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騰騰的芝麻元宵上桌。


    “嚐嚐,這也算是我們招牌。”風華拿過勺舀了一顆,細心的吹了吹,喂到子桑越嘴邊:“喏。”


    “這麽多人在。”


    “沒關係啊,這又不是南山,不會有人說咱們的,張嘴。”


    子桑越垂下眼不敢去看風華,不過還是乖乖地張開了嘴。皮兒很薄,不黏。咬開,芝麻香溢了滿口。甜而不膩,裏麵還有花生的酥香。


    “喜歡嗎?”


    “嗯。”


    “喜歡就好,那就多吃點,我去幫掌櫃的幹活,正好讓他歇歇,你先吃,不用管我。”風華拍了拍子桑越的頭,然後把掌櫃的換過來,自己端著盤子挨桌上菜去了。忙裏忙外完全駕馭得住,有催菜的應付得很好,遇到點菜的就開啟三寸不爛之舌模式,從北邊的白斬雞說到南邊的酸菜魚不帶打磕巴。他對客人的笑也是真誠的笑,而非令人尷尬的陪笑。


    總之真有少當家的感覺。那時的子桑越看著他竟然有點陌生:南山的規矩和無趣的生活壓抑風華太多了。不過更多的是驕傲,子桑越吃著湯圓,目光卻一直追隨著風華,連嘴裏芝麻的甜味都顧不上了:那個能說會道,笑起來特別好看的少當家,是我的人。


    六年前的滋味還在心頭,甜蜜和自豪觸手可及。


    風華好容易得空去櫃台擦擦汗,算錢的姑娘就和他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起來。風華有問必答,和姑娘有說有笑。他斜靠在櫃台旁邊,一直看著子桑越的方向。


    風華眨了眨眼,咧開嘴笑了:嘿,我在看你。


    子桑越也笑,唇角上揚:嗯,我知道。


    “道長在看臭小子?”坐在對麵的掌櫃開口打斷了兩人的對視。他抹了抹手掌,還有點局促不安。


    也是,一個棱角被磨平的中年男人在看正值青春的少年時總歸會有點自卑。


    “嗯。”子桑越忙收回目光,給掌櫃倒了杯茶:“剛才失禮了。”


    掌櫃擺了擺手:“嗨,我一個粗人哪裏配什麽禮節。”


    子桑越斂了斂表情,放下了湯勺,也不吃飯了。掌櫃的看了,趕忙問:“道長怎麽不吃了?不合口味?”


    “不是,隻是我是晚輩,理應您先吃。”


    “道長不愧是那位仙人的弟子,比臭小子好多了。”


    “哪裏,風華遠在我之上。”


    “道長就別誇他了,他什麽準兒我心裏頭有數。”掌櫃給子桑越夾了很多肉,笑道:“他能上南山是他修來的福氣,去一趟我就知足了,也沒指望他下來真成什麽大俠。再說整天跟妖魔鬼怪打交道太危險,他啊,以後接了我這館子,平平安安的,就行了。”


    “其實風華一直掛念您,他苦練劍術,也是為了讓您以後不再擔驚受怕。”


    掌櫃有些渾濁的眼睛裏亮了亮:“他啊,哎……其實他也挺不容易的。”掌櫃招呼了個小二拿了壺酒來:“道長喝嗎?”


    “多謝掌櫃,隻是我不能飲酒,抱歉。”


    掌櫃擺了擺手,自顧自地喝:“這酒叫榜上花,臭小子最喜歡喝這個酒,小時候老說要去科舉,結果上了學堂還不是不老實,不過識字了倒是挺好,比我這目不識丁的強多了。”


    “他很有才,寫的詩很好。”


    “哈哈,這種文人東西我欣賞不來,不過說句實話,臭小子寫的東西,不會差。”


    子桑越點了點頭:這當真是為人父母的自豪與自信。


    “其實我慶幸啊,臭小子能結交道長你這樣的朋友,怎麽說以後也有個人看著,護著,我就是不在了,也安心。”


    子桑越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掌櫃,掌櫃則不緊不慢地開吃了。他的虎口有疤,手也粗糙,皮膚幹皺,還有洗不掉的油光。


    “道長和臭小子是在一起的吧。”


    “……您怎麽知道?”


    “你倆看對方的眼神。”


    “……”


    “而且臭小子可從不會喂別人吃飯,我以前讓他喂隔壁老王家小姑娘他都不願意。”


    子桑越更不好意思了。


    “您不會覺得難以接受?”


