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前途。
巴尼爾也不講什麽貴族風範了,開始逐漸朝暴躁老哥的狀態發展。
袁滿覺得再這樣下去,這倆估計又得打起來,明明自己和克莉絲才是這次的主角啊,
“好吧,關於進貨的討論就到這裏吧,報酬我暫時還沒有給維茲,談這個還太早。”
“哦哦哦,人類,幹得漂亮,吾輩越來越欣賞汝了。”巴尼爾誇張地踏前一步,卻又像是觸碰到什麽東西式的縮了回去。
“巧了,我也挺欣賞你的。”袁滿嗬嗬一笑,“不介意回答我幾個問題吧,錢方麵的。”
“當然可以,請問。”不牽扯到維茲,巴尼爾又恢複慣有的優雅。
“你認為什麽樣的人是一個合格的商人。”
“首先使用排除法,排除吾友——好吧,開個玩笑,我認為是把合適的東西賣給合適的人。”
“具體來說呢?”
“很簡單,吾輩看穿人心,針對性推銷。”
“……”
差點忘了這貨有看穿人心的能力,絕對是推銷神技。他做買賣,除非自己想虧,否則不可能虧——素晴世界的商業體係還停留在過去單純的買賣,沒有現代化的金融市場,不然大惡魔也有翻車的可能。
“嗯,再來一個問題。如何保證維茲頓頓能吃上飯,哪怕虧得連店都賠掉了,也不會餓死。”
“這個問題啊……”
估計是從來沒想過這種問題,巴尼爾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捏著下巴好好思考了一會兒才道。
“繼續用排除法。不能直接給她錢,她肯定會亂花;不能給東西,有可能會拿去換掉……
既然如此隻能先在餐館之類的地方存一筆錢,限定於吾友吃飯的消費,限定隻能在店裏吃,必須吃完,限定吾友對這筆錢沒有支配權。
錢不能給太多,多了怕老板卷款潛逃。錢也不能給少,少了容易被吃完。按照每人標準支付三個月到半年為最佳。
對了,還要防止餐館倒閉……這樣一來,最合適的店就是冒險者協會,那裏信譽良好,不會倒閉,一次性預繳的餐費還可以更多些——這個答案汝還滿意嗎?”
“非常滿意,不愧是惡魔公爵。”
袁滿欣然點頭。
“就這麽辦吧,從給維茲的報酬裏分出一部分預存進冒險者協會當作餐費。雖然沒聽說協會有這個業務,不過應該可以談,維茲才有解決毀滅者的功績,窮店主又這麽有名。
還有一件事可以做,把現在的店麵買下來,比市價貴一成以內都可以接受,畢竟是窮店主嘛,這樣就不用擔心租金問題了。”
“這個提議不錯,吾輩出麵洽談的話,這一成都可以省下來,說不定可以省更多。”巴尼爾也很滿意,咧嘴笑道,“吾大概知道汝說的買吾輩的理想是怎麽回事了。”
說白了,就是讓巴尼爾當維茲這個敗家巫妖的管家。
沒有人管維茲,維茲永遠都是那個越努力工作,越窮的倒黴店主。
而這個世界上,有能力壓製維茲,還有本事賺錢的隻有巴尼爾一個,厄裏斯可能也有,但她不出手對付維茲就算女神慈悲了,怎麽可能幫她?
