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中心製定出這樣以小組為單位的工作模式,很大程度上也是沿襲了過去衛所自行配備法醫時慣有的模式。
在傳送出現以前,每個衛所都有自己固定的法醫小隊。他們會與衛所負責偵查的督衛們一起,從頭至尾全程參與案件的偵破。
在過去,限於法醫專業的人手常有短缺。而大部分擁有良好專業素養的法醫們都願意留在大城市工作。這就導致了個別小型衛所或偏遠地區的衛所,根本招不到願意前去工作的法醫。
另一方麵,在大城市裏,每個社區衛所卻是法醫配額全滿。但事實上,很多時候並沒有那麽多案件需要他們的參與。
畢竟,在某些大城市中,治安環境較好的社區裏,或許幾年都難出一件惡性案件。這也導致了在這些衛所工作的法醫們,工作量長期處於不飽和的狀態。
在傳送儀出現之後,世界聯盟督衛總部為了改變這種專業人員調配極不合理的狀況,最終製定出了法醫中心這樣一個跨區域共用的專業資源集約模式。
通過整合該大區的所有法醫,統一分配檢驗工作。既保證了對偏遠地區的技術支持,又解決了身處大城市的法醫們工作不飽和的問題。
而在法醫中心設立之初,不同衛所的法醫小隊們集體前來報道。考慮到小隊成員之間熟練的配合更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中心最終保留了大部分的小隊編製,隻是對個別人員不足的小隊進行了專業補充。至此,這樣以小隊為單位的工作模式也就延續了下來。
而在之後具體的案件處理之中,這樣的小隊形式,也展現出了很好的運行效果。
特別是在麵對一些情況較為複雜的屍體時,法醫們很可能並不能馬上就判斷出明確的死亡原因。而是需要通過進步的化驗結果來印證。
比如中毒的屍體,要找出毒物種類,就需要反複的利用排除法進行化驗。
先根據屍體呈現出來的形態,做出一定的範圍判斷。之後就這個判斷做相應的毒理實驗。而這個過程可能會反複許多此,並不是所有屍體都能被一眼認出到底死於何種毒素。
而在進行毒理檢驗的過程中,還需要在屍體上繼續找尋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線索。在這樣一種需要反複檢驗毒素,反複尋找線索的情況下。
如果以部門作為工作單位,解剖組的人負責解剖、化驗組的人負責化驗。屍體將會被不停的在不同部門之間來回流動。
而屍體的每一次提取與移動肯定會需要辦理相關手續,花費不必要的時間。這樣一來,整個屍檢的效率也會大大降低。
另外一個方麵,化驗是一項需要時間等待結果的工作。如果化驗人員在等待一項檢驗結果的同時,不斷開始新的任務。他們的精力也將難以全集中在同一個案件之上。
但許多時候,化驗人員的工作除了驗證主刀法醫的猜測。在其餘參與人員想不屍體為何會呈現出某種狀態時,他們身為專項化驗員的知識儲備與案例經驗就顯得格外重要。
也許他們在化驗圈專業雜誌上讀到過個某個生僻案例上,就能找到一些特別的答案。
曾經,世界聯盟督衛總部裏某些不清楚具體鑒定工作的文職長官們,也嚐試過在法醫中心推動部門分工模式。
隻是才試點了不到一年時間,便發現問題了手續繁複、效率低下、難以找到責任人等諸多問題。
自那以後,再沒有人質疑過法醫中心的小組模式。這個與現代產業高度細分化完全相悖的工作模式,便這樣最終被保留了下來。
簡仁倒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工作模式,對此也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隨即便問到:
“那法醫小組是怎樣分工的,這個你知道嗎?”
