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傳來腳步聲,越來越近。
“為什麽?活下來的是這個小子?”
“據說是從戰場上逃回來的。”
“那就是逃兵!”
“別這麽說,他可是戰士,當心他揍你。”
“我們走遠點,別給他聽見……”
腳步聲又漸漸遠離。
魏嘉麵無表情地躺在床上,盯著屋頂幹癟發黃的大樹葉。
這個身體叫做亞沙,姓氏是拜恩。
祖上上溯三代,還是公民,五代之前,是暗日城一名低級貴族,因此有姓氏。
這個世界,有神,有神跡。
有多少不知道,但暗日之神確實存在。
千年之前,暗日降臨,建立城邦,驅逐異族,定下基業。
神子為王,繼承暗日神在凡世的國,繁衍出貴族。
貴族子嗣,如果不能成為貴族,就自動成為公民,並且可以分到小部分財產。
整個城邦上下,王室,貴族,公民,統統都算是神裔,有著暗日神的血脈,隻是繼承程度不同。
再往下,就是平民,以及最下的奴隸。
平民可以擔任低級公職,但不能參與重要崗位。
想要繼續往上攀爬,那麽他必須與原先的公民家族聯姻。
至少,連續三代,每代都娶一名公民家庭的女子,獲得暗日之神的血脈後,才能跨過那道無形的天花板。
拜恩原先是公民的姓氏,但是因為祖父犯錯,被廢黜公民身份,如今到他,隻是有著姓氏的平民。
前身亞沙,本想在戰場上立功,回到公民行列,卻遭遇大敗,孤身逃回,淪為了逃兵。
又因為前身自矜身份,看不起同樣的平民,人際關係很差,受傷過度,也無人理會。
躺在家裏都已經三天,悄無聲息地死了。
“真是悲劇……無論是人還是世界。”
魏嘉麵色凝重,掙紮著坐起身來。
環顧周遭,不說家徒四壁,但也是陋室一間。
牆壁上掛著弓和箭囊,看得出有好好保養,都擦拭得光潔發亮。
簡單的木板拚湊成桌子,上麵放著柄青銅劍,一些雜物,以及摻了木屑硬邦邦的黑麵包。
再看地上,沒有地磚,泥土有些濕潤轉潮。
床下,門口直到桌子這一帶,鋪著一層幹草。
這就是前身繼承的所有財產了。
“真窮!”
這時回憶起,魏嘉摸索了下身下,翻出一本用線捆著的皮革小冊。
“暗日教典……這大概是最有價值的財產了吧!”
前身畢竟祖上是公民,也識字,雖說不多,但常用讀寫都無問題。
知識,和力量,在這個世界無疑都是寶貴的。
書籍,作為知識的載體,本身便極為昂貴。
這小小冊子,作為封皮的皮革不提,內裏的莎草紙張,每一張都得來不易。
真的變賣,沒準能價值兩個奴隸,換到他三五年吃穿不愁的財富。
但,那是極其愚蠢的做法。
不識字,沒有力量,在這個世界是不可能出頭的。
知識就是財富,至少部分正確。
“其實還是還是錢的問題,前身就是沒錢,才冒險參與戰鬥。”
記憶裏,財富的作用之大,無以複加。
錢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當上公民的資格就是要多少錢,當上貴族的資格也是要多少錢,甚至當上大貴族也是以錢來論的。
要取得神的歡心,也是用錢來論的。
偉大的暗日早已離開凡世,前往神國,但依舊會接受祭祀。
獻上作為祭品的牛羊,都會被神取用最鮮美的部分。
要維持這祭祀,便少不了花費大量錢財。
所以,錢就是人的生命線。
“成為貴族,血脈隻是基礎,是敲門磚,關鍵還是在於錢財。”
“這話或許有些大逆不道,畢竟千年前建國初期,大貴族和王室,以及公民,都不光光是因為有錢……但現在已經過了千年之久,時代又不一樣了!”
