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一日,三月中旬天氣,敬濟正與眾人抬出土來,在三門牆下,倚著牆根,向日陽蹲踞著,捉身上虱蟣。隻見一個人,頭戴萬字頭巾,身穿青窄衫,紫裹肚,腰係纏帶,腳穿 靴,騎著一匹黃馬,手中提著一籃鮮花兒。</blockquote>


    ——第九十六回


    過街鼠張勝,在小說中出場的機會不多。此人光棍一條,平常在“三街兩巷”行走,是典型的街頭混混(俗稱“搗子”)。在小說的第十九回,敘事者早早地就安排下了張勝這條線索。當時,西門慶請他和草裏蛇魯華一起去教訓一下蔣竹山,並答應事成之後,將他介紹給提刑官夏龍溪做家丁。但後來,在兌現自己的承諾時,西門慶卻將他引薦給了周守備,做了一名守備親隨。這也是《金瓶梅》文體上的錯綜之法,絕無半點機械和板滯。可以說,張勝這個人物,是敘事者特地為陳敬濟準備的:陳敬濟剛出場,張勝即於街頭現身,而最終陳敬濟也死在張勝的利刃之下,可謂有始有終。第九十九回,陳敬濟在睡夢中被驚醒,見張勝提著把刀子闖進門來,便問了一句:“阿呀!你來做甚麽?”張勝的回答一點都不含糊:“我來殺你!”張勝的答話,與其殺人的身手一般矯健爽利。在繡像本的批評者看來,張勝做事利索斬截,是武鬆或豫讓一流的人物。


    引文中的這段文字,是寫春梅因思念陳敬濟,托張勝打聽他的下落,而張勝踏破鐵鞋,遍尋不獲,卻在大街上與他不期而遇的情景。張勝作為一名曾經的街頭魔王,此時現身,卻頭戴萬字頭巾,身穿青窄衫,紫色的裹肚,腳蹬 靴,騎在一匹黃馬上。其皂隸家丁的精致裝束,似乎有點不倫不類。然而,更加讓人感到震驚的是,這樣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徒,手中偏偏還提著一個裝滿芍藥的花籃!


    《金瓶梅》敘事的奇思妙想、自由無拘和靈光乍現,於這籃鮮花上可見一斑。按一般想象的定式而論,這籃鮮花,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出現在豫讓式人物張勝之手。這就使我們不由得聯想起米蘭·昆德拉對卡夫卡的讚佩。在昆德拉看來,卡夫卡的小說有點類似於讓縫紉機與雨傘相遇,即讓不可能之事成為可能。“縫紉機與雨傘相遇”這一典故,原出自洛特雷·阿蒙,原文為“一架縫紉機與一把雨傘在手術台上的偶然相遇”。不過,不論是卡夫卡的小說,還是洛特雷·阿蒙的詩歌,都具有強烈的超現實意味,而《金瓶梅》的這籃芍藥花,則牢牢地紮根於現實的土壤。敘事者隨後就交代了這籃鮮花的來曆:原來是春梅打發張勝去田莊上采芍藥,張勝在返家的途中,與陳敬濟在街頭不期而遇。從某種意義上說,讓事實紮根於現實,卻讓想象力飛升於超現實的天空,這正是《金瓶梅》敘事的精華所在。換句話說,卡夫卡與洛特雷·阿蒙通過超現實的方法所達成的敘事效果,《金瓶梅》通過對現實的“自然”呈現,也同樣能夠達成。


    順便說一句,北方地區水澤河澱之畔,盛產芍藥,在曆史上多有記載。在劉侗、於奕正的《帝京景物略》中,作者所記敘的北京積水潭,在元代就是一個遍地開滿芍藥花的大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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