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鴇聲淚俱下,白暮雨覺得這人真是成精了,眼淚說來就來,放到現代,絕對是影後級的人物。


    元歡臉上堆著笑,眼底閃過一絲極不易察覺的憂心。她默了半晌,長歎一聲,道:“多謝姑娘抬愛。”


    這話聽著真是別扭。江少銘眼中,這便是一場鬧劇。哪有給自己哥哥找一個青樓女子做妻子的?天下奇聞。


    終於說動了元歡,老鴇準備獅子大開口,白暮雨把她手裏的江家家主令牌晃了晃,那老鴇或許不知道她是誰,但江家,她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現在的江文秀,權勢正盛,別說她一介布衣,就算是當朝一二品大員,見著他也得喚一聲江公。她強忍著內心的貪婪,說出了一個勉強公道的價格。


    三千兩。


    三千兩能幹什麽?也許有很多事不能幹,但姿色上佳的丫環不過五十兩一個。一個三口之前,一年的花費不過三四兩銀子。三千兩能娶二三十個小妾,能買一個九進的院子。


    元歡是她花了五十兩買來的,這些年替她掙了些錢,但她並非什麽譽滿天下的名妓,能賣三千兩,她並不虧。


    白暮雨看了看她身邊的那個小丫環,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那小丫環怯懦地道:“小環。”


    “你是不是有個好姐妹,叫小丫?”


    那丫環輕輕搖頭,手緊緊地攥著,什麽話都不說,顯然是給嚇著了。


    “這是三千五百兩,把她的賣身契一起拿過來吧。”白暮雨把銀票交給老鴇,朝那丫環道:“這幾日你好好照顧元歡姑娘。若是照顧好了,我便把你的賣身契還給你,放你回家去。”


    小丫環不可置信地望著她,將信將疑。


    白暮雨也懶得跟她解釋,她走到元歡身邊坐下,回頭跟老鴇和江少銘道:“今兒晚上我便住在此地了。二公子,你且先回去,明日我與元姑娘前去客棧與你們會合。”


    好端端良家女子,哪有跑青樓住下的?她不要自己的顏麵,他可得顧著江家的顏麵。江少銘終於怒了,他大聲斥責道:“白姑娘,你怎麽說也是我三弟未過門的妻子,怎麽能在此地留宿?你要贖人,我也由著你,但留宿之事,本公子絕不答應。除非……”


    江少銘後邊的話還沒說完,便聽砰地一聲,門被關上,險些碰了他的鼻子。


    他身後,拿著二人賣身契過來的老鴇與江少銘一樣,杵在那裏,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白暮雨自來熟地坐在元歡身邊,手輕輕搭在她那條受了傷的腿上。


    “元姑娘,我也略懂醫術,不如讓我瞧瞧,或許能有法子讓你早些下地也好。”


    元歡按住她的手,道:“不敢勞煩姑娘。區區小傷,大夫已然瞧過,說隻要好生將養,隻需月餘,便能下地了。”


    “這麽嚴重?”白暮雨手上一使勁,忽然感覺臂上一股力道,轉瞬即逝,她晃若未覺,輕輕替她揉了揉那條腿,直接翻身躺在了床上。


    元歡無奈地看著她,手指早已經深深嵌進了肉裏。


    江少銘就這樣站在門口,整整一夜。早上開門的時候,白暮雨嚇了一跳。


    “二公子,你可真是……”她見過固執的人,可沒見過能為了一個討厭得想殺了她的人,在青樓姑娘家門前站一夜的人。


    江少銘見她出來,重重地哼了一聲,以示不滿。


    小環打了水過來伺候二人梳洗。收拾妥當,白暮雨便叫了一輛車,載著元歡離開此地,去了客棧。


    江鏡看見元歡,並沒有說什麽。江少銘氣不過,一路無話。


    元歡乘著馬車,白暮雨不再騎馬了,而是鑽進馬車,與元歡一同乘坐。小環被白暮雨強行改了名,這名字是青樓裏的管事給取的,據說當年因為戰亂,一村的人被亂軍殺了大半,亂軍搶走了她們所有的糧食,又餓死了大半。隻剩下她爹帶著她和幾個同村的人逃了出來。


    逃難路上,爹也死了,她被幾個同村的人給賣進了青樓。她原來姓韓,沒有大名。家鄉人都叫她小丫。


    白暮雨差點給笑死,沒想到她隨口一說,真給說中了。隻不過不是她有個姐妹叫小丫,而是她自己叫小丫。


    元歡看了她紅彤彤的臉,笑道:“你我也算有緣,你若不嫌棄,便由我給你取個名,我早些年,有位妹子,叫元樂,可惜她命運多舛,五六歲,便去世了。你若不介意,便叫元樂,以後咱倆也不必以主仆相稱,便以姐妹相稱,如何?”


    小丫頭看看元歡,又看了眼白暮雨,重重地點了點頭。她結結巴巴的,想說什麽,被白暮雨給打岔了。


    “不知元姑娘你家中還有何人?既然你要與我哥哥成親,禮數總是要盡到的。”


    “家中早沒人了。”元歡歎氣,想了想,道:“姑娘昨夜說的是真心話?”


    “你當我另有目的?”白暮雨反問。


    “恕我直言,此事確實讓人難以理解。不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單單我這個身份,元歡也從未想過有朝一日能嫁人為妻的。”


    “是嗎?”白暮雨眼眸深遂,好像要將人看穿似的。


    元歡心頭一顫,不敢與她正視。白暮雨撓了撓頭,“其實我哥能不能看上你,我也不知道。隻是憑直覺,你便是我哥命中注定的那個人。當然,如果我哥看不上你,那我也不會勉強你。到那時,要走要留,隨你。隻不過在我哥見到你之前,你得跟我一起,行嗎?”


    元歡點頭,將手攏進袖中,天氣尚冷,平日裏騎馬,白暮雨穿得並不厚實,這會坐車,便覺有些許寒氣,微微一哆嗦,元歡從身邊取了一年披風,遞過來道:“這是我剛買的,尚未用過。姑娘若不嫌棄,便披上吧,好歹可以禦寒。”說完看著車外剛下過雨,一片泥濘的道路,又陷入了沉思。


    白暮雨將披風披上,身上溫暖了許多,覺得無聊,不時將頭探出去看窗外的風景。因為道路不好,趕車人怕顛著元歡,讓她傷上加傷,車行進得並不快。正好可以領略這沿途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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