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讀者問我區別,我就解釋一下,不知道對不對,見諒。


    “住店”者必過夜也!“打尖”一詞的由來古時候,人們把在旅途中休息進食叫“打尖”。這個說法,在古典作品中常可見到。如陸隴其《三魚堂日記》、“(戊午四月)十七,至本家廟打尖。”據考證,“打尖”係“打火”之誤。不知在那個朝代之前,人們將一天三餐之中的中頓飯,因其正值日中之時,所以稱為中火,後引申為旅途中之餐曰打火。叫來叫去,不知何時何原因,又將打火叫成了打尖。這個考證見清代福格所撰《聽雨從談》卷十一:“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住宿之間,乃誤間而尖也。謹按??《翠華巡幸》謂中頓曰中火。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為尖也。”這個考證是有根據的。《水滸》中有: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叫莊客安排飯來。”再有元雜劇中也多有此說。如馬致遠《黃梁夢》:“兀那打火的婆婆,央你做飯與我吃。行人貪道路,你快些兒。”張國賓的《羅李郎》:“恰離了招商打火店門兒,早來到物穰人稠土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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