    “這有什麽難以接受,從小我就教他跟心走,心向哪兒,就怎麽做,無論喜歡什麽,喜歡就行,開心就行。”


    原來是這樣。


    “我老伴去的早,孩兒也病死了,我就開了個館子,想著後半輩子就這樣得了,結果有一天正好碰上這臭小子偷我東西。”掌櫃的一邊喝酒,一邊回想:“大冬天的,他就穿著身薄薄的破衣服,我看著怪可憐的,就給帶回來了。那時候他才五六歲,但根本沒法管。那詞兒怎麽說,頑劣,就是說他。怎麽教都教不好,說什麽都不聽,氣的我想把他扔大街上去。鄰居也勸,可我不能就這麽看著一個孩子毀在偷上。俗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就經常打他,不指望他孝順我,就想著他懂點兒事兒。我沒啥錢,當年東湊西湊送他去了學堂,他書沒怎麽讀好,倒是乖了挺多,至少基本道德觀有了,也就值了。所以他上南山,我不指望他學什麽法術,就盼著他能學點你們大門派正道的規矩。這世道,心正了,比什麽都強。”


    風華朝這邊探了探頭,估計在想掌櫃的是不是在說他壞話。


    “我這一把年紀了,活也活不了十幾二十幾年了,就趁著現在再多賺點錢,到時候把館子給他,他是接了還是賣了我都隨他,他想幹嘛幹嘛,開心就行,”掌櫃看了看子桑越:“有伴就行。”


    掌櫃的眼睛裏已經有淚了,子桑越卻說不出話來安慰。


    “喲——幹嘛呐,說我壞話呢?”風華靠過來搗亂了:“菜都上完了,我這麽勤奮,你得給我加工錢吧?”


    “你去南山曠工這麽多月我沒扣你的不錯了,去去去邊兒呆著去。”


    風華無賴搬了個凳子湊到了子桑越旁邊:“我不,我要吃飯。”


    “就知道吃。一會兒睡一覺養養精神,今兒晚上有燈會,人家道長難得來一趟,晚上帶人家去看看。”


    “不用你說我也知道,對了,跟你說個事。”


    “說。”


    風華拉住了子桑越的手。


    “我還以為嘛事兒,你老爹我早就知道了。”


    “是是是,老爹你最厲害啦,不過我就是想告訴你這件事,怎麽說也得讓你祝福祝福。好了,喝醉了吧你,不能喝酒就別喝,回屋睡覺去。”風華一把扶起掌櫃的,攙著他回後院去了。


    老爹,一個掌櫃隻有喝醉了才敢說的自稱。


    這麽多年了,卻畢竟不是親生,哪敢如此輕易。


    “這麽多年了還是隻有喝醉了才敢把我當他兒子,真是。”風華埋怨道:“我早就把他當我爹了。”


    “真好。”子桑越說。


    “好啥好,等你以後來了我家就知道有一個摳門的爹是什麽感受了。”風華翻了個白眼:“對啦子桑,跟你說個事。”


    “嗯?”


    “這個客棧比較小,而且正好沒空房了,你就……咳,和我睡一起吧。”


    “嗯。”


    “嗯?這麽快就同意的嗎?”


    “不然我還能睡哪裏呢。”


    “那你去睡會兒吧,正好適應適應,蘭陽幹燥,你記得多喝點水。”


    “你呢?”


    “我去幫著後廚刷碗。”風華彈了彈子桑越的腦袋:“去睡吧,晚上帶你去看燈會。”


    ……


    傍晚,炊煙四起,街道上掛起了燈籠。午後下了雨,路縫裏還有積水,青石板上倒映著光,水一動,燈光晃晃悠悠,就像是有人在攪動溶了墨的水。街邊小販擺開了小玩物,又加了許多紙燈,各式各樣,應有盡有。


    可風華卻並不打算讓子桑越待在這門前一條小街,他換了道袍,帶著子桑越去了城中央:長情湖上的月神廊。


    蘭陽燈會天下聞名,若說天下“燈意”三分,蘭陽占兩分,剩下的一分則在東南沿海的燈境小城。天燈風燈孔明燈,馬燈煙燈祈福燈,色彩斑斕,看得人眼花繚亂。不過最出名的還是解願燈,而放解願燈最靈的地方,就在長情湖的月神廊下。


    穿過人群,兩人來到長情湖邊的街道。街口有一座高門,紅漆磚瓦,白匾黑字:清明道。門下向遠延伸,一眼看過去隻能看到人頭攢動,看不到腳下的路。摩肩接踵之中,夜風都吹不過來。抬頭看,空中已經開始有燈了。燈火背後,偶有燦爛奪目的煙花。


    “蘭陽熱鬧吧!”


    “嗯。”


    “有沒有什麽想吃的?”


    子桑越想了想:“嗯……蘭陽有什麽好吃?”


    “蟹黃湯包,鴨血粉絲,都很好吃。不過最好吃的現在吃不到,要秋天才能吃的到。”


    “嗯?”


