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誠沒有想到,這個找到兒子隻是來報喜或者來說說事情經過的宋長山,並沒有在看到他的時候和他聊起如何找到他失蹤十六年的兒子,或者那孩子現在過得如何。


    原本前一刻還帶著感激的心情想要和趙誠說幾句,眼淚都差點從他那風吹日曬太多的緣故變得粗糙的臉上滴落的時候,卻徒然一變,像是個仇人見麵分外眼紅的暴躁漢子,一聲很不友好的驚呼突然響起:“你怎麽在這?”


    目標不是趙誠,正是跟著從三樓下來,還沒反應過來一臉無辜的吳建明。


    等到他看清楚說話的人的時候,像一隻被挑釁,或者被搶了母雞的公雞,聲音比宋長山還多幾分誓不罷休的決絕:“你管得著嗎?實話告訴你,你這輩子死了這條心吧。”


    “我也告訴你,我不會放棄的,死也不會,反正本來就是爛命一條。”


    兩個剛見麵的人掐起來了,作為這裏主人的趙誠不得不站出來讓他們暫時休戰:“怎麽回事?你們認識?”


    饒是趙誠腦子不笨,也被這突兀的像是兩個完全不相幹的符號突然撞擊在一起的混亂局麵弄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


    似乎氣勢上明顯弱了幾分,又或者沒什麽底氣的宋長山,連他唯一的憤怒也有點力不從心。


    一腔苦水或許也隻能向這個幫他找回兒子的神秘年輕人訴說:“趙先生,我丟失的那個四歲的兒子,當年就是被這吳建明收養了。我想要回兒子,他不同意。憑什麽不同意,老子要回兒子,天經地義。這是血緣,改不了的。”


    說起血緣兩個字,宋長山的臉扭曲的像是一頭為了捍衛自己領地的熊獅子,自知力有不逮也要拚死一搏。


    “笑話,血緣。老子當年收養的時候有合法的的手續,養了他十六年。你早幹嘛去了?四歲的兒子你都能丟了,有你這樣的廢物父親是你兒子的不幸。我話已經說明白了,有本事去法院告。兒子可能判給你,但我養了十六年的賠償金你付得起嗎?再說了,看看你自己,多少歲了,活的像是下水道的老鼠。找回兒子你想幹嘛?你能給他什麽?跟著你一起在龍城市苟延殘喘,還是回老家娶個婆娘生幾個娃娃繼續傳宗接代?”


    一字一句都像是一麵鏡子,清楚的照射著宋長山那破爛衣服下一具毫無用處,已經蒼老的沒多少力氣和雄心軀體。


    一無所有,混吃等死,更奢談吳建明話中一句句帶血的質問。


    是啊,能給兒子什麽?


    “我不管,我找了他十六年,他是我老宋家的骨血,我一定要帶回去。”憋了半天,靠著那點並不怎麽值錢和有力的執拗,宋長山盡最大努力捍衛那十六年來動搖過,卻依然堅如磐石的最後一點殘存的信念。


    “哈哈……”吳建明一聲大笑。“和你說話真的是浪費時間,讓他自己選吧,看他願不願意跟你回去。”


    宋長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從來隻是盼望著有朝一日找到兒子,卻從沒想過兒子會不會認他這個父親。


    在他的觀念中,兒子和父親是天然一體的,老子就是老子,兒子就是兒子,分不開,斷不了


    沒想過,或者沒有認真的去想過已經成年,不再是失蹤的時候四歲年齡的兒子,還會不會跟著他這個當父親的回去。


    本以為做了一件好事的高健,此時也是目瞪口呆,一臉的無奈的回望著那個坐在椅子上一言不發的老頭。


    清官難斷家務事,趙誠覺得自己和宋長山之間隻是純粹的交易關係,他不想摻和兩人這種一兩句話說不清楚,也可能會有結果的複雜事件。


    “你們的事,我隻是外人不好說,不過呢既然在我的茶館,我就說幾句。吵是解決不了問題,大家坐下來談談,能解決就解決。不能解決,你們兩人看著辦。如何?”


    吳建明冷哼一聲不言語,隻覺得晦氣。


    或許是壞事幹多了,這一輩子有過很多女人,可一兒半女都沒留下一個。


    萬不得已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四歲的孩子,至此養育了十六年。


    他有著龐大的事業,未來的接班人也隻能是這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兒子去繼承;


    想過他可能不成器,也想過他不喜歡老一輩在商場上爾虞我詐的生活,同樣的也想過將他栽培成一個比自己還優秀的商場強人;但絕對沒有想過,哪怕一絲一毫也沒有想過,有一天那個丟了兒子的蠢貨父親會厚著臉皮來找他要兒子。


    荒謬。


    可笑!


    氣氛似乎在吳建明的憤怒之後,有了短暫平靜的空間,就像是兩個吵架的人,如果是勢均力敵,必然火星撞地球。但若是有一方弱勢,往往很快結束。


    或許兩個人都沒想到,不想把事情搞砸,考慮解決之道的時候,一個本不應該出現的人,此刻正從時間驛站的門外走了進來。


    不是別人,正是昨天來此封口趙誠的吳恒。


    趙誠一看此人和昨天相比完全不一樣的作態和架勢,以及他出現的時候宋長山非同一般的目光,吳建明滿是期望的臉龐,趙誠當下便明白了。


    此人怕就是宋長山找了十六年的兒子。


    “小恒,你先回去,這裏沒你的事。”吳建明率先開口,在如今占據優勢的情況下,他有足夠的底氣去麵對宋長山這個不值一提的窮鬼。


    吳恒沒有例會這個養了自己十六年的養父,直到今天早上警察找到他的時候他才知道,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親。


    老實說失蹤的時候自己隻有四歲,模糊的記憶早已讓他忘記當年已經過去十六年的事,如果不是這個叫宋長山人找上門來,他這輩子或許都不願意去提及這太過久遠,也沒什麽意義的陳年往事。


    可事情發生了,作為當事人,他不得不站出來,在兩個父親之間做個決定,或者選擇第三條路。


    他想過很多種可能,很多條路,可就算在他踏進這時間驛站之前,他也想到個讓自己滿意的結局。


    是左還是右,難住了這個剛剛二十歲出頭,一直混著,還沒來得及去思考“人生”這兩個還有點遙遠的字眼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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