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我是在安慰你?”
看到弗朗西斯的表情,林森怎麽可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麽,於是笑了笑說道。『≤頂『≤點『≤小『≤說,.
“難道不是?”弗朗西斯說道,這一瞬間,此前始終保持著的那一絲尊敬似乎暫時被遺忘。
林森注意到了弗朗西斯口氣的變化,隻不過他並不在意,他會說那句話,自然能想到對方會有什麽反應,說一個人是天才,有時候當然是讚譽之詞,但有的時候,跟發好人卡其實也沒太大的區別,林森不認為自己是第一個發現弗朗西才能的人,但弗朗西斯仍舊“淪落”到這裏,需要到劍橋聯這麽一家區區的英甲球隊試訓,這就很能說明問題。
“你是個天才,可惜……”
這句話,林森相信弗朗西已經聽過了很多遍,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或許弗朗西斯會深受鼓舞,第二次聽,或許會覺得有些皺眉頭,第三次、第四次……這句話,在弗朗西斯看來,就隻剩下後半句,甚至,是個徹頭徹尾的諷刺。
“那麽,你認為你能走到今天,靠的完全是自己的努力?”林森沒有接弗朗西斯的話,而是反問道。
“難道不是?”弗朗西斯還是這句話。
看著弗朗西斯瞬間銳利起來的目光,林森還是笑著搖了搖頭,“當然不是、不,確切的說,應該是不全是。”
“這個世界上的天才有很多種,但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天賦型的,一種是努力型的,一如字麵上的意思,我相信這兩個類型的天才指的是什麽,不需要我解釋,幾乎所有的世人認為的天才。都逃不開這兩種分類。我想,你大概會覺得你算是後者。”
說到這裏,林森看了弗朗西斯一眼,此時的弗朗西嘴唇動了動,似乎欲言又止,隻是林森並沒有停下自己的話。
“或許你認為後者根本不算是什麽天才,因為天才,字麵上理解就是天生的人才,但你不認為自己的才能是天生的。但相信我,這真的不算是一種謙虛。因為比起前者,後者要可敬的多。我不否認你肯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你別忘了,醜小鴨可以變成天鵝,但麻雀,絕對變不了鳳凰。”
林森並不想打擊弗朗西斯,這對他來說也沒有好處,相反,他希望給弗朗西斯一些“好處”。因為隻有這樣,對方才會給自己帶來“好處”。
林森完全可以讓今天的這場對話變成一場和諧的對話,給對方留下一個和藹可親的高人形象,但那不是他想要的。因為那樣的話,劍橋聯或許可以挽留弗朗西斯一時,但絕對無法拴住他,小廟是容不下大佛的。除非這尊大佛願意屈身等待小廟變成大廟。
所以,林森希望自己給眼前的弗朗西斯留下的印象,並不僅僅是一個成功教練、更不僅僅是這場“試煉”的決定者。
林森的話。讓弗朗西斯的呼吸為之一頓。
在所謂的天才的話題上,林森用一個很直白的比喻,醜小鴨和麻雀,兩者似乎並沒有太大的差別,都是如此的不顯眼,但實際上,兩者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醜小鴨之所以可以變成天鵝,是因為它原本就是天鵝,而麻雀卻永遠都變不了鳳凰,因為麻雀永遠不是鳳凰。
那麽。他是醜小鴨還是麻雀?
“接下來我要說的話,並不是以你認為的我的身份,而是以一個醫生的身份,以那場事故在你腿上留下的痕跡,正常來說,你根本不可能踢球。但事實是,你不僅上了球場,而且踢得很好。你認為這僅僅憑借你的努力就可以改變的?不,你錯了,事實是,如果你沒有遭遇那場事故,或許你可能不會喜歡上足球,但如果你踏進球場,你或許會比現在更加出色。”
“當然,現在這些都已經是過去,你是不是天才,這點不需要去爭論,我要說的是,如果給你一個機會把你的腿恢複正常,你願不願意?”
這才是林森想說的。
從把弗朗西斯叫到自己的麵前,林森就一直在開著自己的外掛,而目標,就是弗朗西斯的腿。而在經過了這麽長時間的觀察之後,林森發現弗朗西斯的腿,實際上並不是沒有恢複的可能性,當然,完全恢複是不可能的,不過,若隻是讓弗朗西在走路的時候和常人無異,林森自認為有六成以上的把握。
“不。”沒曾想,弗朗西斯搖了搖頭。
“我不是在開玩笑。”林森知道弗朗西斯肯定是以為自己隻是在假設,於是他又說道。
“當真?”弗朗西斯果然愣了一下,但很快,他還是搖了搖頭,“還是不。”
“為什麽?”這下,大呼意外的林森有些好奇了。
“因為沒必要了。”弗朗西斯沉默了片刻,說道,“我已經習慣了,現在在讓我恢複正常,或許……我就不會走路了。”
“……”
林森無話可說。
他能說什麽?弗朗西斯說的是事實。當一個人習慣了某件事情,這件事原來是怎麽樣的,又是否正常,對他來說已經不重要。
“而且。”此時,弗朗西斯又說道,“現在這樣挺好,至少我的父親在天上會很容易找到我。”
--------------------
“怎麽樣?”在弗朗西斯離開之後,博內爾湊了過來問了一句。
“什麽怎麽樣?”林森從草地上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又拍了拍手,隨口說道。
“你不是在指點他?”
