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唐律師還以為,是不是陳家親屬在旁聽席上怒視著他,背後給他紮小人呢。
他擦了把冷汗,暗自決定,這陣子得多小心。
陳家人辦事糊塗,萬一輸了官司,沒準會遷怒於他這個辯護律師。在法庭內不怕他們作妖,就怕他們出去後打擊報複。
法官示意過後,唐律師一本正經宣讀起了辯護詞。
期間,讀到陳某意圖侵犯柯小姐未遂的案件經過時,聲音特別激昂,聽得旁聽席上眾人麵露異色。
若不是法庭上不能喧嘩,他們多半要交頭接耳吐槽那個陳某了。
很快,進入了辯論環節。
在唐律師深入淺出、風趣幽默的辯護下,原告方律師的控訴顯得格外蒼白無力。
“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原告的兒子存在嚴重過錯。如果不是他酒醉失智,對柯小姐做出一係列肢體騷擾行為,並試圖搶奪柯小姐佩戴在耳朵上的飾物,後續的受傷環節便不會發生……”
“其次,在物品安全性的問題上,我方已經提交過生產安全證書、及操作使用說明。這款名為防狼耳墜的產品隻能達到小範圍引爆效果,最多不會超過一隻西瓜的大小。而且,想要引爆,必須遵循複雜的操作流程,先按壓兩下,再旋轉一次,最後再按壓兩下,才會在三秒後引爆。這足以證明,在案發過程當中突然引爆、造成原告的兒子受傷的耳墜並不存在所謂的廣泛社會危害性……”
“有關原告方律師提到的危害性這一點,我想就此做個說明。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經常接觸的很多日常用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比如說,隻要滿足一定條件,高壓鍋、打火機、乃至於麵粉袋子都有可能發生爆炸。我們總不可能因為發生這樣的爆炸,就去告麵粉廠吧?”
“換個說法,假設當天柯小姐帶在身上的不是這款防狼耳墜,而是一把防身用的瑞士軍刀,無意中造成了原告的兒子受傷、甚至是死亡,敢問你們是不是也要去狀告瑞士軍刀的生產經銷商,怪責他們為何要生產有刀刃的東西呢?”
“……”
唐律師連聲駁斥,語速偏快,但咬字清晰,發音鏗鏘有力,聽得眾人頗為振奮,唯有原告律師臉色不妙。
司媽媽見對方氣勢減弱,心中大定,看唐律師的眼神也多了抹讚賞。
不料,就在這時,原告律師跟原告代表人小聲交談過後,竟提出要補充提交一份證據。
唐律師眉頭一皺,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
原告方拿出了一份醫學證明,竟是某大醫院出具的傷情證明,以及精神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
司媽媽聽得目瞪口呆。
“什麽?那個姓陳的有輕微精神障礙?這事為什麽一開始不說,拖到現在才說?還有,他本來的傷好像沒那麽嚴重吧?”
法官也下意識皺了皺眉。
按理來說,所有證據理應在舉證期限內呈交,就是為了規避臨時舉證可能帶來的多次開庭、耗時過長、浪費人力物力等問題。
再者,這麽重要的證據一開始不拿出來,現在才說,原告腦子裏在想啥?
原告席上坐的是陳某的父親,他老淚縱橫地解釋,說自己怕拿出這份鑒定書會讓外人用異樣眼光看自己的兒子,不到萬不得已不想這麽做,他隻是為了給兒子討個公道,雲雲。
旁聽席上噓聲一片。
這年頭,犯了事就甩出精神障礙證明的案例可不少,尤其是經常跟這類案件報道打交道的幾個記者更是對類似套路了然於心,紛紛露出嘲諷之色。
不管怎樣,陳某猥褻了女性的事情屬實,總不能說他有病就不追究了吧?更別提這還隻是輕度精神障礙!
再說了,要是陳某真的有毛病,他做出這種事,負有監護義務的家人也得承擔一部分責任吧?怎麽他們不想著給受害者柯小姐賠禮道歉,反倒是死咬著人家要錢呢?
一個女記者撇了撇嘴,輕聲嘀咕:“如果沒記錯的話,那位柯小姐還受了輕傷呢,都沒跟他們要什麽醫藥費賠償,隻說是看在對方也受傷了的份上,自己就不雪上加霜了。陳家這些人還真是半點不知感恩,白眼狼!”
