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逐漸暗了下來。
這場大雪一點也沒有要停的意思,而且越下越大,變成了暴風雪。
離開亂石峽穀後,林戈沿著穀地小道往南走了幾英裏,來到了一個三岔路口旁的旅店。
【叮!發現「夜色旅店」,自由點+1。】
接著,遊戲係統以三岔路口為中心解鎖了一大片新地圖。
而夜色旅店就是這方圓四十英裏內唯一的旅店。
在這場暴風雪徹底停下來之前,路過的人都隻能暫時在這裏歇腳。
林戈把三匹馬栓到馬廄後,敲開了旅店的前門,呼嘯的寒風立刻順著前門灌入了屋內,引起了屋子裏所有人的注意。
旅店大廳是一個酒館,或坐或站著十多人,有人抽著煙,有人喝著酒。
但這一刻。
所有人都用眼光打量著這位顏值璀璨的新人。
林戈沒有與這些人有任何眼神交流,隻是在門口抖幹淨了牛仔帽上的積雪,然後穿過大廳來到旅店的實木櫃台。
櫃台很長。
隻有一小部分用作櫃台,其餘部分都是吧台。
“住店。”
櫃台後邊隻有一個人。
是一個看起來三十歲出頭的女人,也是整個旅店唯一的女人。
她的裝扮很幹練,長得也很耐看。
正因為如此。
酒館各處的男人總是忍不住往櫃台這邊瞟,如果有人統計,就會發現男人們偷瞟的頻率都快要趕上秒針轉動的頻率了。
“一美元一晚。”
女人的目光在林戈臉上停留片刻後,輕輕豎起了一根手指。
在1860年的美國,一美元的價值很高,大約可以買到1.4克黃金,所以夜色旅店的房價並不便宜。
當然。
作為這附近唯一的旅店,這樣的收費也不算貴。
“艾莉絲,我住店一晚可都是兩美元,為什麽這家夥隻要一美元?”
這時,吧台上一直盯著女人不撒眼的一位癡漢大哥放下手中的酒杯,提出了質疑。
大家都是住一樣的房間。
他憑什麽便宜一半!
“他長得好看。”
名叫艾莉絲的女人給出了一個很直白的答案。
雖然很有道理。
但也拉得一手好仇恨。
這可是一眼望過去,人均一把左輪槍的狂野西部。
艾莉絲這樣的操作,怕是恨不得林戈不死。
媽噠。
我招誰惹誰了。
帥也有罪?
林戈真是沒話說,索性搬來一條凳子坐在了吧台前。
他今天就要以身試法,看看事態會不會像看過的那些網絡爽文一樣發展。
“他哪裏好看......”
癡漢大哥拍案而起,不服氣的看向林戈,幾秒鍾後又悻悻的坐了回去,“好吧,我承認這家夥的外形非常完美,但我呢,我也不差呀,住一晚怎麽也可以便宜個50美分吧。”
“不行。”
艾莉絲果斷搖頭。
“30美分?”
艾莉絲繼續搖頭。
“10美分呢,從小到大至少有3個女人說我帥,難道憑我海格斯這張臉,連10美分都便宜不了?”名叫海格斯的癡漢依舊不死心,他今天勢必要用顏值在夢中情人麵前拿到折扣。
“抱歉。”
“艾莉絲,你說過我們是朋友。”
“所以我才沒有加價。”
“......”
艾莉絲可真是一個補刀小能手。
酒館也因為這個小插曲變得更加熱鬧了起來。
“嘿,海格斯,你又在自討苦吃啦。”
“我猜那三個說你帥的女人中,肯定有一位是你的媽媽。”
“朋友,你得知道西部的女人要靠實力去征服,你這樣唯唯諾諾的可不行!”
“你又懂了。”
“愛信不信,這可是我單身五十八年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
一時間,酒館內外都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海格斯倒是完全不在意其他人的打趣,依舊單手托著下巴,端著酒杯癡癡的望著那個女人。
“你住多久?”
艾莉絲問向林戈。
“住到雪停。”
“這雪一時半會兒停不了,你可以先付三天的房錢。”沒有人比艾莉絲更了解這一帶的天氣,這點她非常自信。
“我沒有錢。”
林戈全身上下的東西都是係統贈送的,確實是一分錢都沒有。
“那你有什麽?”
