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尚的水果攤出了這種事兒,生意越發慘淡。甚至說可以宣告歇業了。
加上欠吳璟軒那筆巨款,對她們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這筆欠下的錢,越冉一個字都未曾在她爸爸麵前提過。
她已經長大了,不能再讓爸爸操勞,於是她打算自己去掙錢還這筆巨款。
如今,她不僅要還這筆巨款,還要擔起養家的重擔。
在之前對於越冉來說,錢,難免沾了世俗的銅臭味,那麽現在,麵對現實,錢,成了她不得不去掙取的東西。
而對於越冉來說,唯一值錢的恐怕就是她的歌聲了。
於是她不得不去她曾經很討厭的地方——酒吧。
欠了這麽多錢,她必須去個來錢比較快的地方。在酒吧要是唱歌唱得好,掙錢會比較快,而且也輕鬆。
她在裏麵當駐唱歌手,當然這一切都是瞞著她老爸進行的,她騙他說最近在學校勤工助學,所以會晚點兒回家。
酒吧,一個大都市必不可少的地方,提供給青年男女盡情揮灑激情、揮灑青春的場地。在這兒,燈光或炫目抑或柔情,都會勾起男男女女的情欲,在夜晚,人,越是接近動物的一麵。有很多欲望在這裏得以盡情的宣泄。
當歌聲回蕩在程一鶴的酒杯中時,他伴著這杯美酒開始欣賞起台前那位帶著麵具的女人。
麵具遮去了她的大半個臉,隻露了一張嘴和下巴部分,皮膚白皙,嘴唇一看就讓人有種想吻上去的衝動。
程一鶴閱人無數,即使是遮住了大半個臉,憑他的直覺,他也能判斷出,台上那小妞,定是個難得的美人。
來酒吧唱歌的,很多著裝性感,臉上濃妝豔抹,唱歌時也是盡力用肢體動作來展現自我。為的就是在酒吧裏,能成功搭上個富二代。
可這一位偏偏反其道行之,不僅著裝樸素,從麵具剩餘的部分也看得出是素顏,唱歌時身體動作不多,甚至接近於無,好像是在宣揚,她就隻是來唱歌的而已。
他吩咐手下去點了很多首他喜歡的歌曲,從她口中跳出來的每個音符都在敲打他的心弦。
“錢,能夠買到一切。”這是程一鶴認定的社會規則。
從小他就對錢分外敏感,他研究賺錢的門道,讀遍金融界的眾多書籍,拜很多金融界泰鬥為師,現在的生意越做越大,是全國屈指可數的金融才俊。
但,同時,他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因為,他從不相信愛情這個東西。
男人愛女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愛她的那張臉以及火辣的身材。他覺得,在生活中有些男人對著一位醜陋的女人說“我愛你”之類的話時。唯一確定的是,這個男人沒什麽本事,他隻能對生活妥協,要是有本事的話,麵前也絕非醜女。一旦他有了資本,他會收回之前所有的甜言蜜語,一腳蹬掉那位醜陋的女人。
他程一鶴得隨時尋找生活中的刺激,來滿足他活著的快感。眼前就有一個讓他覺得能夠打發一陣子平淡生活的獵物。
當越冉走在空蕩蕩的小巷時,忽然,漫天飛舞著粉紅色的紙幣。
她回頭一看,映入眼簾的竟是一張熟悉的麵孔。
她在腦海中搜索,幾秒後她想起來這張臉正是那晚被她暴打一頓的那位花花公子的臉。不錯,他就是——程一鶴。
“摘下麵具,這些錢都是你的。”程一鶴的口吻中分明帶了些輕佻。
“對不起,我不需要這些錢,也不必摘下我的麵具。”但內心的獨白是,“老娘一旦摘下麵具,一旦你認出是我來,你還不得滅了我?”
