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衣服,有經典款,也有流行款。多一件不算多,少一件也不算少。購物時總是意外地買到不在計劃之中的衣服,價格,或者樣式。雖然你可能會欣賞很多種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可能總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時候非常像衣服。


    ——沈安若的blog


    周六沈安若與賀秋雁去逛街。她倆購物風格很不相同,賀秋雁總是要一家家店麵統統排雷般地篩過才罷休,沈安若跟在後麵,常常剛邁進門口,賀秋雁已經轉出來:“走。”她苦不堪言,覺得陪賀小姐逛街一場,跟做一次長跑測試差不多。


    沈安若比賀秋雁好打發得多,她通常隻轉那幾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買一堆,足夠一季穿。賀秋雁同樣看不慣:


    “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幾家店,怎知什麽衣服最適合你。”


    “喂,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現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顏色不一樣,還有什麽別的區別啊?”


    “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滿衣櫃都是這兩種顏色,竟然也不煩。拿粉紅色吧,今天就流行這種白癡小女生的顏色,你現在不裝嫩,以後就沒機會了。”


    沈安若有時候也感到十分詫異,她們倆怎麽竟然成為這城市裏唯一能夠彼此取暖的安慰。


    賀秋雁又盯著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說這雙鞋爬山時弄壞了,還心疼了半天。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雙扔了,又重新買了雙一模一樣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賀秋雁險些將茶噴了出來,“神經病啊你。”


    “就是喜歡那種款式啊,沒辦法。”沈安若無所謂地答,然後想起了什麽,在原地怔了一會兒。


    午餐時她便接了程少臣的電話。沈安若稍稍心虛地看賀秋雁一眼,走到安靜處將電話接起。


    “晚上有空沒?跟我去應付一個宴會吧。”程少臣的聲音雲淡風輕,就好像他們上周才剛約會過一樣,其實除了幾天前在慈善拍賣晚宴上遇見,他們已經快兩個月沒聯絡。


    “我從沒見過大場麵,最是怯場,你打算帶我出去丟你的臉嗎?”


    程少臣分明是在電話那頭無聲地笑:“你前幾天陪著你家倪總那次,不是裝得挺像的嗎?”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還好。


    “就當幫我個忙吧?要不我付你報酬好不好,你權當加一回班。”


    “你的美麗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費付給她好了。”


    “她們沒空。”


    回座位後,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麽最後還是中了招。她隻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個公認的難搞大公司裏最難搞的職位之一上,必然是談判專家,純真善良的她又怎麽會是對手呢。況且,她發現,程少臣缺席的日子裏,她雖然生活照舊,卻也乏味了不少。她並不想與程少臣就此絕交,偶爾順應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維持友誼的外交手段。還好賀秋雁並沒有多問,隻是神色詭異地觀察了她好一陣子。


    程少臣準時來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準備,她樂得輕鬆,穿了鬆鬆垮垮的質地輕柔、顏色暗淡的夏裝就跑出來。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沒說話。


    車子七拐八轉地進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沒轉出去。那裏是老城區,一扇扇朱紅色或天藍色油漆剝落的大門,像舊時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開口:“這是哪裏?我從沒來過。”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說:“你真不知道?這是本城紅燈區的高級地段。”


    沈安若細細觀察幾眼:“嗯,這位置,這房子,收費應該蠻高的吧。”她覺得詭異,“你帶我來這裏做什麽?莫非想把我賣了?”


    “你看起來身上沒幾兩肉吧,大概賣不了幾塊錢。”


    “誰說的。拆了賣也能讓你小賺一筆。現在器官黑市貨源很緊缺。”


    程少臣露出極深的笑渦:“還是你聰明,我怎麽沒想到這個呢?”


    “你參觀過裏麵嗎?小姐們是否琴棋書畫樣樣精通?收費標準如何?”