艾莉絲表現得很平靜。
這裏是西部,連命都可以拿來做交易,美元自然不會是唯一的貨幣。
反倒是海格斯突然又緊張了起來,他真怕這小子提出要肉償,那樣的話,艾莉絲能把持得住嗎?
不行。
不能冒這個險。
幹脆我幫他把店錢付了吧?
這樣想著,海格斯把手伸進裝錢的口袋,時刻準備著用美鈔阻止一場罪惡的皮肉交易!
“我有兩匹馬。”
林戈指了指馬廄的方向,又補充道,“或許瘦了一點,但底子還不錯,多喂喂草料應該可以長起來,你願意買下的話,我可以買一送一。”
來而不往非禮也。
這兩匹馬養在身邊也是負擔,就當還艾莉絲五折房價的人情了。
“兩匹瘦馬?”
艾莉絲眼中閃過一絲異樣,隨即再次認真的打量了一番林戈,忍不住笑道,“我猜是棕色的吧?”
“是。”
林戈一點也不好奇艾莉絲是怎麽知道的,他相信,一個能在西部荒野開旅店的女人,絕對不簡單。
至少肯定不會是一個花瓶。
“你把巴克兄弟怎麽樣了?”艾莉絲又問道。
“巴克兄弟?”
“一個壯漢,一對gay。”
“喂狼了,如果亂石峽穀有狼的話。”
林戈的坦誠來源於自信,他完全不擔心夜色旅店裏會有巴克兄弟的同夥。
如果有,不過就是多幾個人喂狼而已。
“幹得不錯。”
艾莉絲說著,熟練的調製了一杯威士忌,推到了林戈麵前。
自從巴克兄弟流竄到三岔路口這一帶後,雖然沒對夜色旅店造成直接傷害,但也間接影響不少旅店的生意。
現在有人幫忙解決了他們。
絕對是一件好事。
“謝謝,不過我不喝酒。”
林戈倒不是滴酒不沾,他隻是不覺得酒好喝,所以最多隻在跟好友聚會的時候喝上幾杯...啤酒。
“不喝酒的牛仔?”
艾莉絲真是越來越看不透眼前這個男人了,她如果再年輕幾歲,隻怕會深深迷戀上對方吧。
“我雖然是個牛仔,在酒吧隻點牛奶。”
可樂也行。
但很可惜,1860年的今天距離可口可樂誕生還有二十多年呢。
艾莉絲輕輕一笑,轉身去酒館後邊為林戈倒來了一杯牛奶,“但我還是建議你嚐嚐這杯威士忌,你應該不會失望。”
“好吧。”
林戈從來沒有喝過威士忌,既然艾莉絲這樣說了,反正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他便拿起那杯酒抿了一口。
嗯。
味道還不錯。
“你還沒有告訴我,我的那兩匹馬你要嗎?”林戈放下酒杯。
“那兩匹馬是巴克兄弟偷來的,除非你與失主做好切割,否則我不能買。”打開門做生意,艾莉絲既然認識馬匹原來的主人,就不能主動壞了規矩。
“失主是誰?”
林戈倒是沒想到還有這麽一茬。
“喏。”
艾莉絲朝旁邊努了努嘴。
一直在不遠處持幣觀望的海格斯這才反應過來。
對呀。
挨千刀的巴克兄弟偷的是我家馬場的馬呀!
林戈問:“馬是你的?”
海格斯答:“當然。”
林戈又問:“馬身上有你的名字嗎?”
拾金不昧在西部可算不上美德,所以隻要馬身上沒寫你海格斯的名字。
那對不起。
這馬就不是你的。
這步棋,謂之無賴將軍!
“當然,我家馬場的每一匹馬,屁股上都烙有我的名字。”
海格斯點點頭,實事求是,反將一軍!
哦豁。
這棋大勢已去,一般人必然已經投子認輸......
但林戈畢竟不一般。
他站起身來,將那杯威士忌一飲而盡後,理直氣壯的反客為主。
“你憑什麽在我的馬屁股上烙你的名字呀?”
