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我們都是大孩子
30歲單身的我37歲就走的你 作者:夕夜之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夕為了能趕出這兩天的寫作量,早早就起床了,打開電腦一頓狂敲,抬頭一看已經十點多了。
有時候創意和靈感真的是被逼出來的。
回想之前,白天上班忙的焦頭爛額,晚上回家又要趕出一天或者兩天的文章,不想應付任務更不想讓看她小說的人失望,就隻好不斷的挖空心思。暢所欲言的時候雖然痛快,但也會覺得不夠精彩和有創意;費心編排和構思雖然足夠喜歡,但又會覺得不夠真實。
可是誰讓小夕喜歡呢,既然找到了自己喜歡的事情就要堅持到底,這大概是最後一件她可以堅持下去的事情了吧。如果這件事情也放棄了,她就隻能放棄她自己的人生了。
想到這裏,小夕站起來伸了一下懶腰,“這一秒鍾是快樂的,就這一秒,必須要抓住。”
為什麽是一秒鍾?因為前一秒在為寫不完擔驚受怕,下一秒在為寫什麽殫精竭慮,小夕能夠享受的快樂隻有一秒鍾。
小夕快速的收拾了一下準備出門,昨天臨睡著前終於想到了一個適合帶孩子玩的地方,她興奮的跳起來,高興的像個孩子。
年輕的時候總是被生活拘著,又還沒有完全打開自己,在媽媽麵前也很少撒嬌。後來,她上了大學,被同學、朋友感化,漸漸的活出了人味兒。再後來,她終於找到了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隨著對自己認同感的增加,也漸漸變得活潑和可愛起來。
可是這一切來的有點晚,臉上日益顯現出來的年齡讓她不敢跟別人賣萌撒嬌,工作中總要拿出知心大姐姐的做派。生活中媽媽也越來越老小孩,兩個人中總要有一個人扮演大人。
她不知道保持這份童心對自己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隻是現在不想讓任何人破壞。她偏執的不想長大,又真實的知道長大是早晚的知道。七歲開始懂事,二十七歲開始叛逆,縱然顛倒,也算完整。
下到一樓,就看見明明和楊光已經在等她了。
明明昨天晚上回房間後就跟媽媽交代,明天一定要早早的叫她起床。可是楊光知道自己的女兒,如果睡不好的話一定玩不好,還不如讓她多睡一會。
可是誰知道明明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鍾了,爸爸媽媽又各忙各的,沒有人叫她,就感覺被欺騙了,坐在床邊委屈的哭了起來。
媽媽聞聲趕到,怎麽安慰也製止不住小姑娘的傷心,兩個人就這樣越安慰越哭,鬧騰了好一陣子。明明知道時間來不及,氣的自己穿起衣服來,又跑去衛生間邊哭邊洗臉刷牙。楊光在旁邊也是偷笑,這次吵架的意義還真不小,竟然發現女兒可以照顧自己了。看來以後老二出生,也可以稍稍放心,對女兒的愧疚也小一些。
做父母的,大部分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哪怕自己受點委屈,也希望能成全孩子。可是哪個父母又是聖人,可以全然不生氣,時時處處的好脾氣?又有哪個父母可以對待不同的孩子一視同仁,一樣的喜歡?
老一輩的觀念重男輕女,出現了不少“扶弟魔”的家庭。可是後來這樣一代成長起來之後,對於這樣的觀念深惡痛絕,對待自己的孩子總是希望更加公平和開放。
時不時能聽到自詡公平的家長對自己的朋友說:“兩個孩子我都喜歡,都一樣對待。我從來不偏心,禮物都是一人一個,衣服也從來不讓老二穿老大的。但是老二確實比較像我,老大像她爸爸。”
聽出來了嗎?這就是區別。人總是被像自己的人感動,又總是被不像自己的人吸引。
愛,或許從來就沒有什麽公平可言。
“小夕阿姨!”明明一看見小夕就立刻飛奔過去,小夕蹲下來張開懷抱,等待明明的闖入。
“明明,這是怎麽了?”
“媽媽沒叫我起床,我還以為你走了!”
“阿姨怎麽會走呢?阿姨今天不是說好了要帶明明一起出去玩嗎?”
“那我們快走吧,太陽要下山了。”
“哈哈,太陽才剛剛升起來呢,不著急。明明吃飯了嗎?”
