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管!”
陳功還未及抬頭,有兩人先喊出了聲。
一個是坑底的老周,先是一驚,忙不迭跳起來,隨後嬉皮笑臉作老油條狀。
另一個是一直站坑邊盯著坑裏的陳果,陳功抬頭時,他已轉頭看著來人,態度不卑不亢麵帶微笑。
被稱做史文管的是個三十左右的年輕人,戴著金絲邊眼鏡,頭發梳理得光滑順溜,穿著淺藍色短袖襯衫和同色西褲,大熱的天,戴著一條粉色領帶,額頭上汗滋滋的,似乎還冒著熱氣。
他指著坑裏的老周二人,尖銳的目光穿透鏡片,厲聲說:“怎麽又是你們兩個?!”
“我們就是過來隨便看看嘛。”老周舉起拿著吃飯家夥的雙手,一臉無辜,“你看,啥東西也沒。”
“大熱天跑這裏隨便看看,精神頭這麽好啊,要不,我介紹你們去抗旱辦?這些天正缺人挖水渠,你們倆似乎很合適啊!”史文管冷笑道。
“不合適,不合適的,史文管你莫說笑了。”老周讓侄子拿著家夥什,搓著手憨笑。
“還不趕緊爬上來,麻溜溜走遠些,別再讓我看到!”史文管斷喝道。
“中,中,聽你的,我們馬上走還不行嘛。”
老周訕笑著走到坑邊,還別說,別看他個子瘦小,手腳卻很靈活,雙手一扒,雙腿一蹬,整個人嗖的一下就上去了。
看得陳功和陳曦吃了一驚。
他上去後,接過侄子手裏的工具,等侄子也爬上去後,兩人一聲不吭走了。
“你們兩個呢,也是來盜挖文物的?”史文管盯著他倆離去方向冷哼幾聲,然後轉過頭來俯瞰著陳功兩人,麵無表情地說。
“史文管,你可別開玩笑!”陳果黑了臉,“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今天過來看我,順便玩下的。”
“真的?”史文管拿捏般上下看他。
“鐵棒磨成針的真!”陳果咧嘴笑道。
史文管卻麵無表情,“我來之前聽村委會的人說,你們剛剛又挖出來一根烏木?”
“是有這回事。”陳果微微一愣,隨即坦然點頭,對方不同往日的表現,讓他心裏泛起了嘀咕。
“我和你說啊,小陳老板,你也要轉告李老板,”史文管挺直身體,正氣凜然,“這個烏木的權屬呢,尚且存在爭議,我…我們文管所保留隨時幹預的權力。”
陳果一聽這話急了,大聲說:“史文管,我記得一開始我們李老板就和你們文管所領導請示匯報過了,當時所裏並沒有提出不同意見啊。”
“事物是不斷變化和發展的,當時沒有意見不代表現在也沒有意見!”史文管振振有詞道。
“烏木不屬於文物,你們管文物的管不了這個吧。”陳功在坑裏實在聽不下去了,忍不住插話道。
史文管輕蔑地瞥了眼他,冷笑道:“烏木的確不是文物,但埋藏在地下的都屬於國家,作為一名公務員,我完全有權利和義務阻止你們這種私下侵吞國有財產的不法行徑。”
陳果徹底驚呆了,眼前這家夥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史文管嗎?
怎麽像是回爐重造一般,完全變了個人?
絕不能讓他占據理論和道義的高峰!
他快速整理了思路,不緊不慢說道:“史文管,你說埋藏在地下的都屬於國家,這話不對!”
“怎麽不對?法律明確規定礦產,化石,出土文物等地下埋藏物都是國家的!”史文管朗聲道。
“你這句話的確是事實。”陳果微笑點頭。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第三條規定:我國國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遺存的古生物化石屬於國家所有。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陳果這一番背教科書般的表現驚呆了在場的幾個聽眾。
“看來果哥跟了李老板後,真的學到了很多啊,他以前可最討厭背課文的!”陳功暗自感歎,欣賞地看著陳果。
史文管不知不覺張大了嘴,直到口水流到嘴角,才醒悟過來,抹了把嘴角,瞪著眼說:“既然你很清楚相關法律條款,那還不承認你們的行為有重大問題?”
“正因為了解法律條款,我才明白我們的做法沒問題啊!”陳果意味深長地笑了,“我要請教史文管,烏木是礦產資源嗎?”
