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寫了有兩年了,這是最後一篇。“最後”常常是個概念,概念有時會壓迫人,例如,例如“世紀末”好了。度和量是人為規定的,時間可度量,所以世紀末是一種人為的規定,這個規定搞得不少人惶惶不可終日。


    按說人們應該已經習慣年終與年初相接的那一刹那,但為什麽還會對第一百個或第一千個同樣的一刹那憂喜疊加?愈是臨近人為的這一刻,愈是荒誕百出?相信未來的一年,會愈演愈烈。


    這是人類在一種自己製造的度量麵前,因為催眠與自我催眠而呈現的焦慮。沒有辦法,我們人類的腦有這樣的功能,現在是這種功能的集體發作,但願這種焦慮引起的不是集體的攻擊,世紀之鍾敲響之後,但願焦慮緩解。兩千多年前那個擔憂天會塌下來的杞國人,顯然有受迫害狂的傾向,當時的人做寓言來嘲笑,自有彼時“天行健君子自強不息”的強悍之氣。可是本世紀,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對人類某些價值觀的懷疑,逐漸解構我們的一些盲目,也逐漸釀成我們的許多焦慮,而且,愈臨近世紀末,由科學數據支持的焦慮愈強烈,例如,例如“環境保護”漸獲共識。


    剛過去不久的洪患,終於迫使中國朝良性焦慮邁進一步。水土保持,按理說是個常識,何需由上百億的損失換得?交常識的學費何需要交到肉痛?荷蘭近年決定退地還海,以荷蘭這樣一個與海爭地的國家來說,向海退地有一點“賣國”的意思,但為了“買”生態環境,這個“國”是要賣的。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附近的胡佛水庫也要拆壩了,以當地的沙漠環境來說,積蓄水再合理沒有了,但為了生態環境,拆。美國是很早就明白水庫對生態環境的改變效果,而且很早就不再興建水庫了。雖然可以提出一千條水庫的正麵證據。但是嚴密監測的結果是,小不忍則亂大謀,謀什麽?謀更大更長遠的生態環境,忍則是不再建和拆。


    前不久我忽然被邀請講一下我的小說《樹王》,理由是其中涉及到砍伐森林導致生態失衡。於是找來十多年前發表的這篇東西,翻看之下,深為自己當年的焦慮嚇了一跳,同時也為自己當年的粗陋臉紅不已。九二年還是九三年的時候,意大利有製片人執意要將《樹王》拍成電影,此事我在《威尼斯日記》記錄過,結果是亞洲的朋友們認為這是發達國家的陰謀,他們通過糟蹋生態發達了,現在為了他們的利益,讓不發達國家保持生態環境,“你的小說改編成電影,是他們用一個不發達國家的作品來說‘看,你們自己的人也說了嘛’。”我一向對這種政治交集表現得智力不夠,於是婉言謝絕了製片人。現在看來,是堅持常識的能力不夠。


    今年是知識青年上山下鄉三十周年,看來看去,主題是放在人生得失上。但就我個人的經曆,起碼東北、內蒙古和雲南,知青參與了破壞生態。當然,當年的知青的知識裏,沒有生態這一項,隻有戰天鬥地,而且表現得近乎瘋狂。隻是由於這種瘋狂,讓我起了一些焦慮,覺得事情哪裏有些不對頭。我不諱言我是參與破壞者,也因此我倒有了說出我的焦慮的資格。三十年了,知青不年輕了,但是我一直沒有找到承認自己是破壞者的知音。近年回去插隊地點看看的知青們,意識到破壞的後果了嗎?黑土地,北大荒,處女地,意思應該是原始生態,破壞它為什麽成了“人生得到鍛煉”這種隻對一代人生效的欣慰呢?蒙古草原是世界上剩下的惟一一塊原始草原,我們從世紀初一直挖到世紀末。紅土地的亞熱帶原始森林,不是一刀一刀被我們砍掉,放把火燒得昏天黑地嗎?黃土地,曾經是漢武帝與匈奴強力爭奪的牧草場,誰占有它,等於現代的坦克有了汽油。衛青與霍去病,替漢王朝奪到了這項“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戰略資源,可是兩位將軍,料得到今天的這般景象嗎?


