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這一塊常有安全隱患,政府隔三差五要去查詢、監督,因此這件事在社區也算常事,並沒有引起大家的異議。


    這一切悄悄地、緊鑼密鼓地進行著。


    才一個晚上就有了眉目。


    西城區杏花新村二區的居委會就發現了端倪。


    一個星期前,這個小區又多了5戶新增租戶,他們一個一個聯係原房東。詳細地詢問租客的情況,並拿出了警方提供的劉希宏和劉勇程的照片。


    馬上就有一個房東,說是這兩個人租了他家的一個大戶。


    租房時也不是這兩個人,而是一個年輕人,登記的是一個年輕人的資料。


    但是有一天,隔壁的鄰居,覺得他們的屋裏有摔東西的聲音,才提醒他,他特意去敲門看了一下。


    才發現裏麵住了兩個年輕人。


    卻並不是剛開始聯係他租房的那個年輕人。


    一問才知道,原來他們是朋友,朋友幫他們倆租的房子,人家也把當時的租房合同拿給他看了。


    這兩個年輕人也很客氣,他叮囑了幾句,就走了,當時沒有覺得不妥。


    現在看到社區工作人員居然還拿出了兩人的照片,心裏一凜,難道這兩人是壞人?


    房東也不敢再隱瞞,趕緊把這情況說了出來。


    社區工作人員再三讓他辨認照片,確認就是這兩個人。


    馬上上報警方。


    闞佑梁得到這個消息,很振奮。


    迅速帶人來到了杏花新村二區。


    先派人包圍了這套房子所在的那幢樓,包括樓道。然後直接上樓拿人,來了個甕中捉鱉,隻有二分鍾,人就被抓住了。


    劉希宏還在吃飯呢,幾位警察直接讓房東開門,等到門一拉開,破門而入,劉希宏看到不對,下意識想要逃跑,還沒站起來呢,就已經被摁住了。


    兩人的頭上被套了個黑色袋子,一左一右有人控著,直接帶走。


    都沒有驚動周圍的居民,人已經被逮捕了。


    帶到走私緝毒大隊的看押所,連夜突審。


    私下關押起來,對外不暴露一點風聲。


    為了迷惑敵人,還佯裝仍然在追捕劉希宏的樣子。


    眾人很是興奮,這一次的抓捕,對這場戰鬥很是關鍵,這是一張隱藏的王牌。


    時間過得一快,一個星期就過去了,這一天,又是走私案開庭的日子。


    大家知道今天肯定是要宣判了,法院門口又是聚集了很多人。


    雖然裏麵的座位不多,除了有名額能進去的之外,其餘也隻能在外麵等候,但是大家依然熱情高漲。就等著庭審結束,在外麵采訪律師或者當事人也好。


    第九法庭的觀眾席上今天又是座無虛席。


    9:00整,劉平洋法官宣布開庭。


    按照庭審常規詢問了原告、被告雙方。


    然後就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雷浩庭義正詞嚴地說:“根據我們提供的證據,已經可以充分地說明”至好“集團下屬的汽車配件公司走私行為成立,且法人代表劉以良是此次走私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他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劉希宏也是主謀,其餘的參加人員都是同謀,這是一個集團的行為,嚴重危害了我國的經濟發展,請求法庭依據我國刑法,從嚴處罰。”


    劉平洋法官看向戴勳瑋:“辯方律師還有什麽要說明的嗎?”


    “當然。”戴勳瑋站起來,正了正身子,道,“尊敬的法官先生,各位陪審員,我們對於原告提出的我的當事人劉以良先生也是主犯,這一條我們不認同,畢竟合同上沒有他的簽字。當時雖然他在現場,但是劉希宏是跟他說半新的發動機生意,並不知曉這是走私物品,他是無辜的,他完全是被劉希宏所騙,一起參與了,但絕不是主謀。這起走私案件就是劉希宏一人所為。他假借了公司的名義,騙劉以良一起過去。請求法庭公正審理,辨明主次。”


    戴勳瑋知道走私一案是無論如何也無法狡辯的,但是一定要幫劉以良辨明不是主謀。


    主謀和同謀的責任是完全不一樣的。


    “雙方還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供嗎?“劉平洋道。


    雷浩庭再次起立,微笑著說:“法官先生,請允許我們提供六號證據。“


    什麽?還有證據?雷浩庭手中還有什麽證據?


    戴勳瑋心裏一驚。


    劉平洋點了點頭,雷浩庭看向自己的助手。助手李明忙說:“請求法庭允許二號證人上庭。”


    工作人員大聲喊道:“傳原告方二號證人。”


    大家的目光都聚向法庭門口。


    大門開了,一名警員在前麵,緊跟在他後麵的赫然就是劉希宏!


    眾人大驚,真是的劉希宏!!


    大家四處找尋不到的劉希宏!


    劉以良看到劉希宏的一刹那,整個人心神一凜。


    隻見劉希宏身上也是穿著一件西裝,但是顯然已經幾天沒有整理了,還是前幾天的那一套。有些灰頭土臉,兩隻眼睛深陷著,深深的黑眼圈,臉色憔悴無比。


    看起來已經整理過儀容了,但是難掩他的疲憊和焦灼。


    頭耷拉著,很沒有精神的樣子,平日裏的容光煥發早已不見了。


    他被警員帶到證人席上。


    雷浩庭出列,麵向法官:“請允許我詢問一下證人。”


    劉平洋道:“可以提問。”


    雷浩庭道:“請問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劉希宏抬起頭,兩眼黯淡無光,語氣卻很堅定:“我叫劉希宏,24歲,汽車配件公司營銷部主任。”


    “6月2日晚上的城東一號碼頭,你們做了什麽生意?是誰帶隊的?你把那天的情形如實地在法庭上陳述一遍。”雷浩庭嚴肅地說。


    “好的。”劉希宏看向對麵被告席上的劉以良,後者正用又是驚訝,又是威脅的眼神緊緊地盯著他。


    劉希宏不再看他,轉頭看向法官:“法官先生,那天晚上,我們汽車配件公訴的經理劉以良先生通知我們要去交易了,臨走前,他還在公司開了一個動員會,當天外出執行任務的全體人員都可以證明。就是他帶隊去做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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