這場大雪一點也沒有要停的意思,而且越下越大,變成了暴風雪。
離開亂石峽穀後,林戈沿著穀地小道往南走了幾英裏,來到了一個三岔路口旁的旅店。
【叮!發現「夜色旅店」,自由點+1。】
接著,遊戲係統以三岔路口為中心解鎖了一大片新地圖。
而夜色旅店就是這方圓四十英裏內唯一的旅店。
在這場暴風雪徹底停下來之前,路過的人都隻能暫時在這裏歇腳。
林戈把三匹馬栓到馬廄後,敲開了旅店的前門,呼嘯的寒風立刻順著前門灌入了屋內,引起了屋子裏所有人的注意。
旅店大廳是一個酒館,或坐或站著十多人,有人抽著煙,有人喝著酒。
但這一刻。
所有人都用眼光打量著這位顏值璀璨的新人。
林戈沒有與這些人有任何眼神交流,隻是在門口抖幹淨了牛仔帽上的積雪,然後穿過大廳來到旅店的實木櫃台。
櫃台很長。
隻有一小部分用作櫃台,其餘部分都是吧台。
“住店。”
櫃台後邊隻有一個人。
是一個看起來三十歲出頭的女人,也是整個旅店唯一的女人。
她的裝扮很幹練,長得也很耐看。
正因為如此。
酒館各處的男人總是忍不住往櫃台這邊瞟,如果有人統計,就會發現男人們偷瞟的頻率都快要趕上秒針轉動的頻率了。
“一美元一晚。”
女人的目光在林戈臉上停留片刻後,輕輕豎起了一根手指。
在1860年的美國,一美元的價值很高,大約可以買到1.4克黃金,所以夜色旅店的房價並不便宜。
當然。
作為這附近唯一的旅店,這樣的收費也不算貴。
“艾莉絲,我住店一晚可都是兩美元,為什麽這家夥隻要一美元?”
這時,吧台上一直盯著女人不撒眼的一位癡漢大哥放下手中的酒杯,提出了質疑。
大家都是住一樣的房間。
他憑什麽便宜一半!
“他長得好看。”
名叫艾莉絲的女人給出了一個很直白的答案。
雖然很有道理。
但也拉得一手好仇恨。
這可是一眼望過去,人均一把左輪槍的狂野西部。
艾莉絲這樣的操作,怕是恨不得林戈不死。
媽噠。
我招誰惹誰了。
帥也有罪?
林戈真是沒話說,索性搬來一條凳子坐在了吧台前。
他今天就要以身試法,看看事態會不會像看過的那些網絡爽文一樣發展。
“他哪裏好看......”
癡漢大哥拍案而起,不服氣的看向林戈,幾秒鍾後又悻悻的坐了回去,“好吧,我承認這家夥的外形非常完美,但我呢,我也不差呀,住一晚怎麽也可以便宜個50美分吧。”
“不行。”
艾莉絲果斷搖頭。
“30美分?”
艾莉絲繼續搖頭。
“10美分呢,從小到大至少有3個女人說我帥,難道憑我海格斯這張臉,連10美分都便宜不了?”名叫海格斯的癡漢依舊不死心,他今天勢必要用顏值在夢中情人麵前拿到折扣。
“抱歉。”
“艾莉絲,你說過我們是朋友。”
“所以我才沒有加價。”
“......”
艾莉絲可真是一個補刀小能手。
酒館也因為這個小插曲變得更加熱鬧了起來。
“嘿,海格斯,你又在自討苦吃啦。”
“我猜那三個說你帥的女人中,肯定有一位是你的媽媽。”
“朋友,你得知道西部的女人要靠實力去征服,你這樣唯唯諾諾的可不行!”
“你又懂了。”
“愛信不信,這可是我單身五十八年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
一時間,酒館內外都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海格斯倒是完全不在意其他人的打趣,依舊單手托著下巴,端著酒杯癡癡的望著那個女人。
“你住多久?”
艾莉絲問向林戈。
“住到雪停。”
“這雪一時半會兒停不了,你可以先付三天的房錢。”沒有人比艾莉絲更了解這一帶的天氣,這點她非常自信。
“我沒有錢。”
林戈全身上下的東西都是係統贈送的,確實是一分錢都沒有。
“那你有什麽?”
