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醒來時太晚了,昨晚我終究滿足了他,睡著時天已經快亮了,但席湛起來的比我早,他臨時有事讓尹助理帶他回了桐城。
這事我還是起來後才知道的。
他給我留了紙條解釋。
這樣的習慣蠻好的。
我起身換了套五月份的衣裙下樓,時騁和九兒正吃早餐,我隨口問:“宋亦然呢?”
“一大早就走了,似乎不願意和我待在一起,我打算待會去找她,九兒給你照顧。”
“三個孩子我照顧不了,而且家裏還有兩隻小奶狗,我待會要出門,不過有乳娘呢,應該不夠,我讓助理再派一個保姆到家裏。”
時騁問:“潤兒和允兒還沒醒?”
“乳娘還在房間裏,應該是吧。”
兩個孩子基本上都是乳娘在照顧。
“嗯,坐下一起吃飯吧。”
白吃的早餐自然要吃!
我坐在九兒的旁邊,九兒把她的雞蛋分了我一半,我讚許的誇道:“九兒很懂事,食物就是要給自己的親人或小夥伴分享的哦。”
時騁翻著白眼,“真矯情。”
我切了一聲,“跟你沒關係。”
九兒幫我說話,“時騁你別這樣。”
九兒並不稱呼時騁為爸爸。
“行吧,你把牛奶喝完。”
吃完飯後乳娘抱著兩個孩子下樓了,我這才覺得她一個人照顧兩個孩子的確吃力。
我忙過去接過潤兒道:“待會我讓助理再派一個保姆,到時候你就會輕鬆一點。”
“席太太,我不累,謝謝你。”
我點點頭抱著潤兒去了花園,乳娘抱著允兒跟在我後麵,兩條小奶狗跟在腳邊的。
助理送的兩條狗雖然是小奶狗,但一隻是金毛,一隻是阿拉斯加犬,都是大型犬。
我陪著兩個孩子玩了接近一個小時才離開家,時騁先我離開,九兒這孩子不黏他。
近來平安,跟著我身邊的保鏢除開荊曳隻剩下二十三個,而且他們離我都挺遠的。
我拿著車鑰匙自己開車到了市裏,剛到茶館就接到譚央的電話,她約我晚上酒吧聚會,我笑著拒絕道:“席湛受傷了,我要在家陪他,等他沒在家的時候我再出來陪你們。”
譚央笑道:“你真是黏人。”
“得分得清主次。”
畢竟席湛於我而言最重要。
“行吧,那我和元宥玩,我哥哥也到梧城了,晚上從酒吧離開後還能去山上飆車!”
我疑惑問:“顧瀾之不管你?”
“哪兒能讓他知道?”
“行吧,你自己千萬別被逮到。”
我掛了電話後在茶館裏陪著季暖,中午回了一趟別墅陪孩子,下午又去了公司處理事情,晚上席湛給我發消息說:“臨時有急事,明天早上才能趕回梧城,席太太勿念。”
隻要他平安就行。
我正想回她消息時譚央突然給我打了電話,“時笙,我的車壞在了山上怎麽辦啊?”
“你哥不是在嗎?”我問。
“他剛剛下山了,手機一直聯係不上,元宥不久前被一個電話叫走了,我在梧城不認識什麽人,這事又不能讓顧瀾之知道,你來接我或者你讓你助理來山上接我回市裏。”
這個點了助理也在休息。
我原本想派一個保鏢去的,想著自己晚上睡不著,索性拿著車鑰匙導航開往山上。
梧城有好幾天沒有下雨了,我不久前看過天氣預報,似乎待會有一場雷陣雨。
車子剛出發梧城就下雨了。
還沒到山上前麵就遇見了泥石流,車子過不去,隻有打電話讓譚央走下來,譚央看了眼導航哭天喊地道:“我們之間隔著七公裏,我要走一兩個小時,時笙你等著我啊!”
她又悲催道:“我身上都淋濕了,你往我這邊走過來接我吧,帶一件幹爽的衣服。”
我從車裏拿了一件大衣裝在袋子裏撐著傘往山上走,天太黑,雨太大,而我一點兒都感覺不到恐懼,因為幾十米遠處是保鏢。
大概走了十幾分鍾,我遠遠的看著前麵有人撐著一把紅色的傘走過來,那把傘的顏色太紅,太鮮豔,像是血染上去的一樣!