    絕非大哉問,隻是常識之問。


    當然可以反詰我目前的情況就是如此,百姓要吃飯,社會要發展,這是發展的必然之徑。但是,“竭澤而漁”的道理不難明白吧?我詰問當年的知青,也是不公平。還記得當年陳永貴視察雲南,質問為何不大開梯田?還記得當年雲南省革命委員會策劃的“圍湖造田”,滇池麵積縮小,春城的氣候明顯改變了?沒有常識的操縱權力,革命可以是愚昧,《樹王》表達的不是生態意識的自覺,隻是一種蒙昧,蒙昧抗拒不了愚昧的權力,失敗了,於是有性格悲劇的意味,如此而已。


    不過寫到這裏,我發現我本來不是要聊生態環境的,隻是因為觸到“世紀末”,觸到由此而來的焦慮,才一路岔開。寫作常常是這樣,你會被某個字眼不小心撞歪。日常中我也常常誤入一條路,不過我常常索性就走一走看。


    我本來是想,在最後的這一篇裏聊聊基因。


    我對基因有興趣,大概從小學五六年級開始。我記得那時的一個暑假,去北京林學院我舅舅那裏去玩兒。我舅舅高中畢業上大學的時候,因為成績一直很好而獲得保送資格,他桃了林學院。我倒也不覺得不挑北大清華有什麽不對,因為那時我還沒有什麽勢利眼,我隻是覺得林學院很好,那裏離圓明園很近,大學的饅頭好吃,好像有一次還為暑期不回家的學生供應了一回餃子。


    舅舅的床上有一本書,書名忘了,隻記得作者叫布爾班克,美國人,農場主,運用基因原理生產訂貨。有一次訂貨是豌豆,因為將來是要裝罐頭,所以要求豌豆必須是同樣大小的,要命的是交貨期限非常短,短到按豌豆生長期來說,不可能交出那麽多豌豆。布爾班克詳細講到他怎麽利用顯性基因原理篩選出豌豆,同時造了暖棚,架了燈具,終於如期交貨。


    這本書讓我看得入迷,我至今不知道我為什麽會入迷,而且看完了發現還有下冊,但是下冊沒有了。我記住了布爾班克這個名字,以致二十多年後我到美國洛杉磯,發現其中有一個市叫布爾班克,我覺得就是以那個種豌豆的布爾班克命名的。


    不過基因這回子事,我也記住了。我因此在升入中學後非常喜歡生物課,生物課不是主課,按理說犯不上那麽賣力,但“喜歡”常常是不按理的。當時教生物課的先生,文革前北京中學老師稱先生,無論男女,教生物的先生很年輕,我想是剛大學畢業,二十多歲吧,我有一次下課後問他如果想多知道一些生物的知識要怎麽辦,他看了看我,他大概沒有想到有學生對副科感興趣。不過他又忽然非常高興,說,你要是對生物有興趣,將來考武漢大學生物係好了。


    我想我們之間有點誤會。如果他是我們的班主任,他應該知道以我的家庭出身我是上不了大學的,我問他的問題,隻是出於我的強烈興趣。直到現在,我還是一個被興趣牽著跑的人,聽聽,看看,讀讀,聊聊,還有寫寫。可能到死的時候,興趣是我是怎樣一步一步失去知覺和思維的。興趣促使我從書店架子上抽下很多我認為與生物有關的書,讀來半懂半不懂。我當然讀了不少蘇聯的李森科的遺傳理論,但是我逐漸打聽出為什麽幾乎找不到奧地利的神父孟德爾(gregormendel)的遺傳理論的書,隻因為政治的原因。我當時以為隻要不去理政治就可以了,不料政治可以很方便地阻擋常識。前麵說過的布爾班克,是依循孟德爾理論的,所以他的書出了上冊之後,風向轉了,下冊遂不能出,持孟德爾理論的教授不能再到課堂上教我舅舅那一輩的學生了。


