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五分鍾後,她的耳機被宋軼歌拔掉,她以為宋軼歌又要和她叨叨周野的消息,卻不曾想宋軼歌黑著臉,“林落歸,你和北斯暮聯係的事為什麽不告訴我?”


    林落歸一頭霧水,心虛更甚,“我……我是真的不知道周野的消息。”


    宋軼歌用力拍桌而起,“你明知道他對我很重要!”說完便從課室跑了出去。


    林落歸忙拔掉另一邊耳機,問許之俠,“她怎麽了?”


    許之俠呐呐地摸了摸頭,指了指她的數學課本,“她知道了。”


    林落歸蹙眉,“知道什麽?”


    “這些題的解法,都是暮哥做的。”許之俠不好意思地回,“當然也是我請教的。”


    林落歸愣,“這事我為什麽不知道?”


    許之俠輕咳,“暮哥不讓說。”


    有時候林落歸真想砸開自己的腦袋看看裏麵到底裝著什麽東西,否則為什麽宋軼歌連五分鍾都能看出來的貓膩,而她被蒙在鼓裏幾個星期都還絲毫未曾察覺。


    那天之後,宋軼歌沒再來課室找過她,倒是孫文靜聽了那晚的事後跑來問她,“落落,北斯暮真的來找過你啊?”


    林落歸知道瞞不下去,便承認了,“但也隻有一次。”


    “那周野呢?”


    “他沒來。”林落歸拉聳著腦袋,“軼歌哥最近有找過你嗎?”


    “沒有。”孫文靜道,“上次在廁所裏看到她,她還說和你絕交來著。”


    聞言,林落歸卻笑了笑,“這我就放心了。”


    宋軼歌生氣的時候喜歡說氣話,氣話說出來什麽氣都消了。反倒是憋在她心裏的氣才最長命最麻煩。


    孫文靜自然也是了解的,隻是,“你這事做的確實不對。軼歌對周野什麽態度別人不知道,你一定是了解的。她找了周野這麽久,北斯暮是唯一一個知道他消息的,而你和北斯暮聯係了……”


    “我真的不知道周野的消息。”林落歸無奈道,“周野好像也怕聯係我呢。”


    兩人都沉默了一會。


    孫文靜突然說,“你知道嗎?軼歌在等他的答複。”


    林落歸一時不明,“什麽答複?”


    孫文靜搖頭,“還能什麽答複。”又歎了一口氣,“軼歌向周野攤牌了。”


    “攤牌……攤什麽牌?”林落歸驚訝地瞪大眼睛,“什麽時候的事?”


    “你說你,滿腦子就隻有北斯暮。”孫文靜輕哼,“我也不知道為什麽軼歌不和你說這事,你們……還是找個時間好好聊聊吧,什麽事都藏在心裏,彼此的距離會越來越大的。我們的作業多任務重本來就沒什麽時間經常一起談心,心裏的事情堆積得多了,以後再想解開就沒那麽容易了。”


    孫文靜說的沒錯,有些事就算說出來心有疙瘩,也不能繼續藏著掖著,就像高考是他們艱難卻又必須邁過的坎,周野和北斯暮同樣是林落歸和宋軼歌不得不打開天窗透心扉的結症。


    周五晚自修結束那天,林落歸上五樓找宋軼歌,用一副最新版的耳機才把宋軼歌哄高興。


    別看宋軼歌時常無憂無慮沒心沒肺的樣子,她平時最喜歡聽歌,但耳朵又比較嬌氣,普通的耳機總是戴不慣,為此每次想聽歌又不能聽之時總能鬱悶上好一會。林落歸花了好些時候在店裏找,才得來這麽一副又軟戴著又舒服的耳機,宋軼歌自當勉為其難地收下並原諒她了。


