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靜最喜歡的地方是市中心的圖書館。在這裏,她可以不被別人打擾,安心地坐在靠窗的角落裏看書。這裏人人都很安靜,她可以融入其中,看上去和別人沒有什麽不同。
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個先天性失聰患者。
安靜人如其名,平時很少與人溝通,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戴著耳機看書,每天與孤獨為伴,與書籍為友。用她的話來說,她是一個被世界所拋棄的臭蟲,活在這世上已屬實不易,不敢再奢求有人能陪伴,得到什麽溫暖。
這一天和往常沒有什麽不同,安靜戴著耳機,專注地讀書,遇到了喜歡的句子,會把它們抄在劄記本上。
“最動人的音樂在心裏。”
安靜的字相當不錯,是一眼看見就會被驚豔的秀氣字體。因為她聽不見,所以和媽媽交流時候媽媽會寫紙條給她看,她也會用紙條回,從小到大都是這樣,練就了一手好字。後來安靜在特殊教育學校學了一點唇語,能看得懂媽媽說的話,便不會麻煩媽媽寫紙條。但是媽媽每天依舊會背一個包,包裏是筆和紙,方便安靜看不懂唇語的時候寫給她看。
安靜生下來就聽不見,她的爸爸一聽說治不好,就要把孩子掐死,媽媽哭著和爸爸離了婚,大罵她爸爸是人渣,說自己一個人會照顧好孩子,並給她取名叫安靜。從此以後,安靜就是媽媽一個人的女兒了。長大了的安靜發誓,會聽媽媽的話,對她好。
安靜性格內斂,不善言辭,在特殊教育學校的人緣也不好,媽媽怕她孤獨,找來隔壁鄰居的兒子陪她玩,這一玩就是好多年。說是一起玩,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但其實是兩個人湊在一起做自己的事。安靜不喜歡這個哥哥,因為他言辭中的關心總是帶著同情,對她的好也不過是受了媽媽的囑托,讓她覺得他不夠真誠。
此時安靜合上了書,趴在桌子上休息,她格外愛惜自己的眼睛。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睜眼,就看到坐在自己對麵的這個人。
他一件紅色半袖,恰到好處的健康小麥色肌膚,濃眉大眼,鼻梁英挺,正百無聊賴地看書。是和安靜年紀相仿的男孩子。照理說安靜坐的這張桌子離書架很遠,很不方便,一般人不會坐在這裏的,平時也不會有人和她做一張桌。
安靜不喜歡和人坐一起,想站起來換一張桌,但是睡覺睡的腿麻,腿一軟,膝蓋碰到桌子,發出了很大的噪音。附近有人看書入迷被嚇了一跳,紛紛朝這裏看了過來。氣氛有些尷尬,安靜揉揉腿,又坐了下來,想著緩緩再走。
對麵男生遞過來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沒事吧?”
安靜原本不想接,但拒絕人家不太禮貌,於是在下麵寫了“我沒事,謝謝關心。”但其實磕這一下確實很疼,膝蓋破了皮,滲出一點血。
男生又傳來一張紙條“我這兒有碘伏,上點藥吧。”安靜寫“不用了”還沒寫完,對麵的男生就動作迅速地把拿出碘伏,坐到安靜身邊,大有給她上藥的意思。
男生用幹淨澄澈的眸子看著她,像是在問她自己上藥還是我來。安靜無奈地接過了男生手裏的棉簽,簡單塗了兩下,用紙條寫“謝謝你。”
“不客氣,你的字可真漂亮。”男生寫這幾個字的時候,動作瀟灑帥氣,筆速飛快。字體蒼勁有力,一看就是練過的。
“你也是。”安靜由衷的讚美,一個男孩子,這麽熱情細心樂於助人,長得還帥氣,輕易得到了青春期女生的好感,哪怕是安靜這樣穩重自持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男孩子接著給她傳紙條,書也不看了,左手支著下巴看著安靜,右手給她寫紙條。
安靜被人這麽盯著有點不好意思,臉頰燙燙的,是從前從未有過的感覺。
後來男孩子接了個電話先走了,安靜自己在桌子邊發呆。
他們兩個的紙條還在桌子上,安靜想了想,把它們夾在了她最喜歡的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裏,沒有丟掉。
回到家,媽媽跟她說話,安靜沒有跟媽媽說在圖書館遇到的像紅色一樣熱情的男孩子,按照平時,每天發生了什麽事,遇到了什麽人,她都會告訴媽媽,讓媽媽放心。
但這件事是個例外,這是除了鄰居哥哥之外第一次有男孩子跟她說話。這種感覺是從前沒有過的,陌生的體驗。
這件事不過是個小小的插曲,安靜還是和以前一樣,來到圖書館看書。
過了一周左右,那個紅衣男孩又來到了她的身邊。
這次安靜也沒有走的打算了,她不討厭這個男孩子,坐在一起也沒什麽。
“嗨,還記得我吧。”男孩寫道。
“當然記得啦。”安靜回他。
“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呢?我叫程烈寧,交個朋友吧。”這段話後麵還畫了一個笑臉。
朋友?
