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水鬼,原本出生在書香門第,也算得上是個養尊處優的大小姐,喚做鶯鶯。


    可她在十六歲那年,與自己的表哥私定終身,和自己家人決裂,背井離鄉前往京城隨表哥趕考。


    表哥是個有出場的人,年紀輕輕便高中,成了官老爺。


    書中的負心漢並沒有出現,表哥中舉後立即將她娶為妻子,並主動將內務全權交由她打理。


    好日子似乎才剛剛開頭。


    表哥為官清廉,隻是他的身體自打幼時便不大利索,這也便是當初鶯鶯娘家為何不許他二人姻親的主要原因。


    誰曾想,在鶯鶯生下一個女兒後的第三年,表哥就一命嗚呼,魂歸西天了。


    在這個時代,膝下無子就等於沒有依靠,表哥的家產被叔侄瓜分,而鶯鶯同自己的女兒隻能流落街頭。


    好在那叔侄還不算喪盡天良,給了鶯鶯母女一筆不算少的生活費。


    靠著這筆生活費,鶯鶯帶著女兒一路南下,想要投奔娘家,卻被告知自己家人在婚後早已搬遷,不知去向了。


    這樣一來二去,鶯鶯就等於在世上沒了親人。


    畢竟那時不比現在,人與人之間的聯係隻能靠人。中間線一斷,便什麽都沒有了。


    鶯鶯用餘錢買下一座草堂,和女兒簡單住著,以給富庶人家的姑娘當西席為生。


    日子雖然不比從前,可卻也能過下去,不至於太難受。


    而事情的轉變,卻發生在鶯鶯女兒十四歲那年。


    鶯鶯的女兒隻有個小名,喚做晴晴。容貌隨了她母親和父親的優點,生得素淨可愛。


    她性格活潑,總不拘在家中,喜歡在外頭逛逛。


    鶯鶯也隻有這一個女兒,自然也不會管束太多。既然她喜歡,便也由著她的性子去了。


    問題,就出在這裏。


    晴晴背著她娘親去了十五的花燈節,正好撞上了當地的地痞流氓,被這叫做趙強的流氓一眼相中,想要討來做個媳婦。


    這流氓雖說不是個好人,可自認為是頗有幾分風度的,故帶著媒人和聘禮,浩浩蕩蕩的去了鶯鶯家中。


    鶯鶯當然不會願意將自己的女兒許配給這種人家。


    趙強是什麽人?


    是地痞,是流氓,總之不會是什麽良人,也不會是什麽值得托付的人。


    鶯鶯將媒人和趙強統統趕出了門外,並且不許他們再次提起這件事。


    可流氓,又怎麽會管她們願不願意?


    為了保護自己的女兒,鶯鶯想想,竟一咬牙,丟掉自己的屋,盤點好自己這些年的積蓄,帶著晴晴離開了這裏。


    她知道自己孤兒寡母,留在這裏趙強定不會善罷甘休,不如遠走,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鶯鶯的想法是對的。


    她後來聽人說,趙強在發覺她們母女離開後,氣得一把火燒掉了她們的屋子。


    鶯鶯這才鬆了一口氣。


    還好,她們離開的及時,否則還不知道要鬧出什麽事情來。


    隻是這件事也提醒了鶯鶯,晴晴已經大了,縱然自己再舍不得,也該給她尋門好親事。不然惦記的人多了,遲早有一天她要守不住自己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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