她和一個同行對視一眼,露出個疑問的表情。
後者笑了笑,輕輕搖了搖頭。
女記者心裏一咯噔,“難不成還真能讓陳家人翻盤?”
就在這時,她眼尖地注意到,被告席上忽然有了點小動靜。
司甜狀似無意地回頭看向旁聽席,從幾位記者身上掃視過去後,卻看向了某個不起眼角落裏坐著的三個人,尤其是中間那個戴了口罩的年輕男人。
一同坐在被告席上的柯小姐似乎心有所感,也麵無表情地扭過頭去。
她的目光很快鎖定了那個口罩男,變得格外冷厲,隱含著濃濃的厭惡和鄙夷,像是在看廚房地板上的一隻死蟑螂。
過了好幾秒,兩人才一前一後地回過頭,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這個全程安靜無比的眼神對視自然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如一直盯著她們的女記者。
司媽媽也一直注意著自家閨女的動靜,見狀也跟著轉頭看了過去。
“咦,那幾個人該不會就是陳家的吧?年紀似乎有點相仿,那個戴口罩的莫不是怕被認出來?”
今天來旁聽的人不多,除了雙方家屬、媒體記者之外,估計就是些法學生了,都是高度關注案件進展、又心明眼亮的,自然而然就跟司媽媽想到了一起。坐在女記者身後的一個大學生已經急不可耐地抽出了鉛筆。
“嘿,我還以為那個被拘了10天的家夥沒來呢,想不到躲在那裏!肯定是臨開庭前趁亂溜進來的,哼~這種渣男,我一定要把他曝光!”法學生憤憤地給口罩男畫起了素描。
唐律師義正言辭地向法官提出了抗議,並質疑這份鑒定書的真實性。
法官納悶,同時也表示質疑,似乎不明白原告補充這份證據的意圖何在。
畢竟,原告是要控訴被告過失傷害自家兒子,並不是針對自家兒子曾經騷擾柯小姐這件事。
這時,原告陳父才一臉傷感地說:“自從被炸傷以來,我兒子不僅傷到了手,就連視力、右耳聽力都有所時常,導致生活難以自理。再加上經受了一些網絡暴力,他的精神狀況急轉直下,這份報告也是上周才出來的……”
聞言,柯小姐等人心裏像吞了蒼蠅般難受。
這tm也太無恥了!
他擦了把冷汗,暗自決定,這陣子得多小心。
陳家人辦事糊塗,萬一輸了官司,沒準會遷怒於他這個辯護律師。在法庭內不怕他們作妖,就怕他們出去後打擊報複。
法官示意過後,唐律師一本正經宣讀起了辯護詞。
期間,讀到陳某意圖侵犯柯小姐未遂的案件經過時,聲音特別激昂,聽得旁聽席上眾人麵露異色。
若不是法庭上不能喧嘩,他們多半要交頭接耳吐槽那個陳某了。
很快,進入了辯論環節。
在唐律師深入淺出、風趣幽默的辯護下,原告方律師的控訴顯得格外蒼白無力。
“首先,在案件的起因上,原告的兒子存在嚴重過錯。如果不是他酒醉失智,對柯小姐做出一係列肢體騷擾行為,並試圖搶奪柯小姐佩戴在耳朵上的飾物,後續的受傷環節便不會發生……”
“其次,在物品安全性的問題上,我方已經提交過生產安全證書、及操作使用說明。這款名為防狼耳墜的產品隻能達到小範圍引爆效果,最多不會超過一隻西瓜的大小。而且,想要引爆,必須遵循複雜的操作流程,先按壓兩下,再旋轉一次,最後再按壓兩下,才會在三秒後引爆。這足以證明,在案發過程當中突然引爆、造成原告的兒子受傷的耳墜並不存在所謂的廣泛社會危害性……”
“有關原告方律師提到的危害性這一點,我想就此做個說明。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經常接觸的很多日常用品都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比如說,隻要滿足一定條件,高壓鍋、打火機、乃至於麵粉袋子都有可能發生爆炸。我們總不可能因為發生這樣的爆炸,就去告麵粉廠吧?”
“換個說法,假設當天柯小姐帶在身上的不是這款防狼耳墜,而是一把防身用的瑞士軍刀,無意中造成了原告的兒子受傷、甚至是死亡,敢問你們是不是也要去狀告瑞士軍刀的生產經銷商,怪責他們為何要生產有刀刃的東西呢?”