剛等越冉說完,眼前又紛紛落下比先前更多的粉色紙幣。
“不要清高,在我看來,清高的人,到最後都是要吃虧的。錢,就在你腳邊,撿起來,就是你的。前提是,你必須得摘下麵具。”
雖然現在越冉真的很缺錢,她的內心有些猶豫,可看到程一鶴不可一世的樣子,她就打消了她的念頭。
程一鶴在她眼中不僅是那天的好色公子哥兒,更是眼前覺得錢就能辦妥任何事的唯金錢至上者。這樣的價值觀,她從來都是不屑的。
她緩緩走到程一鶴麵前,左手拉著麵具,做出要將麵具拿下的動作。
程一鶴眼睛發亮,他等待著見到這個女人的真容。
越冉右手輕撫程一鶴的左臉。
他嘴角上揚,瞧瞧,外表看起來多麽清高的女人,見到錢還不是臣服於他程一鶴,還如此這般勾引他。
正當他想著今晚如何伺候這個麵具女神時,結果響亮的一巴掌卻驚醒了他剛剛編織的美夢。
是的,這一巴掌就是她打的,她打了他一巴掌!
然後等他回過神來時,她早已逃之夭夭。
留下程一鶴看著空曠的小巷和滿地紙幣發呆。
越冉迅速穿出小巷,來到了人潮湧動的大街,開口喊到,“那條巷子裏,正下鈔票雨呢,大家趕緊去搶呀!你們要是再晚點兒去,估計那個神經病都快把錢給撿光了!”
雖然國民的素質已經提升了很多,但還是有一部分貪小便宜的人一哄而去。
來到巷子裏,大家果真看到有個人在那兒撿錢。
程一鶴一抬頭,嚇了他一跳,那些人都瘋狂地撲上來搶錢,幸虧他躲得及時,要不然準被這群人踩成肉泥。
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人沒看到不說,還被打了一巴掌,關鍵錢還被一搶而空。
“這小妮子挺能的嘛,隻要還在酒吧裏唱歌,我就有的是機會跟你鬥下去。”程一鶴輕揉剛剛被打的左臉,要是此時他麵前有鏡子的話,他還能隱隱看到幾個紅紅的手指印,不過這手感,倒是有些熟悉。
想到這兒他就起火,最近真是不走運,之前在酒店被神秘女子莫名毆打,現在又被個戴麵具的女人給打了一巴掌。
“這個世道難道真還有對錢不動心的女人?而且對我這麽一張帥氣的臉竟然下得去手,這女人也太狠毒了吧。早晚有一天,我得把她給收了,不收,簡直難解我心頭之恨!”
加上欠吳璟軒那筆巨款,對她們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這筆欠下的錢,越冉一個字都未曾在她爸爸麵前提過。
她已經長大了,不能再讓爸爸操勞,於是她打算自己去掙錢還這筆巨款。
如今,她不僅要還這筆巨款,還要擔起養家的重擔。
在之前對於越冉來說,錢,難免沾了世俗的銅臭味,那麽現在,麵對現實,錢,成了她不得不去掙取的東西。
而對於越冉來說,唯一值錢的恐怕就是她的歌聲了。
於是她不得不去她曾經很討厭的地方——酒吧。
欠了這麽多錢,她必須去個來錢比較快的地方。在酒吧要是唱歌唱得好,掙錢會比較快,而且也輕鬆。
她在裏麵當駐唱歌手,當然這一切都是瞞著她老爸進行的,她騙他說最近在學校勤工助學,所以會晚點兒回家。
酒吧,一個大都市必不可少的地方,提供給青年男女盡情揮灑激情、揮灑青春的場地。在這兒,燈光或炫目抑或柔情,都會勾起男男女女的情欲,在夜晚,人,越是接近動物的一麵。有很多欲望在這裏得以盡情的宣泄。
當歌聲回蕩在程一鶴的酒杯中時,他伴著這杯美酒開始欣賞起台前那位帶著麵具的女人。
麵具遮去了她的大半個臉,隻露了一張嘴和下巴部分,皮膚白皙,嘴唇一看就讓人有種想吻上去的衝動。
程一鶴閱人無數,即使是遮住了大半個臉,憑他的直覺,他也能判斷出,台上那小妞,定是個難得的美人。
來酒吧唱歌的,很多著裝性感,臉上濃妝豔抹,唱歌時也是盡力用肢體動作來展現自我。為的就是在酒吧裏,能成功搭上個富二代。
可這一位偏偏反其道行之,不僅著裝樸素,從麵具剩餘的部分也看得出是素顏,唱歌時身體動作不多,甚至接近於無,好像是在宣揚,她就隻是來唱歌的而已。
