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消息的李柏誌,在蒲千凝出門上班的時間,等在了小區門口,“警察同誌,是不是找到殺害張娟的凶手了?”


    “嗯。”


    “是誰幹的?”


    蒲千凝淡笑,“情感恩怨。”


    “那我什麽時候可以去辦手續?我想早點讓張娟入土為安。”


    “估計還要一兩天的時間。我們已經聯係了張娟在國外的姑姑,她已經買好了機票。”


    “這樣…好的,我知道了。謝謝你。”李柏誌在轉身的那一瞬間,整個人都輕鬆了,連腳步也變得輕快了起來。


    不知道為什麽,蒲千凝總覺得這李柏誌有些奇怪,可又說不出奇怪在什麽地方,是因為他今天沒有帶眼鏡,頭發也用發膠梳理過了嗎?


    蒲千凝搖了搖頭。她懷疑過,張娟的死與李柏誌有關,可這一係列調查下來,似乎又跟他沒有什麽直接的關係。


    難道隻是因為愛而不得嗎?


    “又在胡思亂想什麽呢?”梁子遠用筆敲了蒲千凝,“我可告訴你,還有小半年就要考試了,丟我的臉是小事,要是沒有辦法通過,你可就別想拿解剖刀了!”


    “師父,你不覺得張娟的這個案子,還是很奇怪嗎?”


    “哪裏奇怪了?”


    “第一,為什麽張娟要給蘇霄雲寄快遞,封信裏的內容,提及出事的話,請她把u盤交給警方,可裏麵的內容卻隻是照片?另外一個,我還是覺得李柏誌的表現,太奇怪了。”


    蒲千凝自顧自的說完,卻發現梁子遠根本沒有在聽,“師父,你是不是知道了什麽?”


    “我隻知道,查案是警方的事情。”


    “你就不好奇?”


    “我為什麽要好奇?”梁子遠漫不經心的做著自己的事情,“一年下來,需要處理的案子絕不在少數,如果每一次在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後,還要去把別人的工作內容記在心上,我想我頭上的這幾根毛,已經差不多掉光了。”


    別看梁子遠已經四十二歲了,可他頭發濃鬱,也沒有太多的白發。


    “師父真會說笑。”


    “我沒有跟你開玩笑。”


    蒲千凝吐了吐舌頭,低頭看書。不過,她還是忍不住給厲明謙發了信息,告訴他李柏誌來找自己的事情。


    當然,即便蒲千凝不說,厲明謙也注意到了這個疑點。


    在蘇霄香的口供裏,隻提及了自己在處理現場的時候,聽到有人提醒自己,沒有拔鑰匙,但卻否認了自己留有門。


    她巴不得張娟的屍體,不會被人發現。


    “再查一下李柏誌的公司。”厲明謙交代唐毅。


    唐毅之前取回來的資料,隻有張娟負責的那些項目,可再一次前往張娟的公司詢問時,他們才發現,在六月份,張娟的同事小韓,負責審計了李柏誌的公司。


    “項目有問題嗎?”


    “我不記得了,我先看一下。”鼠標上上下下的滑了幾遍,越看臉色越凝重,“這不是我做的。”


    “你剛才說自己的不記得了,現在怎麽又覺得說這份資料不是你做的?”


    小韓點開了另外一份文件,“在你們外行看來,每一份審計底稿長得都一樣,但每個人的習慣不同,就算是同一個項目,在填寫審計的底稿時候,還是會有出入的。你看,這是我做到,而這一份,卻不是我習慣的樣子。”


    “你的意思是,有人動過你的電腦,修改了這份文件?”


    “是的。從這份底稿看來,這個公司沒有任何的問題。”


    唐毅看著周圍的電腦,每個人的桌子上,配置的都是筆記本電腦,應該是方便他們攜帶,“你的電腦設置密碼了嗎?平時都有誰可以接觸?”


    “當然。別看著是公司給我配置的電腦,密碼還是要設置的,不然,裏麵的東西丟了,我可是要丟工作的。


    若要說誰能接觸…因為我家離這裏比較遠,我不是每天都把電腦帶回去的,特別是下雨天的時候,隻要我不帶回去,誰都能接觸。”


    “有誰知道你的電腦密碼嗎?”


    “應該沒有吧。要是把密碼告訴人家,設置了有什麽用?”小韓頓了頓,“我和張娟的位置是挨著的,如果她刻意的想知道我的電腦密碼,也不是做不到。”


    唐毅笑了,“張娟已經不再了,為什麽你要說是她動了你的電腦?”


    “我剛才已經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習慣,而這份文稿,是張娟的固有習慣。”


    “你確定?”


    “當然。”


    “你那邊還是原始文件嗎?”


    小韓嘿嘿一笑,“我之前電腦崩盤過一次,所有的資料都丟了,後來就習慣了做完之後,用雲端備份。”


    他快速的將原始文件和被修改過的文件找出來,“原始數據顯示,這家公司是有問題的,而且數字不小。”


    “知道是那部分出問題嗎?”


    “銷售部。”


    沒錯,李柏誌是屬於銷售部的,而審計的時間,正巧在六月二日,也就是李柏誌遇見房地產公司的薛井的前一天。


    或許他們的遇見是一種巧合,但之後發生的事情,一定不是巧合。


    就在李柏誌以為自己平安大吉時,被厲明謙請回了公安局,“我們查過了,在9月30日晚上八點左右,你曾在張娟家附近出現過,你去那裏幹什麽?”


    “我想約張娟一起去度假,但是敲了半天門都沒有人答應,所以我用她的備用鑰匙開了門。


    她剛離婚的時候,整天魂不守舍的,經常忘記帶鑰匙,所以我就建議她,可以把備用鑰匙放在腳墊下麵,這樣就不怕忘記帶鑰匙了,又找不到開鎖匠了。”


    “敲門了沒有人開門,為什麽你不覺得對方不在?”


    “因為我聽到了她的電話響,又沒看見家裏開燈,我怕她出了什麽事,所以就開門進去了。”


    “你看到她死了,為什麽不報警?”


    “我害怕……然後就跑了,連門都忘記關了。”


    厲明謙當然不會相信,將審計底稿的複印件遞上去,“你沒有離開,而是在裏麵逗留了至少一個小時!她電腦裏麵的東西是你刪掉的,手機也是你帶走的。目的應該是不想被人知道,你挪用了一筆巨額款項,對吧?”


    “我承認我動了她的電腦,但不是她死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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