本以為這個問題會難倒胡安,沒想到的是對方立刻便作出了十分詳細的解答。
“每個小組一般由一個主刀、兩個輔助再加一個化驗四個人組成。
小組的成員是固定的。一具屍體從運送到小組專屬的解剖室,到最終完成報告,全都是由這四個人全程參與,不會再涉及其他人。這樣權責也比較清晰。
當然,鑒定報告也需要四人共同審核簽字才算完成。所以,你之前提到的一個人偷偷出鑒定的方式,基本是不可能實現的。
還有就是在小組中,身份鑒定這類小工作,一般都是由兩位輔助來完成。輔助們也是法醫出身,隻是暫時經驗不足,所以才被安排在主刀身邊輔助兼學習。
未來一部分輔助也是會通過考核成為主刀法醫。所以,你所說的學法醫同時又精通計算機的那種情況,雖然不能說完全沒有。但這種基於對方是天才的假設,其中僥幸的成分還是大的有些離譜。
我建議,我們還是應該往更普遍一些的方向想一想。”
簡仁點頭表示同意。她雖然不知道法醫究竟有多難培養,但單從學校教育之後還需輔助工作來繼續學習這一點就能看出。想要成為一名法醫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作為積累。
其中需要掌握的專業知識有多少,不言而喻。在這樣的情況,還要自學成為計算機天才,確實有些困難。
“可是,你怎麽會知道的這麽清楚?感覺這些並不是督衛在課堂上可以學習到的東西。”
胡安輕笑。
“看來你上大學時,也不全是在瞎混日子嘛。”
這句話換來了簡仁的一擊怒瞪。胡安似乎很是開心可以調動起她的情緒變化。看到那圓鼓鼓的一雙丹鳳眼後,這才滿意的解釋到:
“我有個大學時的好友在法醫中心做化驗師,這些都是他告訴我的。
不過,當時我聽完他的解釋,卻是和你的反應不太一樣。”
“怎麽個不一樣法?”簡仁問到。
“我第一次聽每個小組配一個化驗員時,隻感覺這種配備太過奢侈。
不過我那位朋友卻說,現在人口這麽多,化驗師當然也要多才好。這樣也算是給大家都安排上了工作。要是兩個小組共用一位化驗師,豈不是有一半的人會丟了工作。
與其讓新畢業的化驗師門在家玩遊戲,讓他們來中心慢慢摸索,對整個聯盟來說,也是好的。
而且每個案件投入的人力越多,破案的幾率也越大。”
說到這裏,胡安卻是直搖頭,似乎對於這種人多好辦案的理論,並不太讚同。
在傳送出現以前,每個衛所都有自己固定的法醫小隊。他們會與衛所負責偵查的督衛們一起,從頭至尾全程參與案件的偵破。
在過去,限於法醫專業的人手常有短缺。而大部分擁有良好專業素養的法醫們都願意留在大城市工作。這就導致了個別小型衛所或偏遠地區的衛所,根本招不到願意前去工作的法醫。
另一方麵,在大城市裏,每個社區衛所卻是法醫配額全滿。但事實上,很多時候並沒有那麽多案件需要他們的參與。
畢竟,在某些大城市中,治安環境較好的社區裏,或許幾年都難出一件惡性案件。這也導致了在這些衛所工作的法醫們,工作量長期處於不飽和的狀態。
在傳送儀出現之後,世界聯盟督衛總部為了改變這種專業人員調配極不合理的狀況,最終製定出了法醫中心這樣一個跨區域共用的專業資源集約模式。
通過整合該大區的所有法醫,統一分配檢驗工作。既保證了對偏遠地區的技術支持,又解決了身處大城市的法醫們工作不飽和的問題。
而在法醫中心設立之初,不同衛所的法醫小隊們集體前來報道。考慮到小隊成員之間熟練的配合更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
中心最終保留了大部分的小隊編製,隻是對個別人員不足的小隊進行了專業補充。至此,這樣以小隊為單位的工作模式也就延續了下來。
而在之後具體的案件處理之中,這樣的小隊形式,也展現出了很好的運行效果。
特別是在麵對一些情況較為複雜的屍體時,法醫們很可能並不能馬上就判斷出明確的死亡原因。而是需要通過進步的化驗結果來印證。
比如中毒的屍體,要找出毒物種類,就需要反複的利用排除法進行化驗。
先根據屍體呈現出來的形態,做出一定的範圍判斷。之後就這個判斷做相應的毒理實驗。而這個過程可能會反複許多此,並不是所有屍體都能被一眼認出到底死於何種毒素。