    少年時候的友情哪有那麽容易說斷就斷,有時候話說得越重越直接,反倒更加割舍不斷。


    後來的某一天宋軼歌回憶說,當年就不該因為這麽一副耳機就原諒林落歸,起碼得再晾她幾天讓她記住這種被冷落的感覺,不至於以後讓她再輕易重色輕友。而林落歸,她便更加後悔了,畢竟那副耳機花了她整整一個月的夥食費,為此她吃了一周的泡麵,上廁所拉肚子鬧了三個晚上,差點得了闌尾炎。


    再之後,宋軼歌不得不把自己的夥食費分一半出來救濟她。但憑宋軼歌花錢的大手大腳,她自己都自顧不暇,兩個人分攤一份夥食定然是不夠的。且不說她還有離家出走的前車之鑒,宋父宋母對她的金錢管得分外精細,除了學習和夥食,多花出的一分錢都得準備好借口。於是兩人七分飽撐過了一個星期,非但不敢亂吃,宋軼歌還得跟著林落歸吃稀飯,畢竟還得照顧病人。


    那時宋軼歌真想把那副耳機拿去退了,就為了這麽一副耳機遭了這麽一罪,實在不值當。然林落歸非拉著她不讓她走,還說現在要是退了,那這幾個星期的罪就白受了。


    宋軼歌忍無可忍,“林落歸,你丫是不是豬腦袋!”


    林落歸還是不依,“我不管,那是我送你的禮物,你要是敢拿去賣了,我們就絕交。”


    宋軼歌氣得磨牙齒,“林落歸,要不是看在耳機都比你值錢,我都想把你賣了。”


    林落歸:“……”那她是不是該感謝自己不值錢?


    呸!憑什麽耳機比她還值錢!


    晚修後,兩人盯著練習冊,摸著咕咕叫的肚子,幹添嘴唇。


    “軼歌哥,要不我們再找文靜討點吃的吧?”林落歸說得特別沒有骨氣,“你看她吃的這麽胖,再吃下去都能成個球了。我們去分她的食,也算是做善事吧?”


    宋軼歌輕歎,“你以為我不想?上次我坑了她兩回,她現在見著我就躲了。”眼珠子一轉,她靈機一動,“要不,這次換你?”


    “嗬嗬……”林落歸幹笑,“我都坑了她三回了。”關鍵是孫文靜挑了坑還不相信是她挖的。這年頭壞人也不好當啊!


    “……”宋軼歌挑眉看她,“挺能耐的啊?比我還能坑。”


    林落歸深以為然地點頭,“那我是不是該感謝你們都這麽想?”給了她這麽這麽低的門檻讓她挖坑?


    “給你一把梯子你就想往上爬,也不怕摔死你。”宋軼歌日常打擊,說著又一臉萎靡,“可是好餓啊?文靜這裏不行,要不再試試其他人?”


    “別。”林落歸忙警告她一眼,“你數數這段時間你都問多少人了,再問下去你還要臉部?”


    宋軼歌不以為然,還嗆道:“我要臉,那你吃什麽?”


    “餓死總比丟臉好。”林落歸難得撐骨氣說話,“你說說你,口袋都快空了還這麽大手大腳的,你今天要是沒買那條六塊錢的冰激淩,我們晚上還能吃個兩塊錢的宵夜呢。”


    “喂林落歸,你別忘了冰淇淋你也咬了兩口。”這時候推卸責任倒是利落。


    林落歸默默望天。


    須臾,林落歸突然站起來,“我想到辦法了。”


    宋軼歌持疑地看著她,“什麽辦法?”


    林落歸眯著眼笑了一會,“當然是自食其力。”


    晚自修結束十點四十分,林落歸十一點的時候拉著宋軼歌往校南門跑,拿著一張在校生的卡趁著夜黑風高瞞天過海騙過保安的眼睛,出了校門後一路狂奔,直到進了拐口才氣喘籲籲地停下來。


    “林落歸,你最好,最好能給我找到吃的,否則,否則我吃你身上的肉你信不信?”宋軼歌扶著腰喘息道。


    林落歸上氣不接下去,餓得有些發慌,但還是記得書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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