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有時也是不歸路,寫著寫著,就沒有了止境,有時還不能隨心所欲,變成了寫作的奴隸。
有一階段,我常常在報紙上寫豆腐塊,一塊又一塊,寫得多了,就成了常寫家,不寫似乎都對不起報社似的。
某次,某報社舉辦《我的初戀》征文大賽,那會兒我正在家裏忙三忙四地編長篇小說,腦子裏一團亂麻。
但編輯非要讓我參加征文不可,沒有辦法,隻得抽空胡亂寫了一篇短文電郵去,沒想到居然還獲了獎。
讀者也都非常認可和喜歡。
編輯熱情地打來電話,說:“你還有沒有戀愛方麵的故事,趕緊電郵來。要快!”
我說:“算了吧,現在正寫長篇小說,哪裏有心情弄這些豆腐塊。”
編輯有些不高興了,說:“那你不能忘記是我們把你捧起來的啊。”
我啥時候被捧過呢?
更何況,我啥時候都是在地上趴著的,哪裏有起來的時候?
我就是鹹魚一條!
沒辦法說,為了保持和報社的關係,我隻能暫停長篇小說,馬不停蹄地又在原有故事的基礎上,寫了兩篇短文。
不久後,這兩篇短文又刊登了出來,聽說反映還不錯。
編輯打電話問我:“這些事是不是你本人的真事?”
我說:“大體差不多,但略有不同。”
編輯一聽,馬上興奮了,鼓勵我再接再厲,繼續往下寫,弄成一個連載是最多不過了。
現在人就喜歡看真人真事的真故事!
越曲折越好!
我不好意思地說:“也就這些了吧,我把談戀愛時的故事全都寫完了,總不能瞎編亂造吧?”
編輯想了一下,問:“你結婚了沒?”
我說:“結了。”
編輯馬上提高嗓門說:“那就好辦,下一篇,你就寫《初為人妻》或者《新婚之夜》。”
我有些為難,說:“這個咋寫?真的沒法寫啊,我的生活都是平淡如水的呀,一丁點兒也不狗血的!真的不狗血!”
編輯說:“不狗血沒關係,隻要日常寫得真實有趣也行啊,為什麽一定要狗血呢?太狗血了反而沒人相信!”
我想想如果寫日常,就是記流水帳,再搞笑一點兒,這也不是太難,便答應下來,悶在家裏搜腸刮肚,一字一句地寫“回憶錄”。
累死累活地寫好之後,我就電郵過去。
不到十分鍾,編輯的電話就又來了,他說:“你寫得相當不錯啊,不要停,繼續寫,下一篇就寫《婆媳之間》或《夫妻之間》。”
我說:“這個我真的寫不了,我和老公平時就兩個人住,沒有婆婆的事情啊。
而且,我還要寫長篇小說,真的沒有時間弄豆腐塊。”
編輯不甘心,給我進行分析:“長篇小說一時也賺不到錢,費那個勁幹什麽?
豆腐塊寫一塊賺一塊的錢,對不對?
你應該實際一點兒嘛,不能死腦筋。
前幾篇,大家都說你寫得不錯,許多讀者還想往下看,下一篇呢,那你就寫《離婚之後》。”
我立即聲明:“這個絕對不可能寫,我還沒離婚呢。
而且,我根本也沒想到要離婚。
如果讓我老公看到了,那按他那個低素質,不知道要鬧成什麽樣子了。”
編輯聽後反而開心起來,說:“你老公素質低,喜歡無理取鬧對不對?這個太好了!太好了!
真是天生的素材啊,你也不用寫離婚啦,隻要寫你和你老公每天不和睦又無奈的生活就對了,我打保票有人要看!”
我氣憤地說:“原來讀者都是喜歡看別人的笑話啊!”
編輯趕緊解釋道:“不是那樣!你理解反了!
現在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是和你一樣的,每天有各種不順心,各種無可奈何,各種家庭問題,他們如果看到你的文章裏寫的居然和他們的生活是一樣的,是多麽的親切啊!
這個就是貼近現實!接地氣!發出老百姓的聲音!”
我說:“反正我不寫!你們看完以後,哈哈一笑,我呢,怎麽和家裏人交待?難道繼續天天吵架嗎?”
編輯連連說:“我知道,我知道,你又不用真名,你胡編一段關於婚戀的感情故事,要催人淚下,催人淚下明白嗎?一定用第一人稱。
你老公從來就不看你寫的文章對吧?
所有的作家都是一樣的,他們都是一樣的孤獨寂寞,所以,他們才能成為作家!”
迫於編輯的強烈要求,我克服了百般的不情願,把我同學、閨密還有聽來的各種傷心故事,編排在了“我”的頭上。
我想,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以後就真的沒有什麽可寫的了。
我對編輯說:“現在的文章從初戀到離婚,全部都寫完了,我沒啥事了吧?”
