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一夜也沒有等到托馬斯·羅南的四名士兵前往了灰石鎮。


    等到林戈和艾莉絲起床的時候,旅店內就隻剩他們兩人了,帶上裝備和補給,兩人便往鹽湖城的方向而去。


    至於夜色旅店。


    艾莉絲每次出遠門都會在窗台留下備用鑰匙,三岔路口附近如海格斯這樣的朋友上門,自己開門進去就行了。


    如果是第一次來的生客。


    旅店左側的小房間沒有上鎖,歇腳避寒沒有任何問題。


    三岔路口以東。


    一白一黑兩匹馬踏行在雪地中,很快就來到了亂石峽穀,穿過峽穀就算是進入猶他境內了。繼續往東再走三十英裏,有一座海拔三千米左右的瓦薩奇山脈,翻過這座山脈以後,就可以抵達末世聖徒的聖城鹽湖城了。


    “我聽一些獵人說過,瓦薩奇山脈中生活著一些印第安原住民,我們要注意不要和他們起衝突。”艾莉絲雖然在山岔路口生活了很長時間,但從來沒有去過鹽湖城,這是她第一次來到瓦薩奇山脈。


    “沒問題。”


    林戈深諳數十種主流印第安語,隻要印第安原住民不是一上來就動粗,雙方好好溝通,借個路問題不大。


    兩人一路行進,很快就進入了瓦薩奇山脈,整座山脈都被一片銀裝素裹,大片大片的樹林中偶爾可以看見野鹿穿行。


    “潘森鎮長一年多以前來到灰石鎮的時候,我見過他一次,據我所知,他並不是末世聖徒。”艾莉絲答應做向導以後,林戈就把有關於黃金的信息全部分享了,兩人一路穿行在山脈中,一邊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


    事實上。


    在沒有找到消失的鎮長之前,林戈掌握的信息非常少,很多時候還要靠艾莉絲多年累積的經驗來補充。


    比如。


    “你對末世聖徒教會了解多少?”艾莉絲問道。


    “聽說他們可以娶很多老婆。”允許一夫多妻,這基本就是林戈對這個教會最大的印象了。


    “確實可以......”


    艾莉絲認真的點了點頭,繼續道:“比如,他們的先知楊百翰就有十九個老婆。”


    “十九個!”


    我尼瑪,林戈人都傻了,這遭得住嗎?


    “那畢竟是先知。”艾莉絲這些年和不少末世聖徒打過交道,深知先知在教會中擁有者至高無上的權力,也知道末世聖徒對對先知崇拜有多麽瘋狂的崇拜。


    所以隻要先知願意。


    娶多少老婆都不是問題。


    “服氣。”


    林戈還能說什麽呢。


    “說回正事,末世聖徒教會一般不會允許外人進入鹽湖城,所以卡·潘森要麽已經成為了末世聖徒,要麽就是拿出籌碼獲得了鹽湖城的庇護,即便你找到他,想要從他身上問出黃金的下落恐怕都很難。”艾莉絲分析道。


    “沒事,隻要找到人就行。”


    林戈的優勢在於有係統任務作保,隻要完成任務就可以開啟章二,到時候肯定就會解鎖更多黃金的信息。


    卡·潘森隻是一件任務物品。


    他開不開口並不重要。


    “好吧,那我們進入鹽湖城以後,一切低調行事,找到人以後就撤。總體來說,末世聖徒都很溫和,相處起來並不困難,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和他們發生衝突,尤其不能冒犯先知和十二使徒。”艾莉絲鄭重其事對林戈說道。


    “先知我知道是楊百翰,十二使徒又是什麽人?”林戈有些好奇,十二金仙他倒是知道,十二使徒嘛,那就隻知道一個猶大了。


    “你可以理解為楊百翰手下最厲害的十二個人,對了,進入鹽湖城以後,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直呼楊百翰這個名字,必須尊稱先知。”艾莉絲提醒道。


    謔。


    講究。


    林戈點了點頭,正想問問還有沒有什麽其他忌諱,遠處的密林突然傳來陣陣簌簌的聲音。


    腳步聲。


    聽覺十分靈敏的林戈很輕鬆的就聽出了這是腳踩在雪地上的聲音。


    “艾莉絲,有人來了,五到十人,全都是步行......”說到一半他又改了改口,補充道:“不對,後麵還有馬蹄聲。”


    砰!


    不等艾莉絲詢問,密林中響起的一道槍聲已經告訴了她答案。


    接著。


    數道身披兔皮毯子的印第安原著名從密林中倉皇的跑出來,身後的槍聲和馬蹄聲交替響起,一顆顆子彈就這樣毫不留情的打在了這些印第安人身上,倒在血泊中痛苦掙紮。


    幾個騎著栗色馬匹的槍手出現在了眼前,他們瞥了林戈和艾莉絲一眼後,沒有理會,隻是自顧舉起手中的槍結果了地上幾名印第安人的性命,然後拔出鋒利的匕首,切下了屍體的頭顱,裝進了馬背後鼓鼓的麻袋。


    從這些人熟練的程度來看,他們應該是專門獵殺印第安人的賞金獵人。


    林戈和艾莉絲就這樣靜靜的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直到一名小弟提拎著一個五六歲的孩童從後邊追上來,“老大,這裏還有一個小的,要不要算進去?”


    “算。”


    為首的一名年輕槍手看都懶得看一眼,不耐煩的揮了揮手,他那張不帶一絲憐憫的麵孔,和看上去不到二十歲的臉龐形成了劇烈反差。


    “好嘞。”


    小弟麻溜的從小腿上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揚起手就要朝著孩童的脖頸插去。


    “住手!”


    實在看不下去的艾莉絲端起了手中的長槍,“放下那個孩子,否則我保證你腳下踩著的你就你的墓地。”


    “哈哈哈,女人,就衝你多管閑事這股勁兒,等老子宰了他以後再奸了你。”小弟滿不在乎的一笑,手中匕首再次揚起。


    砰!


    一顆子彈直接打在那名小弟的麵門上,半邊臉都被打得稀爛,森森白骨混著血水流一地。


    這就是近距離長槍的威力。


    “女人,你找死!”


    其他槍手沒想到艾莉絲竟然敢真的動手,抬起手中的槍就準備殺掉這個女人為兄弟報仇。


    但這些人顯然都忘了。


    這名女人的旁邊還有一個男人。


    砰砰砰!


    三槍快速精準的點射,三名抬槍的槍手全都眉心中彈,倒地身亡。


    轉眼間。


    這支獵殺印第安人的賞金團夥,就隻剩下領頭的那名年輕人。


    見識了林戈的槍法後,年輕人不敢造次,立刻將身上的短槍長槍全都扔在了地上,然後舉起雙手,營造了半天的冷酷無情帶頭大哥人設瞬間崩塌。


    “大哥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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