魏嘉吐出口氣,繼續分析:
“前身建立功勳,以獲得提升為公民,思路是對的,但有些不合時宜了。”
“千年前當然是必須建立功勳,才能提拔,但現在卻可以繳納錢財獲得身份。”
“因為千年的繁衍,神的血脈早就擴散到整個城邦,可以說現下的平民,幾乎有一半,都能在他們祖上找到一點點神的血脈。”
“因此許多舊的製度就漸漸淪為虛設,而劃分階層身份的,就是財富了。”
當然,除了財富,還有力量。
前身就有著稀薄的神血,但這麽多代下來,血脈能帶來的隱性提升,其實已經非常少,下降到難以察覺的地步。
最強大的始終是那些半神英雄,以及神血濃度極高的王室。
這點可以參照前世希臘神話。
除此之外,並沒有成體係的超凡力量。
沒有什麽魔網,也沒有什麽成係統的法術。
暗日神的初代兒女,也就是神子,其本身就是半神。
血脈裏流淌著神力,直接就可以施展一些超自然法術。
除此之外,就是信奉暗日之神的教團。
祭司,或者說神官。
他們常年居住在神殿,保持對神的恭敬,得到神賜予的力量。
因此在這個世界,法師就是祭司,祭司就是法師。
除了那些特別受神眷顧的神眷者以外,就隻有教團和貴族們掌握了超凡力量。
“超凡力量,要想獲得,要麽就祭祀暗日,取悅神靈,看能不能得到神恩;要麽,就隻能嚐試著,激發此身繼承到的稀薄神血了……都稀釋了至少十幾代了,這神血濃度有沒有剩下萬分之一?”
這條路也不好走,如果真的那麽輕易就能激發血脈,掌握異能,前身沒理由不去做。
事實上,無數人都嚐試過。
但是,這等事情,怎麽說呢……血脈稀薄就是血脈稀薄,不是簡簡單單靠聯姻就能挽回的。
初代神子是半神,二代就是四分之一,三代八分之一,四代十六分之一……十代就是一千零二十四分之一。
十代就降低到不足千分之一……實際在三代往後,血脈就相對稀薄,能夠激發血脈掌握幾率大大降低
即便偶然可以撞大運覺醒血脈,所掌握的力量,無論是質還是量,都不能跟初代相比
因此隻能說聖力,而不說神力。
這就是血統論。
這就是有神的世界。
“為什麽?活下來的是這個小子?”
“據說是從戰場上逃回來的。”
“那就是逃兵!”
“別這麽說,他可是戰士,當心他揍你。”
“我們走遠點,別給他聽見……”
腳步聲又漸漸遠離。
魏嘉麵無表情地躺在床上,盯著屋頂幹癟發黃的大樹葉。
這個身體叫做亞沙,姓氏是拜恩。
祖上上溯三代,還是公民,五代之前,是暗日城一名低級貴族,因此有姓氏。
這個世界,有神,有神跡。
有多少不知道,但暗日之神確實存在。
千年之前,暗日降臨,建立城邦,驅逐異族,定下基業。
神子為王,繼承暗日神在凡世的國,繁衍出貴族。
貴族子嗣,如果不能成為貴族,就自動成為公民,並且可以分到小部分財產。
整個城邦上下,王室,貴族,公民,統統都算是神裔,有著暗日神的血脈,隻是繼承程度不同。
再往下,就是平民,以及最下的奴隸。
平民可以擔任低級公職,但不能參與重要崗位。
想要繼續往上攀爬,那麽他必須與原先的公民家族聯姻。
至少,連續三代,每代都娶一名公民家庭的女子,獲得暗日之神的血脈後,才能跨過那道無形的天花板。
拜恩原先是公民的姓氏,但是因為祖父犯錯,被廢黜公民身份,如今到他,隻是有著姓氏的平民。
前身亞沙,本想在戰場上立功,回到公民行列,卻遭遇大敗,孤身逃回,淪為了逃兵。
又因為前身自矜身份,看不起同樣的平民,人際關係很差,受傷過度,也無人理會。
躺在家裏都已經三天,悄無聲息地死了。
“真是悲劇……無論是人還是世界。”
魏嘉麵色凝重,掙紮著坐起身來。
環顧周遭,不說家徒四壁,但也是陋室一間。
牆壁上掛著弓和箭囊,看得出有好好保養,都擦拭得光潔發亮。
簡單的木板拚湊成桌子,上麵放著柄青銅劍,一些雜物,以及摻了木屑硬邦邦的黑麵包。
再看地上,沒有地磚,泥土有些濕潤轉潮。
床下,門口直到桌子這一帶,鋪著一層幹草。
這就是前身繼承的所有財產了。
“真窮!”