編輯很大聲地在電話那頭說:“離婚以後還可以做許多許多別的事嘛……你可以發揮一下想象力。”
我“啊”了一聲,差一點兒昏過去。
編輯趕忙補充道:“當然也可以複婚。總之,離了婚,可寫的東西實在太多太多了,下一篇……”
在編輯的不斷催稿中,我的長篇小說也斷篇了。
有一階段,我常常在報紙上寫豆腐塊,一塊又一塊,寫得多了,就成了常寫家,不寫似乎都對不起報社似的。
某次,某報社舉辦《我的初戀》征文大賽,那會兒我正在家裏忙三忙四地編長篇小說,腦子裏一團亂麻。
但編輯非要讓我參加征文不可,沒有辦法,隻得抽空胡亂寫了一篇短文電郵去,沒想到居然還獲了獎。
讀者也都非常認可和喜歡。
編輯熱情地打來電話,說:“你還有沒有戀愛方麵的故事,趕緊電郵來。要快!”
我說:“算了吧,現在正寫長篇小說,哪裏有心情弄這些豆腐塊。”
編輯有些不高興了,說:“那你不能忘記是我們把你捧起來的啊。”
我啥時候被捧過呢?
更何況,我啥時候都是在地上趴著的,哪裏有起來的時候?
我就是鹹魚一條!
沒辦法說,為了保持和報社的關係,我隻能暫停長篇小說,馬不停蹄地又在原有故事的基礎上,寫了兩篇短文。
不久後,這兩篇短文又刊登了出來,聽說反映還不錯。
編輯打電話問我:“這些事是不是你本人的真事?”
我說:“大體差不多,但略有不同。”
編輯一聽,馬上興奮了,鼓勵我再接再厲,繼續往下寫,弄成一個連載是最多不過了。
現在人就喜歡看真人真事的真故事!
越曲折越好!
我不好意思地說:“也就這些了吧,我把談戀愛時的故事全都寫完了,總不能瞎編亂造吧?”
編輯想了一下,問:“你結婚了沒?”
我說:“結了。”
編輯馬上提高嗓門說:“那就好辦,下一篇,你就寫《初為人妻》或者《新婚之夜》。”
我有些為難,說:“這個咋寫?真的沒法寫啊,我的生活都是平淡如水的呀,一丁點兒也不狗血的!真的不狗血!”
編輯說:“不狗血沒關係,隻要日常寫得真實有趣也行啊,為什麽一定要狗血呢?太狗血了反而沒人相信!”
我想想如果寫日常,就是記流水帳,再搞笑一點兒,這也不是太難,便答應下來,悶在家裏搜腸刮肚,一字一句地寫“回憶錄”。
累死累活地寫好之後,我就電郵過去。
不到十分鍾,編輯的電話就又來了,他說:“你寫得相當不錯啊,不要停,繼續寫,下一篇就寫《婆媳之間》或《夫妻之間》。”
我說:“這個我真的寫不了,我和老公平時就兩個人住,沒有婆婆的事情啊。
而且,我還要寫長篇小說,真的沒有時間弄豆腐塊。”
編輯不甘心,給我進行分析:“長篇小說一時也賺不到錢,費那個勁幹什麽?
豆腐塊寫一塊賺一塊的錢,對不對?
你應該實際一點兒嘛,不能死腦筋。
前幾篇,大家都說你寫得不錯,許多讀者還想往下看,下一篇呢,那你就寫《離婚之後》。”
我立即聲明:“這個絕對不可能寫,我還沒離婚呢。
而且,我根本也沒想到要離婚。
如果讓我老公看到了,那按他那個低素質,不知道要鬧成什麽樣子了。”
編輯聽後反而開心起來,說:“你老公素質低,喜歡無理取鬧對不對?這個太好了!太好了!
真是天生的素材啊,你也不用寫離婚啦,隻要寫你和你老公每天不和睦又無奈的生活就對了,我打保票有人要看!”
我氣憤地說:“原來讀者都是喜歡看別人的笑話啊!”
編輯趕緊解釋道:“不是那樣!你理解反了!
現在社會上大多數人都是和你一樣的,每天有各種不順心,各種無可奈何,各種家庭問題,他們如果看到你的文章裏寫的居然和他們的生活是一樣的,是多麽的親切啊!
這個就是貼近現實!接地氣!發出老百姓的聲音!”
我說:“反正我不寫!你們看完以後,哈哈一笑,我呢,怎麽和家裏人交待?難道繼續天天吵架嗎?”
編輯連連說:“我知道,我知道,你又不用真名,你胡編一段關於婚戀的感情故事,要催人淚下,催人淚下明白嗎?一定用第一人稱。
你老公從來就不看你寫的文章對吧?
所有的作家都是一樣的,他們都是一樣的孤獨寂寞,所以,他們才能成為作家!”
迫於編輯的強烈要求,我克服了百般的不情願,把我同學、閨密還有聽來的各種傷心故事,編排在了“我”的頭上。
我想,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以後就真的沒有什麽可寫的了。
我對編輯說:“現在的文章從初戀到離婚,全部都寫完了,我沒啥事了吧?”
編輯很大聲地在電話那頭說:“離婚以後還可以做許多許多別的事嘛……你可以發揮一下想象力。”
我“啊”了一聲,差一點兒昏過去。
編輯趕忙補充道:“當然也可以複婚。總之,離了婚,可寫的東西實在太多太多了,下一篇……”
在編輯的不斷催稿中,我的長篇小說也斷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