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我四十六年前的作品。四十六年來我寫過好幾篇序、跋和短文,談我自己在不同時期對這部作品的看法,大都是談創作的經過和作者當時的思想感情,很少談到小說的缺點和它的消極作用。


    我在舊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裏寫作了二十年,寫了幾百萬字的作品,其中有不少壞的和比較壞的。即使是我的最好的作品,也不過是像個並不高明的醫生開的診斷書那樣,看到了舊社會的一些毛病,卻開不出治病的藥方。三四十年前讀者就給我寫信,要求指明出路,可是我始終在作品裏呼號,呻吟,讓小說中的人物絕望地死去,讓寒冷的長夜籠罩在讀者的心上。我不止一次地聽人談起,他們最初喜歡我的作品,可是不久他們要移步向前,在我的小說裏卻找不到他們要求的東西,他們隻好丟開它們朝前走了。那是在過去發生的事情。至於今天,那更明顯,我的作品已經完成了它們的曆史任務,讓讀者忘記它們,可能更好一些。


    人民文學出版社這次重印《家》,向我征求意見,我表示同意,因為我這樣想:讓《家》和讀者再次見麵,也許可以幫助人了解封建社會的一些情況。在我的作品中,《家》是一部寫實的小說,書中那些人物都是我愛過或者恨過的,書中有些場麵還是我親眼見過或者親身經曆過的。沒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就寫不出這本小說。我說過:“我不是為了做作家才寫小說,是過去的生活逼著我拿起筆來。”我寫《家》就像在挖開回憶的墳墓。在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就常常被迫目睹一些可愛的年輕生命橫遭摧殘,得到悲慘的結局。我寫小說的時候仿佛在同這些年輕人一起受苦,一起在魔爪下麵掙紮。小說裏麵我個人的愛憎實在太深了。像這樣的小說當然有這樣或者那樣的缺點。我承認:我反封建反得不徹底,我沒有抓住要害的問題,我沒有揭露地主階級對農民的殘酷剝削,我對自己批判的人物給了過多的同情,有時我因為個人的感情改變了生活的真實……等等、等等。今天的讀者對我在一九三一年發表的這本小說會作出自己的判斷,不用我在這裏羅嗦了。《家》這次重版,除了少數幾個錯字外,我並未作新的改動。


    巴金197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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