即便如此,巴尼爾也必須常時駐店,隨時把控資金的流向,一個不留神,維茲就有可能亂花錢,而且大把大把花錢。
維茲巫妖生巔峰的20億支出,花的就是巴尼爾好不容易賺來的錢,讓巴尼爾這個惡魔公爵提前品嚐到了天堂到地獄的落差。
這樣一來,巴尼爾就不能繼續擔任魔王軍幹部的職位了,不然隨便出個任務什麽的,就有可能辛辛苦苦一整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就算回來把維茲紅燒清燉,也挽不回失去的錢財。
但是,就像巴尼爾一開始宣稱的那樣,惡魔都是注重契約的,他和魔王簽了契約要當幹部,就不能去違約,哪怕他真實實力比魔王更強。
唯一解除契約的方法就是死亡,哪邊死都行。
魔王宅在城堡裏不出來,就隻能讓巴尼爾死一次——當然,本體在地獄的他是不可能在人間被打死的,所謂的死一次即俗稱的打掉一條命。
“那麽,你願意答應我的交易嗎?”袁滿笑問,“雖然按照人類的標準,你吃大虧了,但你不是人類應該不會介意吧。”
“吾輩確實不介意。”巴尼爾掛著同樣的微笑,“人類,你的名字。”
“袁滿。”
“那麽名為袁滿的人類喲,吾輩回答了汝那麽多問題,也請汝回答吾輩一個問題。”
“請說。”
“按照吾友的說法,汝等才認識很短的時間,為什麽汝這麽為吾友著想,這已經不能用人類的友情來解釋了。”
“你說這個啊——”
“不要想著蒙騙吾,吾輩雖然聽不到汝的心聲,但辨別人類是否在說謊對吾輩來說並不困難。”
“放心,沒想過欺騙你。為什麽幫維茲,當然是我想這麽做——不過這個理由你肯定不會接受,我就說具體點好了。
首先,最直觀的一點,看她可憐。堂堂巫妖,不死者之王啊,混得這麽慘,你個惡魔都看不下去,我更看不下去。
其次,我個人有個行事準則,我願意對善良的人,非人也算抱以最大的善意,維茲小姐很符合這一點。”
“還有嗎?應該沒說完吧。”巴尼爾追問。
“有,最後一點嘛,就屬於很多男性的通病了——長得好看,性格又戳我萌點。”
“咦咦咦咦?”維茲驚呼,“我,我好看嗎?”
“好看啊,要顏有顏有顏,要身材有身材。”
袁滿坦率承認,比三次元美女漂亮多了,這也是所長的隱形福利啊。
“可,可我是巫妖啊。”維茲低下頭,看起來有點失落。
“巫妖怎麽了?”袁滿不以為然。
和以負麵情緒為食糧的惡魔以及看不慣不死族的女神不同,袁滿基本沒什麽種族偏見,當年看素晴的時候就很喜歡維茲,比主角團那一眾奇葩更喜歡。
窮巫妖什麽的不要太戳萌點啊,就跟某個身上掛六斤護身符,本質隻剩下窮的吸血鬼一樣。
巴尼爾也不講什麽貴族風範了,開始逐漸朝暴躁老哥的狀態發展。
袁滿覺得再這樣下去,這倆估計又得打起來,明明自己和克莉絲才是這次的主角啊,
“好吧,關於進貨的討論就到這裏吧,報酬我暫時還沒有給維茲,談這個還太早。”
“哦哦哦,人類,幹得漂亮,吾輩越來越欣賞汝了。”巴尼爾誇張地踏前一步,卻又像是觸碰到什麽東西式的縮了回去。
“巧了,我也挺欣賞你的。”袁滿嗬嗬一笑,“不介意回答我幾個問題吧,錢方麵的。”
“當然可以,請問。”不牽扯到維茲,巴尼爾又恢複慣有的優雅。
“你認為什麽樣的人是一個合格的商人。”
“首先使用排除法,排除吾友——好吧,開個玩笑,我認為是把合適的東西賣給合適的人。”
“具體來說呢?”
“很簡單,吾輩看穿人心,針對性推銷。”
“……”
差點忘了這貨有看穿人心的能力,絕對是推銷神技。他做買賣,除非自己想虧,否則不可能虧——素晴世界的商業體係還停留在過去單純的買賣,沒有現代化的金融市場,不然大惡魔也有翻車的可能。
“嗯,再來一個問題。如何保證維茲頓頓能吃上飯,哪怕虧得連店都賠掉了,也不會餓死。”
“這個問題啊……”
估計是從來沒想過這種問題,巴尼爾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捏著下巴好好思考了一會兒才道。
“繼續用排除法。不能直接給她錢,她肯定會亂花;不能給東西,有可能會拿去換掉……
既然如此隻能先在餐館之類的地方存一筆錢,限定於吾友吃飯的消費,限定隻能在店裏吃,必須吃完,限定吾友對這筆錢沒有支配權。
錢不能給太多,多了怕老板卷款潛逃。錢也不能給少,少了容易被吃完。按照每人標準支付三個月到半年為最佳。
對了,還要防止餐館倒閉……這樣一來,最合適的店就是冒險者協會,那裏信譽良好,不會倒閉,一次性預繳的餐費還可以更多些——這個答案汝還滿意嗎?”