    “哎,我開車呢,別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窩抿得更深了,“我說什麽你都信啊?你怎麽這麽天真啊。”


    他將車停在寬敞的院落門前,走進去是舊式庭院,他帶著她穿過層層石階弄堂直轉到她暈時,突然見到一個男扮女裝的家夥立在她的半米外,險些嚇一跳。那人明明長得五官分明十分英俊,偏偏塗了一臉的煙熏裝,還穿了波西米亞風的長裙,見著程少臣就捏著嗓子撲上去:“親愛的!你總算來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雞皮疙瘩,結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麵,“幫個忙,把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們要去李老鴇那個妖婆那裏。”


    “哼,有了新歡就忘記舊愛,你好好無情哦,今天全部東西算你折。”那男子嗲聲嗲氣地說。因為他裝得太誇張,竟然顯得相當可愛。沈安若努力憋著笑,細細打量一下周圍,屋裏是舊時廳堂的模樣,層層幔幔,古樸典雅,但到處擺得琳琅滿目,竟像賣各類稀奇雜貨的休閑小店。開在這種院子裏,大概隻有限量顧客,簡直是腐敗。


    程少臣到角落裏的一排排衣架間去隨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來:“這件。”


    “這位小姐跟我來。”不知從哪裏冒出來的年輕女孩子,拿了衣服,在一邊等沈安若。沈安若詫異地回頭看一眼,卻見程少臣已斜倚在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個怪人正幫他點煙,自己嘴裏也含了一支。


    化妝間裏算是極正常的,還有兩名女孩子,這下沈安若終於真正鬆口氣,細看一眼被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覺得來氣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軟緞,卻洇著大片水墨畫般的七彩顏色。她憶起自己某日喝多了曾多事地告訴他自己差點被取名叫“霓虹”的糗事,他的記憶力竟然這麽好,隨時不忘奚落別人一下,沈安若咬牙切齒。“我可以換一件衣服嗎?我穿不慣旗袍。”


    “沈小姐的氣質古典優雅,最適合旗袍,而且,我已經把標簽剪掉了。”服務小姐輕聲說。


    那男扮女裝的怪人已經踱進來,捏著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還可以,有可塑性。”他恢複成正常的聲線,十分清朗好聽。又扯散她的頭發,隨便梳幾把,上下下下將她打量一番,“挺鎮定,見到我沒叫也沒笑,內修也不錯。嗯,基本及格。”


    他們沒費大多工夫就把沈安若弄成古典淑女的樣子,發髻優雅,身段窈窕。出來時程少臣多看她幾眼:“看,這樣才像你。”他的酒窩忽閃了一下,看起來倒沒笑,又回頭看那造型詭異的造型師,“阿巧,是不是少點東西。”


    “那邊。”


    程少臣拉了她過去,一長排鋼化玻璃櫃被打開,黑色的絲絨上躺著一件件古雅的首飾,鑽石、翡翠、紅藍寶石……在隱藏式射燈投映下閃著奇幻光彩。


    沈安若覺得神思恍惚,他們仿佛在翻拍一部劇情老掉牙的電影,每一幀畫麵都似曾相識,而如今她從銀幕外被丟進了場景中,旁邊鎂光燈閃亮,觀眾也多,於是她隻好硬著頭頭一起演下去,導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場。


    “你喜歡哪一樣?”程少臣的聲音恍恍惚惚地傳過來。


    “都不喜歡。”沈安若覺得自己有點像挑釁,但是底氣並不足。


    “那就這隻手鐲吧。”程少臣將她從頭到腳掠過一眼,轉頭對名曰“阿巧”的造型師說。


    “咳,眼力不錯。”


    那是一隻通體碧綠的手鐲,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說地幫她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襯得她手腕與手指幾乎白到透明。“這個比較配你今天的樣子。”順手掏了卡遞給站在一邊的女服務生。


    沈安若抿緊了唇不再講話,免得弄得場麵過於尷尬。程少臣如沒事人一般,簽了單收好卡,還替她接過換下的已被裝好袋的衣服,拉著她離去。


    沈安若在車上一直默不做聲,程少臣先打破沉默,他輕笑:“你看,這樣包裝一下,過一會兒賣你的時候就可以出個高價了。”


    “你確定你是準備賣我這個人?好像已經有規定,商品包裝成本不得高於商品本身價值的15%。”沈安若冷冷地說,可她的聲音怎麽聽都輕輕柔柔,很沒有氣勢。


    “原來你對自己估價這麽低。”見程少臣笑得愜意,她決定還是閉嘴為好,因為好像無論她說什麽最終都會娛樂到他,那可不是她樂見的事。


    宴會地燈火輝煌,香衣雲鬢,流光璀璨的水晶燈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過,處處笑語嫣然。男士們西裝革履,女子們霓裳豔影,皆是年輕美麗。


    倒真像個大妓院。沈安若記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話,又跟阿巧說“李老鴇”,明了幾分,多麽奢侈豪華的大型相親遊戲,她像劉姥姥一般第一回進了有錢人們的大觀園大開眼界。


    “這是否就是傳說中的上流社會?”總不說話也挺悶的,掛在程少臣臂彎裏的沈安若悄聲問。


    程少臣嗤地笑一聲:“哪來的什麽上流社會?有錢人裏三分之一的暴發戶,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總算還保留了六分之一。你算哪一類?”