“指點?”林森笑了笑,“是啊,就是告訴他他的突破太過於依賴他的左腳。”
“就這個?”
“就這個。”
“沒談簽約的事情麽?”博內爾有些不甘心的說道。
“簽約的事情,弗朗西斯和其他人一樣,自然會有人負責,我操哪門子心。”林森搖了搖頭道,“對了,肖就拜托你了。”
博內爾點了點頭。
“還有一件事。”就在林森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突然停下腳步,“這幾天唐來過麽?”
“他來的次數比你頻繁多了。”博內爾答道。“幾乎每天都會來,不過今天還沒來。”
林森點了點頭,然後揮了揮手,轉身離開。
看著林森遠去的背影,博內爾在原地停頓了片刻,隨即很快轉身回到了訓練場。
對於博內爾來說,一切就和前幾次一樣,林森隻身來到這裏,看了幾場訓練賽,時間一般不會太長。像今天已經算是長的,然後,林森就會離開。但博內爾並不經常像剛剛這樣詢問林森,而林森也基本上不會跟他多說什麽,當然,這其中有兩人身份的關係。至於今天博內爾為什麽會問,顯然是因為今天出現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譬如,林森單獨約談弗朗西斯,譬如。肖誌行的出現。
其實,博內爾不是很明白林森為什麽會時不時的出現在這裏,雖然他很樂意把這個理解成為是對他的重視,但原因顯然不會這麽簡單。作為劍橋聯的所有者。林森的出現是驚喜,但絕對不是必須,今天,博內爾稍微明白了一點林森為什麽會親自來到這裏。
林森現在的身份雖然不是教練。但,他畢竟曾經是一名教練。
------------------
“帶過去了?”
林森一回到家中,從廚房探出頭的博雅就問了一句。
林森輕嗯了一聲。變換鞋子邊說道,“他的表現不錯。”
“表現不錯?他不是剛過去麽?”
“我懶得說服博內爾,所以直接讓他參加了兩場訓練賽。”走進廚房,林森從後麵擁住正在洗菜的博雅,兩隻手頓時開始不老實。
“別鬧。”博雅輕微的掙紮了一下,“說起來,你怎麽知道肖有這個天賦?”
“難道你到現在還不知道你老公我的眼光麽?”果斷沒讓博雅掙脫的林森笑道,“再說了,你不也看過他在球場上的表現了麽?”
“那說明不了什麽吧?”博雅說道,“一場學校之間的比賽。”
“總是能看出一些東西的。”林森說道。
“發掘”肖誌行的過程,實際上和林森同一個人的認識過程很像,這就是唐華。都是在學校的足球場上,不同的隻是一個是國內一個是國外。林森和博雅很湊巧的終於找到空閑去劍橋大學浪漫一次,兩人又很湊巧的來到了劍橋大學的運動場,然後很湊巧的看到一場比賽,最後湊巧的林森看到了肖誌行。
而說服肖誌行來到劍橋聯訓練營的過程,遠比當年的唐華要順利得多,這一方麵自然是因為林森在英國的名氣,另一方麵,不得不說,肖誌行對足球的興趣也占了很大的比重。當然,雖然認識的過程很相似,而且似乎兩人從形象上也很雷同,都是文質彬彬的,然而,兩人給林森的感覺,卻決然不同。
唐華性格更加內斂,說誇張一點就是有些自卑,當然,這跟他的出身有關,而且現在的唐華,身上已經看不到任何和自卑有關的東西。和唐華交流,你或許會感到有一些沉悶,但你會不自覺的給予更多的信任。而肖誌行不同,這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年輕人,顏值智商情商都接近爆表,用個時髦一點的說法,女生口中所謂的男神,就是這樣的。
然而,肖誌行雖然看似一樣內斂,但那反而恰恰是他自信的偽裝,林森和肖誌行剛認識的時候,交談的時間並不算長,但肖誌行的談吐已經給了林森非常深的印象。隻是,也正是因為這樣,比起唐華,肖誌行總給林森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當然,林森要的,隻是球場上的肖誌行。(未完待續。。)r527
看到弗朗西斯的表情,林森怎麽可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麽,於是笑了笑說道。『≤頂『≤點『≤小『≤說,.
