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我叫狼女4
魔氣複蘇下的遊戲玩家 作者:月下辰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或許是被我殺掉的那個貴族的身份顯赫。
教堂的人發現異常,來到這個村子裏。
他們找到了那個女孩。
然而他們並沒有秉持主愛世人的原則,他們對她進行了拷問,再問到他們想要的信息後,他們將那個女孩,丟給了奴隸市場。
一個肮髒的地方。
我放了她,卻將她推向更深的坑,而且,也因此暴露了主人和我的存在。
那些自詡正義的騎士在神官的帶領下,找到了我和主人所在的古堡。
他們對古堡進行了攻略。
雖然我和主人殺死了很多的騎士,但那些人依舊絡繹不絕朝著我和主人殺來。
他們帶著聖光的力量。
我並沒有信教,因為我從未與外界接觸過,我也曾向鎮上的教堂發出祈禱,但卻被教堂裏的神父用所謂的聖杖將我驅逐,他說,我是黑暗衍生的生物,胡亂祈禱,會引來主的責怪。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我自己是狼人。
我不知道,那個神父為什麽會這麽說,是因為教堂真的能夠識別黑暗與光明嗎?
還是說,他也是叫我怪物中一員,所以才會這麽說。
但我不解,主說祂能容納世間一切汙穢,可為什麽無法容納我。
主說會將聖光普灑人間,可為什麽,祂的使者帶來的,卻是自娛自樂的黑暗。
那些騎士的力量並不是很強,但他們人很多,他們說,他們是為了消滅黑暗的力量。
可我卻覺得,他們才是黑暗。
因為他們想殺死我唯一的光明。
於是他們帶著聖光的力量不停的去刺殺著主人。
主人很強大,但他終究力量有限。
在擊退了一輪的襲擊之後,主人決定帶著主母,離開這裏,找到一個新的地方。
於是在教堂的人發動新的一輪攻勢之前,我們帶著主母的水晶棺,還有血池,逃離了那座古堡。
在離開時,我回頭戀戀不舍的深深的看著那個古堡。
那是我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
我很喜歡那裏。
但在那幫自詡聖光信徒的教堂的力量下,我們不得不離開那裏。
我憎恨他們。
但除了憎恨,我也隻能憎恨。
不過還好,主人沒事。
主母也沒事。
在深深看了古堡一眼後,我收回了視線,然後看著主人和棺裏的主母,輕輕一笑。
我們隻是搬了一個家而已,我這麽安慰自己。
其實也不算是安慰。
因為在我看來,有他們在的地方,就是家。
離開了古堡,我們東躲西藏。
而教堂的人,卻對我們窮追不舍。
我很自責。
如果不是我放過那個小女孩,教堂也不會循跡追來。
自然也不會有後麵的事情發生。
雖然主人說就算沒有那個小女孩,教堂的人還是會找上他,隻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況且....
他們做的本來就是錯事。
錯事嗎?
我並不這麽認為。
如果用那些肮髒之人的鮮血能夠換回主母的血,在我看來,是他們的榮耀。
我並不覺得這是錯事。
如果是錯事,我會一錯到底。
但這麽快便被教堂得人盯上,歸根結底是我的錯。
所以在那過後,我就發誓。
無法麵對任何人,我都不會心軟。
哪怕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
我也會用我的利爪,扯斷他的脖子。
在後來,我們來到秋河市。
在這裏,主人收下了另外一個隨從。
她叫麗茲波頓。
我很不喜歡她,雖然她的境遇和我差不多。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不喜歡她,
反正就是不喜歡。
我有很多時候很想衝上去揍她一頓。
可能就是對她單純的不爽。
如果不是怕主人責罰,我早就動手了。
反正她又打不過我。
我們在麗茲波頓家穀倉的下方開鑿了一個空間用來做我們的藏身之地。
雖然陰暗,但好在很難引起教堂的關注。
而且,這裏的教堂就真的隻是一個普通的教堂而已。
教堂裏的神父也真的隻是一個普通人。
一個殺了原來的神父冒充他身份的流浪漢。
這也是主人選擇這裏的原因。
我們在這裏隱藏了很久,我也不知道有多久了。
一年,還是兩年。
如果不是因為麗茲波頓這個死幽魂將房子賣了,這裏也不會有人再進來,同樣也不會被人發現。
自然那個女仆也不會被臭幽魂操控著那個貴族用斧頭砍死。
還有那個滅鼠專家。
察覺到這裏的存在竟然還想跑。
未免有些異想天開了。
在跑出秋河市沒多久便被我追上,現在他的屍體還躺在地下空間的第一個通道口裏。
不過應該已經腐爛了吧,畢竟都過了這麽久了。
估計就連他的家人也無法認出他來吧。
