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墨站在那裏,雙手張開,一臉玩味地看著我。
這家夥今天穿的是襯衫,那麽多扣子,我一個一個幫他解開,往下解腹肌開始若隱若現的,解到最後一個扣子,林子墨的八塊腹肌完全暴露在眼前。
我趕緊捂住眼睛,又忍不住分開兩根手指偷偷地看,不禁咽了咽口水。
“還沒脫完呢。”林子墨用沒有受傷的左手拉開我捂在眼睛上的手。
我緊緊地把眼睛閉上,林子墨笑了兩聲,“嗬嗬,我不逗你了,剩下我自己來。”
我把眼睛睜開,看著他,“那你怎麽脫?”
林子墨讓我幫他拉住袖子他把手抽出來,結果右手的袖子卡在包紮的地方脫不下來了。
“有剪刀嗎?”
“沒有。”
可是衣服上還有血漬,總不能這麽穿著吧,我突然靈機一動,“等我一下。”
我到廚房拿著菜刀回來了,林子墨看到我,往後退了退,“你想幹嘛?”
“我把線劃開,這樣就能撕開了。”
“不行!你萬一失手了咋辦!”
“相信我。”
最終在我精湛的刀功下,袖子的線縫被我劃開,呲啦一聲,袖子就被撕開了,我有些心疼這件高定襯衫,要知道這一件衣服頂的上我一個月工資了。
林子墨的身材是真的好,穿衣顯瘦,脫衣有肉,讓我想起之前網絡上流行的一句話,你永遠不知道男生襯衫下的背有多寬。
“看夠了嗎?”林子墨突然湊過來,我往後退了兩步,他又往前進了兩步,我再往後退,他再往前進,最後我的背抵在牆上,林子墨把一隻手抬起來按在我臉旁的牆上,死死地盯著我。
“那個,要我幫你刮腋毛嗎?”我不知道腦袋是不是抽筋了,撇到了一眼林子墨的腋毛之後脫口而出,大腦完全不知情。
林子墨一臉黑線地看著我,緩緩地說:“你有毒吧。”
我一副乖巧的樣子,眨巴眨巴眼看著他,活脫脫的一個智障。
林子墨把手拿開,“今晚你就在這睡吧,明天早上我還得穿衣服。”
“好的。”說完,我趕緊溜走。
晚上躺在床上,睡得模模糊糊地感覺有人把我摟在懷裏,早上起來旁邊還是空蕩蕩的。
我起來的時候林子墨已經在刷牙了,當然光著上身刷牙。
我趕緊過去,林子墨把手裏的牙杯給我,刷了一會看了我一眼,我立馬就懂他的意思,把杯子捧到他嘴邊。
洗刷完,我在林子墨眾多衣服中一眼就相中了那件粉色短袖。
林子墨照著鏡子一臉嫌棄地說:“林芳菲,你的眼睛是廣場舞大媽給你開的光嗎?”
“挺好看的啊,顯得多嫩啊。”
給林子墨喂完早飯,就出發就公司把這次事件處理一下。
路上有點堵,有輛車插到我前麵,林子墨又開始喊,“你按喇叭啊。”
“我不喜歡按喇叭。”
林子墨一臉無奈地看著我,一副你好像不太聰明的樣子。
晚上回去,我正開車呢,林子墨來了句,“你搬到我那住吧,我手一時半會也好不了。”
我有些麵露難色,“這不好吧。”孤男寡女的共處一室。
“那我搬去你那。”
“這也不太好吧。”
“算了,我不為難你,那頓打就當是我自己找打。”
他又把張浩哲搬了出來,這是我愛情路上的汙點,還害得林子墨被打,我心虛地說:“要不,你來我家,我家至少不那麽冷清。”
林子墨爽快地答應了,“行,我先回去收拾東西。”
林子墨差不多把他半個家都搬來了,“那個烤箱你家沒有,也拿去。”“還有那個枕頭也拿著,睡起來舒服。”“這個擺件放你家應該挺好看的。”
我手裏拿著枕頭白了他一眼,“你咋不把你家都搬過去。”
林子墨的東西把我本來就不大的房子顯得更擁擠了。
林子墨比在自己家裏還隨意,“林芳菲,給我倒水。”
我像伺候大爺一樣伺候他,不過林子墨還是有點良心的,他嫌棄我做菜難吃,每次都是我把菜切好然後他來做。
因為受傷林子墨的活動取消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錄歌和寫歌。
其實林子墨寫歌的天賦很棒,他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歌都是他自己寫的,而我連五線譜都認不識。
林子墨大部分時間都在房間裏寫歌,他把吉他也拿來了。
林子墨沒有活動,那我這個當助理的自然也是清閑了許多,有了時間來好好寫小說。
我實在不忍心寫那本的大結局,一拖再拖。
宋智來家裏找我,一進門就看見林子墨出來倒水,她的嘴巴張得都快要能塞下雞蛋了。
宋智把我拉到一邊,“芳菲,你們這是同居了嗎?”