“沒呢,跟我慪氣,還沒吃呢。”楊光看著小夕和明明的相處,有點驚訝也有點惶恐。倒不是覺得吃醋,而是覺得有點虧欠自己的孩子。
當初決定和高磊在一起之後,雙雙放棄了城市穩定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硬是跑到這樣一個沒有人認識、沒有關係、沒有基礎的地方,從零開始。雖然充滿困難和挑戰,但是也一起麵對,執手走到今天,打拚下來了一個旅店和一個咖啡店,日子也算過的去。
可是自從有了老大,兩人一下子就覺得壓力山大,再也沒有更多的時間享受生活,而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經營兩個店鋪。對待自己的孩子也算耐心,但是卻總是少了點真心。
不那麽“真心”也就能不那麽動情,不那麽動情就能隔絕自己的壞脾氣,也算是對孩子負責。可是孩子是多敏感的生物啊,他們說不出來卻能感覺的到。
楊光已經記不得明明第一次開口說話是什麽時候了,也記不得明明第一次上幼兒園是哭著的還是笑著的。她用力讓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越來越好,可是也跟孩子的心越來越遠。
“那我們先吃飯吧,明明一定也餓了。一會玩的地方可是沒有吃飯的地方呢。而且媽媽今天做飯故意悄悄的不發出聲音,說不定是充滿神奇力量的早餐。你快去廚房看看媽媽準備了什麽好吃的吧。”
“真的嘛?”
“當然是真的,你拉著媽媽的手,一起去揭開這個秘密吧。”小夕能看的出來楊光臉上的失落和無奈,這種感情無法隱藏。
她明白楊光,也明白明明。就是因為明白,她才不想介入到這對母女的關係當中。
她雖然喜歡明明,但畢竟隻是個陌生人,她不想投入太多的感情,也不想明明對她投入太多的感情。她沒有辦法對明明負責,所以她選擇在一個安全的範圍內,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她想幫助明明和媽媽修複她們之間的感情,她隻想做一座橋梁。哪怕隨時會被過河拆橋也不會有任何的傷心和失望,因為她知道自己的位置。如果哪一天妄想自己成為橋上的人,那麽橋斷裂的那天,就是自己粉身碎骨的時刻。她害怕這種絕望的感覺,所以時刻謹守自己的安全範圍。
她有時候會討厭自己的“明哲保身”。
跟別人的相處隨時在關係中,又隨時在關係外。上一秒鍾還在關係中“幸福的沉浸”,下一秒鍾就已經意識到關係的存在,所以再也回不去,隻能在關係外徘徊。
可是這就是她!現在,她試著不那麽討厭自己,試著把她在關係外和關係內的觀察都表達出來,試著讓更多的人理解。
一會功夫,楊光就和女兒一起端著早餐出來了,小夕看著楊光臉上的陰霾一掃而光,楊光也看著小夕微微一笑,彼此都明白了。
“吃飯吧!”
“吃飯啦!”
這一頓早餐吃的大家都很開心,出門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多了,陽光正是刺眼。可是溫暖照進了心裏,心比眼睛更加明亮。
“小夕阿姨,我們去哪玩呀?”
“走吧,我們走著路就能到。不過這個地方要手拉著手才可以找到,你拉著媽媽的手,我拉著你的手,咱們一起找找看。好嘛?”
“好!”
就這樣,一行三人迎著太陽,朝著湖邊走去。明明興奮的走一步跳一下,小夕和楊光也配合著明明,一起使勁兒讓明明跳的更高,一次比一次更高,小手眼看著就要脫離大手,但是卻又抓的那麽緊,最終還是沒有鬆開。小孩子真是好騙,不過也最容易幸福。
不一會功夫已經走到了湖邊,小夕也假裝找到了那個最好玩的地方,一起和明明、楊光慶祝“手拉手找朋友”的遊戲大獲成功。這一刻,我們都是孩子。
楊光內心的童真也被明明調動起來,提議玩捉迷藏,三個人輪流抓人。當然最興奮的還是明明,兩個大人又怎麽會真的藏起來,在湖邊玩耍還是要顧慮孩子的安全,所以也是一邊玩兒一邊看著明明,不讓明明離開視線。
就這樣,三個人瘋了一下午。
隻是一個天天都會經過的地方,隻是一個我們從小玩膩的遊戲,隻是一個彼此關懷的眼神,就可以讓我們快樂一下午的時間。所以,快樂很簡單,它就住在我們的心底,它和我們心裏的大孩子待在一起。
三個人實在玩累了,正打算回去。小夕抬頭的一瞬間,看到一個騎著單車的身影飄過,會是昨天見到的少年嘛?