為了不讓人再來這裏,我們故意弄出奇怪的動靜,同時還傳出臭幽魂的傳說。
果然如我們所想,沒人敢再靠近這裏。
主母的蘇醒時間就快到了,原本以為在這短暫的時間裏會很順利,沒人打擾。
但沒想到,這個時候有人來了。
而且,這個人還重創了主人。
主人從來沒有受過這麽重的傷,就連當初被騎士和教堂圍攻的時候都沒有受過這麽重的傷。
雖然那個人也受傷了。
主人讓我和臭幽魂去血池療傷。
因為是主母蘇醒的關鍵時刻,所以沉凝的血液對主母已經沒用。
在血池的侵泡下,我們很快的就恢複了傷勢。
但主人卻沒有完全恢複。
因為那個人的劍裏含有聖光。
血池的效果已經消失。
主人說,那個人肯定還會再來,所以讓我們恢複狀態,做好準備。
主人從來沒有這麽凝重和小心過。
我恨不得用我的利爪撕裂那個人的脖子。
然後一點一點的用尖牙咬食著他的身體。
但我的實力太低,不是他的對手。
所以再從血池出來,看到主人麵色凝重的那一刻,我便已經做好了打算。
隨時為主人死去的打算。
我是個苟活之人,在被綁上柴堆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
隻不過被主人救下的那一刻起,我開始為他而活。
為他而死,我不後悔。
正如主人所言,那個人再次來了。
他們循著蹤跡,找到了這裏。
其實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是好是壞。
但既然想殺死主人,那他們便是世間最惡之人。
在那個人手裏再次出現東西的時候,我以為是那把聖劍。
那把能讓主人受傷的聖劍。
所以在那一刻,我衝了過去,本打算為主人擋下那一劍。
但似乎我弄錯了,那並不是劍。
而是槍。
槍對主人的傷害並不大,但對我而言,卻很大。
和主人在一起那麽多年,他想做什麽,隻要他一個眼神我就能看出來。
所以在看到主人眼裏的愕然的時候,我便知道,我壞了主人的計劃。
那把槍的子彈射在了我身上。
很疼!
就像當初被鎮上的人手裏的槍射中一樣。
看來,我的實力果然還是太弱了。
抱歉,主人。
破壞了你的計劃!
教堂的人發現異常,來到這個村子裏。
他們找到了那個女孩。
然而他們並沒有秉持主愛世人的原則,他們對她進行了拷問,再問到他們想要的信息後,他們將那個女孩,丟給了奴隸市場。
一個肮髒的地方。
我放了她,卻將她推向更深的坑,而且,也因此暴露了主人和我的存在。
那些自詡正義的騎士在神官的帶領下,找到了我和主人所在的古堡。
他們對古堡進行了攻略。
雖然我和主人殺死了很多的騎士,但那些人依舊絡繹不絕朝著我和主人殺來。
他們帶著聖光的力量。
我並沒有信教,因為我從未與外界接觸過,我也曾向鎮上的教堂發出祈禱,但卻被教堂裏的神父用所謂的聖杖將我驅逐,他說,我是黑暗衍生的生物,胡亂祈禱,會引來主的責怪。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我自己是狼人。
我不知道,那個神父為什麽會這麽說,是因為教堂真的能夠識別黑暗與光明嗎?
還是說,他也是叫我怪物中一員,所以才會這麽說。
但我不解,主說祂能容納世間一切汙穢,可為什麽無法容納我。
主說會將聖光普灑人間,可為什麽,祂的使者帶來的,卻是自娛自樂的黑暗。
那些騎士的力量並不是很強,但他們人很多,他們說,他們是為了消滅黑暗的力量。
可我卻覺得,他們才是黑暗。
因為他們想殺死我唯一的光明。
於是他們帶著聖光的力量不停的去刺殺著主人。
主人很強大,但他終究力量有限。
在擊退了一輪的襲擊之後,主人決定帶著主母,離開這裏,找到一個新的地方。
於是在教堂的人發動新的一輪攻勢之前,我們帶著主母的水晶棺,還有血池,逃離了那座古堡。
在離開時,我回頭戀戀不舍的深深的看著那個古堡。
那是我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
我很喜歡那裏。
但在那幫自詡聖光信徒的教堂的力量下,我們不得不離開那裏。
我憎恨他們。
但除了憎恨,我也隻能憎恨。
不過還好,主人沒事。
主母也沒事。
在深深看了古堡一眼後,我收回了視線,然後看著主人和棺裏的主母,輕輕一笑。
我們隻是搬了一個家而已,我這麽安慰自己。
其實也不算是安慰。
因為在我看來,有他們在的地方,就是家。
離開了古堡,我們東躲西藏。
而教堂的人,卻對我們窮追不舍。
我很自責。
如果不是我放過那個小女孩,教堂也不會循跡追來。
自然也不會有後麵的事情發生。
雖然主人說就算沒有那個小女孩,教堂的人還是會找上他,隻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況且....