“……”
唐律師連聲駁斥,語速偏快,但咬字清晰,發音鏗鏘有力,聽得眾人頗為振奮,唯有原告律師臉色不妙。
司媽媽見對方氣勢減弱,心中大定,看唐律師的眼神也多了抹讚賞。
不料,就在這時,原告律師跟原告代表人小聲交談過後,竟提出要補充提交一份證據。
唐律師眉頭一皺,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
原告方拿出了一份醫學證明,竟是某大醫院出具的傷情證明,以及精神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
司媽媽聽得目瞪口呆。
“什麽?那個姓陳的有輕微精神障礙?這事為什麽一開始不說,拖到現在才說?還有,他本來的傷好像沒那麽嚴重吧?”
法官也下意識皺了皺眉。
按理來說,所有證據理應在舉證期限內呈交,就是為了規避臨時舉證可能帶來的多次開庭、耗時過長、浪費人力物力等問題。
再者,這麽重要的證據一開始不拿出來,現在才說,原告腦子裏在想啥?
原告席上坐的是陳某的父親,他老淚縱橫地解釋,說自己怕拿出這份鑒定書會讓外人用異樣眼光看自己的兒子,不到萬不得已不想這麽做,他隻是為了給兒子討個公道,雲雲。
旁聽席上噓聲一片。
這年頭,犯了事就甩出精神障礙證明的案例可不少,尤其是經常跟這類案件報道打交道的幾個記者更是對類似套路了然於心,紛紛露出嘲諷之色。
不管怎樣,陳某猥褻了女性的事情屬實,總不能說他有病就不追究了吧?更別提這還隻是輕度精神障礙!
再說了,要是陳某真的有毛病,他做出這種事,負有監護義務的家人也得承擔一部分責任吧?怎麽他們不想著給受害者柯小姐賠禮道歉,反倒是死咬著人家要錢呢?
一個女記者撇了撇嘴,輕聲嘀咕:“如果沒記錯的話,那位柯小姐還受了輕傷呢,都沒跟他們要什麽醫藥費賠償,隻說是看在對方也受傷了的份上,自己就不雪上加霜了。陳家這些人還真是半點不知感恩,白眼狼!”
她和一個同行對視一眼,露出個疑問的表情。
後者笑了笑,輕輕搖了搖頭。
女記者心裏一咯噔,“難不成還真能讓陳家人翻盤?”
就在這時,她眼尖地注意到,被告席上忽然有了點小動靜。
司甜狀似無意地回頭看向旁聽席,從幾位記者身上掃視過去後,卻看向了某個不起眼角落裏坐著的三個人,尤其是中間那個戴了口罩的年輕男人。
一同坐在被告席上的柯小姐似乎心有所感,也麵無表情地扭過頭去。
她的目光很快鎖定了那個口罩男,變得格外冷厲,隱含著濃濃的厭惡和鄙夷,像是在看廚房地板上的一隻死蟑螂。
過了好幾秒,兩人才一前一後地回過頭,仿佛什麽事都沒發生過。
這個全程安靜無比的眼神對視自然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如一直盯著她們的女記者。
司媽媽也一直注意著自家閨女的動靜,見狀也跟著轉頭看了過去。
“咦,那幾個人該不會就是陳家的吧?年紀似乎有點相仿,那個戴口罩的莫不是怕被認出來?”
今天來旁聽的人不多,除了雙方家屬、媒體記者之外,估計就是些法學生了,都是高度關注案件進展、又心明眼亮的,自然而然就跟司媽媽想到了一起。坐在女記者身後的一個大學生已經急不可耐地抽出了鉛筆。
“嘿,我還以為那個被拘了10天的家夥沒來呢,想不到躲在那裏!肯定是臨開庭前趁亂溜進來的,哼~這種渣男,我一定要把他曝光!”法學生憤憤地給口罩男畫起了素描。
唐律師義正言辭地向法官提出了抗議,並質疑這份鑒定書的真實性。
法官納悶,同時也表示質疑,似乎不明白原告補充這份證據的意圖何在。
畢竟,原告是要控訴被告過失傷害自家兒子,並不是針對自家兒子曾經騷擾柯小姐這件事。
這時,原告陳父才一臉傷感地說:“自從被炸傷以來,我兒子不僅傷到了手,就連視力、右耳聽力都有所時常,導致生活難以自理。再加上經受了一些網絡暴力,他的精神狀況急轉直下,這份報告也是上周才出來的……”
聞言,柯小姐等人心裏像吞了蒼蠅般難受。
這tm也太無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