這個詞讓安靜覺得很陌生,在書裏經常看到,但從來沒有人在現實裏跟她說過交朋友的話。
但她還是回了“好,我叫安靜。”
這麽帥這麽熱心腸這麽開朗活潑的男孩子,應該不是壞人吧?
於是兩個人漸漸地熟悉了起來,每個周六的下午程烈寧總會來,陪著安靜看書,傳紙條閑聊。
他很幽默,很開朗,和他聊天總會很開心。
慢慢地安靜自己一個人的日子就沒有那麽有趣了。
自己在劄記本上寫亂七八糟的東西。
“你會在周六來,那麽周一我開始期待,周二在徘徊,周三在發呆,周四在無奈,周五在窗外,等你來。”
又是周六,安靜站在鏡子前,換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還是不滿意,覺得自己哪裏都不好看。
突然整理衣領的手頓住,她這是在幹什麽?
為什麽會在乎自己的形象?不,自己隻是在意自己在程烈寧前的形象。
安靜不得不承認,現在的自己太反常了,期待著那個人來,和他聊天會很愉快,會因為他的一句讚美而興奮激動,
夜晚睡覺帶著甜蜜的笑容進入夢鄉。
見不到他會難過,見到他了又緊張。
越來越不像曾經的自己了。
這是……戀愛的感覺吧。
揣揣不安地來到圖書館熟悉的座位,卻發現今天程烈寧早早在那裏等著她了。
有些忐忑地坐下來,偷瞄著他的臉。
他今天意外地沒有帶從前那麽多的紙條,安靜帶了,是紅色的,還用香料染過。
“我們找個咖啡店出去聊吧。”程烈寧要了一張紙條,寫道。
安靜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麽辦?要不要告訴他自己是一個聾子?
猶豫了很久,時間好像在這一刻靜止了,其他的人都是擺設,安靜眼裏隻有前麵這個眉目如畫,牙齒潔白的男孩子。
他正真誠地對她微笑。
“不了。”一筆一畫,安靜寫的極為緩慢沉重,仿佛用完了所有的力氣。
寫完以後,她舒了一口氣,就這樣吧,她想,是我忘記了自己的身份,賤如草芥的我,和光芒萬丈的你,我們不可以。
“為什麽呀?出去聊天不是很好嗎?我請你喝奶茶,那家奶茶店超級好的,總放我最喜歡的歌。”程烈寧畫了一個委屈的小表情。
這些話卻狠狠地刺傷了脆弱敏感的安靜,她非常生氣,把那張她精心準備的紅紙條撕了,轉頭就走。
程烈寧不知道怎麽就惹她生氣了,追了上去。
“安靜?怎麽了?去哪兒啊?”幹淨清冽的少年音叫著她的名字,隻可惜她卻聽不見。
安靜狂奔出去,拐了圖書館旁的一個小胡同裏,大口大口地喘氣,無聲地流著眼淚。
眼睜睜看著程烈寧找她的模樣,心被撕裂了一個大口。
不能對別人有任何不該有的期待,安靜不敢告訴程烈寧自己是個聾子,她希望自己在他眼裏是完美的,最好的姑娘,他給她寫過的,喜歡像她這樣清冷孤傲,冰清玉潔的優秀女孩子。
其實她哪裏是清冷孤傲,不過是自卑孤僻,膽小懦弱,何談優秀?