艾莉絲表現得很平靜。
這裏是西部,連命都可以拿來做交易,美元自然不會是唯一的貨幣。
反倒是海格斯突然又緊張了起來,他真怕這小子提出要肉償,那樣的話,艾莉絲能把持得住嗎?
不行。
不能冒這個險。
幹脆我幫他把店錢付了吧?
這樣想著,海格斯把手伸進裝錢的口袋,時刻準備著用美鈔阻止一場罪惡的皮肉交易!
“我有兩匹馬。”
林戈指了指馬廄的方向,又補充道,“或許瘦了一點,但底子還不錯,多喂喂草料應該可以長起來,你願意買下的話,我可以買一送一。”
來而不往非禮也。
這兩匹馬養在身邊也是負擔,就當還艾莉絲五折房價的人情了。
“兩匹瘦馬?”
艾莉絲眼中閃過一絲異樣,隨即再次認真的打量了一番林戈,忍不住笑道,“我猜是棕色的吧?”
“是。”
林戈一點也不好奇艾莉絲是怎麽知道的,他相信,一個能在西部荒野開旅店的女人,絕對不簡單。
至少肯定不會是一個花瓶。
“你把巴克兄弟怎麽樣了?”艾莉絲又問道。
“巴克兄弟?”
“一個壯漢,一對gay。”
“喂狼了,如果亂石峽穀有狼的話。”
林戈的坦誠來源於自信,他完全不擔心夜色旅店裏會有巴克兄弟的同夥。
如果有,不過就是多幾個人喂狼而已。
“幹得不錯。”
艾莉絲說著,熟練的調製了一杯威士忌,推到了林戈麵前。
自從巴克兄弟流竄到三岔路口這一帶後,雖然沒對夜色旅店造成直接傷害,但也間接影響不少旅店的生意。
現在有人幫忙解決了他們。
絕對是一件好事。
“謝謝,不過我不喝酒。”
林戈倒不是滴酒不沾,他隻是不覺得酒好喝,所以最多隻在跟好友聚會的時候喝上幾杯...啤酒。
“不喝酒的牛仔?”
艾莉絲真是越來越看不透眼前這個男人了,她如果再年輕幾歲,隻怕會深深迷戀上對方吧。
“我雖然是個牛仔,在酒吧隻點牛奶。”
可樂也行。
但很可惜,1860年的今天距離可口可樂誕生還有二十多年呢。
艾莉絲輕輕一笑,轉身去酒館後邊為林戈倒來了一杯牛奶,“但我還是建議你嚐嚐這杯威士忌,你應該不會失望。”
“好吧。”
林戈從來沒有喝過威士忌,既然艾莉絲這樣說了,反正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他便拿起那杯酒抿了一口。
嗯。
味道還不錯。
“你還沒有告訴我,我的那兩匹馬你要嗎?”林戈放下酒杯。
“那兩匹馬是巴克兄弟偷來的,除非你與失主做好切割,否則我不能買。”打開門做生意,艾莉絲既然認識馬匹原來的主人,就不能主動壞了規矩。
“失主是誰?”
林戈倒是沒想到還有這麽一茬。
“喏。”
艾莉絲朝旁邊努了努嘴。
一直在不遠處持幣觀望的海格斯這才反應過來。
對呀。
挨千刀的巴克兄弟偷的是我家馬場的馬呀!
林戈問:“馬是你的?”
海格斯答:“當然。”
林戈又問:“馬身上有你的名字嗎?”
拾金不昧在西部可算不上美德,所以隻要馬身上沒寫你海格斯的名字。
那對不起。
這馬就不是你的。
這步棋,謂之無賴將軍!
“當然,我家馬場的每一匹馬,屁股上都烙有我的名字。”
海格斯點點頭,實事求是,反將一軍!
哦豁。
這棋大勢已去,一般人必然已經投子認輸......
但林戈畢竟不一般。
他站起身來,將那杯威士忌一飲而盡後,理直氣壯的反客為主。
“你憑什麽在我的馬屁股上烙你的名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