    “我?我跟你一樣,受資本家欺壓奴役的無產階級兄弟唄。”


    沈安若也開始嗤笑:“你還無產階級?你就是混在勞動人民內部的無間分子。”


    他們邊走邊鬥嘴,已經到了宴會主人的麵前。那是位氣質雍容的中年美婦,綰著高貴發髻,全身珠翠環繞。李妖婆,沈安若又記起程少臣的話,在心底暗笑。


    “少臣啊,小壞蛋,你總算來了。”妖婆貴婦十分熱情,張開雙臂擁抱他。


    “李阿姨,您越來越年輕貌美。”


    “啊,你這個沒大沒小的壞孩子,嗬嗬嗬……”李姐姐笑得滿意極了,“咦,這個小美麗是誰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氣平淡,卻拉近沈安若,將手輕輕搭在她的腰間。


    “哎呀,臭小子,你之前跟我說有女伴,我還以為你又找個妖精來應付我,原來還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趙家小姐今晚可要失望了,哎,無妨無妨,周家小三今天來了。不行,我得告訴你媽去,前些天還給我打電話囑咐我幫你看著點……”


    “李阿姨,我餓了,先去吃點東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說地拖著沈安若離開這個聒噪的是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來你是請我來幫你演戲的,怎麽啦,趙家小姐不夠聰明美麗溫柔嗎?”


    “比你聰明美麗溫柔十倍。唯一缺點就是太優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記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經犯了好幾回類似的錯誤了。


    宴會的確無聊,程少臣不知去了哪裏,還好自助食品口味極佳,她滿場誰也不認識,決定躲在角落裏先塞飽肚子再說,其間偶爾有人過來搭訕,她都輕鬆打發掉。不多久,音樂響起,有人攜手進了舞池,漸漸地越來越多。沈安若抬頭尋了一下,二樓有一支小型交響樂隊在現場伴奏,貴族作派。


    她漸漸想起這位李夫人是誰,本城知名的交際大腕,慈善大師,據說錢多到花不完,平生最大的愛好是燒錢與牽紅線,每年讚助無數“交友會”,各種規模,通常隻要打著做月老的旗號,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錢。沈安若一向坐井觀天,從沒想到,即使是交友會,也有巨大的等級差別,比如眼前這滿場的富麗奢華。


    那些男男女女們最初還一本正經地維持著禮節,當燈光漸暗便曖曖昧昧地糾纏到了一起,音樂也變得極致的纏綿悱惻。沈安若拿一杯果酒,小心躲過幾位邀舞者,將自己隱在無人的角落,漫不經心地看這滿場相擁的身影,他們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馬,或者本來相識而不熟識,此刻在暗淡燈光下,都化作朦朦朧朧的剪影無法辨別,誰是誰的開胃酒和調味料,誰又是誰故事裏的主角,誰在乎?


    “原來你在這裏。”離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聲,沈安若一驚便險些被酒嗆到。


    “你故意嚇唬我?”


    “真冤枉,我已經站你旁邊半天了。你又沒做虧心事,有什麽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沒做虧心事,我剛在會場裏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來:“嗬,原來你是因為這個才不肯去跳舞,我還以為……”


    “你又為什麽不去跳?”程少臣將話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順著他接下一句。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嚇得不敢露麵。”程少臣輕笑,“既然你也覺得悶,又不打算跳舞,我們到別處去透透氣吧。”


    他們穿過大廳和走廊,到了偏廳,布置得極為華麗,並沒有人,但仍燈光通明。


    “這是李夫人家的會客廳,地板是從丹麥森林裏切的原木,家具是從挪威定製的,沙發是意大利名師親自裁切的,吊燈和壁燈是從英國古堡裏拆下來的,還有牆上那幾幅畫,吳冠中、林風眠與韓美林的真跡,快好好地欣賞一下。如何,你聞到中西合璧上流社會的味道沒?”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人家李夫人多麽關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兩次電話騷擾,又每兩周都有莫名其妙的異性空降在你麵前,你會比我更厚道嗎?”


