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毛邊的紙片相對完好地保存幾天、幾月可能都有辦法,但若要累計到以年計,除了數量龐大之外,防潮、防鼠、防蟲、防老化,樣樣都是費心的事。


    不然一旦留存的核對毛邊有一點損壞,到時辨不明真相就會引來禍患。


    她用這個一來是預定的有效期極短,收回即作廢。二是蛋糕這縣城裏看起來隻有自家有,有什麽問題是必然找上門的。三是食品安全一出問題就是大事,她必須慎重點來。


    不然,在她看來,布匹這種日常消耗品能差不多成為硬通貨的古代,非要弄個銷售憑證沒有太大的益處,可能會得些名聲,這還必須將後續的售後處理得極好才行。


    但無論怎麽說,更多是麻煩。


    這麽說不是說她不負責任,在社會沒有形成相應規則的前提下,沒有責任心的經營者自然不會這麽做。


    既然是有責任心的經營者,隻要不是店鋪管理出現重大失誤或者出現謀私利的小人,商品在離櫃時就應該是雙方驗證過的,有相應的品質保障的。


    除非是長時間使用需求並有維修必要的工具,不然像布料這種一下水就會褪色皺縮或者放一兩年就不時興而價值大跌的東西,容得人家再來售後麽?


    就是現代賣衣物這些,原封未動一般也隻能7天內退換,否則除開質量問題,隻要拆下標簽就不予退換,


    就是有質量問題,依所購商品的不同類目和價值,少則一月,多也就半年左右的售後期限。


    逾期便無法處理了。


    所以,現在這布店在沒有任何規則約束的前提下弄出“小票”,實屬不太明智。


    如果這裏有相應律法來保障倒還勉強,如果沒有,那隻能說是自找苦吃。


    她有心想提醒兩句,可這麽複雜的事情那是她如今能表達清楚的。


    再說,人家這麽一大間店鋪開著,生意經不可能比她淺薄,說不好還有別的緣由要這麽做吧。


    最重要的是,他們二者之間隻是普通的買賣關係,連一點情誼都談不上的,人家憑什麽相信她?


    任誰看,她都隻是個擺攤的小攤主而已,還是所謂蒙昧的山村出身。


    罷了。


    這家店能在縣城開到這般規模,就算經曆些什麽波折,想來也是能安穩度過的。


    於是,她不發一言地收好憑證,當場強硬地給兩個目光灼灼的孩子換上了新鞋,衝櫃台後的倆夥計點頭致意後便牽著人往外邊去了。


    “少爺,啞娘子人還真挺好的。你這樣明說咱們是學她的,她都沒有不高興啊。”夥計感慨。


    “可能這個就算我們學了也不怎麽影響她自個兒的買賣吧?我不相信她真的一點不在意別家鋪子學去她賣的吃食。”曹勝若有所思道。


    三人剛跨出門檻,於元便急不可耐地出聲了:“夏夏,啞婆婆都給我做了新鞋鞋了,怎麽還買鞋鞋啊?”


    小孩的語氣裏帶著嗔意。


    天色將晚,比以往要暗多了,主街道上很空曠,已經沒幾個人了。


    馮時夏環顧一周,再左右各看一眼兩個低頭走得格外小心翼翼的孩子,嘴角勾起一抹笑:“[穿]。”


    “好看。”小豆子空出的那隻手提高自己的褲腳,邊走邊欣賞著自己腳上的新鞋子,特別美。


    因為它們跟那天自己和阿元在隔壁鋪子裏看到的發光石頭一樣閃亮。


    於元因為馮時夏在外邊的出聲太驚訝,抬頭看了人好一會兒,等真正聽明白馮時夏剛剛說的話,臉上的梨渦便時隱時現,小嘴抿得緊緊的。


    忍了一會兒,還是忍不住:“那,怎的買這麽多啊?鞋鞋好貴的,袋袋裏的錢錢都要換沒了。”


    馮時夏輕快的腳步一滯,隨即走得更快了:“[天黑了]。”


    她竟然有些不敢回答小孩的這個問題。


    當然不是因為買鞋子花的錢太多,而是買布花得錢更多。


    可小孩明明應該能看懂這一點,卻隻提了鞋子,沒提布。


    原來隻要是她想要的,小孩即便不滿事後都會忍耐。


    偏這一點確實讓她愧疚。


    但若是說對之前的行為有多後悔,那也是說不上的。


    她無法跟小孩解釋當時的情境到底為什麽要那麽做,當然下決心買下那塊布是有賭氣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種回擊。


    她是成年人,那些鄙夷的目光可以無視。


    她不能說話,耳朵不好,那些刺耳的話可以當沒聽到、沒聽懂。


    可兩個孩子呢,這些目光和話語會對他們帶來多大的傷害和影響呢?


    憑什麽他們就要忍著接受這一切呢?


    別人欺上門來,他們委屈難過,她自然是要打回去的。


    口舌之爭她不占優勢,撕扯起來更是難看,用對方最在意的東西狠狠地還擊才是最合適的法子。


    何況,她現在付得起這代價。


    這布貴是貴了些,可自己沒日沒夜地忙活這麽一個多月,哪怕說是犒勞自己也不算過分。


    雖然不是自己挑中的,不符合自己的風格,但平心而論,這匹布真不算難看。


    即便以後用不著,手頭緊了還能典當,虧不了多少。


    於元沒聽到答案,握著馮時夏的手緊了兩分。


    馮時夏又看了一眼沉默的孩子,同樣沒再說話,加緊腳步往菜市街去。


    天真的要黑了,在布店耽誤的時間有些長,屠戶小哥和趕車的大爺的時間都緊著呢。


    隻是,還沒到街口,便有熟悉的聲音傳來。


    “阿元,豆子。”


    “阿亮哥哥。”


    是趕車小哥。


    對方似專門在等自己?


    馮時夏不解。


    “我來的時候,趙哥說你去買東西了,我便在這等著。我明兒休息,正好順路送你們回去。他人已經先走了,說會跟城東的趕車大爺說一聲讓他別等了的。”胡亮指指牛車後的籮筐解釋。


    馮時夏側身往裏一看,屠戶小哥的攤位確實已經收了。


    她把倆孩子扶上車,坐穩後想著,如果城外趕車大爺還在的話,除了車錢,等會還得先道歉才是。


    總是讓別人這樣無限期地等自己真的很無禮。


    隻是,等他們出了城,熟悉的騾車並不在。


    她張望了兩眼,於元就懂了:“阿亮哥哥說,阿誠哥哥喊阿爺先回去了。”


    小豆子跟著“嗯嗯”地點點頭,不過他的心思不在此:“阿亮哥哥,夏夏給我買了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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