他吩咐手下去點了很多首他喜歡的歌曲,從她口中跳出來的每個音符都在敲打他的心弦。
“錢,能夠買到一切。”這是程一鶴認定的社會規則。
從小他就對錢分外敏感,他研究賺錢的門道,讀遍金融界的眾多書籍,拜很多金融界泰鬥為師,現在的生意越做越大,是全國屈指可數的金融才俊。
但,同時,他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因為,他從不相信愛情這個東西。
男人愛女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愛她的那張臉以及火辣的身材。他覺得,在生活中有些男人對著一位醜陋的女人說“我愛你”之類的話時。唯一確定的是,這個男人沒什麽本事,他隻能對生活妥協,要是有本事的話,麵前也絕非醜女。一旦他有了資本,他會收回之前所有的甜言蜜語,一腳蹬掉那位醜陋的女人。
他程一鶴得隨時尋找生活中的刺激,來滿足他活著的快感。眼前就有一個讓他覺得能夠打發一陣子平淡生活的獵物。
當越冉走在空蕩蕩的小巷時,忽然,漫天飛舞著粉紅色的紙幣。
她回頭一看,映入眼簾的竟是一張熟悉的麵孔。
她在腦海中搜索,幾秒後她想起來這張臉正是那晚被她暴打一頓的那位花花公子的臉。不錯,他就是——程一鶴。
“摘下麵具,這些錢都是你的。”程一鶴的口吻中分明帶了些輕佻。
“對不起,我不需要這些錢,也不必摘下我的麵具。”但內心的獨白是,“老娘一旦摘下麵具,一旦你認出是我來,你還不得滅了我?”
剛等越冉說完,眼前又紛紛落下比先前更多的粉色紙幣。
“不要清高,在我看來,清高的人,到最後都是要吃虧的。錢,就在你腳邊,撿起來,就是你的。前提是,你必須得摘下麵具。”
雖然現在越冉真的很缺錢,她的內心有些猶豫,可看到程一鶴不可一世的樣子,她就打消了她的念頭。
程一鶴在她眼中不僅是那天的好色公子哥兒,更是眼前覺得錢就能辦妥任何事的唯金錢至上者。這樣的價值觀,她從來都是不屑的。
她緩緩走到程一鶴麵前,左手拉著麵具,做出要將麵具拿下的動作。
程一鶴眼睛發亮,他等待著見到這個女人的真容。
越冉右手輕撫程一鶴的左臉。
他嘴角上揚,瞧瞧,外表看起來多麽清高的女人,見到錢還不是臣服於他程一鶴,還如此這般勾引他。
正當他想著今晚如何伺候這個麵具女神時,結果響亮的一巴掌卻驚醒了他剛剛編織的美夢。
是的,這一巴掌就是她打的,她打了他一巴掌!
然後等他回過神來時,她早已逃之夭夭。
留下程一鶴看著空曠的小巷和滿地紙幣發呆。
越冉迅速穿出小巷,來到了人潮湧動的大街,開口喊到,“那條巷子裏,正下鈔票雨呢,大家趕緊去搶呀!你們要是再晚點兒去,估計那個神經病都快把錢給撿光了!”
雖然國民的素質已經提升了很多,但還是有一部分貪小便宜的人一哄而去。
來到巷子裏,大家果真看到有個人在那兒撿錢。
程一鶴一抬頭,嚇了他一跳,那些人都瘋狂地撲上來搶錢,幸虧他躲得及時,要不然準被這群人踩成肉泥。
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人沒看到不說,還被打了一巴掌,關鍵錢還被一搶而空。
“這小妮子挺能的嘛,隻要還在酒吧裏唱歌,我就有的是機會跟你鬥下去。”程一鶴輕揉剛剛被打的左臉,要是此時他麵前有鏡子的話,他還能隱隱看到幾個紅紅的手指印,不過這手感,倒是有些熟悉。
想到這兒他就起火,最近真是不走運,之前在酒店被神秘女子莫名毆打,現在又被個戴麵具的女人給打了一巴掌。
“這個世道難道真還有對錢不動心的女人?而且對我這麽一張帥氣的臉竟然下得去手,這女人也太狠毒了吧。早晚有一天,我得把她給收了,不收,簡直難解我心頭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