“你想什麽呢?他受傷了。”
“那我今天晚上還能在這睡嗎?”宋智搖著我的胳膊用乞求的表情看著我。
我賞了她一個腦瓜崩,“當然可以,這是我家。”
“那就好,我有事要跟你好好聊聊。”
“聊啥子?”
宋智神秘兮兮地說:“等會醞釀好再跟你說。”
晚上還是林子墨做的菜,宋智吃的讚不絕口,林子墨看著一盤雞翅都快被她吃完了,趕緊給我夾兩個放在碗裏。
宋智看到不滿地說:“林子墨,你偏心。”
林子墨霸氣地說:“芳菲是我的人,我當然偏心。”
停,為什麽我是你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芳菲,有情況啊。”宋智暗戳戳了我一下,挑了挑眉。
“我是他的助理。”我趕緊把碗裏的雞翅夾給她,用吃的堵住她的嘴。
晚上躺在床上,宋智神秘兮兮地湊過來說:“方晨找我了。”
我有些吃驚地看著她,一時有些無話可說。
宋智繼續說下去,“他找我複合,我考慮了兩天,答應了。”
“什麽!你是不是沒有腦子啊?”我差點就要爆粗口了。
“我知道當初分手是因為覺得他不成熟,但畢竟曾經在一起的時候也那麽相愛,這兩年他也成熟了。”
曾經我跟宋智還有方曉墨我們三個高中的時候玩的特別好,那時我跟宋智是同桌,方晨就巴結我向我詢問宋智的愛好,最後成功把我擠走成為宋智的同桌,每天死皮賴臉的纏著宋智教她學習,但到了畢業也沒有表白,其實那時的宋智也是喜歡他的。
到了大學,我和宋智去了一所東北的學校,那裏很冷經常零下一二十度,方晨是在大一聖誕節那天晚上,在宋智宿舍樓下,彈著吉他唱著往後餘生,宋智心疼地握住他凍的通紅的手,然後她們就在一起了。
那時候談戀愛,不談未來不談過去,隻談現在,兩個人離得很遠,火車要坐上一天,可就算這樣在一起的那三年她們半個月見一次麵,這次宋智去找他,下次就該他來找宋智。
我那時就有預感她們不會一直在一起,畢竟女孩子在情感上要比男孩子早早地就成熟了,而方晨永遠像個孩子一樣。
分手是宋智提出來的,原因是宋智覺得他太幼稚了,一直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充滿不切實際的想法,她們開始頻繁地爭吵,最過分的一次方晨把宋智一個人丟在街上,大半夜的宋智哭著打電話給我,後來方晨又開始道歉想盡辦法哄她,她說陪一個男孩長大太累了。
分手以後我跟方晨也很少聯係了,偶爾聯係一次他還是會問宋智最近怎麽樣了。
宋智看著我說:“感情不就是這樣嗎?有時明明知道痛可還是要撲上去,因為喜歡就是一股莫大的勇氣。”
喜歡是一股莫大的勇氣,所以喜歡一個人到底是什麽感覺?