兩個人之間,那些化不開的曖昧,若即若離的美好,終究是要散了。
親愛的少年,請不要留戀,我生於溝渠,死於沉寂,我的世界是安靜的,不能夠陪你聽你喜歡的音樂,不能夠聽到你說話在我耳邊,我給你的,就是周六的紙條,說不開的感情,壓抑著的思念。
安靜在那條胡同裏經曆了失戀。還沒開始過,從未擁有過,就已經失去你了。
如果可以的話,真希望我和你遇見在一個美好的雨天,我可以像一個普通姑娘一樣和你談戀愛,聽你在我耳邊說情話,我就在你身邊。
可惜沒有如果。
之後安靜再也沒有去過市中心的圖書館。
所以她不知道,有一個穿紅色半袖的男孩風雨無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裏,翻看著他們傳過的紙條。
那天程烈寧沒有找到安靜,情急之下他隻想到順著大道找,卻沒有考慮這麽短的時間,她能跑到哪裏去,肯定是躲在某個地方了。
終究還是錯過,沒有彼此的聯係方式,沒有拚盡全力也要在一起的決心,一個懵懂無知,一個自輕軟弱,一場無疾而終的初戀,就這麽結束了。
後來這些年,程烈寧過著普通的生活,上了一個還不錯的大學,擁有了一個普通的女朋友,畢業,結婚,有了自己的女兒。
日子過得順風順水,隻是依然會想念那個愛戴著耳機看書的女孩子。
有一日三十歲的程烈寧去外地出差,正好碰上了喜歡的作家開的讀者見麵會,這個作家寫的文字總是能觸動他的心靈。他想著來都來了,順便看看,卻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不,她現在已經是女人了,身著黑色小禮服,妝容精致,舉止得體,站在台上自信從容地說她自己的經曆。
她說自己是個聾子,在圖書館裏與她的初戀邂逅,他和她傳紙條,彼此試探對方的感情。
她因為自卑,不敢與心愛的男孩約會,於是從此逃離了他的生活。她在自己的書裏寫他們的故事,程烈寧想,怎麽會有這麽傻的姑娘。
不是沒有找過她,他當年一直在等她,隻是她再也沒有來過,她對人的防備心那麽強,沒有告訴過他關於她的事情。
親愛的姑娘,請不要悲傷,我生於長空,死於烈日,我的世界是喧鬧的,但也願意為你寫靜默的情詩,也期待著你能夠在我耳邊說情話,和你在一起是我度過最美的時光。
就這樣吧,人生總是充滿著意外,他有了深愛著他的妻子和女兒。
她也不是當年那個害羞敏感的小女孩。
安靜從讀者見麵會回到家,已經是半夜了,她的讀者很多,有人是從遠道而來,為的是就是見到她,她自然不會讓他們失望。回到家,她的丈夫還在等著他。
安靜在特殊教育學校後,一直潛心寫作,熬了這麽多年熬出了頭,混的不錯。聽了媽媽的話,和隔壁鄰居家成熟穩重的青梅竹馬結了婚。丈夫學曆不高,但對安靜好,也不嫌棄安靜是個聾子,會像媽媽一樣,給她寫紙條。
安靜覺得這樣很好,夫妻之間雖沒有刻骨銘心的愛情,卻也相敬如賓,日子過得平靜安穩,媽媽滿意。
就這樣吧,人生總要經曆離別,時間是靈丹妙藥,可以醫治難以愈合的傷口。
夜晚枕著丈夫的手臂入眠,安靜做了一個夢。
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微風徐徐,她和程烈寧在圖書館的角落裏看書。她自己看書好好的,男孩子厚臉皮地坐到她身邊,非要跟她看同一本,兩個人的臉都快貼到一起去了,安靜耳朵紅的仿佛能滴血,離得實在是太近了。
好像能聞到他紅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熏得她暈乎乎的。
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男孩子俯下身,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兒。
不是別的地方,是耳朵。
她想,她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愛上程烈寧的。“你怎麽天天帶個耳機?聽的什麽歌?”程烈寧寫道。
安靜把自己的一隻耳機摘下來,和他分享。
是王菲的《矜持》。
我從來不曾抗拒你的魅力,盡管你不曾對我著迷。
最動人的音樂,在心裏。
動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不是旋律,不是歌詞,是我和你一起聽。
盡管我聽不見。
安靜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半天沒緩過神來,這個夢,完全還原了當年的場景,她的心跳,他的溫柔。
她又把鎖在箱子裏的那本《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拿了出來,小心翼翼地翻開,裏麵夾著的是數目驚人的紙條,每一張都被小心地安放好,被主人細心對待。