    “啊,竟然這樣慘。”沈安若倚著沙發背麵同情地笑。那旗袍易生褶,她為了保持高雅形象隻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輪換著用單腳承重。其實花瓶也是技術與勞動皆密集的行業,又費力,又需會演戲,必須得具備體力腦力兼備的綜合業務素質,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閑地倚在沙發裏,不顧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學校時跳舞嗎?”程少臣問。


    “我們跳‘紅色娘子軍’與‘走進新時代’。”


    “你還參加舞蹈隊?你看起來根本不像會去參加社團活動的人吧。我是說舞會。”


    “你真小看人,我還參加過台球社呢。舞會?大二時參加得比較多,因為要教新同學。我隻跳快華爾茲。”


    “快華爾茲?你還真是……你運動細胞有那麽好嗎?”


    其實跟運動細胞無關。沈安若不喜歡舞會,相識的男女在一起摟摟抱抱很是別扭,陌生人便更是尷尬。那一年總是去舞會,是因為班裏的男生參加了校際禮儀比賽,有交誼舞的比賽項目,請她陪練。之所以挑快步的華爾茲,隻因為雖然跳這種舞蹈的男男女女身體貼得最近,卻最像純粹的舞蹈,隻能全神貫注,沒有時間與精力去閑聊以及製造曖昧氛圍,她最討厭跳舞時對麵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為了套近乎便問東問西,又不得不答。跳快步圓舞曲時則通常要少說話,因為稍不留心舞步便亂掉。更好的是,商務舞會裏總是極少有快步圓舞曲響起,通常她隻消一句話,便可以躲過無數的邀約。


    偏偏好死不死的,沒多久,大廳裏恰恰響起了《春之圓舞曲》,雖然隻有隱隱約約的音樂傳來,卻也足夠了。程少臣站了起來:“來,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抓了她的手輕輕一扯,便將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沒來得及抗議,已經隨他的舞步開始輕快地旋轉。他舞技十分好,她隻見得到一切都在旋轉,旋轉,周圍景象變幻,連程少臣的臉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幾乎要被那股很大的離心力甩出去,但他輕握在她腰間的那隻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謬極了,竟在這無人的偏廳裏像傻瓜一樣跳舞,她在旋轉的間隙這樣想。當她終於徹底暈眩的時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順勢將她向後一送,她便恰好跌進一張單人的軟沙發。


    那沙發實在太軟,她又暈,掙了半天也沒起得來,於是程少臣淺笑著遞過去一隻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來,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時,自己還抓著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節有力。場麵似乎有點小曖昧又有小小的尷尬,沈安若憶起她聽到的關於他的事,索性翻過他的手掌細細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長,掌心紋路清晰。


    “你難道會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麽?”


    “你聰明能幹又有錢,還有很多豔遇。”


    “還有呢?”


    “你多才多藝文武雙全,會打球會釣魚還會樂器,至少懂兩樣。”


    “這麽神?”


    “當然。咦,那邊就有鋼琴,你可以為我彈一曲嗎?”


    “好。你想聽什麽?”


    “《大黃蜂進行曲》。”


    “……還有別的可選嗎?”


    “《超級瑪麗》?”


    “我還是彈大黃蜂好了。”


    他其實隻彈了半小段,因不想驚動了外麵,又彈得極輕,但是手指飛舞,非常優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來一段《第五交響曲》好了。”


    程少臣被她打敗:“這都什麽跟什麽啊?女孩子們是不是通常都點《飛越彩虹》?想裝得古典點還可以選《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當年為了討女孩子們歡心,所以把這幾首練得最熟?那好吧,來一段好了。”


    “多謝你賞臉,我想我們還是回大廳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會到了後半場就變得有些狂歡無序,他倆回舞廳跳了幾支舞,都覺得頗無趣,穿不慣高跟鞋的沈安若開始腳痛,於是舞會沒結束他們便離開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樓下,下車替她開了車門:“要我送你上樓嗎?”


    “不用,現在不算晚。這個還你。”她打算將那隻翠鐲取下,卻沒成功。大概晚上活動量大,手腕發脹了。


    “留著吧,很適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說。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悶,直直地望向他:“為什麽?”