但又格外的漂亮。
撐著傘的那個人個子很高,我隻能瞧見他穿著黑色的大衣,裏麵配著的白色毛衣。
五月份,即使下著雨,這樣穿也太熱了,這個人有點奇怪,我頓下了腳步等他過來,我想的是等他繞過我後我再上山。
越來越近,可我看不清楚他的臉。
直到他站在我的麵前我也瞧不清他的臉,因為大半個傘遮住了,隻能瞧見光潔尖銳的下巴,是很漂亮的一個輪廓。
我疑惑問:“你怎麽不走?”
怎麽偏偏到了我麵前?!
他輕問:“距離下山還有多遠?”
他的嗓音格外的清脆悅耳。
“我開車上來已有兩個小時。”
他歎息,“那我還要走五六個小時。”
我原本想說我待會下山可以載你一程,想了想還是決定不多管閑事道:“嗯。”
他忽而問:“小姐上山做什麽?”
我反問他,“你怎麽走路下山?”
“山上埋葬了我的故友,我上去見見,沒想到緬懷太久忘了時間,天都這般晚了。”
我這才回答:“我上山接我朋友。”
他輕笑,“小姐,再會。”
傘外下著雨,他忽而輕笑抬了抬傘,瞧見這人的模樣我倒退一步,“我見過你。”
我在茶館裏見過他。
非常有風骨韻味的一個男人。
他的那雙眼真的能吸引人魂魄。
我這樣比喻太誇張!
但真的好像能催眠人!
“小姐是?”
他抬手歉意的笑說:“我每天見過太多的人,記不住小姐很正常,請小姐勿怪。”
叮鈴…
叮鈴……
他手腕上綁著一顆小巧的鈴鐺。
聽著悅耳,令人恍惚。
“我昨天在茶館裏見過你。”
這句話是脫口而出、不由自主的!
“哦,我記得了。我昨天去過一個茶館,原本沒興趣的,但見裏麵的東西都是奇珍異寶所以進去走了一遭喝了一杯殘次的茶水。”
季暖茶館裏的茶葉自然不貴重。
我怔怔的望著他,聽見他仍舊輕笑,淡淡的說道:“既然是兩次見麵,那我與小姐是有緣分的,我叫墨元漣,熟悉我的人都稱我為元漣。”
他介紹了自己。
但是他沒有問我叫什麽,而是客套的告辭道:“下山的路漫漫遙遠,先在此別過。”
他帶著叮鈴聲離開,我忍不住的轉回身發現那個男人打著的那把紅傘更為鮮豔。
這種風骨和韻味的男人……
我應該是被催眠了吧。
不然世上怎麽會有這樣的男人?
這事我還是起來後才知道的。
他給我留了紙條解釋。
這樣的習慣蠻好的。
我起身換了套五月份的衣裙下樓,時騁和九兒正吃早餐,我隨口問:“宋亦然呢?”
“一大早就走了,似乎不願意和我待在一起,我打算待會去找她,九兒給你照顧。”
“三個孩子我照顧不了,而且家裏還有兩隻小奶狗,我待會要出門,不過有乳娘呢,應該不夠,我讓助理再派一個保姆到家裏。”
時騁問:“潤兒和允兒還沒醒?”
“乳娘還在房間裏,應該是吧。”
兩個孩子基本上都是乳娘在照顧。
“嗯,坐下一起吃飯吧。”
白吃的早餐自然要吃!
我坐在九兒的旁邊,九兒把她的雞蛋分了我一半,我讚許的誇道:“九兒很懂事,食物就是要給自己的親人或小夥伴分享的哦。”
時騁翻著白眼,“真矯情。”
我切了一聲,“跟你沒關係。”
九兒幫我說話,“時騁你別這樣。”
九兒並不稱呼時騁為爸爸。
“行吧,你把牛奶喝完。”
吃完飯後乳娘抱著兩個孩子下樓了,我這才覺得她一個人照顧兩個孩子的確吃力。
我忙過去接過潤兒道:“待會我讓助理再派一個保姆,到時候你就會輕鬆一點。”
“席太太,我不累,謝謝你。”
我點點頭抱著潤兒去了花園,乳娘抱著允兒跟在我後麵,兩條小奶狗跟在腳邊的。
助理送的兩條狗雖然是小奶狗,但一隻是金毛,一隻是阿拉斯加犬,都是大型犬。
我陪著兩個孩子玩了接近一個小時才離開家,時騁先我離開,九兒這孩子不黏他。
近來平安,跟著我身邊的保鏢除開荊曳隻剩下二十三個,而且他們離我都挺遠的。
我拿著車鑰匙自己開車到了市裏,剛到茶館就接到譚央的電話,她約我晚上酒吧聚會,我笑著拒絕道:“席湛受傷了,我要在家陪他,等他沒在家的時候我再出來陪你們。”
譚央笑道:“你真是黏人。”
“得分得清主次。”
畢竟席湛於我而言最重要。
“行吧,那我和元宥玩,我哥哥也到梧城了,晚上從酒吧離開後還能去山上飆車!”