紙條訴說過的愛戀,穿過多少時間,來到了她的麵前。
我愛你,可是再見。
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個先天性失聰患者。
安靜人如其名,平時很少與人溝通,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戴著耳機看書,每天與孤獨為伴,與書籍為友。用她的話來說,她是一個被世界所拋棄的臭蟲,活在這世上已屬實不易,不敢再奢求有人能陪伴,得到什麽溫暖。
這一天和往常沒有什麽不同,安靜戴著耳機,專注地讀書,遇到了喜歡的句子,會把它們抄在劄記本上。
“最動人的音樂在心裏。”
安靜的字相當不錯,是一眼看見就會被驚豔的秀氣字體。因為她聽不見,所以和媽媽交流時候媽媽會寫紙條給她看,她也會用紙條回,從小到大都是這樣,練就了一手好字。後來安靜在特殊教育學校學了一點唇語,能看得懂媽媽說的話,便不會麻煩媽媽寫紙條。但是媽媽每天依舊會背一個包,包裏是筆和紙,方便安靜看不懂唇語的時候寫給她看。
安靜生下來就聽不見,她的爸爸一聽說治不好,就要把孩子掐死,媽媽哭著和爸爸離了婚,大罵她爸爸是人渣,說自己一個人會照顧好孩子,並給她取名叫安靜。從此以後,安靜就是媽媽一個人的女兒了。長大了的安靜發誓,會聽媽媽的話,對她好。
安靜性格內斂,不善言辭,在特殊教育學校的人緣也不好,媽媽怕她孤獨,找來隔壁鄰居的兒子陪她玩,這一玩就是好多年。說是一起玩,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但其實是兩個人湊在一起做自己的事。安靜不喜歡這個哥哥,因為他言辭中的關心總是帶著同情,對她的好也不過是受了媽媽的囑托,讓她覺得他不夠真誠。
此時安靜合上了書,趴在桌子上休息,她格外愛惜自己的眼睛。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睜眼,就看到坐在自己對麵的這個人。
他一件紅色半袖,恰到好處的健康小麥色肌膚,濃眉大眼,鼻梁英挺,正百無聊賴地看書。是和安靜年紀相仿的男孩子。照理說安靜坐的這張桌子離書架很遠,很不方便,一般人不會坐在這裏的,平時也不會有人和她做一張桌。
安靜不喜歡和人坐一起,想站起來換一張桌,但是睡覺睡的腿麻,腿一軟,膝蓋碰到桌子,發出了很大的噪音。附近有人看書入迷被嚇了一跳,紛紛朝這裏看了過來。氣氛有些尷尬,安靜揉揉腿,又坐了下來,想著緩緩再走。
對麵男生遞過來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沒事吧?”
安靜原本不想接,但拒絕人家不太禮貌,於是在下麵寫了“我沒事,謝謝關心。”但其實磕這一下確實很疼,膝蓋破了皮,滲出一點血。
男生又傳來一張紙條“我這兒有碘伏,上點藥吧。”安靜寫“不用了”還沒寫完,對麵的男生就動作迅速地把拿出碘伏,坐到安靜身邊,大有給她上藥的意思。
男生用幹淨澄澈的眸子看著她,像是在問她自己上藥還是我來。安靜無奈地接過了男生手裏的棉簽,簡單塗了兩下,用紙條寫“謝謝你。”
“不客氣,你的字可真漂亮。”男生寫這幾個字的時候,動作瀟灑帥氣,筆速飛快。字體蒼勁有力,一看就是練過的。
“你也是。”安靜由衷的讚美,一個男孩子,這麽熱情細心樂於助人,長得還帥氣,輕易得到了青春期女生的好感,哪怕是安靜這樣穩重自持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男孩子接著給她傳紙條,書也不看了,左手支著下巴看著安靜,右手給她寫紙條。
安靜被人這麽盯著有點不好意思,臉頰燙燙的,是從前從未有過的感覺。
後來男孩子接了個電話先走了,安靜自己在桌子邊發呆。
他們兩個的紙條還在桌子上,安靜想了想,把它們夾在了她最喜歡的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裏,沒有丟掉。
回到家,媽媽跟她說話,安靜沒有跟媽媽說在圖書館遇到的像紅色一樣熱情的男孩子,按照平時,每天發生了什麽事,遇到了什麽人,她都會告訴媽媽,讓媽媽放心。
但這件事是個例外,這是除了鄰居哥哥之外第一次有男孩子跟她說話。這種感覺是從前沒有過的,陌生的體驗。
這件事不過是個小小的插曲,安靜還是和以前一樣,來到圖書館看書。
過了一周左右,那個紅衣男孩又來到了她的身邊。
這次安靜也沒有走的打算了,她不討厭這個男孩子,坐在一起也沒什麽。
“嗨,還記得我吧。”男孩寫道。
“當然記得啦。”安靜回他。
“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呢?我叫程烈寧,交個朋友吧。”這段話後麵還畫了一個笑臉。
朋友?
