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法和箭法,都沒有什麽特別的,秦大有懶得練,但是《鬼王經》很厲害,它可以增強靈魂之力,人如果死了,還能夠以靈魂的形式存在。


    不過修練《鬼王經》需要一個條件,就是靈魂之力要比普通人強大,否則無法修練,還會變成瘋子。


    如果靈魂之力不強大,又想要修練《鬼王經》需要魂石,魂石是一種黑色的石頭,鬼王經上麵有記載。


    秦大有看著《鬼王經》上麵記載的魂石,這不是跟自己從地攤小販哪裏得到的石頭一樣嗎?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明德的記憶力,結果發現,這家夥隻得到過一塊魂石,而且早就用掉了。


    鬼王部落的魂石,主要都掌握在部落酋長哪裏,現在不叫酋長,該叫大王了,也就是鬼繼遷哪裏。


    除了魂石,鬼王部落也有聚氣丹,丹藥都是大巫師煉製,煉成以後,由鬼繼遷保管!


    鬼明德他們這些部落高層,想要得到丹藥,隻有一個辦法,拿人頭來換取,當然,你也可以用金銀珠寶,向其他人買,不過別人肯不能賣,就不一定了。


    相對於金銀珠寶,丹藥更珍貴一些,但是也有人喜歡金錢的,一顆兩顆丹藥,也無法提升修為,金錢美女可以讓生活過的更滋潤。


    關於丹藥方麵,秦大有知道,鬼王部落是靠魂石和聚氣丹提升修為的,其中魂石都掌控在鬼繼遷手裏,鬼王部落的大巫師還會煉製聚氣丹。


    購買丹藥,隻能用一時,將聚氣丹的丹方弄到手,才是最好的辦法。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繼遷和大巫師的情況。


    鬼繼遷是後天十層高手,據說《鬼王經》修練的非常高深,堪比先天練氣期高手。


    大巫師叫什麽名字都沒人知道,大家都叫他大巫師,他負責煉丹,祭祀,在鬼王部落,他的身份地位,僅次於鬼繼遷,在普通的部落百姓心裏,他就是神一樣的存在。


    直接從大巫師手裏得到煉丹秘方,非常難,但是大巫師有很多弟子,如果從這些弟子的身上下手,或許容易一點。


    現在已經是夜裏了,秦大有躺在床上休息。


    將鬼明德腦海裏麵的東西,反複的想幾遍,有些東西還用筆記下來,省的以後忘記了。


    第二天,秦大有在鬼明德的帳篷裏呆著,沒出去。


    他要看看,鬼明德的丫鬟,仆人能不能認出他,呆了一天,除了吃肉喝酒,其他的事情都沒做。


    那些仆人看到秦大有,眼中都充滿恐懼,看樣子,他們確實很害怕鬼明德。


    第三天,秦大有在鬼王部落裏麵轉悠,部落裏麵的人,不管大人小孩,看到鬼明德都很害怕。


    依舊沒有人發現秦大有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秦大有就放心了。


    既然每人發現自己有什麽不妥,秦大有就開始了謀取聚氣丹丹方的計劃。


    他讓小飛蟲先去大巫師哪裏看看,看看能否偷到聚氣丹的丹方,可惜大巫師家裏的裏裏外外都沒有丹方,不過大巫師有儲物袋,丹方應該在儲物袋裏麵。


    大巫師的家裏,平時也沒有人,隻有幾個弟子,在他身邊學習。


    這些弟子,修為也不弱,都是後天七八層,大巫師是後天十層,他已經很老了,看年紀有八九十歲,很久沒收新弟子了。


    這些弟子都是他二三十年前收的,修為達到七八層,甚至八九層都很正常。


    要不要殺了大巫師的弟子,假扮大巫師的弟子呢,想想還是算了,這些弟子跟大巫師朝夕相處,肯定有很多細節的東西,自己假扮這些弟子,很容易被看穿。


    既然不能假扮他的弟子,就從他弟子中,找一個需要錢才的,好用錢財買通他,幫自己弄藥方。


    想法是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大巫師的這些弟子,都是巫師,在鬼王部落,地位遵從,不缺錢,也不缺女人,可以說,要什麽有什麽。


    看來想要用財物打動他們,是不可能的了,隻能再想別的辦法了。


    這天,秦大有躺在帳篷裏麵想事情!


