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不要咬壞了呀,這是大哥好不容易才做的餅子,要吃飯的時候才能吃的啊。”於元閃躲著連忙將手裏帶來的油紙包遞給馮時夏,接著又從袋袋裏摸出兩個亮晶晶遞給了馮時夏,“這是大哥要給的,說,新衣裳的布錢。”
馮時夏眨眨眼,小家夥家人給她送吃的了?早飯不用做了?還有新衣服的布錢?
“好,阿越收著吧。”
本來就是自己給小家夥和“肚仔”的員工福利,要什麽布錢呢?
打開看了下油紙包裏的餅子,低配版肉夾饃和卷餅都有,得有十來個,看來連帶午飯一塊都能省不少準備時間了。
“哎呀,沒有黑黑的了呢?昨夜大哥煎出來的時候外頭明明是黑的呀?”於元跟著踮腳看了眼裏頭裝的餅子,結果發現這些餅竟然跟自己昨晚看到的不同了。
“[外麵黑]?這個?”不知為何,馮時夏神奇般地就理解了小孩要表達的意思,不覺莞爾一笑。
這孩子還不明白送人的一般都會選擇賣相好的吧?否則,怎麽都不會一句話就把家人出賣了。
“還睡不睡?”
早飯能省一半時間,她打算再眯一會兒,哪怕十分鍾也好。
平日總習慣跟著她的小孩沒想到拒絕了,指指桌子說是要寫字。
好吧,“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肯定“說”,必須“說”。
她拿了六個餅去廚房,引來油燈才讓小孩寫字。
側躺在床上,看著油燈下本來還不及桌高的孩子認認真真仿著字卡讀寫,不由得心裏一酸。
小孩兒不是天才,也沒有什麽過目不忘的本領,可如果生在現代,有這份自律的能力,通過一番努力未來想必都不會差到哪裏去。
可是,在這兒呢?他可能連進學的機會都不會有。
這是件多麽悲傷的事情啊?
她都不確定自己還能在這兒呆多久,或許因為前兩天的事故強行要她配合調查也未可知。有關部門要是查證一番後得出她來路不明這個結論的話,進牢房都是可能的。
即便今天沒問題,她也許在沒教完小孩一本書的字之前就要離開了,誰說得準呢。
還是盡快先教孩子們學會拚音吧,這樣到時候她隻要留下拚音字卡,萬一以後不能進學,孩子們也能靠自學來讀寫。
如果“學委”到時能繼續幫著這幾個小夥伴些,理解字義什麽的也不會是問題。
數學能順利數到100對這個年紀的孩子應付日常來說基本夠用了,配上各種九九表,後期再看有沒有機會教100以內的加減豎式,沒有就先教20以內的,別的能留的都留下資料給他們參考自學吧。
她不知道自己做的這些能不能改變些什麽,但總歸比什麽都不做來得好。
阿拉伯數字不比文字,她不怕暴露,孩子們一說出去,大家也隻會理解成它們是另一種代表數字的圖畫符號而已。
一個想偷懶的人自己搞出來的一點小玩意。
就算被哪個瞧出它的便利性傳揚出去,能幫這裏的人們計算時省些腦細胞,她還高興呢。因為隻要不是壞事,就不會有人花那麽些代價去追根究底。
或許讓她出現在這兒的原因就隻是如此呢?
不然她也想不到自己身上還有什麽特別的能讓她跨越時空出現在這裏。
但這終究是她的一種猜測,若要她主動去發起什麽變革,她可不認為自己有那麽大的能耐。
而且,出人意料挖掘出的財富和大張旗鼓被人送到手邊的財富,前者讓人更易接受和安心。
她都還沒摸清自己是怎麽回事,又豈會輕易讓自己陷於危險境地呢?
倆小家夥,今天還是先不要跟著出門了吧?
於元一點不知馮時夏那頭已經給自己安排了守家的歸屬,正心無旁騖地埋頭寫字呢。
條凳不夠高,他是跪坐在上邊的,嘴裏還念叨著馮時夏平日裏哼得最多的九九乘法表。
不過,從昨日開始他心裏就有個疑問。
“夏夏,一一後麵不是一二的嗎?咋一一一後頭就是一二二呢?為啥不是一一二呢?”