這個詞讓安靜覺得很陌生,在書裏經常看到,但從來沒有人在現實裏跟她說過交朋友的話。
但她還是回了“好,我叫安靜。”
這麽帥這麽熱心腸這麽開朗活潑的男孩子,應該不是壞人吧?
於是兩個人漸漸地熟悉了起來,每個周六的下午程烈寧總會來,陪著安靜看書,傳紙條閑聊。
他很幽默,很開朗,和他聊天總會很開心。
慢慢地安靜自己一個人的日子就沒有那麽有趣了。
自己在劄記本上寫亂七八糟的東西。
“你會在周六來,那麽周一我開始期待,周二在徘徊,周三在發呆,周四在無奈,周五在窗外,等你來。”
又是周六,安靜站在鏡子前,換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還是不滿意,覺得自己哪裏都不好看。
突然整理衣領的手頓住,她這是在幹什麽?
為什麽會在乎自己的形象?不,自己隻是在意自己在程烈寧前的形象。
安靜不得不承認,現在的自己太反常了,期待著那個人來,和他聊天會很愉快,會因為他的一句讚美而興奮激動,
夜晚睡覺帶著甜蜜的笑容進入夢鄉。
見不到他會難過,見到他了又緊張。
越來越不像曾經的自己了。
這是……戀愛的感覺吧。
揣揣不安地來到圖書館熟悉的座位,卻發現今天程烈寧早早在那裏等著她了。
有些忐忑地坐下來,偷瞄著他的臉。
他今天意外地沒有帶從前那麽多的紙條,安靜帶了,是紅色的,還用香料染過。
“我們找個咖啡店出去聊吧。”程烈寧要了一張紙條,寫道。
安靜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麽辦?要不要告訴他自己是一個聾子?
猶豫了很久,時間好像在這一刻靜止了,其他的人都是擺設,安靜眼裏隻有前麵這個眉目如畫,牙齒潔白的男孩子。
他正真誠地對她微笑。
“不了。”一筆一畫,安靜寫的極為緩慢沉重,仿佛用完了所有的力氣。
寫完以後,她舒了一口氣,就這樣吧,她想,是我忘記了自己的身份,賤如草芥的我,和光芒萬丈的你,我們不可以。
“為什麽呀?出去聊天不是很好嗎?我請你喝奶茶,那家奶茶店超級好的,總放我最喜歡的歌。”程烈寧畫了一個委屈的小表情。
這些話卻狠狠地刺傷了脆弱敏感的安靜,她非常生氣,把那張她精心準備的紅紙條撕了,轉頭就走。
程烈寧不知道怎麽就惹她生氣了,追了上去。
“安靜?怎麽了?去哪兒啊?”幹淨清冽的少年音叫著她的名字,隻可惜她卻聽不見。
安靜狂奔出去,拐了圖書館旁的一個小胡同裏,大口大口地喘氣,無聲地流著眼淚。
眼睜睜看著程烈寧找她的模樣,心被撕裂了一個大口。
不能對別人有任何不該有的期待,安靜不敢告訴程烈寧自己是個聾子,她希望自己在他眼裏是完美的,最好的姑娘,他給她寫過的,喜歡像她這樣清冷孤傲,冰清玉潔的優秀女孩子。
其實她哪裏是清冷孤傲,不過是自卑孤僻,膽小懦弱,何談優秀?
