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2009年2月。


    雖然正月裏路上的人很少,陳強還是開著出租車早早地出了門。


    清脆的關門聲驚醒了睡夢中的陸美華,她皺著眉頭看了看時間:才早上五點。


    她嘴裏“哼”了一聲,嘀咕道:“這麽早不知道出去見誰了,天天掙不了幾個錢,不想待在這個家裏就別待了!”說罷,縮進被窩裏閉上眼睛繼續睡覺,卻怎麽也睡不著了。


    隔壁房間裏,陳欣靈把媽媽的每一個字都聽得清清楚楚。她已經習慣了每天晚上大吵大鬧,對爸爸冷言冷語的陸美華。她常常想,媽媽是什麽時候變成這樣的呢?


    陸美華是語文老師,在一所中學任教,嫁給陳強的時候,可謂是郎才女貌,風光無限。陳強原先做外貿生意做得很成功,雖然談不上什麽富豪水平,但在海寧這個小城裏,已經足夠讓人羨慕了。陸美華嫁給陳強的時候,幻想著自己從此過上了衣食無憂的幸福生活。


    美好的生活一直持續到五年之前,陳欣靈小學三年級的時候。


    陳強的公司的會計卷錢逃走,杳無音訊,公司資金無法周轉,一夜之間就麵臨破產。


    一開始,陳強為了不讓陸美華擔心,找朋友借了點錢臨時填補上了,想著等公司運營正常了再說,誰料禍不單行,承載著最後希望的一批貨在運送途中出了事故,化為烏有,不僅公司沒了,還欠下了不少錢。


    陳欣靈猶然記得那天放學回家,看到父母麵對麵坐在桌前,一句話也不說,死一般的沉寂。


    也就是那一天,陸美華心中的“幸福”崩塌了。


    陳強開起了出租車,賺的錢也說得過去,可是陸美華總是處處不滿意。陳強知道,在學校同事那裏,陸美華一定遭到了偷偷的嘲笑甚至是孤立。從那天開始,家裏的歡聲笑語不見了,要麽是大家互相不說話,誰也不理誰,要麽就是陸美華無休止的抱怨,把“離婚”“財產”之類的詞提了一遍又一遍。


    陳強把妻子的怨氣通通聽在耳朵裏,從來沒有一句頂撞。在他心裏,還是希望維護好這個“家”。他的心裏充滿了深深的自責,覺得家庭變成這樣都是自己的錯,但是隻要自己低聲下氣,滿足妻子的所有要求,求能守住那小小的“幸福”。


    三年級的陳欣靈還沒有懂事,聽著母親的大吼大叫,總是一個人躲在被窩裏哭。在孩子的理解裏,笑就是幸福,可是現在的家裏,沒有一點笑聲,也就沒有一點幸福。


    陳強在街上轉了半天,才接了2單,總共不到50塊錢,心裏很不是滋味。已經下午三點多了,要不還是回家做晚飯吧,回去晚了又得挨罵。


    陳強調轉了車頭,往回家的路上開,剛開到小區門口,忽然看到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向他招手。陳強猶豫了一下,還是停了下來。


    女孩坐上了後座,“師傅,去華陽山。”


    華陽山在海寧的郊區,離信誠小區大概一個半小時的車程。陳強心裏算著,這一單能有幾百塊的收入。


    這個日子去華陽山,應該是去燒香的吧?陳強通過鏡子看了看後座的女孩,打扮時髦,看起來不像是會自己去燒香的人。


    同時,他撥通了陸美華的電話:“有個生意,要去華陽山,晚點回去。”


    傳來的又是陸美華不耐煩的聲音:“你不會又是在外麵拖時間吧!天天家務都是我做,你幹脆別回來了!”


    雖然心裏膈應,但是陳強覺得陸美華就是刀子嘴豆腐心,雖然天天抱怨,卻沒有真的要離婚,也許是“念在舊情”的份上,可憐自己吧。


    一路上,女孩一句話也沒說,陳強也不是個健談的人,所以兩個人就一言不發地往目的地前進著。


    到華陽山時已經是下午5點,因為是冬天,太陽已經快落山了,天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變暗。看著昏暗的山路,陳強在女孩下車時擔憂地問:“姑娘,你這麽晚上山,是去燒香嗎?”


    女孩顯然覺得這個問題有點難回答。隻是含糊地“嗯”了一聲。


    “晚上回去估計沒車了吧,要不我在這個下麵等你,然後送你回去?”


    女孩勉強笑了一下:“不用了。”然後打開車門走進了寒風中。


    陳強目送著女孩慢慢走上了石階,他在車裏抽了一支煙,然後把車裏的暖氣關了,省點油,開車回家。


    兩天後的中午,陸美華正在做著午飯,抱怨陳強沒有把菜洗好,就被“哐哐”的鑿門聲嚇了一跳。


    “您好,警察,麻煩開一下門。”


    然後發生的事,不僅讓陸美華的“幸福”徹底蕩然無存,還讓她不得不辭去了工作。


    陳強以“故意殺人罪”被逮捕。原因是兩天前坐他的車的女孩在華陽山腳下的湖裏被發現,身上有掙紮打鬥的痕跡。監控顯示這段時間裏沒有其他人出入華陽山,而女孩的死亡時間正好是在陳強驅車離開之前,所以警方認為是陳強想要侵犯女生不成,在打鬥的過程中將女孩推下了懸崖。


    當時這件事引起了軒然大波,雖然陳強把事情的經過反複講述了多次,但是沒有人相信。一個20歲的女孩,為什麽要獨自一人前往華陽山那麽偏僻的地方,還是晚上?為什麽出租車在景區裏停留了那麽久,不應該女孩下車之後就走嗎?


    由於女孩下車的地方沒有監控,拍到出租車的隻有景區門口的監控,所以陳強成了唯一嫌疑人。即使沒有直接證據指向陳強,但是由於社會輿論的壓力,最後陳強被判了無期徒刑。


    幸福走遠了嗎?陳欣靈常常想,也許不是幸福走遠了,是我們把幸福拒之門外。


    如果不是因為要賺錢,如果那天我們像往年一樣全家人一起睡個懶覺,吃個中飯,看個電影,一切都不會發生……可是陸美華一直到今天都沒有這樣的想法,她仍然認為自己不幸福,是因為陳強,甚至是因為那個女孩。現在爸爸走了,一句話也沒留下,她變幸福了嗎?


    陸美華病倒的這兩天裏,陳欣靈坐在她的床邊,看著母親的臉,從前那張生氣蓬勃的臉,已經布滿皺紋。陳強入獄之後,陸美華越來越寡言少語。辭職後,她在一家培訓機構當老師,還開了一個晚托班,生意不錯。陳欣靈不知道她在想什麽,她希望母親對於幸福理解的偏差值,有一天可以被填滿。


    陳欣靈始終相信,父親是無辜的,她想早日洗清父親的冤屈,所以選擇了警察這份職業,希望有一天能夠找到真相。可是她對這件事,知道的實在是少之又少。


    比如,此刻被母親抓著肩膀的人,季夢陽,正是當年那個女孩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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