我疑惑問:“顧瀾之不管你?”
“哪兒能讓他知道?”
“行吧,你自己千萬別被逮到。”
我掛了電話後在茶館裏陪著季暖,中午回了一趟別墅陪孩子,下午又去了公司處理事情,晚上席湛給我發消息說:“臨時有急事,明天早上才能趕回梧城,席太太勿念。”
隻要他平安就行。
我正想回她消息時譚央突然給我打了電話,“時笙,我的車壞在了山上怎麽辦啊?”
“你哥不是在嗎?”我問。
“他剛剛下山了,手機一直聯係不上,元宥不久前被一個電話叫走了,我在梧城不認識什麽人,這事又不能讓顧瀾之知道,你來接我或者你讓你助理來山上接我回市裏。”
這個點了助理也在休息。
我原本想派一個保鏢去的,想著自己晚上睡不著,索性拿著車鑰匙導航開往山上。
梧城有好幾天沒有下雨了,我不久前看過天氣預報,似乎待會有一場雷陣雨。
車子剛出發梧城就下雨了。
還沒到山上前麵就遇見了泥石流,車子過不去,隻有打電話讓譚央走下來,譚央看了眼導航哭天喊地道:“我們之間隔著七公裏,我要走一兩個小時,時笙你等著我啊!”
她又悲催道:“我身上都淋濕了,你往我這邊走過來接我吧,帶一件幹爽的衣服。”
我從車裏拿了一件大衣裝在袋子裏撐著傘往山上走,天太黑,雨太大,而我一點兒都感覺不到恐懼,因為幾十米遠處是保鏢。
大概走了十幾分鍾,我遠遠的看著前麵有人撐著一把紅色的傘走過來,那把傘的顏色太紅,太鮮豔,像是血染上去的一樣!
但又格外的漂亮。
撐著傘的那個人個子很高,我隻能瞧見他穿著黑色的大衣,裏麵配著的白色毛衣。
五月份,即使下著雨,這樣穿也太熱了,這個人有點奇怪,我頓下了腳步等他過來,我想的是等他繞過我後我再上山。
越來越近,可我看不清楚他的臉。
直到他站在我的麵前我也瞧不清他的臉,因為大半個傘遮住了,隻能瞧見光潔尖銳的下巴,是很漂亮的一個輪廓。
我疑惑問:“你怎麽不走?”
怎麽偏偏到了我麵前?!
他輕問:“距離下山還有多遠?”
他的嗓音格外的清脆悅耳。
“我開車上來已有兩個小時。”
他歎息,“那我還要走五六個小時。”
我原本想說我待會下山可以載你一程,想了想還是決定不多管閑事道:“嗯。”
他忽而問:“小姐上山做什麽?”
我反問他,“你怎麽走路下山?”
“山上埋葬了我的故友,我上去見見,沒想到緬懷太久忘了時間,天都這般晚了。”
我這才回答:“我上山接我朋友。”
他輕笑,“小姐,再會。”
傘外下著雨,他忽而輕笑抬了抬傘,瞧見這人的模樣我倒退一步,“我見過你。”
我在茶館裏見過他。
非常有風骨韻味的一個男人。
他的那雙眼真的能吸引人魂魄。
我這樣比喻太誇張!
但真的好像能催眠人!
“小姐是?”
他抬手歉意的笑說:“我每天見過太多的人,記不住小姐很正常,請小姐勿怪。”
叮鈴…
叮鈴……
他手腕上綁著一顆小巧的鈴鐺。
聽著悅耳,令人恍惚。
“我昨天在茶館裏見過你。”
這句話是脫口而出、不由自主的!
“哦,我記得了。我昨天去過一個茶館,原本沒興趣的,但見裏麵的東西都是奇珍異寶所以進去走了一遭喝了一杯殘次的茶水。”
季暖茶館裏的茶葉自然不貴重。
我怔怔的望著他,聽見他仍舊輕笑,淡淡的說道:“既然是兩次見麵,那我與小姐是有緣分的,我叫墨元漣,熟悉我的人都稱我為元漣。”
他介紹了自己。
但是他沒有問我叫什麽,而是客套的告辭道:“下山的路漫漫遙遠,先在此別過。”
他帶著叮鈴聲離開,我忍不住的轉回身發現那個男人打著的那把紅傘更為鮮豔。
這種風骨和韻味的男人……
我應該是被催眠了吧。
不然世上怎麽會有這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