“芳菲,等有一天你喜歡上一個人你就懂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嗯。”
這家夥今天穿的是襯衫,那麽多扣子,我一個一個幫他解開,往下解腹肌開始若隱若現的,解到最後一個扣子,林子墨的八塊腹肌完全暴露在眼前。
我趕緊捂住眼睛,又忍不住分開兩根手指偷偷地看,不禁咽了咽口水。
“還沒脫完呢。”林子墨用沒有受傷的左手拉開我捂在眼睛上的手。
我緊緊地把眼睛閉上,林子墨笑了兩聲,“嗬嗬,我不逗你了,剩下我自己來。”
我把眼睛睜開,看著他,“那你怎麽脫?”
林子墨讓我幫他拉住袖子他把手抽出來,結果右手的袖子卡在包紮的地方脫不下來了。
“有剪刀嗎?”
“沒有。”
可是衣服上還有血漬,總不能這麽穿著吧,我突然靈機一動,“等我一下。”
我到廚房拿著菜刀回來了,林子墨看到我,往後退了退,“你想幹嘛?”
“我把線劃開,這樣就能撕開了。”
“不行!你萬一失手了咋辦!”
“相信我。”
最終在我精湛的刀功下,袖子的線縫被我劃開,呲啦一聲,袖子就被撕開了,我有些心疼這件高定襯衫,要知道這一件衣服頂的上我一個月工資了。
林子墨的身材是真的好,穿衣顯瘦,脫衣有肉,讓我想起之前網絡上流行的一句話,你永遠不知道男生襯衫下的背有多寬。
“看夠了嗎?”林子墨突然湊過來,我往後退了兩步,他又往前進了兩步,我再往後退,他再往前進,最後我的背抵在牆上,林子墨把一隻手抬起來按在我臉旁的牆上,死死地盯著我。
“那個,要我幫你刮腋毛嗎?”我不知道腦袋是不是抽筋了,撇到了一眼林子墨的腋毛之後脫口而出,大腦完全不知情。
林子墨一臉黑線地看著我,緩緩地說:“你有毒吧。”
我一副乖巧的樣子,眨巴眨巴眼看著他,活脫脫的一個智障。
林子墨把手拿開,“今晚你就在這睡吧,明天早上我還得穿衣服。”
“好的。”說完,我趕緊溜走。
晚上躺在床上,睡得模模糊糊地感覺有人把我摟在懷裏,早上起來旁邊還是空蕩蕩的。
我起來的時候林子墨已經在刷牙了,當然光著上身刷牙。
我趕緊過去,林子墨把手裏的牙杯給我,刷了一會看了我一眼,我立馬就懂他的意思,把杯子捧到他嘴邊。
洗刷完,我在林子墨眾多衣服中一眼就相中了那件粉色短袖。
林子墨照著鏡子一臉嫌棄地說:“林芳菲,你的眼睛是廣場舞大媽給你開的光嗎?”
“挺好看的啊,顯得多嫩啊。”
給林子墨喂完早飯,就出發就公司把這次事件處理一下。
路上有點堵,有輛車插到我前麵,林子墨又開始喊,“你按喇叭啊。”
“我不喜歡按喇叭。”
林子墨一臉無奈地看著我,一副你好像不太聰明的樣子。
晚上回去,我正開車呢,林子墨來了句,“你搬到我那住吧,我手一時半會也好不了。”
我有些麵露難色,“這不好吧。”孤男寡女的共處一室。
“那我搬去你那。”
“這也不太好吧。”
“算了,我不為難你,那頓打就當是我自己找打。”
他又把張浩哲搬了出來,這是我愛情路上的汙點,還害得林子墨被打,我心虛地說:“要不,你來我家,我家至少不那麽冷清。”
林子墨爽快地答應了,“行,我先回去收拾東西。”
林子墨差不多把他半個家都搬來了,“那個烤箱你家沒有,也拿去。”“還有那個枕頭也拿著,睡起來舒服。”“這個擺件放你家應該挺好看的。”
我手裏拿著枕頭白了他一眼,“你咋不把你家都搬過去。”
林子墨的東西把我本來就不大的房子顯得更擁擠了。
林子墨比在自己家裏還隨意,“林芳菲,給我倒水。”
我像伺候大爺一樣伺候他,不過林子墨還是有點良心的,他嫌棄我做菜難吃,每次都是我把菜切好然後他來做。
因為受傷林子墨的活動取消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錄歌和寫歌。
其實林子墨寫歌的天賦很棒,他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歌都是他自己寫的,而我連五線譜都認不識。
林子墨大部分時間都在房間裏寫歌,他把吉他也拿來了。
林子墨沒有活動,那我這個當助理的自然也是清閑了許多,有了時間來好好寫小說。
我實在不忍心寫那本的大結局,一拖再拖。
宋智來家裏找我,一進門就看見林子墨出來倒水,她的嘴巴張得都快要能塞下雞蛋了。
宋智把我拉到一邊,“芳菲,你們這是同居了嗎?”