“難道不是?”弗朗西斯說道,這一瞬間,此前始終保持著的那一絲尊敬似乎暫時被遺忘。
林森注意到了弗朗西斯口氣的變化,隻不過他並不在意,他會說那句話,自然能想到對方會有什麽反應,說一個人是天才,有時候當然是讚譽之詞,但有的時候,跟發好人卡其實也沒太大的區別,林森不認為自己是第一個發現弗朗西才能的人,但弗朗西斯仍舊“淪落”到這裏,需要到劍橋聯這麽一家區區的英甲球隊試訓,這就很能說明問題。
“你是個天才,可惜……”
這句話,林森相信弗朗西已經聽過了很多遍,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或許弗朗西斯會深受鼓舞,第二次聽,或許會覺得有些皺眉頭,第三次、第四次……這句話,在弗朗西斯看來,就隻剩下後半句,甚至,是個徹頭徹尾的諷刺。
“那麽,你認為你能走到今天,靠的完全是自己的努力?”林森沒有接弗朗西斯的話,而是反問道。
“難道不是?”弗朗西斯還是這句話。
看著弗朗西斯瞬間銳利起來的目光,林森還是笑著搖了搖頭,“當然不是、不,確切的說,應該是不全是。”
“這個世界上的天才有很多種,但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天賦型的,一種是努力型的,一如字麵上的意思,我相信這兩個類型的天才指的是什麽,不需要我解釋,幾乎所有的世人認為的天才。都逃不開這兩種分類。我想,你大概會覺得你算是後者。”
說到這裏,林森看了弗朗西斯一眼,此時的弗朗西嘴唇動了動,似乎欲言又止,隻是林森並沒有停下自己的話。
“或許你認為後者根本不算是什麽天才,因為天才,字麵上理解就是天生的人才,但你不認為自己的才能是天生的。但相信我,這真的不算是一種謙虛。因為比起前者,後者要可敬的多。我不否認你肯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你別忘了,醜小鴨可以變成天鵝,但麻雀,絕對變不了鳳凰。”
林森並不想打擊弗朗西斯,這對他來說也沒有好處,相反,他希望給弗朗西斯一些“好處”。因為隻有這樣,對方才會給自己帶來“好處”。
林森完全可以讓今天的這場對話變成一場和諧的對話,給對方留下一個和藹可親的高人形象,但那不是他想要的。因為那樣的話,劍橋聯或許可以挽留弗朗西斯一時,但絕對無法拴住他,小廟是容不下大佛的。除非這尊大佛願意屈身等待小廟變成大廟。
所以,林森希望自己給眼前的弗朗西斯留下的印象,並不僅僅是一個成功教練、更不僅僅是這場“試煉”的決定者。
林森的話。讓弗朗西斯的呼吸為之一頓。
在所謂的天才的話題上,林森用一個很直白的比喻,醜小鴨和麻雀,兩者似乎並沒有太大的差別,都是如此的不顯眼,但實際上,兩者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醜小鴨之所以可以變成天鵝,是因為它原本就是天鵝,而麻雀卻永遠都變不了鳳凰,因為麻雀永遠不是鳳凰。
那麽。他是醜小鴨還是麻雀?
“接下來我要說的話,並不是以你認為的我的身份,而是以一個醫生的身份,以那場事故在你腿上留下的痕跡,正常來說,你根本不可能踢球。但事實是,你不僅上了球場,而且踢得很好。你認為這僅僅憑借你的努力就可以改變的?不,你錯了,事實是,如果你沒有遭遇那場事故,或許你可能不會喜歡上足球,但如果你踏進球場,你或許會比現在更加出色。”
“當然,現在這些都已經是過去,你是不是天才,這點不需要去爭論,我要說的是,如果給你一個機會把你的腿恢複正常,你願不願意?”
這才是林森想說的。
從把弗朗西斯叫到自己的麵前,林森就一直在開著自己的外掛,而目標,就是弗朗西斯的腿。而在經過了這麽長時間的觀察之後,林森發現弗朗西斯的腿,實際上並不是沒有恢複的可能性,當然,完全恢複是不可能的,不過,若隻是讓弗朗西在走路的時候和常人無異,林森自認為有六成以上的把握。
“不。”沒曾想,弗朗西斯搖了搖頭。
“我不是在開玩笑。”林森知道弗朗西斯肯定是以為自己隻是在假設,於是他又說道。
“當真?”弗朗西斯果然愣了一下,但很快,他還是搖了搖頭,“還是不。”
“為什麽?”這下,大呼意外的林森有些好奇了。
“因為沒必要了。”弗朗西斯沉默了片刻,說道,“我已經習慣了,現在在讓我恢複正常,或許……我就不會走路了。”
“……”
林森無話可說。
他能說什麽?弗朗西斯說的是事實。當一個人習慣了某件事情,這件事原來是怎麽樣的,又是否正常,對他來說已經不重要。
“而且。”此時,弗朗西斯又說道,“現在這樣挺好,至少我的父親在天上會很容易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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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樣?”在弗朗西斯離開之後,博內爾湊了過來問了一句。
“什麽怎麽樣?”林森從草地上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又拍了拍手,隨口說道。
“你不是在指點他?”
