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金瓶梅》采取了佛道的框架結構,無善無惡的觀念隨處彌漫;由於“真妄觀”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疏鬆了是非和道德判斷,《金瓶梅》中的人物呈現出一種明顯“向下運動”的跡象。且不說“參天地之化育”的言行出處,也不論經世安邦的政治情懷,即便是人倫之常的忠孝節義,在《金瓶梅》的人物身上差不多也已經喪失殆盡。


    明代的謝肇淛批評它“猥瑣淫媟,無關名理”<small>[57]</small>,不為無因。實際上,《金瓶梅》中的人物主要是在其動物性的一麵(即欲望的一麵)展開的,有點類似於卡夫卡筆下的“類動物”。這些人物一旦被褪去了名理和道德的外衣,即迅速地滑向了動物性的生存,變成了與草木同朽的“眾生”。在這種“向下運動”的軌跡中,我們很容易發現並捕捉到《金瓶梅》的敘事中所隱藏的那個“超級敘事者”。這正是曆代批評者所津津樂道的那個“佛心”或“佛眼”。


    在《金瓶梅》中,一方麵,作者通過直接的議論或通過敘事代言人來描述並評價人物的言行(在這一點上,詞話本與繡像本的作者立場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我們不久就要談到);另一方麵,作者也借助於這個“超級敘事者”,通過高高在上的佛或者仙的眼光,來打量塵世中的一切,並建立起最終的價值判斷。由於這個“超級敘事者”的存在,居於“眾生”地位的人,其所作所為是善還是惡,都變成了過眼煙雲。


    當然,這個“超越性視角”在文學中的運用,並不是《金瓶梅》獨有的。舉例來說,歌德偶爾也會引入這樣一個類似於上帝之眼的“超級視角”,來俯瞰人間眾生。他曾說,人世間的一切掙紮和奮鬥,在上帝的眼中,不過是永恒的寧靜而已。再比如說,對於明道先生(程顥)而言,堯舜的千秋功業,從“道”的視角而言,不過是太虛中的一點浮雲過目。


    但不管怎麽說,這個外在的、俯視性的、超越性的視角被引入《金瓶梅》的敘事,導致了兩個互為悖謬的後果。


    首先,通過佛的眼光來看,人世間的功名、利祿、掙紮、修為乃至背叛,都是欲望的產物,作者依附於這個立場對欲望本身展開終極性的批判。但更為重要的是,作者通過這個“佛眼”又對人世間欲望的煎逼以及人沉湎於欲望的昏昧與愚蠢,給予了無條件的慈悲和哀憐。“佛眼”對於“人”的寬宥和悲憫,與佛對眾生(禽獸及草木蟲魚)的慈悲是一樣的。不用說,在慈悲的意義上,佛道對於曾孝序與西門慶這樣處於善惡兩端的人,一視同仁。所謂“蝦蟆、促織兒,都是一鍬土上人”。這也就在相當程度上模糊了是非善惡的界限。


    其次,“佛眼”在《金瓶梅》中同時也形成了一種屏障和保護。正因為這個“永遠正確”的“佛眼”的慈悲和保護,作者就理所當然地獲得了一種正麵描述欲望(特別是赤裸裸的色欲)的道德勇氣。從表麵上看,《金瓶梅》作者依據的是“展現——批判——超越”這樣一個心理邏輯,其道德的正當性似乎不容置疑。但作者對色欲、色情和性事不厭其煩且細致入微的描述,明顯超出了主題呈現的必要性。這也使我們有理由去懷疑作者背後曖昧的動機。這裏的關鍵問題,是作者對他所批判的色欲到底是一種怎樣的態度。


    毫無疑問,《金瓶梅》中的“佛眼”,也是一個非人格化的視角。那麽它與十九世紀以來西方現代主義小說中時常出現的“非人格化”視角,是否存在著某種共通性?


    我們不妨以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法國新小說的代表作家羅伯-格裏耶為例,將兩者做一番比較。


