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有一個人住過,不知道一個人住的自由和艱難。那個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歡那裏的空氣,清晨的鳥鳴。siqi還帶我去見了幾個朋友,我又唏噓感慨。他們住得地方太差了,幾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別提上廁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夢。“習慣就好”,他們說。
一些片斷
有兩時間不怎麽聽朋克,也沒有和玩朋克的人接觸。直到半年前的迷笛。像星火燎原,散漫地,讓我對朋克又有了溫度。最近也開始看演出了。從南京的那場開始。不禁有些感慨。可能是因為下半年要出國,覺得現在不接觸就來不及了。我是想出國以後看看能不能玩搖滾,這是看緣份的,如果跟音樂沒緣份,強求也沒用。如果有緣份,我希望在美國能認識一些誌同道和的朋友,如果能談談音樂就更好了。對美國的了解,僅限於小說和電影中。
前一段時間看了一個片子《夢想家》。大背景是1968年法國學運,講了巴黎的兩個奇怪的兄妹和一個從美國來的年輕小子的故事。我們會看到在瑪琳·黛德麗(marlenedietrich)的畫像旁邊放置著毛澤東的畫像,而大畫家德拉克洛瓦的名作“自由指引人民”被席奧與伊沙貝加上了瑪麗蓮·夢露(marilynmonroe)的臉。故事裏重現了許多經典電影場景,你對老電影越熟悉,看上去就越有快感和共鳴。在片中,三人會從卓別林侃到巴斯特·基頓(busterkeaton),並模仿戈達爾的《法外之徒》(bandeapart)中同為一女兩男的三名主角跑過盧浮宮的場景(或許這是貝托魯奇在向《法》片致敬)。
我喜歡出現的那句台詞,穿白t恤的金色短發姑娘和一位男子走在路上,男人說:“和我去xx(一個地名,類似於羅馬或開羅)吧。”
而姑娘回眸一笑。美啊。這就是奇跡發生的場景啊。
而結尾是我最喜歡的。兩位兄妹跑到街上,加入了遊行的隊伍,拋下了那位美國男孩。美國男孩在思想上也許更成熟,也更缺少衝動。而在那種大環境下,一位缺少衝動的年輕人可以看做是讓人輕視的。哥哥向警察扔了一隻爆炸的瓶子,警察衝了過來,不知道最後會什麽樣。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死。而美國男孩早已心碎離開。
這兩位兄妹都美得特別。男的像女的,女的又像男的,兩人都很中性,又美得眩目至極。我認為真正的美,是中性的美。就是女孩必須有男孩的英氣和堅強,而男孩又要有陰柔的一麵。或者說,要有溫柔的一麵。
我一直認為,一位能讓我喜愛和敬佩的人,他/她必須是中性化的。他/她必須具體男女兩性的優點。我討厭太男人化的男人和太女人味兒的女人。
霍營。
我隻過去萑營兩次。如果是指在那裏停留十二小時以上。
昨天去了一次,是夜晚。已經很晚了。我和siqi從城鐵走出,雙方身上都沒有太多錢了,就走回村。路上沉積著白天的雨水。鞋上都沾滿了泥。這真是我有生以來走過的最差的路。
我好逸惡勞,所以一直過得比較輕鬆;我貪圖享受,所以一直追求金錢;我心如明鏡,所以不喜歡看到無望地掙紮。siqi明天就搬家,於是我和她來到她住的地方,我想“體驗”一下生活。
我從沒有一個人住過,不知道一個人住的自由和艱難。那個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歡那裏的空氣,清晨的鳥鳴。siqi還帶我去見了幾個朋友,我又唏噓感慨。他們住得地方太差了,幾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別提上廁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夢。“習慣就好”,他們說。
我怎麽覺得這習慣包含著巨大的辛酸。
我真是沒怎麽過過苦日子,我真喜歡這些人!siqi說得太對了,人有錢不一定就快樂,有朋友才快樂!
第二天的晚霞很漂亮,西邊有著桔紅色的雲彩,而這些雲很快就變成了銀灰色。
那在一張床上幾個人一起看著很舊的美國恐怖片的感覺,讓我覺得真好。我一直幻想著無拘無束,大家像兄弟姐妹的感覺。那麽純真,讓人想起小時候夥伴一起玩耍。那離我多遠了?