兩個人之間,那些化不開的曖昧,若即若離的美好,終究是要散了。
親愛的少年,請不要留戀,我生於溝渠,死於沉寂,我的世界是安靜的,不能夠陪你聽你喜歡的音樂,不能夠聽到你說話在我耳邊,我給你的,就是周六的紙條,說不開的感情,壓抑著的思念。
安靜在那條胡同裏經曆了失戀。還沒開始過,從未擁有過,就已經失去你了。
如果可以的話,真希望我和你遇見在一個美好的雨天,我可以像一個普通姑娘一樣和你談戀愛,聽你在我耳邊說情話,我就在你身邊。
可惜沒有如果。
之後安靜再也沒有去過市中心的圖書館。
所以她不知道,有一個穿紅色半袖的男孩風雨無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裏,翻看著他們傳過的紙條。
那天程烈寧沒有找到安靜,情急之下他隻想到順著大道找,卻沒有考慮這麽短的時間,她能跑到哪裏去,肯定是躲在某個地方了。
終究還是錯過,沒有彼此的聯係方式,沒有拚盡全力也要在一起的決心,一個懵懂無知,一個自輕軟弱,一場無疾而終的初戀,就這麽結束了。
後來這些年,程烈寧過著普通的生活,上了一個還不錯的大學,擁有了一個普通的女朋友,畢業,結婚,有了自己的女兒。
日子過得順風順水,隻是依然會想念那個愛戴著耳機看書的女孩子。
有一日三十歲的程烈寧去外地出差,正好碰上了喜歡的作家開的讀者見麵會,這個作家寫的文字總是能觸動他的心靈。他想著來都來了,順便看看,卻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不,她現在已經是女人了,身著黑色小禮服,妝容精致,舉止得體,站在台上自信從容地說她自己的經曆。
她說自己是個聾子,在圖書館裏與她的初戀邂逅,他和她傳紙條,彼此試探對方的感情。
她因為自卑,不敢與心愛的男孩約會,於是從此逃離了他的生活。她在自己的書裏寫他們的故事,程烈寧想,怎麽會有這麽傻的姑娘。
不是沒有找過她,他當年一直在等她,隻是她再也沒有來過,她對人的防備心那麽強,沒有告訴過他關於她的事情。
親愛的姑娘,請不要悲傷,我生於長空,死於烈日,我的世界是喧鬧的,但也願意為你寫靜默的情詩,也期待著你能夠在我耳邊說情話,和你在一起是我度過最美的時光。
就這樣吧,人生總是充滿著意外,他有了深愛著他的妻子和女兒。
她也不是當年那個害羞敏感的小女孩。
安靜從讀者見麵會回到家,已經是半夜了,她的讀者很多,有人是從遠道而來,為的是就是見到她,她自然不會讓他們失望。回到家,她的丈夫還在等著他。
安靜在特殊教育學校後,一直潛心寫作,熬了這麽多年熬出了頭,混的不錯。聽了媽媽的話,和隔壁鄰居家成熟穩重的青梅竹馬結了婚。丈夫學曆不高,但對安靜好,也不嫌棄安靜是個聾子,會像媽媽一樣,給她寫紙條。
安靜覺得這樣很好,夫妻之間雖沒有刻骨銘心的愛情,卻也相敬如賓,日子過得平靜安穩,媽媽滿意。
就這樣吧,人生總要經曆離別,時間是靈丹妙藥,可以醫治難以愈合的傷口。
夜晚枕著丈夫的手臂入眠,安靜做了一個夢。
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微風徐徐,她和程烈寧在圖書館的角落裏看書。她自己看書好好的,男孩子厚臉皮地坐到她身邊,非要跟她看同一本,兩個人的臉都快貼到一起去了,安靜耳朵紅的仿佛能滴血,離得實在是太近了。
好像能聞到他紅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熏得她暈乎乎的。
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男孩子俯下身,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兒。
不是別的地方,是耳朵。
她想,她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愛上程烈寧的。“你怎麽天天帶個耳機?聽的什麽歌?”程烈寧寫道。
安靜把自己的一隻耳機摘下來,和他分享。
是王菲的《矜持》。
我從來不曾抗拒你的魅力,盡管你不曾對我著迷。
最動人的音樂,在心裏。
動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不是旋律,不是歌詞,是我和你一起聽。
盡管我聽不見。
安靜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半天沒緩過神來,這個夢,完全還原了當年的場景,她的心跳,他的溫柔。
她又把鎖在箱子裏的那本《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拿了出來,小心翼翼地翻開,裏麵夾著的是數目驚人的紙條,每一張都被小心地安放好,被主人細心對待。
紙條訴說過的愛戀,穿過多少時間,來到了她的麵前。
我愛你,可是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