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大道的盡頭。


    “老大。”


    “長官nim”


    黃廳長更是憂愁,但沒的選擇,已經有無數的施壓於他,但這不是他服軟的理由,而是他必須做出選擇了。


    因為遠遠地,已經能夠看到那兩輛瘋狂追逐的車影,不知為何,他心裏有個直覺,那後方的犯罪者,目的好像並不是隻想同歸於盡。


    但是,他想幹嘛?車燈越發臨近,他來不及收集情報了,分析利弊,但現在,他們弄不清楚車上到底有沒有齊家千金在。


    以及那位李家公子,至於犯人——


    瞬間,久違的賭徒心理,做出了人生中,又一個重大的決定。


    “清路!所有的警車都讓開,放他們過去,讓救援中心的洪主任給李世勳下達指令。”


    “長官nim,你在說什麽?”


    “我說減速。”


    “內?”


    “叫那姓李的小混蛋減速!這樣,要不一起活下來,要不一起死去,全部責任我來擔。”


    呼——


    在緊急命令下達後,一前一後,擦著數輛警車而過,黃廳長回身,死死盯著跑向遠方的兩輛車輛。


    一旁的警員看見,急忙拿著毛巾,幫落湯雞似的黃廳長擦了擦身上的汙漬。


    另一邊,某人根本不知道,他當初隨手為之的作孽舉動,竟然惹到一個性格古怪的女人。


    駛出67大道,s4-soupe奔馳裏,響起兩人的聲音。


    “金泰花,抽煙嗎?”


    “薑寶,找抽嗎?”


    在金泰妍看不到的角度裏,阿姆按住了腹間的傷口,眼神越發的渙散,臉色愈發蒼白,軟弱無力的,甚至掏一顆糖果補充能量的力氣都沒了。


    這是失血過多的症狀。


    阿姆笑了笑,他很想抽一根煙,當然金泰花也抽煙就好了,你敬我一根,我敬你一支,點著了,兩人抽著抽著,就有同生共死的氣氛了。


    除了一閃而過的警察們,路的盡頭,阿姆的視線裏,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鄰居,在那家餐廳裏,哭著等待自己去結賬。


    “看,路不就出來了?正義就是這樣,有無數的顧忌。”


    明明看遍了無數的罪惡和不義,還非得主動去尋找,去追索,以及挖掘這些潛藏在城市中的罪惡。


    然後,明知自己是“罪犯”,又因為種種的顧慮,不得不看著自己逍遙法外。


    有些人的心中,一那直如視重寶的信仰,此刻應該被棄之敝履了吧。


    “聽不懂,還有我們會不會死?”


    金泰妍的呼吸逐漸沉重,與上次主動尋死不同,扭頭看了一眼阿姆。


    這次,她不想死。


    “沒關係,我相信你。”看到了前方的車輛逐漸降低了車速,阿姆諷刺的笑了笑,然後抓住了金泰妍的手,兩隻手疊加在一起,放在了手刹上。


    “我說一、二、三,wuli就拉上手動刹,阿拉索?”


    “我...怕,我不想死,你也不準死,我還想看電影呢。”


    阿姆聽著大姑娘顫抖的言語,看來還是害怕了,還以為真是一個死都不怕的傻姑娘呢。


    忍不住笑了笑,於是他用了點力,讓兩人十指緊扣。


    “wuli泰花呢,不是薑妍太最愛的花兒嗎?如果能在人生的暴風雨襲來時,散發出名為勇氣的芬芳,那一定很依波(漂亮)的。”


    “呀,你在幹嗎?鬆手!”


    快入春的季節,花兒都生得如此粉嫩了呢。


    金泰妍精致的臉蛋上,染上了一片酡紅色。


    她狠狠瞪了阿姆一眼,性格別扭的她,別人一主動,她就想後退了。


    於是咬著下嘴唇,想要抽出手,卻發現這壞人的勁兒太大了,根本紋絲不動。


    她生氣地朝著他喊道:“薑時生,你在說什麽呢?!”


    “拿?我說,在我荒瘠的土裏,你是最後的紫羅蘭啊。”


    “閉嘴!”


    哪怕是胡話,可無論什麽時候,姑娘最受不了的,還是最美的情話。


    不知行駛了多久,一直不願放棄,一直踩住刹車的阿姆,看著車的速度已經保持住了70英裏,眼前的蘭博基尼越發的臨近。


    直到將要相撞時。


    嗞——嗞——!


    “乖,wuli泰花閉上眼。”


    在金泰妍雙眼緊閉的瞬間,阿姆側身單手將她抱在懷裏,那纏著柔嫩的十指,也在這一刻,用力拉上手刹。


    砰!