小夕有點憧憬與他的再次見麵,又有點害怕對方早已經不記得自己。隻得苦笑一聲,“應該不會再見了吧。”
有時候創意和靈感真的是被逼出來的。
回想之前,白天上班忙的焦頭爛額,晚上回家又要趕出一天或者兩天的文章,不想應付任務更不想讓看她小說的人失望,就隻好不斷的挖空心思。暢所欲言的時候雖然痛快,但也會覺得不夠精彩和有創意;費心編排和構思雖然足夠喜歡,但又會覺得不夠真實。
可是誰讓小夕喜歡呢,既然找到了自己喜歡的事情就要堅持到底,這大概是最後一件她可以堅持下去的事情了吧。如果這件事情也放棄了,她就隻能放棄她自己的人生了。
想到這裏,小夕站起來伸了一下懶腰,“這一秒鍾是快樂的,就這一秒,必須要抓住。”
為什麽是一秒鍾?因為前一秒在為寫不完擔驚受怕,下一秒在為寫什麽殫精竭慮,小夕能夠享受的快樂隻有一秒鍾。
小夕快速的收拾了一下準備出門,昨天臨睡著前終於想到了一個適合帶孩子玩的地方,她興奮的跳起來,高興的像個孩子。
年輕的時候總是被生活拘著,又還沒有完全打開自己,在媽媽麵前也很少撒嬌。後來,她上了大學,被同學、朋友感化,漸漸的活出了人味兒。再後來,她終於找到了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隨著對自己認同感的增加,也漸漸變得活潑和可愛起來。
可是這一切來的有點晚,臉上日益顯現出來的年齡讓她不敢跟別人賣萌撒嬌,工作中總要拿出知心大姐姐的做派。生活中媽媽也越來越老小孩,兩個人中總要有一個人扮演大人。
她不知道保持這份童心對自己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隻是現在不想讓任何人破壞。她偏執的不想長大,又真實的知道長大是早晚的知道。七歲開始懂事,二十七歲開始叛逆,縱然顛倒,也算完整。
下到一樓,就看見明明和楊光已經在等她了。
明明昨天晚上回房間後就跟媽媽交代,明天一定要早早的叫她起床。可是楊光知道自己的女兒,如果睡不好的話一定玩不好,還不如讓她多睡一會。
可是誰知道明明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鍾了,爸爸媽媽又各忙各的,沒有人叫她,就感覺被欺騙了,坐在床邊委屈的哭了起來。
媽媽聞聲趕到,怎麽安慰也製止不住小姑娘的傷心,兩個人就這樣越安慰越哭,鬧騰了好一陣子。明明知道時間來不及,氣的自己穿起衣服來,又跑去衛生間邊哭邊洗臉刷牙。楊光在旁邊也是偷笑,這次吵架的意義還真不小,竟然發現女兒可以照顧自己了。看來以後老二出生,也可以稍稍放心,對女兒的愧疚也小一些。
做父母的,大部分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哪怕自己受點委屈,也希望能成全孩子。可是哪個父母又是聖人,可以全然不生氣,時時處處的好脾氣?又有哪個父母可以對待不同的孩子一視同仁,一樣的喜歡?
老一輩的觀念重男輕女,出現了不少“扶弟魔”的家庭。可是後來這樣一代成長起來之後,對於這樣的觀念深惡痛絕,對待自己的孩子總是希望更加公平和開放。
時不時能聽到自詡公平的家長對自己的朋友說:“兩個孩子我都喜歡,都一樣對待。我從來不偏心,禮物都是一人一個,衣服也從來不讓老二穿老大的。但是老二確實比較像我,老大像她爸爸。”
聽出來了嗎?這就是區別。人總是被像自己的人感動,又總是被不像自己的人吸引。
愛,或許從來就沒有什麽公平可言。
“小夕阿姨!”明明一看見小夕就立刻飛奔過去,小夕蹲下來張開懷抱,等待明明的闖入。
“明明,這是怎麽了?”
“媽媽沒叫我起床,我還以為你走了!”
“阿姨怎麽會走呢?阿姨今天不是說好了要帶明明一起出去玩嗎?”
“那我們快走吧,太陽要下山了。”
“哈哈,太陽才剛剛升起來呢,不著急。明明吃飯了嗎?”