他們做的本來就是錯事。
錯事嗎?
我並不這麽認為。
如果用那些肮髒之人的鮮血能夠換回主母的血,在我看來,是他們的榮耀。
我並不覺得這是錯事。
如果是錯事,我會一錯到底。
但這麽快便被教堂得人盯上,歸根結底是我的錯。
所以在那過後,我就發誓。
無法麵對任何人,我都不會心軟。
哪怕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
我也會用我的利爪,扯斷他的脖子。
在後來,我們來到秋河市。
在這裏,主人收下了另外一個隨從。
她叫麗茲波頓。
我很不喜歡她,雖然她的境遇和我差不多。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不喜歡她,
反正就是不喜歡。
我有很多時候很想衝上去揍她一頓。
可能就是對她單純的不爽。
如果不是怕主人責罰,我早就動手了。
反正她又打不過我。
我們在麗茲波頓家穀倉的下方開鑿了一個空間用來做我們的藏身之地。
雖然陰暗,但好在很難引起教堂的關注。
而且,這裏的教堂就真的隻是一個普通的教堂而已。
教堂裏的神父也真的隻是一個普通人。
一個殺了原來的神父冒充他身份的流浪漢。
這也是主人選擇這裏的原因。
我們在這裏隱藏了很久,我也不知道有多久了。
一年,還是兩年。
如果不是因為麗茲波頓這個死幽魂將房子賣了,這裏也不會有人再進來,同樣也不會被人發現。
自然那個女仆也不會被臭幽魂操控著那個貴族用斧頭砍死。
還有那個滅鼠專家。
察覺到這裏的存在竟然還想跑。
未免有些異想天開了。
在跑出秋河市沒多久便被我追上,現在他的屍體還躺在地下空間的第一個通道口裏。
不過應該已經腐爛了吧,畢竟都過了這麽久了。
估計就連他的家人也無法認出他來吧。
為了不讓人再來這裏,我們故意弄出奇怪的動靜,同時還傳出臭幽魂的傳說。
果然如我們所想,沒人敢再靠近這裏。
主母的蘇醒時間就快到了,原本以為在這短暫的時間裏會很順利,沒人打擾。
但沒想到,這個時候有人來了。
而且,這個人還重創了主人。
主人從來沒有受過這麽重的傷,就連當初被騎士和教堂圍攻的時候都沒有受過這麽重的傷。
雖然那個人也受傷了。
主人讓我和臭幽魂去血池療傷。
因為是主母蘇醒的關鍵時刻,所以沉凝的血液對主母已經沒用。
在血池的侵泡下,我們很快的就恢複了傷勢。
但主人卻沒有完全恢複。
因為那個人的劍裏含有聖光。
血池的效果已經消失。
主人說,那個人肯定還會再來,所以讓我們恢複狀態,做好準備。
主人從來沒有這麽凝重和小心過。
我恨不得用我的利爪撕裂那個人的脖子。
然後一點一點的用尖牙咬食著他的身體。
但我的實力太低,不是他的對手。
所以再從血池出來,看到主人麵色凝重的那一刻,我便已經做好了打算。
隨時為主人死去的打算。
我是個苟活之人,在被綁上柴堆的時候,我就已經死了。
隻不過被主人救下的那一刻起,我開始為他而活。
為他而死,我不後悔。
正如主人所言,那個人再次來了。
他們循著蹤跡,找到了這裏。
其實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是好是壞。
但既然想殺死主人,那他們便是世間最惡之人。
在那個人手裏再次出現東西的時候,我以為是那把聖劍。
那把能讓主人受傷的聖劍。
所以在那一刻,我衝了過去,本打算為主人擋下那一劍。
但似乎我弄錯了,那並不是劍。
而是槍。
槍對主人的傷害並不大,但對我而言,卻很大。
和主人在一起那麽多年,他想做什麽,隻要他一個眼神我就能看出來。
所以在看到主人眼裏的愕然的時候,我便知道,我壞了主人的計劃。
那把槍的子彈射在了我身上。
很疼!
就像當初被鎮上的人手裏的槍射中一樣。
看來,我的實力果然還是太弱了。
抱歉,主人。
破壞了你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