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漢曾是一位民警,但因為毆打犯人而丟了工作,還搞砸了婚姻,如今在一家大酒店裏某了份保安的差事。


    振漢的工作就是每天在酒店巡邏,無聊的工作之餘,他會溜到地下室通道裏抽根煙放鬆一下,在那兒時常會撞見酒店按摩部的一個女按摩師。她也在那兒抽煙,一回生兩回熟,兩人就這樣變熟絡了。振漢早就留意過這位身材曼妙的按摩師,她名叫馬玲。


    一天,振漢被上司訓了一頓,心情壞透了。中午休息時,振漢去老地方抽煙,巧遇馬玲。馬玲見他臉色不對勁,關心地問道:“你有煩心事?”


    振漢隻想敷衍蓋過:“沒,和平常一樣。”


    馬玲伸出白淨的手,纖細的手指從振漢麵頰上劃過,她輕聲說道;“不瞞你說,其實我是靈魂感觸師。”


    “靈魂感觸師?你是什麽意思?”


    “我觸摸到某人,能預知他的心事。比如此刻,我就能預知你經受過的那些傷害,與你的弟弟有關。”馬玲認真說道。


    振漢驚訝極了,趕緊追問馬玲這是怎麽回事?馬玲解釋說,這是她的天賦,無論好事壞事,所有事都瞞不過靈魂感觸師的觸摸。“多數時候,我隻會感知到情緒,譬如快樂、悲傷、恐懼、企盼這些情緒,有時候,我會感應到一些可怕的東西,你明白嗎?”


    振漢搖了搖頭,應答:“不是很明白。”


    馬玲繼續言:“我有一位常客,是個男人。我第一次觸碰他時就抽回了手,因為感覺太可怕了,他內心的罪惡趕非常強烈,我仿佛觸摸到了罪惡深洞……那人喜歡猥褻小孩。”


    聞聽此言,振漢立刻泛起強烈的惡心感,糾纏著他的往事又浮現於腦海。振漢曾有個弟弟,曾遭到當地開雜貨店老板的猥褻,當時年幼的振漢遭受脅迫,不敢聲張,沒有勇敢地站出來保護弟弟,揭發罪惡的老板,


    多年以後,一直鬱鬱寡歡的弟弟上吊自殺了。振漢認為弟弟的死是自己的責任,他恨透了戀童癖,也正是因為毆打戀童癖犯人而被趕出了警隊。


    振漢停止回憶,問馬玲:“你是怎麽知道的?”


    馬玲訴道:“我肯定知道,我預知他以前幹過這種勾當,而且死性不改。”


    振漢緊接著說:“你應該去報告警方,讓他們調查一下。”


    馬玲用異常的眼神專注著振漢,說道:“難道要讓我告訴警方我是靈魂感觸師,我感覺到某位顧客是戀童癖?警方會信嗎?無憑無據。”


    振漢不得不在心底裏承認,馬玲是對的。看來對付這種戀童癖的人,得動用非常手段才行。


    振漢決定先跟蹤一下馬玲說的那名男子,看看他是不是心懷邪念。根據馬玲的說法,每周二的下午,那名男子都會來找馬玲按摩,馬玲還向振漢形容了該男子的容貌特征。


    到了周二下午,振漢守候在酒店桑拿部外麵,尋找目標。當那名男子出現時,振漢一眼就認出了他,男子一臉疲憊,神色不安,讓人覺得他鬼鬼祟祟,心中有“詭”。


    傍晚時分,當男子開著轎車從酒店停車場出來時,振漢早已經坐在路邊的車裏等候他。


    振漢一路追蹤,最終看到男子把轎車停泊在一所學校門外。學校的操場與馬路隻隔著一道圍欄,坐在車裏便能望見操場上玩耍的小孩。很快到了放學時間,男子從轎車內下來,凝望著從學校裏三三兩兩走出來的學生,似乎在尋找目標。


    他的目光鎖定在一個男孩身上,男孩留有一頭棕色鬈發,長相可愛,振漢不禁又想念起弟弟。男子疾步走向男孩,跟他說話,還伸手抓住男孩的胳膊,但男孩掙脫了男子,轉身逃走了,男子邁出幾步又停住了,返回車內,駕車離開。


    振漢一下明白了這是怎麽回事,決定守株待兔,抓到那名男子。


    振漢特地向酒店請了假,之後幾天的下午一直守在那所學校的外麵,到了第二周的周一,男子果然再次出現。男子下了車,振漢也下了車,假裝向他問路。當男子轉過身給振漢指點方向時,振漢掏出槍支抵住男子後背:“你膽敢發出一點聲響,你就死定了。”


    男子立刻就蔫掉了,害怕著說錢包在車內,盡管拿,可千萬不要殺他,振漢命令男子閉上嘴,把他押上了自己的車。


    振漢駕車來到一處垃圾填埋場,押著男子到了一個深坑旁,男子恐問:“為什麽殺我?”


    振漢冷言一句:“你死得活該,到死都沒檢討過自己的罪行。”馬上扣動扳機,連發幾槍擊斃了男子,並把屍體丟進深坑。


    第二天,振漢回到酒店上班,卻發現馬玲沒來上班。振漢撥打馬玲的手機,總沒人接聽。


    振漢跟馬玲的同事打探了她的住址後,一下班就直奔馬玲居住的公寓,屢次敲門也無人應。振漢找到公寓管理員,問道:“你最近見過馬玲嗎?”