“沒呢,跟我慪氣,還沒吃呢。”楊光看著小夕和明明的相處,有點驚訝也有點惶恐。倒不是覺得吃醋,而是覺得有點虧欠自己的孩子。
當初決定和高磊在一起之後,雙雙放棄了城市穩定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硬是跑到這樣一個沒有人認識、沒有關係、沒有基礎的地方,從零開始。雖然充滿困難和挑戰,但是也一起麵對,執手走到今天,打拚下來了一個旅店和一個咖啡店,日子也算過的去。
可是自從有了老大,兩人一下子就覺得壓力山大,再也沒有更多的時間享受生活,而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經營兩個店鋪。對待自己的孩子也算耐心,但是卻總是少了點真心。
不那麽“真心”也就能不那麽動情,不那麽動情就能隔絕自己的壞脾氣,也算是對孩子負責。可是孩子是多敏感的生物啊,他們說不出來卻能感覺的到。
楊光已經記不得明明第一次開口說話是什麽時候了,也記不得明明第一次上幼兒園是哭著的還是笑著的。她用力讓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越來越好,可是也跟孩子的心越來越遠。
“那我們先吃飯吧,明明一定也餓了。一會玩的地方可是沒有吃飯的地方呢。而且媽媽今天做飯故意悄悄的不發出聲音,說不定是充滿神奇力量的早餐。你快去廚房看看媽媽準備了什麽好吃的吧。”
“真的嘛?”
“當然是真的,你拉著媽媽的手,一起去揭開這個秘密吧。”小夕能看的出來楊光臉上的失落和無奈,這種感情無法隱藏。
她明白楊光,也明白明明。就是因為明白,她才不想介入到這對母女的關係當中。
她雖然喜歡明明,但畢竟隻是個陌生人,她不想投入太多的感情,也不想明明對她投入太多的感情。她沒有辦法對明明負責,所以她選擇在一個安全的範圍內,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她想幫助明明和媽媽修複她們之間的感情,她隻想做一座橋梁。哪怕隨時會被過河拆橋也不會有任何的傷心和失望,因為她知道自己的位置。如果哪一天妄想自己成為橋上的人,那麽橋斷裂的那天,就是自己粉身碎骨的時刻。她害怕這種絕望的感覺,所以時刻謹守自己的安全範圍。
她有時候會討厭自己的“明哲保身”。
跟別人的相處隨時在關係中,又隨時在關係外。上一秒鍾還在關係中“幸福的沉浸”,下一秒鍾就已經意識到關係的存在,所以再也回不去,隻能在關係外徘徊。
可是這就是她!現在,她試著不那麽討厭自己,試著把她在關係外和關係內的觀察都表達出來,試著讓更多的人理解。
一會功夫,楊光就和女兒一起端著早餐出來了,小夕看著楊光臉上的陰霾一掃而光,楊光也看著小夕微微一笑,彼此都明白了。
“吃飯吧!”
“吃飯啦!”
這一頓早餐吃的大家都很開心,出門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多了,陽光正是刺眼。可是溫暖照進了心裏,心比眼睛更加明亮。
“小夕阿姨,我們去哪玩呀?”
“走吧,我們走著路就能到。不過這個地方要手拉著手才可以找到,你拉著媽媽的手,我拉著你的手,咱們一起找找看。好嘛?”
“好!”
就這樣,一行三人迎著太陽,朝著湖邊走去。明明興奮的走一步跳一下,小夕和楊光也配合著明明,一起使勁兒讓明明跳的更高,一次比一次更高,小手眼看著就要脫離大手,但是卻又抓的那麽緊,最終還是沒有鬆開。小孩子真是好騙,不過也最容易幸福。
不一會功夫已經走到了湖邊,小夕也假裝找到了那個最好玩的地方,一起和明明、楊光慶祝“手拉手找朋友”的遊戲大獲成功。這一刻,我們都是孩子。
楊光內心的童真也被明明調動起來,提議玩捉迷藏,三個人輪流抓人。當然最興奮的還是明明,兩個大人又怎麽會真的藏起來,在湖邊玩耍還是要顧慮孩子的安全,所以也是一邊玩兒一邊看著明明,不讓明明離開視線。
就這樣,三個人瘋了一下午。
隻是一個天天都會經過的地方,隻是一個我們從小玩膩的遊戲,隻是一個彼此關懷的眼神,就可以讓我們快樂一下午的時間。所以,快樂很簡單,它就住在我們的心底,它和我們心裏的大孩子待在一起。
三個人實在玩累了,正打算回去。小夕抬頭的一瞬間,看到一個騎著單車的身影飄過,會是昨天見到的少年嘛?
小夕有點憧憬與他的再次見麵,又有點害怕對方早已經不記得自己。隻得苦笑一聲,“應該不會再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