小孩邊說邊寫了阿拉伯數字的“11”和“12”,跑到了床邊來。
這勤學好問的樣子著實讓人歡喜。
隻是看著“一一得一,一二得二”變成了“111”和“122”,馮時夏不由得愣住了,隨即認命地爬起來,把小孩重新提回桌前,自己攤開紙,挖了好多花生仁出來,係統解釋了諸如“11”和“1+1”、“23”和“2+3”及“2*3”的區別及讀法。
並提前簡要寫了一部分自己平時背的乘法表,給小孩印證。
於元大概弄明白後知道自己鬧了笑話,羞紅了臉好半天都沒再吭聲。
“阿越,今日你和肚仔都不去,夏夏一個人去縣城賣東西吧?”遲早要開口,趁著機會馮時夏就說了。
隻小孩“咻”地轉了頭,死死盯著她,滿臉的不可置信。然後嘟了嘴,接著用最快的速度抓住了她的手,猛搖著頭用各種方式表示自己不願意。
“去的,我要去。反正我就要跟夏夏一塊。”
自此,於元當真又如初見時那般,黏著守著馮時夏,寸步不願離。
馮時夏歎口氣,小孩好不容易養出來的一點安全感,這下又煙消雲散了。
她哪能說自己今天出去可能會被抓走關起來什麽的,也沒法說,說了小孩也不懂,懂了也隻能讓小孩平添擔心而已。
退一步,搞定一個算一個吧。
趁“肚仔”沒發現,他們先行一——
“夏夏~阿元~”
先行不了了。
她都忘了,這孩子也是個天不亮就會蹲守門口的主。
同樣的話說給“肚仔”聽,結果這孩子跟小胖墩附身似的,瞬間就哭嚎起來:“夏夏,阿元,你們不跟我好了?不帶我了?嗚哇——”
“去去去,都去!”馮時夏的念頭轉了個彎,想著到時若是真有人來帶自己去問話,她看若是再次裝聾作啞能不能混過去。
實在不行,作為苦主就不追究昨天那一男一女鬧得事了,若是以後還真有人來用同樣的方式找麻煩,大不了就換個地盤吧。
再怎麽都比身陷囹圄來得好。
馮時夏眨眨眼,小家夥家人給她送吃的了?早飯不用做了?還有新衣服的布錢?
“好,阿越收著吧。”
本來就是自己給小家夥和“肚仔”的員工福利,要什麽布錢呢?
打開看了下油紙包裏的餅子,低配版肉夾饃和卷餅都有,得有十來個,看來連帶午飯一塊都能省不少準備時間了。
“哎呀,沒有黑黑的了呢?昨夜大哥煎出來的時候外頭明明是黑的呀?”於元跟著踮腳看了眼裏頭裝的餅子,結果發現這些餅竟然跟自己昨晚看到的不同了。
“[外麵黑]?這個?”不知為何,馮時夏神奇般地就理解了小孩要表達的意思,不覺莞爾一笑。
這孩子還不明白送人的一般都會選擇賣相好的吧?否則,怎麽都不會一句話就把家人出賣了。
“還睡不睡?”
早飯能省一半時間,她打算再眯一會兒,哪怕十分鍾也好。
平日總習慣跟著她的小孩沒想到拒絕了,指指桌子說是要寫字。
好吧,“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肯定“說”,必須“說”。
她拿了六個餅去廚房,引來油燈才讓小孩寫字。
側躺在床上,看著油燈下本來還不及桌高的孩子認認真真仿著字卡讀寫,不由得心裏一酸。
小孩兒不是天才,也沒有什麽過目不忘的本領,可如果生在現代,有這份自律的能力,通過一番努力未來想必都不會差到哪裏去。
可是,在這兒呢?他可能連進學的機會都不會有。
這是件多麽悲傷的事情啊?