    管理員回答:“她搬走了,帶著兒子離開,是她的小混混男朋友接他們走的。”


    振漢聽得一頭霧水,馬玲從來沒講起過自己有個兒子,她又為什麽要著急搬走呢?振漢感覺一切很不對勁。他回到酒店,向馬玲的同事獲悉了關於她的情況。


    原來,馬玲確實有個兒子,也確實在與一個小混混男友交往。一個同事告訴振漢:“馬玲的前夫是兒子的生父,是個好人,有份實實在在的工作,馬玲卻甩了他,前夫和馬玲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馬玲不斷的跟兒子說他爸爸的壞話。上周二下午,他還來酒店找過馬玲,你或許也看見了。”


    “他長什麽模樣?”振漢連忙問道。


    “身高與你差不多,戴著眼鏡。見過馬玲之後,他看起來不怎麽高興,馬玲警告前夫,假如他不停止爭奪撫養權,她會帶孩子一起消失。你知道我心裏怎麽想的嗎?馬玲圖的不是孩子,而是每月收到前夫付的撫養費,她是個癮君子。”同事批評議論她。


    振漢在腦海裏把這些線索都串聯一齊,真相躍然而出。振漢以為那個戀童癖的男子,其實就是馬玲的前夫,他到學校找兒子,大概是想與兒子說說話。可馬玲對兒子麵前講一大堆關於父親的壞話奏效了。男孩誤認為爸爸是壞人,掙脫後逃走了。


    振漢問那位同事:“馬玲的兒子是不是棕色鬈發,長得很可愛?”


    “對,是的。”同事答道。


    振漢覺得天旋地轉,他竟然殺害了一名無辜的人!


    狡猾的馬玲大概是從別人口中知道一些振漢的往事,精心布局,利用振漢達成她的目標,現在孩子的生父已死,沒人和她爭奪撫養權,她還可以借著兒子的名義分到一大筆財產。


    振漢還知道,就算屍體被人發現,並追查到人是他殺的,也很難證明他是中了馬玲的圈套,畢竟,警方怎麽會相信“靈魂感觸師”這種荒謬的說法呢?馬玲正是算準了對策。況且,人有著趨利避害的天性,大多數人遇到這種事,隻會當成神秘,永遠保守下去。


    可是,馬玲算錯了一點。振漢起初選擇當一名民警,是為了懲惡揚善,向弟弟證明正義永存世間,如今他犯下這種罪孽,九泉之下的弟弟會怎麽想?


    振漢一邊想著弟弟,一邊撥通了警局的電話。不管怎樣,他一定向民警說出真相,並接受自己應得的懲罰……


    笑話短篇:


    這天晚上,張三有事外出,回到家已是三更半夜了,就在準備進屋時,他耳聽裏麵有翻箱倒櫃的聲音。


    不好,家裏有情況!


    張三立即推門而入,隨手開亮客廳的燈,大喝一聲:“你給我出來。”


    片刻,隻見一個人乖乖地從沙發後麵站起來,耷拉著腦袋,哀求:“9號,放過我吧,我這是第一次。”


    張三聽懵了:9號?我咋成了九9號?他聲色俱厲地喝:“老子是你大爺,啥9號?”


    小偷連忙解釋:“大爺,是我不好,你家門牌是9號,我說錯了。”


    張三琢磨:不對啊,從來沒聽說過小偷用門牌號叫人呀,莫非他踩點很久了。於是沉下臉問:“老實說,你注意我家多久了?”


    小偷“撲通”一聲朝張三跪了下來,說:“我根本沒注意你家,前天晚上,我去偷3號家被抓住了,3號主人叫我來偷9號,不然的話,他就報警,我這……這才來的。”


    張三一聽,驚得半天合不攏嘴,小偷說的3號他認識,是李四家。


    張三和李四原來在一個單位共事,張三是正職,李四是副職。兩人素來不和,水火不容,時間一長,矛盾加劇,竟發展到了在上司麵前相互告狀的地步,張三說李四有經濟問題,李四說張三生活不檢點。雖然這些事情後來都不了了之,可彼此多年的積怨並沒有花解,同處一個大院裏,見麵也不打招呼……


    剛才發現小偷,張三是打算報警的,但現在聽小偷這麽一說,馬上改變了主意,他鐵青著臉想了想,摸出兩百元錢遞給小偷。


    小偷哪敢接這錢?


    張三對他說:“這錢你盡管拿去,我不會報警,不過我有個要求,我要你再去偷3號家,後天他們全家出遊,要一個星期後才回來,隻有一個小保姆看家,正是你下手的好機會。”


    張三把錢塞進小偷手裏,咬牙切齒道:“3號貪了不少錢,你要偷得他們家越慘越好。”


    小偷手裏捏著錢,心裏卻覺得莫名其妙:當初,3號對自己說9號是貪官;現在9號不但說3號是貪官,還硬要送錢給自己。做賊,竟也這麽有趣?


    小偷自然答應照辦,張三於是放虎歸山。


    小偷一邊走,一邊偷樂,踏出大院時,他打定了主意:好呀,老子兩家一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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