有噴泉的街道來到交費處的時候,他忽然發現自己正站在已故作家博爾赫斯的門前。百感交集是免不了的,據說,他還攀住一株無花果樹痛哭一場,算是與八十年代幼稚的理想主義作了最後的清算。二oo一年冬天的北京,這位詩人在一家咖啡館裏向我講述這個故事。盡管我這個人素有輕信別人的惡習,但我還是不太相信這件事是真的。在我看來,他的故事是對《兩個做夢人故事》的較為拙劣的挪用,正如《兩個做夢人的故事》是對《一千零一夜》的挪用一樣。
說起博爾赫斯的這篇小說,我倒想起了一件趣聞。有一次給學生上課,我把《兩個做夢人的故事》發給學生,讓他們寫一篇讀後感。這個故事寫的是,在從前開羅有一個人,在自己花園裏的一株無花果樹下做了一個夢。夢中,有一人來拜訪他,這個人渾身濕透,從嘴裏拿出一枚金幣,對他說:“你的財富在伊斯法罕,你去拿吧。”這個人果然按照夢境的指引,踏上了前往伊斯法罕的道路。晚上,他宿在一個清真寺裏,碰上當地巡邏隊隊長率領官兵來捉拿盜匪,結果盜匪沒捉到,卻將這個從開羅來的冒失的年輕人捉去審問。巡邏隊長問他為什麽要到伊斯法罕來,他就向隊長講述了那個夢。隊長聽了哈哈大笑,笑得把嘴裏的臼齒都露了出來。隊長說,你太傻了。我一連三天都夢見開羅的一座房子,庭院裏有一個花園,花園裏有一座日晷,一棵無花果樹,一個噴泉。噴泉下麵埋著大筆的財寶,我是不會去理會這些荒誕的夢的。從開羅來的那年輕人吃驚地發現,隊長夢中的那個庭院正是自己在開羅的家,於是他就回了家,從自己家花園的無花果樹下挖出了一大筆財寶。
結果,作業收上來,竟然有70%以上的學生一口咬定,這篇小說寫的是,一個人隻要刻苦努力,百折不撓,就一定會獲得成功。這事件從一個側麵反映出,今天的大學生對於博爾赫斯這個名字已經有了很深的隔膜。盡管在八十年代後期,年輕作家都以談論博爾赫斯為榮這一現象本身有點滑稽,但這個名字以及它所包含的形象,相對於當今日常生活的實利化的進程,已經足以構成反諷了。當今的讀者早已不把博爾赫斯當回事了。照我的觀察,中國本來就有比較偏重現實,愛好實利的世俗傳統,“幻想”的空氣雖較為稀薄,但也出現了《莊子》、《世說新語》、《聊齋誌異》,乃至《紅樓夢》一類的偉大的作品。可到了近現代,熱中於形而上幻想的作品越來越希罕了,而到了九十年代之後,隨著全民經濟熱潮的急劇升溫,特別是文學界對“欲望”的重新命運和書寫,“博爾赫斯”們的湮沒毫不足怪。如今文壇上所謂的“下半身寫作”方興未艾,要知道,博爾赫斯連“愛情”也懶得去寫的。說這個人不食人間煙火,一點也不為過。我猜想,就是在寫作界,那些文字流暢得猶如患了痢疾的寫作者,大概也不會有耐心去讀什麽《特隆,烏克巴爾,奧爾比斯·忒蒂烏斯》的——連小說的名字都這麽拗口,作品本身還用說嗎?
世界上有多少博爾赫斯的讀者,就會出現多少種對博爾赫斯的誤解。我知道,這句話說了也等於沒有說。因為,從廣義的閱讀過程來看,這句話適用於任何一位作家。我這裏要強調的是博爾赫斯的別具一格的寫作的方法。盡管有許多國外的學者在評價博爾赫斯時,都不約而同地認為,他的風格和創作方法是前無古人的,但我仍然認為,博爾赫斯屬於一個時斷時續卻相對穩定的文學和哲學傳統。在哲學上有叔本華、休謨、盧克萊修和帕斯卡爾,而文學上則有威爾斯、霍桑和卡夫卡。我說博爾赫斯易遭誤解,首先一個理由是,他試圖表達的內容,在常人看來本來說是虛幻的。其次,他用的手法是隱喻性的,他是一個可無爭議的比喻收藏家。《玫瑰色街角的人》時的作者與《一件無可奈何的奇跡的人》的作者似乎並不能算是同一個人(博爾赫斯本人也有類似的描述);而寫作抒情詩、哲理隨筆、敘事詩小說、文學論文的博爾赫斯分別具有不同的麵孔。所有這些麵孔揉合、疊映出一個完整的形象,這就是我要在這裏談論的博爾赫斯。一個阿根廷人,一個雙目失明的人,一個家禽市場檢驗員,一個圖書館的館長,當然還有更重要的一個身份:一位冥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