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走的路上,木塔一個勁兒誇馬克,那敬佩的神情跟麵對智者差不多。
兩人繼續半猜半比劃的交流,馬克才了解,這些人其實相當不簡單。針對每一種不同類型的魔獸,都會采用不同的戰鬥方法。
像剛才,其實沒有馬克,他們也能得手,隻是可能會有人受傷。
他們並不是每天都獵殺魔獸,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巡邏、偵查。哪裏有魔獸,是什麽魔獸,有什麽魔技,多大活動範圍,是否對部落有威脅,需要怎樣的狩獵方法……
青甲獸是他們跟蹤準備了很久的目標,之前也嚐試圍毆了幾次,早摸清了虛實,今天正式動手,也有在馬克麵前炫耀一番的意思。
馬克注意到他們雖然塊頭大,但是身手很敏捷,配合默契,並非隻是會使蠻力。
但是對他們的武器還是有些看不上,用骨頭狩獵,效果哪有金屬兵器好?
然後木塔就讓馬克大開了眼界。
用雷神槍去戳木塔的大骨棒,結果完全出乎馬克意料,哪怕用盡全力,也隻能留下輕微的痕跡。
馬克這才明白,在這裏,魔獸身上的材料才是真的強悍。
知道這一點,讓他頓時產生極大的挫敗感,雷神槍傾注了自己那麽多心思,結果居然是個雞肋?
回到部落,女人們已經準備好了燉肉,小孩子們再一次歡呼著出來圍觀青甲獸的屍體。
智者笑眯眯,一副智慧滿滿的模樣,“今天感覺如何?”
馬克不吝讚譽之詞,大誇木塔他們。
“最近一個月都不需要再去狩獵了,近處暫無威脅,食物也足夠這段時間之用,多了隻會壞掉浪費。”
木塔與剛回來的另一隊人大聲交流著,對馬克也頗多讚美,這倒激起了部分人的好奇與好鬥之心。
然後就有人過來要跟馬克較量較量。
聽完智者的翻譯,馬克訝然地看著智者。
“沒事,正常切磋而已。不妨試試看。”智者建議馬克接受。
馬克當然願意了,甚至他早就有這想法,隻是不方便提出來,了解這些人的戰鬥方式不能隻看打獵,總要親自過過招才行。
於是廣場被清出一個圓圈,幾乎所有人都圍過來,看熱鬧。
對荒人來說,戰鬥是生活的一部分,特別是男人。
一開始是空手對打,馬克本不打算使用內勁,但是一上手就發現,這些家夥可真是皮糙肉厚力氣大,就他那鍛體改造過的,居然硬碰硬占不到多大好處!
馬克自然不會輸,他力量上不占下風,技巧上高明了可不止一截。
荒人的作戰技巧應該多是在跟野獸或者魔獸戰鬥中得來,經過不斷演化完善,形成了明顯的風格,不隻是力大,速度和角度都不錯。
而且很出其不意的招法,但終究還屬於野路子,馬克可是專業的。
拳、掌、膝、肘,隨心所欲。
再使出內勁,四兩撥千斤,那就更精彩了。
壯漢被馬克扔出了好幾次,耍得團團轉。
這下可把觀眾看爽了,大人小孩都在嗷嗷叫。
然後是比兵器。
這就更沒法比,馬克那槍術不是白練的,不隻是刁鑽花哨,耍起來那叫一個好看。
而對手就會一些大開大合的動作,剛猛有餘,靈活不足。
馬克刻意控製著別讓他太出醜,來來回回邊較量邊表演一樣,對打了五六分鍾,這才瀟灑地結束戰鬥。
