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傳來腳步聲,越來越近。


    “為什麽?活下來的是這個小子?”


    “據說是從戰場上逃回來的。”


    “那就是逃兵!”


    “別這麽說,他可是戰士,當心他揍你。”


    “我們走遠點,別給他聽見……”


    腳步聲又漸漸遠離。


    魏嘉麵無表情地躺在床上,盯著屋頂幹癟發黃的大樹葉。


    這個身體叫做亞沙,姓氏是拜恩。


    祖上上溯三代,還是公民,五代之前,是暗日城一名低級貴族,因此有姓氏。


    這個世界,有神,有神跡。


    有多少不知道,但暗日之神確實存在。


    千年之前,暗日降臨,建立城邦,驅逐異族,定下基業。


    神子為王,繼承暗日神在凡世的國,繁衍出貴族。


    貴族子嗣,如果不能成為貴族,就自動成為公民,並且可以分到小部分財產。


    整個城邦上下,王室,貴族,公民,統統都算是神裔,有著暗日神的血脈,隻是繼承程度不同。


    再往下,就是平民,以及最下的奴隸。


    平民可以擔任低級公職,但不能參與重要崗位。


    想要繼續往上攀爬,那麽他必須與原先的公民家族聯姻。


    至少,連續三代,每代都娶一名公民家庭的女子,獲得暗日之神的血脈後,才能跨過那道無形的天花板。


    拜恩原先是公民的姓氏,但是因為祖父犯錯,被廢黜公民身份,如今到他,隻是有著姓氏的平民。


    前身亞沙,本想在戰場上立功,回到公民行列,卻遭遇大敗,孤身逃回,淪為了逃兵。


    又因為前身自矜身份,看不起同樣的平民,人際關係很差,受傷過度,也無人理會。


    躺在家裏都已經三天,悄無聲息地死了。


    “真是悲劇……無論是人還是世界。”


    魏嘉麵色凝重,掙紮著坐起身來。


    環顧周遭,不說家徒四壁,但也是陋室一間。


    牆壁上掛著弓和箭囊,看得出有好好保養,都擦拭得光潔發亮。


    簡單的木板拚湊成桌子,上麵放著柄青銅劍,一些雜物,以及摻了木屑硬邦邦的黑麵包。


    再看地上,沒有地磚,泥土有些濕潤轉潮。


    床下,門口直到桌子這一帶,鋪著一層幹草。


    這就是前身繼承的所有財產了。


    “真窮!”


    這時回憶起,魏嘉摸索了下身下,翻出一本用線捆著的皮革小冊。


    “暗日教典……這大概是最有價值的財產了吧!”


    前身畢竟祖上是公民,也識字,雖說不多,但常用讀寫都無問題。


    知識,和力量,在這個世界無疑都是寶貴的。


    書籍,作為知識的載體,本身便極為昂貴。


    這小小冊子,作為封皮的皮革不提,內裏的莎草紙張,每一張都得來不易。


    真的變賣,沒準能價值兩個奴隸,換到他三五年吃穿不愁的財富。


    但,那是極其愚蠢的做法。


    不識字,沒有力量,在這個世界是不可能出頭的。


    知識就是財富,至少部分正確。


    “其實還是還是錢的問題,前身就是沒錢,才冒險參與戰鬥。”


    記憶裏,財富的作用之大,無以複加。


    錢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當上公民的資格就是要多少錢,當上貴族的資格也是要多少錢,甚至當上大貴族也是以錢來論的。


    要取得神的歡心,也是用錢來論的。


    偉大的暗日早已離開凡世,前往神國,但依舊會接受祭祀。


    獻上作為祭品的牛羊,都會被神取用最鮮美的部分。


    要維持這祭祀,便少不了花費大量錢財。


    所以,錢就是人的生命線。


    “成為貴族,血脈隻是基礎,是敲門磚,關鍵還是在於錢財。”


    “這話或許有些大逆不道,畢竟千年前建國初期,大貴族和王室,以及公民,都不光光是因為有錢……但現在已經過了千年之久,時代又不一樣了!”


    魏嘉吐出口氣,繼續分析:


    “前身建立功勳,以獲得提升為公民,思路是對的,但有些不合時宜了。”


    “千年前當然是必須建立功勳,才能提拔,但現在卻可以繳納錢財獲得身份。”


    “因為千年的繁衍,神的血脈早就擴散到整個城邦,可以說現下的平民,幾乎有一半,都能在他們祖上找到一點點神的血脈。”


    “因此許多舊的製度就漸漸淪為虛設,而劃分階層身份的,就是財富了。”


    當然,除了財富,還有力量。


    前身就有著稀薄的神血,但這麽多代下來,血脈能帶來的隱性提升,其實已經非常少,下降到難以察覺的地步。


    最強大的始終是那些半神英雄,以及神血濃度極高的王室。


    這點可以參照前世希臘神話。


    除此之外,並沒有成體係的超凡力量。


    沒有什麽魔網,也沒有什麽成係統的法術。


    暗日神的初代兒女,也就是神子,其本身就是半神。


    血脈裏流淌著神力,直接就可以施展一些超自然法術。


    除此之外,就是信奉暗日之神的教團。


    祭司,或者說神官。


    他們常年居住在神殿,保持對神的恭敬,得到神賜予的力量。


    因此在這個世界,法師就是祭司,祭司就是法師。


    除了那些特別受神眷顧的神眷者以外,就隻有教團和貴族們掌握了超凡力量。


    “超凡力量,要想獲得,要麽就祭祀暗日,取悅神靈,看能不能得到神恩;要麽,就隻能嚐試著,激發此身繼承到的稀薄神血了……都稀釋了至少十幾代了,這神血濃度有沒有剩下萬分之一?”


    這條路也不好走,如果真的那麽輕易就能激發血脈,掌握異能,前身沒理由不去做。


    事實上,無數人都嚐試過。


    但是,這等事情,怎麽說呢……血脈稀薄就是血脈稀薄,不是簡簡單單靠聯姻就能挽回的。


    初代神子是半神,二代就是四分之一,三代八分之一,四代十六分之一……十代就是一千零二十四分之一。


    十代就降低到不足千分之一……實際在三代往後,血脈就相對稀薄,能夠激發血脈掌握幾率大大降低


    即便偶然可以撞大運覺醒血脈,所掌握的力量,無論是質還是量,都不能跟初代相比


    因此隻能說聖力,而不說神力。


    這就是血統論。


    這就是有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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