    平和的心,不會困惑,也不會恐懼。


    無論是在順境,還是在逆境,它都能以自己的步調前進,就像雷雨中的時鍾。


    仰頭,片刻後,睜開眼,阿姆按住了調速杆,撥弄了一會,就給他給輕易扯了下來。


    “果然鬆掉了。”


    蘭博基尼被撞了個滿懷,直接車頭與車尾換了個方向,於是閃爍的車燈狠狠照著阿姆。


    微微眯著眼,他始終適應不了強光。


    其實他有一個頗為中二的想法,就是希望這個世界有個特殊開光,可以讓他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調低光線。


    看著仿佛熟睡過去的金泰妍。


    那軟軟的模樣,記得她與自己說過,小名叫daedae來的,真是名副其實。


    從金軟軟身邊拿起她的鴨舌帽,戴在了自己頭上,捏了捏緊閉雙眼的傻姑娘,輕聲笑著:


    “其實,鬆子酒就有這個功能,入喉的瞬間,它可以叫光線變暗,音量降低,棱角化圓。”


    對不起,騙了你。


    其實小娟對自己來說,就價值一瓶酒。


    跟能不能為自己洗衣服,煮飯,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隻是答應了別人,要照顧她,就照顧到底,還有,其實我不喜歡看電影的。”


    此刻,他的聲音,像極了底特律的酒吧,那冬季特有的醇感。


    他打開門,站在了蘭博基尼的車蓋上,手裏拿著那支調速杆。


    居高臨下地盯著車裏恐懼萬分的李世勳。


    這才是他,冷靜,性情涼薄中,透著一股沉重的不屑。


    用力一砸,將玻璃砸出一個缺口,將李世勳硬生生扯了出來。


    “就是你嗎?喜歡讓人又笑又叫的?”


    “來,給我來一個微笑,要跟蒙娜麗莎一樣的那種,優雅恬靜,弧度不要太大,帶著一點美好的味道,抿嘴,嘴角輕翹,想死?誰讓你笑得跟哈士奇一樣的?!嘲笑我?”


    “救我。”


    “不會?那麽給我來一個金館長的!”


    李世勳腫著臉,血肉模糊的模樣讓人同情,他任由阿姆擺布,做不起任何的反抗,直到耳邊傳來了一道,仿佛是天籟般的聲音。


    “停下。”


    唰——


    阿姆突然微微後仰,極為驚險地躲過了身後埋伏之人一記刀鋒的揮刺。


    原來早有刑警埋伏在路上。


    阿姆反手用力的擊打刑警的關節處,在此人吃痛脫手的同時,奪過他的短刀。


    一邊躲過刑警狠辣的踢擊,一邊在李世勳強烈的哀嚎聲中,朝著他的手腕處輕輕一刮。


    阿姆摸了摸喉嚨,放到眼前一看,頓時滿手的血腥。


    短暫的交手,差點見生死。


    視線漸漸模糊,自知堅持不了多久。


    在束手就擒前,臉色極為蒼白無力的阿姆,刷著一個漂亮刀花,隨後將刀抵住李世勳的脖子。


    對著瞬間不敢輕舉妄動的陌生刑警笑了笑,充滿了挑釁和漠然。


    沙啞著聲音,淡淡開口道:


    “讓我見個人,不然他死,還有不介意的話,借我一條手帕。”


    ——


    阿姆到餐廳的時候,已經是大半夜,全昭妍孤獨地坐在靠窗邊的位置,低著頭,長發遮住了臉,看不清表情,隻能隱隱約約從側臉看到一絲淚痕。


    阿姆拿著李世勳的錢包去買單,跟一旁仇人似的,用著鄙夷的眼光看著小娟的經理聊了幾句。


    走到那桌前,打了幾個響指。


    傻姑娘聽到,下意識地抬起頭,一臉茫然,不知所措,待看清眼前的人,早已是滿臉的淚水。


    在她捂嘴,無聲痛哭的可憐模樣中,她的生薑偶吧一手幫她提著包,一手牽著她離開。


    可能是丟臉的緣故,她自始自終都沒有抬起頭看他,也不說話。


    走在路上,她突然問阿姆跟餐廳經理說了些什麽,為什麽那個經理在最後,對她的態度變好了。


    “我說我也在追求你,但被你無情地、狠心地拒絕了,這次剛好能英雄救美,說不定你能芳心暗許。”


    她沉默了許久,最後輕笑了一聲,才用微不可聞的聲音說著:


    “謝謝你,生薑。”


    阿姆沒有表示什麽,她以為他是沒聽見,也就不再說話了,隻是她牽著他的那隻手,握的更用力了些。


    哪怕他不說話,小娟也是知道他的意思,但她就是不說自己會被騙的理由。


    僅僅隻是因為當初騙自己的人很像你,哪怕隻是穿著。


    “餓…了吧?”


    “沒…你的聲音?”


    “沒…什麽。”


    在走到門口的時候,阿姆讓小娟在這裏等等他,說自己去買她最喜歡的玉米給她吃。


    她乖乖的聽話,站在原地,溫柔地看著他獨自走了出去。


    阿姆走了幾步,就花光自己身上所有的力氣,於是隻好止步於此。


    麵對無數的槍口,他扯了扯嘴角,開心的笑了。


    這一路走得好長,留下無數的傷口,尤其是喉嚨處的圍巾下,那長長的刀痕。


    用力的呼吸,哪怕喉嚨疼得厲害,也要最後一次親吻這個陌生的,他不認識的世界。


    倒地時,身上的紅色襯衫微微揚起。


    鮮豔,如同女子出嫁時嘴唇上的點點朱紅。


    假如能夠再走一次奈何橋,那流淌的忘川,將留下他,曾經在這裏得到的記憶。


    作嘔的靈魂,曾生為人。


    (第一卷——“國民少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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