    一九oo年,真正的本世紀初,荷蘭的德·弗利斯(hugodevries)、奧地利的凡·謝馬克(erichvontschermak)以及德國的柯倫斯(karlcorrens)各自研究,卻不約而同發現相同的遺傳現象,即,所有子代的遺傳特性都來自兩個遺傳單位,而這兩個遺傳單位分別來自雙親。三個規矩人各自到圖書館去查查看他們的發現是否是新發現,結果都找到孟德爾早在三十五年前,也就是一八六五年就發表的豌豆實驗論文。孟德爾去世之前曾說:“我的時代將來臨。”


    真是這樣。一九o四年,美國的薩頓(waltersut-ton)發現遺傳單位藏在細胞核裏形狀像香腸的構造物中,這種香腸要染過色才看得到,所以稱它為“染色體”。現在我們已經知道,人類具有二十三對染色體。“遺傳學”這個名詞是一九o五年發明的,“基因”則是要再過四年,一九o九年才出現,由丹麥的生物學家約漢森(wilhelmjohannsen)根據希臘文“給予生命”創造出來的抽象名詞,用來解釋代代相傳的遺傳特質。


    一九一五年,摩根(t.h.morgan)等人在經過果蠅實驗掌握足夠證據之後,出版了《孟德爾遺傳論的機製》,首次以染色體的理論闡釋遺傳現象。


    一九四一年,美國的畢多(g.w.beadle)和塔坦(e.l.tatum)發現基因的功能在於複製生命體的基本結構物質:蛋白質。不過到這時為止,我們還不知道基因是什麽樣子,也不知道基因是怎樣複製的。


    一九四四年,艾弗瑞(oswaldt.avery)和麥克賴歐德(colinmcleod)、麥克卡提(maclynarty)證明dna也就是去氧核糖核酸是最基本的遺傳物質。


    一九五三年,dna的秘密終於發現了。英國物理學家克瑞克(f.crick)和美國生物學家瓦岑(j.watson)一同發現了dna的物理結構,它像個螺旋梯,有兩條長鏈,長鏈間每隔一小段就以一個簡單分子相連,好像梯子的橫木。橫木是由兩個鹼基構成,鹼基有a,t,g,c四種。整條梯子其實是扭成雙螺旋形狀的。每條染色體上排列了數千個基因,而鹼基的排列組合,有三十億。


    以道布魯克(maxdelbruek)為首的一群包括物理學家、化學家的科學家在五十到六十年代建立了分子生物學。它講究“再現性”,一般實驗室都可以做到;它又是實質性的,基因不再是孟德爾定律中的數學演算單位,也不再是一串珠子,而是有清楚化學結構的分子。隨著這些基本知識,七十年代出現了“基因工程”技術,於是,分子遺傳學飛速發展起來,定位並辨識每個基因。


    一九八三年,找出了杭廷頓氏舞蹈症(huntington’sdisease)的致病基因;一九八七年找出了肌肉萎縮症的致病基因;一九八九年找出了囊腫纖維變性致病基因,這一年特定基因的發現很頻繁,之後越來越快,也就越來越多。到了今年,一九九八年,距世紀末還有一年的時候,美國聯合資助的研究人類基因組計劃,宣布繪出完整的人類基因地圖,可提早兩年在二oo三年完成。實際上地圖有兩部分,一是染色體的每一小段的位置,但不管這些片段上有無基因,稱為“生理地圖”;二是基因在染色體上的位置,稱為“基因地圖”。一九八六年這個計劃開始的時候,預算是三十億美元,也就是一個鹼基一塊錢,照當時的技術條件,需要一千個科學家每人投入三十年,也就是需要三萬人年的工時。當然,實際速度越來越快,目的已經排列出一億八千萬個人類基因鹼基組合。


    不過美國的兩個民間基因研究組織,一個宣布可以在二oo一年完成地圖,經費隻需兩億多美元,另一個宣布已經排列出百分之七十五。


    大致列了一下基因在本世紀的發現過程,我們幾乎可以說,本世紀是基因世紀。嚴格說,本世紀是基因的前世紀,下個世紀才是基因的世紀。正好在本世紀當中間,一九五三年,科學家發現了dna的構造,這是本世紀最重要的事,其它事件,相較之下都黯然失色,而且基因、dna已經成了一個現代人的常識。隨著本世紀晚期的電子計算機的進步,下個世紀的特色之一是數碼,別忘了,基因的本質也是單純的數位,隻不過它不是兩位碼,而是四位碼。