倒不是他喜歡賣弄,馬克發現荒人的想法確實如智者所說,比較簡單直接,他們崇拜強者,馬克就要在他們麵前樹立強者的形象。
這樣才是對自己更有利的,因為在這裏謙虛沒用。
其他人不用打了,木塔第一個跑過來要跟馬克學武,智者看了直搖頭,無奈啊。
馬克決定在這裏待十天。
因為十天以後,部落的人會前往集上去交易物資。
他們準備了一些魔珠,許多風幹的魔獸肉,還有不少編織品,獵殺青甲獸也是為了這次交易。
屆時,馬克將會跟隨他們前去,然後在集上討生活。
這十天,馬克決定辦一個短期的武技培訓班,針對部落裏的孩子和部分成年男人。
蟒肉歸了部落,蟒皮還是屬於馬克所有。除了製成的三件軟甲,剩下的部分將被他帶去集上,換取他想要的東西。
軟甲做得也挺有意思。
一節蟒皮裁下來,呈直筒狀,在靠上的部位挖倆洞,伸胳膊;中間戳了圈小孔,穿過去帶子一係,立刻就束了腰。
脖子部位折兩個角,釘一圈軟布,做成領子,既時尚,又有強大的防禦力。
甚至為了透氣,不至於太悶熱,還鑽了一排排的小孔。
幸虧有金龍牙,不然真是做不到。
設計是青玉,部落的人幫忙製作。費了點功夫,但是做出來成品把她們驚豔到了。
有了蟒皮軟甲,就不需要再穿厚厚的皮甲,兩人換上,身材越發顯得玲瓏動人。
智者都心動了,當然不是對兩女人心動,而是對加工技術。一直以來部落前往集上換東西,都是拿原材料去換,如果能進行加工,價值可能翻幾倍甚至幾十倍!
兩顆蟒牙被做成了兩把匕首,約三十公分長,木頭刀柄,羊皮刀鞘,做工粗糙,但是東西絕對是好東西,馬克拿在手上把玩了好一會兒,最終還是青玉和小夏一人一把分了。
再說說馬克的武技培訓班。
空手搏鬥術不好教,沒那麽快,需要內勁的配合,還要悟性,時間也久。
馬克打算教槍法。
部落的人打獵用的骨矛與長槍也有些相似,練習槍法,打獵也能用得到。
二十四式梨花槍,每人學一式,部落正好也夠二十四個人。
一天時間,將動作一個個分別教會,然後就開始練習。各練各的,每人每天練習一千遍,練十天。
馬克隻負責每天糾正每個人的動作。
接下來講規則,十天之後,兩人一組,互相教對方自己已經掌握的動作,再花十天練一萬遍。
再換人互相教。
以此類推下去,兩百四十天的時間,每個人都將熟練掌握二十四個基本動作,每人總計練習了二十四萬遍。
之後再進行動作組合。
馬克沒那麽多時間等著看他們出師,所以他就幹脆用了這麽個省事的方法。
智者全程旁觀,時時若有所思。
這套槍法馬克學自白雲龍,在這裏他給改名叫雷神槍法。
後來,部落因為有了這套槍法,慢慢越來越強大,有些人憑著這槍法在魔幻大陸也闖出了很大名堂,後人問起來,為什麽叫雷神槍法,跟雷有什麽關係?跟神又有什麽關係,卻是沒人答得上來,當然,這是後話。
卻說十天很快就過去了。馬克憑借強大的記憶力,掌握了荒人的語言,青玉和小夏也學得八九不離十。
又要出發了。
一大早,眾人就騎著羊的,騎著狼的,駝著打包好的物資,準備出發。
臨行前,智者叫住了馬克,“我有個請求。”
馬克客氣回道:“您說。”
“這次去集上,完成交易後,其他人返回,讓木塔跟著你吧。”
“為什麽?”