    “你不妨當做今晚幫我的酬勞。”


    “這位無產階級兄弟,你真夠大方。我的服務值不了那麽多錢。”沈安若一口氣地說完,突然覺得自己這話似乎有歧義,狠狠地緊咬了一下唇。


    “那麽當做生日禮物?我們是朋友吧。”


    “謝謝,我生日早過了。”


    他們倆這樣僵持了一段時間,程少臣一直不說話,沈安若又試著脫掉那手鐲,越使勁竟越脫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輕笑了一下。沈安若覺得氣,瞪他一眼:“我上樓了,改天快遞給你。”轉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幾步,突然出聲。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回過頭。


    “你為何不認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間頭腦有些空白,就那樣看他一步步走來,站在離她不過半臂的距離。他高她許多,站得很近時,她必須仰著脖子才能與他對視。


    月光很亮,恰好正對著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這樣近的距離裏看他。他的五官輪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臉此刻在月色裏有一種玉般的光澤,顯得十分的不真實。沈安若看著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卻始終望不見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緒,喜悅,期待,緊張,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戲謔,全都沒有。


    “既然你現在是一個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語氣始終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協商合同條款。


    沈安若隱約在那一汪深不可測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個笑容淡淡,心思難測的大男生,也是這樣喊她的名字,在幾米遠外的地方對她說:“如果你到畢業都一直一個人的話,不如考慮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雖然是夏天,但夜風吹過,她竟覺得有些冷,腦子裏空蕩又混亂,仿佛聽見自己說:“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為我已經表示得夠明顯。”


    “你指今天?還是從很久以前?”


    “這個很重要嗎?”


    沈安若在這場對視中敗下陣來,她在那樣深不可測的眼神下,覺得無所遁形,連眼睛都發澀。她垂下眼睛,盯著地上一顆小石子,低低地說:“我累了,我們明天再說吧,再見。”


    她才剛要轉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經被程少臣拉進懷裏,而他的唇也同時覆過來。她反射性地掙紮了一下,卻被抱得更緊。他的唇微涼,掌心卻很熱,溫度透過她腰間的衣料滲入皮膚,她覺得身體的那一部分已經汗濕。程少臣吻得極有技巧,並沒有用力,但她覺得不能呼吸,怎樣都無法避開他的唇,而她的腳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厲害,幾乎站不穩,整個人的重量都被他撐住。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終於放開她,似乎在注視著她。沈安若匆匆地轉身跑進單元門裏,連頭都沒敢回,怕在他的眼睛裏看見促狹的笑,怕自己被當成一個笑話。


    她回家後發了一會兒呆,他終於要將自己當成獵物了嗎?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動機,覺得頭痛,索性把所有念頭都擠出腦子。睡覺前她吞下兩片安眠藥,一切等醒了之後再說。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並沒打電話給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緊張的情緒中緩和下來,決定把前一晚的事歸於他的惡質玩笑,並開始頭痛如何將那隻甚是昂貴的手鐲體麵地送還給他,而不至於傷了兩人的和氣。


    結果周一上午,她剛開完會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電話:“沈小姐,有您的東西,請查收簽字。”


    “我這裏有些事情,請你們幫我代簽就好。”


    “沈小姐,您還是自己來一下比較好。”


    她到達公司門口時,見快遞公司的車正停在那裏,遞送員看見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給您的花,請問我該幫您送到哪裏去?”


    沈安若詫異了一秒鍾,待遞送員打開車廂,她終於明白他那曖昧的眼神所為何來。車廂裏堆滿了香檳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整齊排列在精致的方形木盒裏,分明是個小型的花圃。


    “999朵,沈小姐,請您在這邊簽字。”


    值班室裏的小妹已經滿眼紅心:“沈小姐,好浪漫哦。”沈安若不但沒感動,反倒氣不打一處來,立即撥了電話過去:“程少臣,你有錢很了不起啊。”


    她說完便有些後悔。她一向不是這樣無禮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別喜歡看她惱火的樣子,通常她越不高興他就笑得越開心,這次又要如他的願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電話裏都聽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達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認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們相處得還不錯,不是嗎?”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齒,偏偏倪董事長的車正好從外麵開進來,經過門口時停了下來。倪董按下車窗,探頭看一眼:“咦,安若,這幾天公司有什麽活動嗎?訂這麽多的花。”


    “倪董,有個朋友為慶祝開業,送我們公司女員工玫瑰花做禮物。”


    “這麽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車走遠,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幫我把花拿出來,下班時給每位女員工分一枝。”


    她突然覺得解氣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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