    一個年輕人走了進來,年輕人十七八歲,穿著皮甲,腰間有一把大刀,手裏抱著一壇酒。


    “堂兄,你這幾天生病了嗎,為什麽沒有看到你去邊界打仗?”


    “明義,是你呀,怎麽突然想到堂哥我了。”


    “沒什麽,最近攻打黃龍城,得到一壇好酒,知道堂哥喜歡好酒,就拿來跟堂兄一起分享。”


    秦大有搜索了一下鬼明德的記憶,這個小子叫鬼明義,是鬼繼遷的兒子,為人精明狡猾,經常拉攏鬼明德,想要鬼明德支持他以後當部落大王。


    鬼明德知道鬼明義的想法,但是鬼王部落,一向是幼子繼承大王的寶座,鬼明義並非鬼繼遷最小的兒子。


    鬼繼遷一共有四個兒子,分別是鬼明鑒,鬼明正,鬼明義,鬼明珠,鬼明義是老三,想要獲得繼承權,隻有一個辦法,就是用武力獲得繼承權。


    鬼繼遷就是靠武力獲得繼承權的,鬼繼遷用武力獲得繼承權以後,當然不會讓兒子也用這個辦法獲得繼承權,他讓每個兒子都擁有一些軍隊,相互製衡,誰想要靠武力獲得繼承權都不可能。


    “好酒,我最喜歡好酒,梁國人打仗不行,釀酒是一把好手,應該將所有的梁國人都抓來給我們釀酒。”


    “堂兄真是好氣魄,格倫,博爾術,將牛羊端進來。”


    這時候,兩個牧民將兩大盤燒好的牛肉,羊肉端了上來,原來鬼明義來的時候,已經讓手下帶了牛肉,羊肉過來,隻是沒讓他們進來。


    秦大有用刀插起一塊牛肉,一口吃了下去,不錯,牧民不愧是烤肉的行家,隻用了一些鹽巴,就將肉烤的外酥內嫩,油光晶亮,聞一聞,濃香撲鼻,吃一口,鮮嫩美味!


    一邊吃肉,一邊喝酒,還真是夠痛快的。


    兩個人一邊吃,一邊喝,不一會兒,就喝了十幾碗。


    秦大有假裝喝的醉醺醺的,這種酒,都是低度酒,別說十幾碗,就算幾十碗,也不能讓秦大有喝醉。


    “堂兄,部落族長的位置,本該由你父親,也就是我的小叔繼承,現在我父親繼承,你有沒有一點痛恨我父親,想要奪回王位的想法?”


    “王位,要那東西幹什麽,當大王多累,我隻想要多弄一些魂石和聚氣丹,堂弟,如果你給我足夠的魂石和聚氣丹,我可以將手下的一千騎兵都交給你。”


    “堂兄,你真舍得手下的一千騎兵?”


    “舍得,就看你能不能給我足夠的魂石,對我來說,好吃好喝,有美酒,美女最重要,至於部落百姓,當大王,手下有多少騎兵都不重要?”


    “那我用金銀珠寶買你的騎兵?”


    “金銀珠寶,嗬嗬,那玩意我不缺,要是有誠意,就給我多弄點魂石過來,一塊魂石,我給你一百騎兵。”


    秦大有裝作暈乎乎的樣子說。


    鬼明義眼睛亂轉,魂石確實是好東西,但是一塊魂石可以換到一百騎兵,那就賺大了,隻要他能夠成為部落大王,還在乎幾塊魂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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