史文管一愣,支吾道:“算是吧。”
陳果緊接著說:“錯,答案是不算!《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附帶的《礦產資源分類細目》中,並沒有烏木這一條!”
史文管臉色有些難看,爭辯道:“那它是化石,適用你剛才提到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陳果嗬嗬一笑:“《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質曆史時期形成並賦存於地層中的動物和植物的實體化石及其遺跡化石。
至於地質曆史時期,學術界定義為第四紀全新世以前的各個地質時期,全新世開始於距今12000~10000年。
而烏木形成時間大多在距今1800年至8000年不等,並非形成於地質曆史時期。
所以,烏木不是植物化石,不適用這條法規!”
史文管臉憋得通紅,眼珠子拚命轉動幾圈,強辯道:“那烏木總是埋藏物吧,絕對適用《民法通則》的!”
陳果強忍著笑意說:“《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屬於國家,可這烏木呢?”
“大哥,埋藏在地下的烏木好像是沒有所有人的啊!”陳曦仰著臉,憂心忡忡地提醒道。
“曦曦你說得太對了,埋藏在地下的烏木就是沒有所有人的!”
陳果一拍大腿,見陳曦聞言臉耷拉下來,笑著說:“你別氣餒,注意分辨,烏木是沒有所有人,而不是所有人不明,也就是說它的所有人是明確的,那就是沒有人!”
陳曦蹙眉想了會,遲疑道:“兩個說法好像是有點不一樣呢,好拗啊。”
“法律詞匯嘛,就是這麽拗,一般人很難辨別的。”陳果樂嗬嗬道,“失之以毫,謬以千裏,史文管,法律上可容不得一絲謬誤啊!”
“你,你這是狡辯!”史文管氣急敗壞地指責道。
“史文管,我一直在心平氣和地和你逐條討論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條款,完全沒有狡辯啊!”陳果微笑著柔聲說。
“那,那川省那樁天價烏木案,為何挖掘者敗訴了?你就是在胡攪亂纏,顛倒黑白!”
史文管臉紅脖子粗,之前那種裝出來的風度翩翩正氣凜然蕩然無存。
“史正翔同誌,我來告訴你為什麽吧!”一個聲音說道,溫和中帶著堅韌,不容置疑。
陳功還未及抬頭,有兩人先喊出了聲。
一個是坑底的老周,先是一驚,忙不迭跳起來,隨後嬉皮笑臉作老油條狀。
另一個是一直站坑邊盯著坑裏的陳果,陳功抬頭時,他已轉頭看著來人,態度不卑不亢麵帶微笑。
被稱做史文管的是個三十左右的年輕人,戴著金絲邊眼鏡,頭發梳理得光滑順溜,穿著淺藍色短袖襯衫和同色西褲,大熱的天,戴著一條粉色領帶,額頭上汗滋滋的,似乎還冒著熱氣。
他指著坑裏的老周二人,尖銳的目光穿透鏡片,厲聲說:“怎麽又是你們兩個?!”
“我們就是過來隨便看看嘛。”老周舉起拿著吃飯家夥的雙手,一臉無辜,“你看,啥東西也沒。”
“大熱天跑這裏隨便看看,精神頭這麽好啊,要不,我介紹你們去抗旱辦?這些天正缺人挖水渠,你們倆似乎很合適啊!”史文管冷笑道。
“不合適,不合適的,史文管你莫說笑了。”老周讓侄子拿著家夥什,搓著手憨笑。
“還不趕緊爬上來,麻溜溜走遠些,別再讓我看到!”史文管斷喝道。
“中,中,聽你的,我們馬上走還不行嘛。”
老周訕笑著走到坑邊,還別說,別看他個子瘦小,手腳卻很靈活,雙手一扒,雙腿一蹬,整個人嗖的一下就上去了。
看得陳功和陳曦吃了一驚。
他上去後,接過侄子手裏的工具,等侄子也爬上去後,兩人一聲不吭走了。
“你們兩個呢,也是來盜挖文物的?”史文管盯著他倆離去方向冷哼幾聲,然後轉過頭來俯瞰著陳功兩人,麵無表情地說。
“史文管,你可別開玩笑!”陳果黑了臉,“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今天過來看我,順便玩下的。”
“真的?”史文管拿捏般上下看他。
“鐵棒磨成針的真!”陳果咧嘴笑道。
史文管卻麵無表情,“我來之前聽村委會的人說,你們剛剛又挖出來一根烏木?”