她都不確定自己還能在這兒呆多久,或許因為前兩天的事故強行要她配合調查也未可知。有關部門要是查證一番後得出她來路不明這個結論的話,進牢房都是可能的。
即便今天沒問題,她也許在沒教完小孩一本書的字之前就要離開了,誰說得準呢。
還是盡快先教孩子們學會拚音吧,這樣到時候她隻要留下拚音字卡,萬一以後不能進學,孩子們也能靠自學來讀寫。
如果“學委”到時能繼續幫著這幾個小夥伴些,理解字義什麽的也不會是問題。
數學能順利數到100對這個年紀的孩子應付日常來說基本夠用了,配上各種九九表,後期再看有沒有機會教100以內的加減豎式,沒有就先教20以內的,別的能留的都留下資料給他們參考自學吧。
她不知道自己做的這些能不能改變些什麽,但總歸比什麽都不做來得好。
阿拉伯數字不比文字,她不怕暴露,孩子們一說出去,大家也隻會理解成它們是另一種代表數字的圖畫符號而已。
一個想偷懶的人自己搞出來的一點小玩意。
就算被哪個瞧出它的便利性傳揚出去,能幫這裏的人們計算時省些腦細胞,她還高興呢。因為隻要不是壞事,就不會有人花那麽些代價去追根究底。
或許讓她出現在這兒的原因就隻是如此呢?
不然她也想不到自己身上還有什麽特別的能讓她跨越時空出現在這裏。
但這終究是她的一種猜測,若要她主動去發起什麽變革,她可不認為自己有那麽大的能耐。
而且,出人意料挖掘出的財富和大張旗鼓被人送到手邊的財富,前者讓人更易接受和安心。
她都還沒摸清自己是怎麽回事,又豈會輕易讓自己陷於危險境地呢?
倆小家夥,今天還是先不要跟著出門了吧?
於元一點不知馮時夏那頭已經給自己安排了守家的歸屬,正心無旁騖地埋頭寫字呢。
條凳不夠高,他是跪坐在上邊的,嘴裏還念叨著馮時夏平日裏哼得最多的九九乘法表。
不過,從昨日開始他心裏就有個疑問。
“夏夏,一一後麵不是一二的嗎?咋一一一後頭就是一二二呢?為啥不是一一二呢?”
小孩邊說邊寫了阿拉伯數字的“11”和“12”,跑到了床邊來。
這勤學好問的樣子著實讓人歡喜。
隻是看著“一一得一,一二得二”變成了“111”和“122”,馮時夏不由得愣住了,隨即認命地爬起來,把小孩重新提回桌前,自己攤開紙,挖了好多花生仁出來,係統解釋了諸如“11”和“1+1”、“23”和“2+3”及“2*3”的區別及讀法。
並提前簡要寫了一部分自己平時背的乘法表,給小孩印證。
於元大概弄明白後知道自己鬧了笑話,羞紅了臉好半天都沒再吭聲。
“阿越,今日你和肚仔都不去,夏夏一個人去縣城賣東西吧?”遲早要開口,趁著機會馮時夏就說了。
隻小孩“咻”地轉了頭,死死盯著她,滿臉的不可置信。然後嘟了嘴,接著用最快的速度抓住了她的手,猛搖著頭用各種方式表示自己不願意。
“去的,我要去。反正我就要跟夏夏一塊。”
自此,於元當真又如初見時那般,黏著守著馮時夏,寸步不願離。
馮時夏歎口氣,小孩好不容易養出來的一點安全感,這下又煙消雲散了。
她哪能說自己今天出去可能會被抓走關起來什麽的,也沒法說,說了小孩也不懂,懂了也隻能讓小孩平添擔心而已。
退一步,搞定一個算一個吧。
趁“肚仔”沒發現,他們先行一——
“夏夏~阿元~”
先行不了了。
她都忘了,這孩子也是個天不亮就會蹲守門口的主。
同樣的話說給“肚仔”聽,結果這孩子跟小胖墩附身似的,瞬間就哭嚎起來:“夏夏,阿元,你們不跟我好了?不帶我了?嗚哇——”
“去去去,都去!”馮時夏的念頭轉了個彎,想著到時若是真有人來帶自己去問話,她看若是再次裝聾作啞能不能混過去。
實在不行,作為苦主就不追究昨天那一男一女鬧得事了,若是以後還真有人來用同樣的方式找麻煩,大不了就換個地盤吧。
再怎麽都比身陷囹圄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