“非常滿意,不愧是惡魔公爵。”
袁滿欣然點頭。
“就這麽辦吧,從給維茲的報酬裏分出一部分預存進冒險者協會當作餐費。雖然沒聽說協會有這個業務,不過應該可以談,維茲才有解決毀滅者的功績,窮店主又這麽有名。
還有一件事可以做,把現在的店麵買下來,比市價貴一成以內都可以接受,畢竟是窮店主嘛,這樣就不用擔心租金問題了。”
“這個提議不錯,吾輩出麵洽談的話,這一成都可以省下來,說不定可以省更多。”巴尼爾也很滿意,咧嘴笑道,“吾大概知道汝說的買吾輩的理想是怎麽回事了。”
說白了,就是讓巴尼爾當維茲這個敗家巫妖的管家。
沒有人管維茲,維茲永遠都是那個越努力工作,越窮的倒黴店主。
而這個世界上,有能力壓製維茲,還有本事賺錢的隻有巴尼爾一個,厄裏斯可能也有,但她不出手對付維茲就算女神慈悲了,怎麽可能幫她?
即便如此,巴尼爾也必須常時駐店,隨時把控資金的流向,一個不留神,維茲就有可能亂花錢,而且大把大把花錢。
維茲巫妖生巔峰的20億支出,花的就是巴尼爾好不容易賺來的錢,讓巴尼爾這個惡魔公爵提前品嚐到了天堂到地獄的落差。
這樣一來,巴尼爾就不能繼續擔任魔王軍幹部的職位了,不然隨便出個任務什麽的,就有可能辛辛苦苦一整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就算回來把維茲紅燒清燉,也挽不回失去的錢財。
但是,就像巴尼爾一開始宣稱的那樣,惡魔都是注重契約的,他和魔王簽了契約要當幹部,就不能去違約,哪怕他真實實力比魔王更強。
唯一解除契約的方法就是死亡,哪邊死都行。
魔王宅在城堡裏不出來,就隻能讓巴尼爾死一次——當然,本體在地獄的他是不可能在人間被打死的,所謂的死一次即俗稱的打掉一條命。
“那麽,你願意答應我的交易嗎?”袁滿笑問,“雖然按照人類的標準,你吃大虧了,但你不是人類應該不會介意吧。”
“吾輩確實不介意。”巴尼爾掛著同樣的微笑,“人類,你的名字。”
“袁滿。”
“那麽名為袁滿的人類喲,吾輩回答了汝那麽多問題,也請汝回答吾輩一個問題。”
“請說。”
“按照吾友的說法,汝等才認識很短的時間,為什麽汝這麽為吾友著想,這已經不能用人類的友情來解釋了。”
“你說這個啊——”
“不要想著蒙騙吾,吾輩雖然聽不到汝的心聲,但辨別人類是否在說謊對吾輩來說並不困難。”
“放心,沒想過欺騙你。為什麽幫維茲,當然是我想這麽做——不過這個理由你肯定不會接受,我就說具體點好了。
首先,最直觀的一點,看她可憐。堂堂巫妖,不死者之王啊,混得這麽慘,你個惡魔都看不下去,我更看不下去。
其次,我個人有個行事準則,我願意對善良的人,非人也算抱以最大的善意,維茲小姐很符合這一點。”
“還有嗎?應該沒說完吧。”巴尼爾追問。
“有,最後一點嘛,就屬於很多男性的通病了——長得好看,性格又戳我萌點。”
“咦咦咦咦?”維茲驚呼,“我,我好看嗎?”
“好看啊,要顏有顏有顏,要身材有身材。”
袁滿坦率承認,比三次元美女漂亮多了,這也是所長的隱形福利啊。
“可,可我是巫妖啊。”維茲低下頭,看起來有點失落。
“巫妖怎麽了?”袁滿不以為然。
和以負麵情緒為食糧的惡魔以及看不慣不死族的女神不同,袁滿基本沒什麽種族偏見,當年看素晴的時候就很喜歡維茲,比主角團那一眾奇葩更喜歡。
窮巫妖什麽的不要太戳萌點啊,就跟某個身上掛六斤護身符,本質隻剩下窮的吸血鬼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