“是有這回事。”陳果微微一愣,隨即坦然點頭,對方不同往日的表現,讓他心裏泛起了嘀咕。
“我和你說啊,小陳老板,你也要轉告李老板,”史文管挺直身體,正氣凜然,“這個烏木的權屬呢,尚且存在爭議,我…我們文管所保留隨時幹預的權力。”
陳果一聽這話急了,大聲說:“史文管,我記得一開始我們李老板就和你們文管所領導請示匯報過了,當時所裏並沒有提出不同意見啊。”
“事物是不斷變化和發展的,當時沒有意見不代表現在也沒有意見!”史文管振振有詞道。
“烏木不屬於文物,你們管文物的管不了這個吧。”陳功在坑裏實在聽不下去了,忍不住插話道。
史文管輕蔑地瞥了眼他,冷笑道:“烏木的確不是文物,但埋藏在地下的都屬於國家,作為一名公務員,我完全有權利和義務阻止你們這種私下侵吞國有財產的不法行徑。”
陳果徹底驚呆了,眼前這家夥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史文管嗎?
怎麽像是回爐重造一般,完全變了個人?
絕不能讓他占據理論和道義的高峰!
他快速整理了思路,不緊不慢說道:“史文管,你說埋藏在地下的都屬於國家,這話不對!”
“怎麽不對?法律明確規定礦產,化石,出土文物等地下埋藏物都是國家的!”史文管朗聲道。
“你這句話的確是事實。”陳果微笑點頭。
“《礦產資源法》第三條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第三條規定:我國國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遺存的古生物化石屬於國家所有。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陳果這一番背教科書般的表現驚呆了在場的幾個聽眾。
“看來果哥跟了李老板後,真的學到了很多啊,他以前可最討厭背課文的!”陳功暗自感歎,欣賞地看著陳果。
史文管不知不覺張大了嘴,直到口水流到嘴角,才醒悟過來,抹了把嘴角,瞪著眼說:“既然你很清楚相關法律條款,那還不承認你們的行為有重大問題?”
“正因為了解法律條款,我才明白我們的做法沒問題啊!”陳果意味深長地笑了,“我要請教史文管,烏木是礦產資源嗎?”
史文管一愣,支吾道:“算是吧。”
陳果緊接著說:“錯,答案是不算!《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附帶的《礦產資源分類細目》中,並沒有烏木這一條!”
史文管臉色有些難看,爭辯道:“那它是化石,適用你剛才提到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陳果嗬嗬一笑:“《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質曆史時期形成並賦存於地層中的動物和植物的實體化石及其遺跡化石。
至於地質曆史時期,學術界定義為第四紀全新世以前的各個地質時期,全新世開始於距今12000~10000年。
而烏木形成時間大多在距今1800年至8000年不等,並非形成於地質曆史時期。
所以,烏木不是植物化石,不適用這條法規!”
史文管臉憋得通紅,眼珠子拚命轉動幾圈,強辯道:“那烏木總是埋藏物吧,絕對適用《民法通則》的!”
陳果強忍著笑意說:“《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屬於國家,可這烏木呢?”
“大哥,埋藏在地下的烏木好像是沒有所有人的啊!”陳曦仰著臉,憂心忡忡地提醒道。
“曦曦你說得太對了,埋藏在地下的烏木就是沒有所有人的!”
陳果一拍大腿,見陳曦聞言臉耷拉下來,笑著說:“你別氣餒,注意分辨,烏木是沒有所有人,而不是所有人不明,也就是說它的所有人是明確的,那就是沒有人!”
陳曦蹙眉想了會,遲疑道:“兩個說法好像是有點不一樣呢,好拗啊。”
“法律詞匯嘛,就是這麽拗,一般人很難辨別的。”陳果樂嗬嗬道,“失之以毫,謬以千裏,史文管,法律上可容不得一絲謬誤啊!”
“你,你這是狡辯!”史文管氣急敗壞地指責道。
“史文管,我一直在心平氣和地和你逐條討論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條款,完全沒有狡辯啊!”陳果微笑著柔聲說。
“那,那川省那樁天價烏木案,為何挖掘者敗訴了?你就是在胡攪亂纏,顛倒黑白!”
史文管臉紅脖子粗,之前那種裝出來的風度翩翩正氣凜然蕩然無存。
“史正翔同誌,我來告訴你為什麽吧!”一個聲音說道,溫和中帶著堅韌,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