“你們肯定不會在集上呆很久,那裏也不過是你們的一個中轉地而已。我能看得出來你的不凡,你一定會前往大市。我希望讓木塔跟著你多學點東西,多漲點見識。
跟你三年以後,再讓他回來,也好接我的位子。部落的壯大必須依靠與外麵的交流,拜托你了。”
“放心吧,在我身邊,我一定護得他周全。”
智者掏出了一把匕首,“這是金龍牙所製,不比蟒牙差,我看你喜歡,送給你了。”
馬克道謝再三,然後踏上了新的征程。
兩人繼續半猜半比劃的交流,馬克才了解,這些人其實相當不簡單。針對每一種不同類型的魔獸,都會采用不同的戰鬥方法。
像剛才,其實沒有馬克,他們也能得手,隻是可能會有人受傷。
他們並不是每天都獵殺魔獸,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巡邏、偵查。哪裏有魔獸,是什麽魔獸,有什麽魔技,多大活動範圍,是否對部落有威脅,需要怎樣的狩獵方法……
青甲獸是他們跟蹤準備了很久的目標,之前也嚐試圍毆了幾次,早摸清了虛實,今天正式動手,也有在馬克麵前炫耀一番的意思。
馬克注意到他們雖然塊頭大,但是身手很敏捷,配合默契,並非隻是會使蠻力。
但是對他們的武器還是有些看不上,用骨頭狩獵,效果哪有金屬兵器好?
然後木塔就讓馬克大開了眼界。
用雷神槍去戳木塔的大骨棒,結果完全出乎馬克意料,哪怕用盡全力,也隻能留下輕微的痕跡。
馬克這才明白,在這裏,魔獸身上的材料才是真的強悍。
知道這一點,讓他頓時產生極大的挫敗感,雷神槍傾注了自己那麽多心思,結果居然是個雞肋?
回到部落,女人們已經準備好了燉肉,小孩子們再一次歡呼著出來圍觀青甲獸的屍體。
智者笑眯眯,一副智慧滿滿的模樣,“今天感覺如何?”
馬克不吝讚譽之詞,大誇木塔他們。
“最近一個月都不需要再去狩獵了,近處暫無威脅,食物也足夠這段時間之用,多了隻會壞掉浪費。”
木塔與剛回來的另一隊人大聲交流著,對馬克也頗多讚美,這倒激起了部分人的好奇與好鬥之心。
然後就有人過來要跟馬克較量較量。
聽完智者的翻譯,馬克訝然地看著智者。
“沒事,正常切磋而已。不妨試試看。”智者建議馬克接受。
馬克當然願意了,甚至他早就有這想法,隻是不方便提出來,了解這些人的戰鬥方式不能隻看打獵,總要親自過過招才行。
於是廣場被清出一個圓圈,幾乎所有人都圍過來,看熱鬧。
對荒人來說,戰鬥是生活的一部分,特別是男人。
一開始是空手對打,馬克本不打算使用內勁,但是一上手就發現,這些家夥可真是皮糙肉厚力氣大,就他那鍛體改造過的,居然硬碰硬占不到多大好處!
馬克自然不會輸,他力量上不占下風,技巧上高明了可不止一截。
荒人的作戰技巧應該多是在跟野獸或者魔獸戰鬥中得來,經過不斷演化完善,形成了明顯的風格,不隻是力大,速度和角度都不錯。
而且很出其不意的招法,但終究還屬於野路子,馬克可是專業的。
拳、掌、膝、肘,隨心所欲。
再使出內勁,四兩撥千斤,那就更精彩了。
壯漢被馬克扔出了好幾次,耍得團團轉。
這下可把觀眾看爽了,大人小孩都在嗷嗷叫。
然後是比兵器。
這就更沒法比,馬克那槍術不是白練的,不隻是刁鑽花哨,耍起來那叫一個好看。
而對手就會一些大開大合的動作,剛猛有餘,靈活不足。
馬克刻意控製著別讓他太出醜,來來回回邊較量邊表演一樣,對打了五六分鍾,這才瀟灑地結束戰鬥。
倒不是他喜歡賣弄,馬克發現荒人的想法確實如智者所說,比較簡單直接,他們崇拜強者,馬克就要在他們麵前樹立強者的形象。
這樣才是對自己更有利的,因為在這裏謙虛沒用。