“你想什麽呢?他受傷了。”
“那我今天晚上還能在這睡嗎?”宋智搖著我的胳膊用乞求的表情看著我。
我賞了她一個腦瓜崩,“當然可以,這是我家。”
“那就好,我有事要跟你好好聊聊。”
“聊啥子?”
宋智神秘兮兮地說:“等會醞釀好再跟你說。”
晚上還是林子墨做的菜,宋智吃的讚不絕口,林子墨看著一盤雞翅都快被她吃完了,趕緊給我夾兩個放在碗裏。
宋智看到不滿地說:“林子墨,你偏心。”
林子墨霸氣地說:“芳菲是我的人,我當然偏心。”
停,為什麽我是你的人,我是我自己的人。
“芳菲,有情況啊。”宋智暗戳戳了我一下,挑了挑眉。
“我是他的助理。”我趕緊把碗裏的雞翅夾給她,用吃的堵住她的嘴。
晚上躺在床上,宋智神秘兮兮地湊過來說:“方晨找我了。”
我有些吃驚地看著她,一時有些無話可說。
宋智繼續說下去,“他找我複合,我考慮了兩天,答應了。”
“什麽!你是不是沒有腦子啊?”我差點就要爆粗口了。
“我知道當初分手是因為覺得他不成熟,但畢竟曾經在一起的時候也那麽相愛,這兩年他也成熟了。”
曾經我跟宋智還有方曉墨我們三個高中的時候玩的特別好,那時我跟宋智是同桌,方晨就巴結我向我詢問宋智的愛好,最後成功把我擠走成為宋智的同桌,每天死皮賴臉的纏著宋智教她學習,但到了畢業也沒有表白,其實那時的宋智也是喜歡他的。
到了大學,我和宋智去了一所東北的學校,那裏很冷經常零下一二十度,方晨是在大一聖誕節那天晚上,在宋智宿舍樓下,彈著吉他唱著往後餘生,宋智心疼地握住他凍的通紅的手,然後她們就在一起了。
那時候談戀愛,不談未來不談過去,隻談現在,兩個人離得很遠,火車要坐上一天,可就算這樣在一起的那三年她們半個月見一次麵,這次宋智去找他,下次就該他來找宋智。
我那時就有預感她們不會一直在一起,畢竟女孩子在情感上要比男孩子早早地就成熟了,而方晨永遠像個孩子一樣。
分手是宋智提出來的,原因是宋智覺得他太幼稚了,一直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充滿不切實際的想法,她們開始頻繁地爭吵,最過分的一次方晨把宋智一個人丟在街上,大半夜的宋智哭著打電話給我,後來方晨又開始道歉想盡辦法哄她,她說陪一個男孩長大太累了。
分手以後我跟方晨也很少聯係了,偶爾聯係一次他還是會問宋智最近怎麽樣了。
宋智看著我說:“感情不就是這樣嗎?有時明明知道痛可還是要撲上去,因為喜歡就是一股莫大的勇氣。”
喜歡是一股莫大的勇氣,所以喜歡一個人到底是什麽感覺?
“芳菲,等有一天你喜歡上一個人你就懂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