這時回憶起,魏嘉摸索了下身下,翻出一本用線捆著的皮革小冊。
“暗日教典……這大概是最有價值的財產了吧!”
前身畢竟祖上是公民,也識字,雖說不多,但常用讀寫都無問題。
知識,和力量,在這個世界無疑都是寶貴的。
書籍,作為知識的載體,本身便極為昂貴。
這小小冊子,作為封皮的皮革不提,內裏的莎草紙張,每一張都得來不易。
真的變賣,沒準能價值兩個奴隸,換到他三五年吃穿不愁的財富。
但,那是極其愚蠢的做法。
不識字,沒有力量,在這個世界是不可能出頭的。
知識就是財富,至少部分正確。
“其實還是還是錢的問題,前身就是沒錢,才冒險參與戰鬥。”
記憶裏,財富的作用之大,無以複加。
錢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當上公民的資格就是要多少錢,當上貴族的資格也是要多少錢,甚至當上大貴族也是以錢來論的。
要取得神的歡心,也是用錢來論的。
偉大的暗日早已離開凡世,前往神國,但依舊會接受祭祀。
獻上作為祭品的牛羊,都會被神取用最鮮美的部分。
要維持這祭祀,便少不了花費大量錢財。
所以,錢就是人的生命線。
“成為貴族,血脈隻是基礎,是敲門磚,關鍵還是在於錢財。”
“這話或許有些大逆不道,畢竟千年前建國初期,大貴族和王室,以及公民,都不光光是因為有錢……但現在已經過了千年之久,時代又不一樣了!”
魏嘉吐出口氣,繼續分析:
“前身建立功勳,以獲得提升為公民,思路是對的,但有些不合時宜了。”
“千年前當然是必須建立功勳,才能提拔,但現在卻可以繳納錢財獲得身份。”
“因為千年的繁衍,神的血脈早就擴散到整個城邦,可以說現下的平民,幾乎有一半,都能在他們祖上找到一點點神的血脈。”
“因此許多舊的製度就漸漸淪為虛設,而劃分階層身份的,就是財富了。”
當然,除了財富,還有力量。
前身就有著稀薄的神血,但這麽多代下來,血脈能帶來的隱性提升,其實已經非常少,下降到難以察覺的地步。
最強大的始終是那些半神英雄,以及神血濃度極高的王室。
這點可以參照前世希臘神話。
除此之外,並沒有成體係的超凡力量。
沒有什麽魔網,也沒有什麽成係統的法術。
暗日神的初代兒女,也就是神子,其本身就是半神。
血脈裏流淌著神力,直接就可以施展一些超自然法術。
除此之外,就是信奉暗日之神的教團。
祭司,或者說神官。
他們常年居住在神殿,保持對神的恭敬,得到神賜予的力量。
因此在這個世界,法師就是祭司,祭司就是法師。
除了那些特別受神眷顧的神眷者以外,就隻有教團和貴族們掌握了超凡力量。
“超凡力量,要想獲得,要麽就祭祀暗日,取悅神靈,看能不能得到神恩;要麽,就隻能嚐試著,激發此身繼承到的稀薄神血了……都稀釋了至少十幾代了,這神血濃度有沒有剩下萬分之一?”
這條路也不好走,如果真的那麽輕易就能激發血脈,掌握異能,前身沒理由不去做。
事實上,無數人都嚐試過。
但是,這等事情,怎麽說呢……血脈稀薄就是血脈稀薄,不是簡簡單單靠聯姻就能挽回的。
初代神子是半神,二代就是四分之一,三代八分之一,四代十六分之一……十代就是一千零二十四分之一。
十代就降低到不足千分之一……實際在三代往後,血脈就相對稀薄,能夠激發血脈掌握幾率大大降低
即便偶然可以撞大運覺醒血脈,所掌握的力量,無論是質還是量,都不能跟初代相比
因此隻能說聖力,而不說神力。
這就是血統論。
這就是有神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