    在格裏耶的代表作《橡皮》(1953)中,無論是暗殺者格利那蒂(罪犯),還是被殺者杜邦(科學家),或者是偵探瓦拉斯、警察局長羅倫,他們都被作者置於同一個價值層麵。這些人物身上所有的是非善惡和道德優劣均被作者以橡皮擦去,一同被擦去的還有人的情感與自主性。羅伯-格裏耶所采取的,是一種更為徹底的相對主義立場。在他的另一篇名作《窺視者》(1955)中,殺人犯兼強奸犯馬弟雅思,與被殺者(被奸者)、十三歲的牧羊少女雅克蓮,也被作者置於同一個相對主義的價值層麵。所不同的是,殺人者被作者賦予了更多的“人性”——雅克蓮被奸殺後,目擊暴行的於連對此事秘而不宣。這個島上的所有人,都和於連一樣,得了一種“冷眼旁觀”病。除了彼此間的“窺視”之外,他們什麽都不願意做。也就是說,一個美麗的少女被奸殺這件事,對他們而言似乎完全沒有發生過。反倒是罪犯本人因為擔心罪行敗露而被捕,自始至終記掛著雅克蓮。也可以這麽說,正因為被奸殺,雅克蓮反而在這個世界上獲得了一個“關心”她的“唯一者”,有了一個“知己”。這當然是羅伯-格裏耶慣用的反諷筆法。


    羅伯-格裏耶的這種反諷,與《金瓶梅》的“非人格化”敘事確有共同之處:兩者都采取了大致相仿的相對主義立場,兩者都是泯滅了是非善惡之後的“去道德化”,筆下的人物都有一種“向下運動”的跡象——《金瓶梅》中的人物趨向動物性的欲望,而格裏耶筆下的人物則更趨向於客觀之“物”。透過這種比較,我們似乎馬上就會產生這樣一種不太自信的猜測:難道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羅伯-格裏耶筆下出現的這種“非人格化”敘事,在十六世紀的《金瓶梅》中,就已經有了某種端倪?


    情況正是如此。


    兩者都是“去道德化”的,都濾除是非善惡,使神聖的、有著強烈道德律令及自主性的“人”向下運動,從而成為一般無善無惡的存在。從這一點來看,兩者並無多大不同。


    不過,假如我們要進一步追問,到底是怎樣一種社會、文化和曆史因素,導致了這種人物的“向下運動”?《金瓶梅》與羅伯-格裏耶的非人格化敘事有著怎樣的出發點、功能和效果?兩者之間又存在著根本性的差異。


    羅伯-格裏耶的“非人格化”,可以被稱為“物化”或“異化”,其哲學淵源似乎可以一直追溯到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追溯到後來被馬克思多次批判過的“異化”概念。羅伯-格裏耶所關注的焦點,並不是一般的道德善惡,而是當代資本主義機製所造成的普遍“物化”:自主的個人,在資本主義市場環境中,變成無目的、無立場、無情感的“物”的存在。打個淺顯的比方,人成了機械傳送帶上的一個零部件。


    當然,羅伯-格裏耶對“物化”的著迷,終於造成了某種悲劇和災難性的後果。在他的《海灘》、《咖啡壺》特別是《嫉妒》中,隨著“非人格”、“客觀化”和“物化”的視角登峰造極,他的社會批判鋒芒變得遲鈍起來,“非人格化”敘事也變成了一種精深的修辭學圖解。


    我們應當注意的是,羅伯-格裏耶的“非人格化”敘事之所以得以建立,顯然是以基督教的衰落和“上帝之死”為前提,以對基督教文化、道德的批判和質疑為條件的(關於這一點,叔本華與尼采所推動的十九世紀反理性的浪潮可以說是一個預演)。恰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所指出的那樣,正因為是非善惡的決定權由上帝轉交給了資產階級法律和製度,對資本主義現實展開批判的前提之一,是必須首先質疑這種意識形態化的道德。隻有依據這個邏輯關係,我們才能理解自十九世紀中期以來西方文學“反道德”、“去價值化”乃至“物化”等相對主義思潮出現的曆史進程。


    在《橡皮》中,羅伯-格裏耶所要回到的古代精神的原點並不是上帝,而是希臘的索福克勒斯,這也從一個側麵顯示出作者的宗教文化態度。


    而《金瓶梅》則采取了一個完全相反的路徑。作者對明代中後期的社會失控和欲望橫流所感到的深切絕望,迫使他尋找能解釋並安慰這種生存和文化絕望的超越性價值係統。在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前,他所能找到的或許隻有佛教與道教,即透過“佛眼”來打量並批判塵世的欲望。由於慈悲和哀憐,這個“佛眼”預先就寬宥了人世中的欲望和罪惡,並將人降低到“眾生”的地位,一律予以同情。這就造成了一個悖論:欲望和惡,周流於世間,給社會生活的人情倫理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和破壞,而它又是事先被原諒和寬恕的。


    坦率地說,悖論式的觀念和題旨,在《金瓶梅》中幾乎隨處可見。這既可以表現晚明社會劇變中新舊觀點的駁雜與並置,同時也深刻地反映了包括作者在內的社會大眾的道德困惑。這種困惑,集中體現於作者對待欲望(特別是色情)的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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