而在進行毒理檢驗的過程中,還需要在屍體上繼續找尋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線索。在這樣一種需要反複檢驗毒素,反複尋找線索的情況下。
如果以部門作為工作單位,解剖組的人負責解剖、化驗組的人負責化驗。屍體將會被不停的在不同部門之間來回流動。
而屍體的每一次提取與移動肯定會需要辦理相關手續,花費不必要的時間。這樣一來,整個屍檢的效率也會大大降低。
另外一個方麵,化驗是一項需要時間等待結果的工作。如果化驗人員在等待一項檢驗結果的同時,不斷開始新的任務。他們的精力也將難以全集中在同一個案件之上。
但許多時候,化驗人員的工作除了驗證主刀法醫的猜測。在其餘參與人員想不屍體為何會呈現出某種狀態時,他們身為專項化驗員的知識儲備與案例經驗就顯得格外重要。
也許他們在化驗圈專業雜誌上讀到過個某個生僻案例上,就能找到一些特別的答案。
曾經,世界聯盟督衛總部裏某些不清楚具體鑒定工作的文職長官們,也嚐試過在法醫中心推動部門分工模式。
隻是才試點了不到一年時間,便發現問題了手續繁複、效率低下、難以找到責任人等諸多問題。
自那以後,再沒有人質疑過法醫中心的小組模式。這個與現代產業高度細分化完全相悖的工作模式,便這樣最終被保留了下來。
簡仁倒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工作模式,對此也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隨即便問到:
“那法醫小組是怎樣分工的,這個你知道嗎?”
本以為這個問題會難倒胡安,沒想到的是對方立刻便作出了十分詳細的解答。
“每個小組一般由一個主刀、兩個輔助再加一個化驗四個人組成。
小組的成員是固定的。一具屍體從運送到小組專屬的解剖室,到最終完成報告,全都是由這四個人全程參與,不會再涉及其他人。這樣權責也比較清晰。
當然,鑒定報告也需要四人共同審核簽字才算完成。所以,你之前提到的一個人偷偷出鑒定的方式,基本是不可能實現的。
還有就是在小組中,身份鑒定這類小工作,一般都是由兩位輔助來完成。輔助們也是法醫出身,隻是暫時經驗不足,所以才被安排在主刀身邊輔助兼學習。
未來一部分輔助也是會通過考核成為主刀法醫。所以,你所說的學法醫同時又精通計算機的那種情況,雖然不能說完全沒有。但這種基於對方是天才的假設,其中僥幸的成分還是大的有些離譜。
我建議,我們還是應該往更普遍一些的方向想一想。”
簡仁點頭表示同意。她雖然不知道法醫究竟有多難培養,但單從學校教育之後還需輔助工作來繼續學習這一點就能看出。想要成為一名法醫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作為積累。
其中需要掌握的專業知識有多少,不言而喻。在這樣的情況,還要自學成為計算機天才,確實有些困難。
“可是,你怎麽會知道的這麽清楚?感覺這些並不是督衛在課堂上可以學習到的東西。”
胡安輕笑。
“看來你上大學時,也不全是在瞎混日子嘛。”
這句話換來了簡仁的一擊怒瞪。胡安似乎很是開心可以調動起她的情緒變化。看到那圓鼓鼓的一雙丹鳳眼後,這才滿意的解釋到:
“我有個大學時的好友在法醫中心做化驗師,這些都是他告訴我的。
不過,當時我聽完他的解釋,卻是和你的反應不太一樣。”
“怎麽個不一樣法?”簡仁問到。
“我第一次聽每個小組配一個化驗員時,隻感覺這種配備太過奢侈。
不過我那位朋友卻說,現在人口這麽多,化驗師當然也要多才好。這樣也算是給大家都安排上了工作。要是兩個小組共用一位化驗師,豈不是有一半的人會丟了工作。
與其讓新畢業的化驗師門在家玩遊戲,讓他們來中心慢慢摸索,對整個聯盟來說,也是好的。
而且每個案件投入的人力越多,破案的幾率也越大。”
說到這裏,胡安卻是直搖頭,似乎對於這種人多好辦案的理論,並不太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