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裏分外的安靜,牆角的那棵柳樹枝條隨風擺動,風帶走幾片微黃的細葉,葉子在空中打了個漩,輕輕飄落。


    衛末拈肩頭的柳葉,彈飛了出去。


    鳳陽世子等人仿若在怔愣中回神,地上的幾隻不停蠕動的布口袋,令他們相顧無言。


    “珍兒,不要告訴我,你打算用它們去替自已報仇。”衛末的語氣不太好,似乎是生氣了,表情少有的嚴厲。


    秦珍搓著手指,垂頭站著,事實是,她就是這麽想的,南昭聖女的侍女也拿七星蠱咬她,她就敢還回去。


    她的人生信條是,有仇必報,有恩必償。


    衛末為什麽生氣。


    “你實在太膽大了,為何不與我們商量,萬一出事怎麽辦,是以為自已有了三腳貓的功夫,就肆意妄為。”


    衛末真想打這個小丫頭的屁股,無法無天,若今天風純沒叫她來,今晚她恐怕就獨闖小王莊了。


    南昭聖女盛名江湖以久,她的住處豈是好闖的,若非有周密的安排,擅自動手,隻會有來無回。


    秦珍臉漲得通紅,她向來在衛末麵前隨意慣了,突然被衛末當著大家的麵一通訓,心裏莫名的覺得很丟人,還特沒麵子。


    想反駁來著,可嘴跟沾住一般,張不開。


    風純見秦珍被罵得一聲不吭,耳朵通紅,便知她羞了,小姑娘家不要臉麵的啊。


    他忙替她說話,“珍珍才不是三腳貓的功夫,她厲害著呢,再說了,那侍女著實可狠,不就撞了她一下麽,用得著下狠手,是我也咽不下這口氣。”


    “湯圓,”鳳陽世子輕斥,“阿末說得對,珍珍確實太大膽了,縱使以我的功力,對上南昭聖女也得避上三分,何況她一個毫無江湖經驗的小丫頭,我不反對她報仇,但得認清彼此的實力。”


    小小年紀,行事就大膽肆意莽撞,若不加以遏製,以後大了,還不得把天捅個窟窿。


    “我倒覺得小丫頭有幾分靈巧心思。”鳳澤說。


    也不知小丫頭怎麽想的,從梧桐山逮來這老些毒蟲毒蛇,瞧裏麵爬來爬去的形狀,好像還有拳頭大小的蜘蛛。


    毒蟲嘛,越大越毒,變異的就更厲害了。


    鳳澤想的,他哥和衛末沒想到嗎,心裏隻會更明白,所以衛末才生氣。


    這些可怕的東西,她一個小丫頭就跑去抓了,怎麽抓的,抓的時候居然沒被咬。


    衛末暗歎著氣,無知無畏,在他看來,秦珍急智實力運氣不缺,就是缺心眼。


    挨了頓罵,又被責令寫一份檢討,秦珍坐在屋裏,麵前鋪著空白紙,嘴裏叼著毛筆杆子,張耳偷聽外麵的談話。


    院裏的人怕吵著她,刻意壓低了聲音,她一點聲音也聽不到。


    秦珍知道衛末的意思,擔心她日後生成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給自已招禍。


    她也是有腦子的好嗎。


    然而此刻,自已在衛末和鳳陽世子眼裏,嚴然成了欠抽的熊孩子。


    毛筆在硯台裏沾了沾墨汁,秦珍垂眸想了想,痛快地承認了自已的錯誤。


    屋外,鳳陽世子拍板,最終決定用秦珍的法子,雖說陰損了些,不過,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事關帝詔,這個節骨眼,也顧不得了。


    事不宜遲,他們決定今晚行動。


    談到行動人選,風澤壓著聲音,下巴朝屋子的方向抬了抬,“要說輕功,還得小丫頭技高一籌,而且,我們幾個的武功路數,他們多少了解一些,容易被識破,丫頭就不一定了。”


    “珍珍?”鳳陽世子麵露猶豫,“我擔心她臨場應變能力不足,再者,她輕功不俗的事,西涼攝政王與雲楓的薜榮世子南昭的司空世子皆知曉。”


    “不會,”鳳澤自上次輸是秦珍手裏,見識過她的輕功,很是看好她。


    “她去是最合適的,就算南昭方麵懷疑,那又如何,拿不出證據,就是憑空誣陷,而且,誰會相信,你們別忘了,她隻有十歲。”


    鳳澤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不是親眼見過,誰會相信一個十歲的丫頭擁有絕頂輕功。


    “可這一切的前提是,小丫頭的行動成功。”


    聽了他一番話的風純,衝鳳澤一抱拳,感歎頗深地說,“澤兄,小弟以為,湯圓這個名號應該屬於你,白皮芝麻餡,你當之無愧。”


    “去你的,不然你去。”鳳澤白了鳳純一眼,瞅著他哥,等他下決定。


    衛末擰著眉,擔心的卻是另一件事,“如此一來,珍珍隨我們進山,就不能發揮全部的實力。”


    鳳陽世子擺手,“無妨,除了輕功,她的劍法連我討不到便宜。”


    親眼目睹過親哥(兄弟)用生命助秦珍劍法大成的鳳澤與衛末,不再多言。


    事情就這麽決定下來,風純看看衛末又看看鳳家兄弟,撇了撇嘴,就回了趟了京城,他到底錯過了多少事。


    事情商量好,鳳氏兄弟匆匆離開,風純留下,晚上的行動,他須得參與。


    衛末畫了一張小王莊附近的地圖,讓秦珍與風純記牢。


    醫館裏看似平靜,衛末躲在房間裏趕製解毒丸,或許起不到什麽作用,總要以防萬一。


    風純和秦珍守在院子裏,期間,他命侍衛把送給秦珍的矮腳馬牽來了。


    見到馬的秦珍,雖早被風純叮囑過,依然忍不住吐槽,本沒抱什麽期望,想著馬嘛,醜就醜吧,跑得快就好。


    可這馬也太醜了。


    矮腳馬,顧名思義,也確實比一般的馬矮得多,外形跟驢子差不多,但比驢子瘦。


    耳朵比驢小,全身的毛很長,四肢格外健壯有力,這也是它跑得快的原因之一。


    風純說千萬別小看它,日行千裏沒有,八百絕對沒問題,他可是磨了他外公好久才求來的。


    瞧著外形不起眼,矮腳馬乃是十打十的良駒,比平常的馬也好養,隻要是草都吃。


    唯一的缺頭是褪毛,一年中最熱的時候,還要給它剪一次毛。


    秦珍這頭來之前,風純外公給細細修剪過毛,尾巴上還係著一條紅絡子。


    別說,那條紅絡子讓馬兒看著順眼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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