其他人不用打了,木塔第一個跑過來要跟馬克學武,智者看了直搖頭,無奈啊。
馬克決定在這裏待十天。
因為十天以後,部落的人會前往集上去交易物資。
他們準備了一些魔珠,許多風幹的魔獸肉,還有不少編織品,獵殺青甲獸也是為了這次交易。
屆時,馬克將會跟隨他們前去,然後在集上討生活。
這十天,馬克決定辦一個短期的武技培訓班,針對部落裏的孩子和部分成年男人。
蟒肉歸了部落,蟒皮還是屬於馬克所有。除了製成的三件軟甲,剩下的部分將被他帶去集上,換取他想要的東西。
軟甲做得也挺有意思。
一節蟒皮裁下來,呈直筒狀,在靠上的部位挖倆洞,伸胳膊;中間戳了圈小孔,穿過去帶子一係,立刻就束了腰。
脖子部位折兩個角,釘一圈軟布,做成領子,既時尚,又有強大的防禦力。
甚至為了透氣,不至於太悶熱,還鑽了一排排的小孔。
幸虧有金龍牙,不然真是做不到。
設計是青玉,部落的人幫忙製作。費了點功夫,但是做出來成品把她們驚豔到了。
有了蟒皮軟甲,就不需要再穿厚厚的皮甲,兩人換上,身材越發顯得玲瓏動人。
智者都心動了,當然不是對兩女人心動,而是對加工技術。一直以來部落前往集上換東西,都是拿原材料去換,如果能進行加工,價值可能翻幾倍甚至幾十倍!
兩顆蟒牙被做成了兩把匕首,約三十公分長,木頭刀柄,羊皮刀鞘,做工粗糙,但是東西絕對是好東西,馬克拿在手上把玩了好一會兒,最終還是青玉和小夏一人一把分了。
再說說馬克的武技培訓班。
空手搏鬥術不好教,沒那麽快,需要內勁的配合,還要悟性,時間也久。
馬克打算教槍法。
部落的人打獵用的骨矛與長槍也有些相似,練習槍法,打獵也能用得到。
二十四式梨花槍,每人學一式,部落正好也夠二十四個人。
一天時間,將動作一個個分別教會,然後就開始練習。各練各的,每人每天練習一千遍,練十天。
馬克隻負責每天糾正每個人的動作。
接下來講規則,十天之後,兩人一組,互相教對方自己已經掌握的動作,再花十天練一萬遍。
再換人互相教。
以此類推下去,兩百四十天的時間,每個人都將熟練掌握二十四個基本動作,每人總計練習了二十四萬遍。
之後再進行動作組合。
馬克沒那麽多時間等著看他們出師,所以他就幹脆用了這麽個省事的方法。
智者全程旁觀,時時若有所思。
這套槍法馬克學自白雲龍,在這裏他給改名叫雷神槍法。
後來,部落因為有了這套槍法,慢慢越來越強大,有些人憑著這槍法在魔幻大陸也闖出了很大名堂,後人問起來,為什麽叫雷神槍法,跟雷有什麽關係?跟神又有什麽關係,卻是沒人答得上來,當然,這是後話。
卻說十天很快就過去了。馬克憑借強大的記憶力,掌握了荒人的語言,青玉和小夏也學得八九不離十。
又要出發了。
一大早,眾人就騎著羊的,騎著狼的,駝著打包好的物資,準備出發。
臨行前,智者叫住了馬克,“我有個請求。”
馬克客氣回道:“您說。”
“這次去集上,完成交易後,其他人返回,讓木塔跟著你吧。”
“為什麽?”
“你們肯定不會在集上呆很久,那裏也不過是你們的一個中轉地而已。我能看得出來你的不凡,你一定會前往大市。我希望讓木塔跟著你多學點東西,多漲點見識。
跟你三年以後,再讓他回來,也好接我的位子。部落的壯大必須依靠與外麵的交流,拜托你了。”
“放心吧,在我身邊,我一定護得他周全。”
智者掏出了一把匕首,“這是金龍牙所製,不比蟒牙差,我看你喜歡,送給你了。”
馬克道謝再三,然後踏上了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