“指點?”林森笑了笑,“是啊,就是告訴他他的突破太過於依賴他的左腳。”
“就這個?”
“就這個。”
“沒談簽約的事情麽?”博內爾有些不甘心的說道。
“簽約的事情,弗朗西斯和其他人一樣,自然會有人負責,我操哪門子心。”林森搖了搖頭道,“對了,肖就拜托你了。”
博內爾點了點頭。
“還有一件事。”就在林森準備離開的時候,他突然停下腳步,“這幾天唐來過麽?”
“他來的次數比你頻繁多了。”博內爾答道。“幾乎每天都會來,不過今天還沒來。”
林森點了點頭,然後揮了揮手,轉身離開。
看著林森遠去的背影,博內爾在原地停頓了片刻,隨即很快轉身回到了訓練場。
對於博內爾來說,一切就和前幾次一樣,林森隻身來到這裏,看了幾場訓練賽,時間一般不會太長。像今天已經算是長的,然後,林森就會離開。但博內爾並不經常像剛剛這樣詢問林森,而林森也基本上不會跟他多說什麽,當然,這其中有兩人身份的關係。至於今天博內爾為什麽會問,顯然是因為今天出現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譬如,林森單獨約談弗朗西斯,譬如。肖誌行的出現。
其實,博內爾不是很明白林森為什麽會時不時的出現在這裏,雖然他很樂意把這個理解成為是對他的重視,但原因顯然不會這麽簡單。作為劍橋聯的所有者。林森的出現是驚喜,但絕對不是必須,今天,博內爾稍微明白了一點林森為什麽會親自來到這裏。
林森現在的身份雖然不是教練。但,他畢竟曾經是一名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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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過去了?”
林森一回到家中,從廚房探出頭的博雅就問了一句。
林森輕嗯了一聲。變換鞋子邊說道,“他的表現不錯。”
“表現不錯?他不是剛過去麽?”
“我懶得說服博內爾,所以直接讓他參加了兩場訓練賽。”走進廚房,林森從後麵擁住正在洗菜的博雅,兩隻手頓時開始不老實。
“別鬧。”博雅輕微的掙紮了一下,“說起來,你怎麽知道肖有這個天賦?”
“難道你到現在還不知道你老公我的眼光麽?”果斷沒讓博雅掙脫的林森笑道,“再說了,你不也看過他在球場上的表現了麽?”
“那說明不了什麽吧?”博雅說道,“一場學校之間的比賽。”
“總是能看出一些東西的。”林森說道。
“發掘”肖誌行的過程,實際上和林森同一個人的認識過程很像,這就是唐華。都是在學校的足球場上,不同的隻是一個是國內一個是國外。林森和博雅很湊巧的終於找到空閑去劍橋大學浪漫一次,兩人又很湊巧的來到了劍橋大學的運動場,然後很湊巧的看到一場比賽,最後湊巧的林森看到了肖誌行。
而說服肖誌行來到劍橋聯訓練營的過程,遠比當年的唐華要順利得多,這一方麵自然是因為林森在英國的名氣,另一方麵,不得不說,肖誌行對足球的興趣也占了很大的比重。當然,雖然認識的過程很相似,而且似乎兩人從形象上也很雷同,都是文質彬彬的,然而,兩人給林森的感覺,卻決然不同。
唐華性格更加內斂,說誇張一點就是有些自卑,當然,這跟他的出身有關,而且現在的唐華,身上已經看不到任何和自卑有關的東西。和唐華交流,你或許會感到有一些沉悶,但你會不自覺的給予更多的信任。而肖誌行不同,這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年輕人,顏值智商情商都接近爆表,用個時髦一點的說法,女生口中所謂的男神,就是這樣的。
然而,肖誌行雖然看似一樣內斂,但那反而恰恰是他自信的偽裝,林森和肖誌行剛認識的時候,交談的時間並不算長,但肖誌行的談吐已經給了林森非常深的印象。隻是,也正是因為這樣,比起唐華,肖誌行總給林森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當然,林森要的,隻是球場上的肖誌行。(未完待續。。)r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