永遠不要對人性失望。永遠不要對友情失望。
在遇到下一個人的時候,無論如何,要先信任。而不是先懷疑。
我感覺,地下玩搖滾的,要比地下寫詩歌和寫書的更窮。這道理很簡單,幾個人一個樂隊,錢要大家分,而寫東西,錢是你一個人得的。出版書的市場要比出版音像的市場豐富多了。買家也更多。不過玩樂隊比寫小說寫詩的要快樂些,因為大家基本上都住一塊兒,而你沒聽說過幾個寫詩的住一塊吧?因為寫作需要獨自思考,玩樂隊需要團體精神。很少有“專職寫作”或“專職詩人”,如果誰真辭了職寫小說寫詩,大家覺得這人真是瘋了,或者真夠猛,真理想主義。因為小說和詩可以在業餘時間寫,隻能有生活才能更好地寫作,而玩樂隊基本上可是“專職樂手”。窮樂,窮樂,玩樂隊就算一種吧。
一些片斷
有兩時間不怎麽聽朋克,也沒有和玩朋克的人接觸。直到半年前的迷笛。像星火燎原,散漫地,讓我對朋克又有了溫度。最近也開始看演出了。從南京的那場開始。不禁有些感慨。可能是因為下半年要出國,覺得現在不接觸就來不及了。我是想出國以後看看能不能玩搖滾,這是看緣份的,如果跟音樂沒緣份,強求也沒用。如果有緣份,我希望在美國能認識一些誌同道和的朋友,如果能談談音樂就更好了。對美國的了解,僅限於小說和電影中。
前一段時間看了一個片子《夢想家》。大背景是1968年法國學運,講了巴黎的兩個奇怪的兄妹和一個從美國來的年輕小子的故事。我們會看到在瑪琳·黛德麗(marlenedietrich)的畫像旁邊放置著毛澤東的畫像,而大畫家德拉克洛瓦的名作“自由指引人民”被席奧與伊沙貝加上了瑪麗蓮·夢露(marilynmonroe)的臉。故事裏重現了許多經典電影場景,你對老電影越熟悉,看上去就越有快感和共鳴。在片中,三人會從卓別林侃到巴斯特·基頓(busterkeaton),並模仿戈達爾的《法外之徒》(bandeapart)中同為一女兩男的三名主角跑過盧浮宮的場景(或許這是貝托魯奇在向《法》片致敬)。
我喜歡出現的那句台詞,穿白t恤的金色短發姑娘和一位男子走在路上,男人說:“和我去xx(一個地名,類似於羅馬或開羅)吧。”
而姑娘回眸一笑。美啊。這就是奇跡發生的場景啊。
而結尾是我最喜歡的。兩位兄妹跑到街上,加入了遊行的隊伍,拋下了那位美國男孩。美國男孩在思想上也許更成熟,也更缺少衝動。而在那種大環境下,一位缺少衝動的年輕人可以看做是讓人輕視的。哥哥向警察扔了一隻爆炸的瓶子,警察衝了過來,不知道最後會什麽樣。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死。而美國男孩早已心碎離開。
這兩位兄妹都美得特別。男的像女的,女的又像男的,兩人都很中性,又美得眩目至極。我認為真正的美,是中性的美。就是女孩必須有男孩的英氣和堅強,而男孩又要有陰柔的一麵。或者說,要有溫柔的一麵。
我一直認為,一位能讓我喜愛和敬佩的人,他/她必須是中性化的。他/她必須具體男女兩性的優點。我討厭太男人化的男人和太女人味兒的女人。
霍營。
我隻過去萑營兩次。如果是指在那裏停留十二小時以上。
昨天去了一次,是夜晚。已經很晚了。我和siqi從城鐵走出,雙方身上都沒有太多錢了,就走回村。路上沉積著白天的雨水。鞋上都沾滿了泥。這真是我有生以來走過的最差的路。
我好逸惡勞,所以一直過得比較輕鬆;我貪圖享受,所以一直追求金錢;我心如明鏡,所以不喜歡看到無望地掙紮。siqi明天就搬家,於是我和她來到她住的地方,我想“體驗”一下生活。
我從沒有一個人住過,不知道一個人住的自由和艱難。那個晚上我睡得特香,我喜歡那裏的空氣,清晨的鳥鳴。siqi還帶我去見了幾個朋友,我又唏噓感慨。他們住得地方太差了,幾乎超出我的想像。更別提上廁所的地方,那是你所能幻想出的最大的噩夢。“習慣就好”,他們說。
我怎麽覺得這習慣包含著巨大的辛酸。
我真是沒怎麽過過苦日子,我真喜歡這些人!siqi說得太對了,人有錢不一定就快樂,有朋友才快樂!
第二天的晚霞很漂亮,西邊有著桔紅色的雲彩,而這些雲很快就變成了銀灰色。
那在一張床上幾個人一起看著很舊的美國恐怖片的感覺,讓我覺得真好。我一直幻想著無拘無束,大家像兄弟姐妹的感覺。那麽純真,讓人想起小時候夥伴一起玩耍。那離我多遠了?
永遠不要對人性失望。永遠不要對友情失望。
在遇到下一個人的時候,無論如何,要先信任。而不是先懷疑。
我感覺,地下玩搖滾的,要比地下寫詩歌和寫書的更窮。這道理很簡單,幾個人一個樂隊,錢要大家分,而寫東西,錢是你一個人得的。出版書的市場要比出版音像的市場豐富多了。買家也更多。不過玩樂隊比寫小說寫詩的要快樂些,因為大家基本上都住一塊兒,而你沒聽說過幾個寫詩的住一塊吧?因為寫作需要獨自思考,玩樂隊需要團體精神。很少有“專職寫作”或“專職詩人”,如果誰真辭了職寫小說寫詩,大家覺得這人真是瘋了,或者真夠猛,真理想主義。因為小說和詩可以在業餘時間寫,隻能有生活才能更好地寫作,而玩樂隊基本上可是“專職樂手”。窮樂,窮樂,玩樂隊就算一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