    生物隻不過是基因的載體和基因傳遞的媒介,這也就是說,生物本身沒有意義。如果將來“生物”這個詞具體為“人類”,我們所謂的尊嚴將受到致命的打擊,說被摧毀也不為過。生命,人生,沒有意義,也就無所謂價值,都不過是佛家所說的“幻想”,人類創造了文明與文化,無非是讓人更好地成為基因的載體和傳遞的媒介。我們討論崇高,鄙薄庸俗,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玩賞藝術,挖掘想象力,尋找純真愛情,酒色財氣,民族主義,冷戰,和解,宗教,出世,入世,漸悟頓悟,共產主義接班人,教育,資本主義掘墓人,金融危機,天才,智商,情商,等等等等,都是為基因做嫁衣裳。生態平衡,環境保護,無非是讓各種基因都能繼續傳遞。人權,也無非是讓人這種基因的載體之間有個公平的關係。不孝有三,基因不傳為大。基因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八十年代初,我讀到英國動物行為學家道金斯(richarddawkins)的《自私的基因》(theselfishgene)一九七六年版,中國算是很快就有了中譯本。一九八九年,《自私的基因》出新版的時候,書中的論證以及由此產生的我稱之為的“基因哲學”,已經成了世界性的常識。到了一九九五年,道金斯又寫了《伊甸園之外的河流》(riveroutofeden)進一步提到基因的本質是數位,這是因為四種鹼基的排列組合決定了蛋白質的類型。我們說到基因的時候,還不免對這個詞有些感情色彩,可是到了數位這一步,恐怕就感情不起來了,基因也就到了真正不仁的境界。


    你也許會有怒氣,你基因既然對我們不仁,更談不上什麽義,幹脆我們就約好了一齊死給你看,看你還傳不傳得下去,訛詐你一回。


    怒氣歸怒氣,基因這件事還真有世紀末的情調。我們好不容易進化了幾百萬年,有了喜怒哀樂,結果到了基督降生快兩千年的時候,不知道是該喜該怒還是該哀該樂。基督是救世主的意思,還要不要救呢?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回搞清楚了,我們不是上帝的子民,我們隻不過是他媽的數碼。


    因此下個世紀,不管它是否偉大,不管我們樂觀還是悲觀,我們好不容易建立的倫理,肯定要兜底翻檢一下,看怎麽個適應法了。法律,宗教,哲學,都會遇到革命性的考驗,我們會發現它們最起碼會是步履蹣珊。一個複製羊引起的可能複製人的問題。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普遍的預言是,五年之後將有複製人。以商業常識來判斷,沒有人傻到法律宣布允許複製人之後才開始複製人。


    人類基因組地圖弄好之後,並非是說每個基因組的功能就明白了,而隻是位置而已。每個基因組的功能,或人的某項功能或疾病是由哪些基因組造成的,還有待追尋。投資了,千辛萬苦尋到了,應該是公共財產呢還是私家專利財富?


    按照某人的基因缺陷而專門製造出生化藥物,衛生部怎麽個批準法呢?要知道,很可能會有十二億種藥物呢。


    會有嬰兒的基因普查嗎?如果是,一個人很早就知道自己必然會得某種絕症,是不是很殘酷呢?


    會有全民基因普查嗎?保險公司會為那些被證明的基因有問題的人保險嗎?他或她,會不會根本找不到工作呢?尤其是有“犯罪基因”(這不是笑話)的人,應該關起來嗎?免不了會有“基因歧視”吧?


    衰老基因已經找到了,但是你真的願意活到五百歲嗎?尤其當環境條件使你痛苦時,你願意受五百年的活罪嗎?如果你告訴一個美國人,你要交五百年的稅了,我猜他或她寧願去死。


    下個世紀,將是一個——我不用說了,你可以預料到很多很多,結果還是會有很多很多你料不到的。總之,會有改變,包括我囉嗦了兩年的常識。


    一九九八年意大利佛羅倫斯


    (本隨筆集中文章曾連載於《收獲》雜誌,後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單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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