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光好不容易把人扶上小汽艇,朝著岸邊開去,就在海上的時候,後者趴在船舷,朝著海水,開始大吐特吐。


    “嘔!”


    吐了一陣,海上漂浮著難聞的東西,終於抵達岸邊。


    他直接把人抱起來,後者沒什麽力氣,體重卻一點也不輕,好的他體力不錯,還能抱得起,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他才將後者抱進車後座。


    就此上路。


    東區海逸大廈,到了地下車庫,他停下車,將人抱進電梯,終於抵達50樓。


    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將人扔在床上,他才鬆一口氣。


    看了下她,身上穿著比較清涼的裙子,底下應該就是內衣,本來想幫她脫衣服的,索性也不脫了,隻是把鞋子脫掉,由著她這樣和衣而睡。


    坐在床邊,他看著人,糾結著:“我現在是應該走,還是留下來?”


    糾結半天,總覺得就這樣看著人家睡覺,似乎有些不妥,便直接出門,準備走人。


    就在這時,又聽到一聲嘔吐聲。


    他不得不回去,到了臥室,赫然見她趴在床沿,對著一個垃圾桶嘔吐著。


    “還知道找垃圾桶啊,看來還有幾分意識。”


    他強忍著難聞的味道走過去,伸出手握緊拳頭,搭在她後背離脖頸幾寸處,開始一下一下不輕不重的砸。


    “嘔……”她又吐了一點。


    過了一會兒,終於不再吐了,林曉光原本準備就此結束,想了想,去廚房找了一根筷子,回到臥室,扶起後者,叫她張開嘴,把筷子伸進去。


    她深感不適,又開始吐。


    這一下,吐的最多,幾乎把早餐都快吐完了,連膽汁都要吐出來了,才終於不吐了。


    他把垃圾桶拿出去,找了個拖把拖一下地,洗把手,才給她倒一杯熱水。


    還沒回到臥室,就聽到對方在罵人。


    “臭男人!”


    梁嘉宜仰躺在床上,眼睛閉著。


    他又等一陣,感覺熱水溫度降下來,可以喝了,又扶起她,開始喂她喝水。


    她似乎也挺口渴的,倒是不怎麽抗拒,喝了第一口,口腔裏轉半天,當成漱口水,直接吐了,第二口才開始好好喝,三兩下就喝完。


    他隻好再倒一杯。


    第二次喂她喝水的時候,又聽到她低聲嘟囔一句:“臭男人!”


    林曉光無動於衷,一直把水喂完,然後才起身離開。


    隨後,他就直接去了樓上休息。


    正是正午時分,似乎有些困意,他書房裏沒待多久,索性就到臥室睡了,這一覺睡得那叫一個舒服,一個多小時後才醒。


    嗯,還是被人叫醒的。


    “你怎麽在這?”梁嘉宜一臉不善,臉上還是滿臉的酡紅,顯然並未徹底醒酒。


    “送你回來的啊。”被人打斷美夢,林曉光也有些不爽。


    “我讓你送了嗎?你走啊?你走啊?我不想看到你。”後者搖搖晃晃撲過來,握緊小拳頭砸他,和一個喝醉酒的瘋女人沒有任何區別。


    “好,我走。”


    林曉光起身離開,她頓時猝不及防,直接摔倒在床上,膝蓋碰到床沿,一陣刺痛,頓時倒吸一口涼氣,眼淚也跟著流出來。


    “嗚……嗚……嗚……你們都欺負我……”她抽噎著。


    林曉光準備離開。


    她爬到床上,被劃破的膝蓋處在流血,跟著流了半個床單,顏色鮮豔,很是觸目驚心。


    “我討厭你,你走啊!”


    “那個……”林曉光伸手虛點一下她的膝蓋,提醒道:“你的膝蓋受傷了,在流血。”


    “要你管!”她叫一聲,肩膀一聳一聳的,臉上梨花帶雨,抱著膝蓋埋頭哭著,很是可憐無助,又開始抽噎:“嗚……嗚……嗚……”


    林曉光轉身去旁邊拿了一卷衛生紙過來,準備給她擦一下。


    “不要你管!”


    他並不理會,先把她腿上的血擦掉,然後開始擦拭傷口。


    “嘶!”她倒吸一口涼氣,一口咬在後者胳膊上。


    林曉光也吸一口冷氣。


    直到看到傷口,一寸長,血並不容易止掉,想了想,他說道:“不行,你這個樣子,必須去醫院,我送你過去。”


    她並不說話,隻是兀自流淚,也不說去還是不去。


    他索性直接動身,起身抱住她往外走,後者捶打他一下,也就不再掙紮。


    就此出門下樓,直接去醫院。


    到了醫院,護士給她止住血,纏好繃帶,躺在床上,林曉光去外麵買了點水果,回到病房,坐在旁邊的椅子上,開始削蘋果。


    “鬧成現在這樣,我也不想的。”他解釋著。


    梁嘉宜麵無表情地坐著。


    “咱們開誠布公,好好的談談吧。”他看一眼後者,見她無動於衷,便繼續說道:“我其實沒打算對你怎麽樣,隻是支票這事,你騙了我,我很生氣,所以才有後麵的事,但我並不是求財,隻是想把心裏的氣發泄出來。”


    她哼一聲,道:“騙了我一套房子一輛車,還有二十五萬現金,以及一張三百萬的借條,鬼才信你。”


    “還真沒騙你。”


    林曉光笑著:“你記得嗎?我給你的欠條,上麵並沒有簽我的名字,房子和車子的轉讓合同,我也沒有簽名,你仔細想想,是不是這樣?”


    “是嗎?”梁嘉宜將信將疑,略微一回想,心裏咯噔一下。


    “香江是個法治社會,沒有簽名的合同、欠條,並不具備法律效益,你作為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相信不會不知道這一點。”


    “那還有二十五萬現金的收據呢?”


    “你確定那是收據嗎?要不要從錢包裏拿出看看?”林曉光笑著。


    梁嘉宜當即掏錢包,從裏麵拿出一個單子,打開一看,上麵的標題上赫然寫著借條,至於其中的關鍵內容,約定一個月內歸還,借款人是林曉光chin·lin,債權人是梁嘉宜sharon·leung,而且還是她自己的字跡,時間1981年4月27日。


    她瞬間傻眼了。


    “我明明記得,當時你寫的是收據。”她瞪大眼睛看著他。


    “你傻啊?我那種行為,經不起推敲,我還會寫收據留下證據嗎?”林曉光笑眯眯看著她。


    道理是這個道理,梁嘉宜扭頭一想,又覺得不對勁:“但是,就算現金的借條是真的,合同與借條你就算當時沒有簽名,後麵也能補上,這又不能說什麽。”


    “合同和借條一直放在你海逸大廈的房子裏,自那之後我一次都沒去過,我沒想著求財,而且我也不缺錢,問心無愧,隨你怎麽想好了。”


    林曉光聳聳肩,作勢起身離開。


    “你幹嘛?”


    “剛才你受傷了,鑒於我們是同學,本著人道主義的立場,我把你送過來,現在誤會解開,恩怨盡釋,你的傷口也已經處理好,我也就沒有留下的必要了。”


    他認真地看著梁嘉宜:“我們的相識本來就是一場錯誤,以前的事,都忘了吧。”


    “以後,就當做沒認識過。”


    說完他就走了。


    “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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