    “桂花糕啊傻子,蘭陽一絕,等下次來我帶你吃。”


    “下次不知道什麽時候了。”


    “大不了這次就不回去了,就在蘭陽留著,一直到秋天。”


    “不行,規矩不能破,要回去必須在四月中回去。”


    “瞧你,來玩還這麽嚴肅,這兒就你和我,你和誰守規矩。”風華又拉住了子桑越的手,子桑越想躲,風華卻緊緊的拽著。


    “躲什麽,丟了我就找不到你了。”


    “大街上,這樣……”


    “你看人這麽多,有誰會注意你和我。再說蘭陽這種地方,這樣也不足為奇啊。而且就算有人看咱們,告訴他們你是我的,宣告主權也未嚐不可呀。”


    “油嘴滑舌。”


    “是你太好,我舍不得把你丟了。”


    換了平時說這話風華都得起一身雞皮疙瘩,但人群太鬧不會有人聽到,而子桑越明目如星,眼裏滿是他的麵容,平日聽來肉麻油膩的話,都成了“耳鬢廝磨”的甜蜜。


    月神廊很熱鬧,一條長廊橫亙在長情湖之上,簷下掛滿花燈和風鈴,花燈上“薄紙粉花淡綠葉,菡萏鯉魚明月懸”。風一吹,風鈴就丁零當啷響,好像要把喧鬧一同帶到風的盡頭。廊下一排攤位,首飾玉器、麵具竹馬,琳琅滿目。


    當然也有糖人攤。


    糖人攤離不了悟空八戒,也離不了錦鯉白龍。不過這個糖人攤倒是很特別,“爛大街”的做的精美,少見的小玩物也別出心裁:長翅膀的飛魚,禿了的仙鶴,吃草的鳥……來買的不僅小孩兒,許多大人也被古靈精怪的造型吸引來,紛紛掏出幾個銅板,買走自己心儀的“甜”。


    “子桑,挑一個吧?”


    子桑越很快拿了一隻仙鶴。


    “怎麽挑這個?”


    “我曾經來過這,和一個帶著仙鶴的人。”


    “是那個在後山的那個……嗯……徐白鷺?”


    “嗯。”


    “可你不是沒下過山嗎?”


    “……我偷偷下來的。”


    “回去就告訴長老,看他怎麽罰你。”


    子桑越當然不為所動,繼續往前走。


    廊中央就都是燈了。和糖人頗有異曲同工之妙,燈上許多畫也不是傳統山水畫,而是天馬行空的奇思妙想。人群中,有衣著華貴的富家少爺帶著別家的千金小姐,也有粗布麻衣的平凡夫婦,偶有一兩對俠侶並肩而行,也有孩童穿梭於其中歡呼雀躍。


    “走,我帶你去買解願燈。”風華拉著子桑越就要走,子桑越卻站住了。


    “這不就有解願燈。”


    他在旁邊的攤上隨手拿起了一個普通的燈,燈和孔明燈差不多,唯獨燈底下多了祈福條,仔細一想,也就是許願樹和孔明燈的結合。子桑越付了錢,拿起筆在紅色的祈福條上寫了一行字。寫完之後神神秘秘地捂著,不讓風華看。


    “寫的什麽呀還不讓我看,我也寫一個。”


    風華很快寫好了。


    “你寫的什麽?”


    “你都不讓我看,我才不讓你看。”


    “……”


    風華當然藏不住,子桑越沒說,他就自己拿給子桑越看了。隻見長長的祈福條上很簡單的寫了白話:想掌櫃長命百歲,想和子桑越一直在一起。


    真是簡單又真誠。


    “你看過我的了,我也想看你的。”


    “那就給你看吧。”


    子桑越的祈福條也是雲紋襯底,柔軟的布上,字工工整整。


    願與風華共赴長白。


    “長白?你想去長白山?這離長白還有一段距離呢。”風華不解。


    “長白,長相廝守,白首不離。”


    “……”


    身後一個孩子匆匆忙忙跑過,不小心撞了一下子桑越。子桑越一個趔趄差點摔下湖,風華一拉,兩人手裏的燈同時脫了手。


    也巧,那就一起飛了吧。


    ------題外話------


    關於掌櫃。


    在古時候,同性並沒有現代這樣不為大眾所接受,譬如小倌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證明。但小倌畢竟是達官貴人大戶人家的享受,他們可以隨意取樂,反正有足夠的錢來支撐他們成家娶親傳宗接代。一個開館子還要到處借錢才能供風華上的起私塾的人是沒有能力去供風華‘玩樂’的,而且一般像這樣的家庭會有“玩不起”的心理,所以接受同性的概率非常小,甚至可以說根本不可能接受。但掌櫃的接受了,所以我認為很特別,很難得。也許這是一種淩駕於時代之上的“奇跡”,也許仔細想想會有誇張、服從劇情的嫌疑,但生活總是需要奇跡的。


    ps:時代設定為架空,除了之前的滿漢全席涉及到清朝之外,剩下的部分最晚到宋明。


    多謝大家的收藏和喜愛,有意見或者建議可以評論提喔(??w??)?晚安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張家生死簿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清焰與風燈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清焰與風燈並收藏張家生死簿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