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把吉他給我玩一會如何?
點個陪玩,怎麽變成女朋友了? 作者:overlxrd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哢嚓!趙煜看著眼前冒著熱氣的蹄花湯,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
“這麽晚了,不吃點夜宵?”
一邊在和優花的聊天框裏打下了這句話,一邊將照片發送給了優花。
幾秒鍾後。
“這是什麽?看著好像很好吃!”
“是川渝特色,蹄花湯哦。”
“可惡!看的我好餓啊!”優花發了一個流淚兔子頭表情包。
“哈哈哈,那就吃點吧?”趙煜臉上露出一個陰謀得逞的笑容,蠱惑著優花。
“不…不行!會長胖的!”哪怕隻是文字,趙煜也可以看得出來優花此時的掙紮。
“不能跟你聊天,我都沒有心思學習了!”優花發了一個生氣的表情,不再搭理趙煜。
舒服了,果然調戲妹子會讓人心情愉悅啊。趙煜愉快的開始解決麵前的蹄花。
等到吃完軟糯的蹄花之後,時間已經差不多十二點多了。
趙煜還不打算回去,雖然十一月的蓉城還是有點冷的,但並沒有阻止他逛街的心。
望著周圍熟悉的景色,趙煜久違的感受到了一絲安心。這是他變成社畜之後再也沒有體會到的感覺。
上班之後的他,每天就是公司和家裏兩點一線,不僅沒有時間玩遊戲,甚至連休息都是奢望。
每當他半夜還在加班,看著窗外的燈火通明,就會有種到底是在享受生活,還是被生活裹挾著前進的想法。
趙煜以前聽說過一句話,成年男人最悠閑的時光就是在停車場點燃一根煙的時候。
以前的趙煜完全不理解,為什麽有工作可以賺錢卻連玩的時間都沒有了。
但後來他才明白,一個男人一旦工作了,那麽他身上就不隻是背負著自己那麽簡單。
現在的他好不容易回到了剛剛畢業的平行世界,總算是可以有機會重新欣賞周圍的風景了。
哈出一口熱氣,趙煜望著夜色下的錦江,江水倒映著周圍建築的霓虹燈,顯得波光嶙峋。
不遠處就是九眼橋,那邊可以說是整個蓉城夜晚最閃亮的明珠,周圍的酒吧和小吃街熱鬧無比。
不管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人群總是絡繹不絕,他小時候就很好奇,為什麽總有人不工作天天享受著吃喝玩樂。
本來以為長大了就可以像小時候看到的那群人一樣,但實際上人與人的差距,比人與狗的差距都大。
“算了,老是想這些幹什麽?好不容易都重生一次,還不能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的話,我還不如找塊豆腐撞死算了。”
自言自語的吐槽了一句之後,趙煜繼續向前慢慢散步。
夜晚還長,他想要多看看這個城市,多看看他曾經沒有注意到的風景。
不知道走了多久,差不多到了安順廊橋附近,橋上那璀璨輝煌的建築仿佛把趙煜帶到了蓉城百年之前。
舉起手機,趙煜拍了一張照片,記錄下了這美好的風景。
下一刻,一陣歌聲傳來,趙煜轉過頭,發現一個男人正在人行道旁賣唱。
傍晚的冷空氣讓男人被凍的直發抖,他在手上哈了一口氣,搓了搓手之後,這才繼續彈起了吉他。
作為華夏最包容的城市,這裏有很多追夢人存在,但並不是誰都能夠成功。
這裏雖然節奏並不快,但也不會因為你的落魄而停下腳步等待你。
周圍的行人來來往往,沒有一個停駐下來的,年輕人唱的是武佰的老歌,聽起來很有武佰的味道。
趙煜駐足聽了一陣子之後,猶豫片刻朝著他走去。
李飛賣力的撥動著吉他,這是他最後一次嚐試了,琴弦冰冷無比,讓他感覺有些費勁。
刺骨的寒風不斷從衣領灌入,他感覺整個人快被凍僵了,但即使是這樣也比不上他心中的悲涼。
他是一個民謠歌手,來到蓉城就是因為覺得這裏是一座十分浪漫的城市。
但輾轉了無數酒吧駐唱,始終沒有讓他找到出頭的希望,這已經是第三個年頭了。
他不僅沒有穩定下來,反而因為得罪了酒吧老板,被趕了出來。
這一切都源自於他那作為民謠歌手可憐的自尊。
喝醉酒的客人非要他唱某音上的口水歌,但對他來說唱這種歌簡直就是侮辱他對音樂的追求。
結果就是變成了現在這副模樣,在臨近年關的時候,失去了收入來源。
回想起父母電話裏的擔憂,李飛就有些想哭,曾經對父母立下的豪言壯語,讓他沒有臉在麵對他們。
但他除了自己,還有一個一直支持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能停下賺錢。
如今他能夠想到最後的辦法,就隻有在大街上賣唱了。
算了,等攢夠房租撐到過年,就回老家小縣城去找個別的工作吧,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前方啊,沒有方向,身上啊,沒有了衣裳……鮮血啊,滲出了翅膀……”
一首武佰的白鴿,似乎在訴說著自己追逐夢想的失敗,李飛賣力地唱著,盡情地唱著,哪怕沒有任何人為自己駐足。
直到一曲唱罷,李飛如釋重負的鬆了一口氣,仿佛將胸中最後一股倔強抒發完畢。
“唱的不錯,兄弟。”
一陣溫和的聲音響起,緊接著是一張紅色鈔票落入琴盒。
李飛抬起頭,眼前是一個長相清秀的男生,他眼中充滿了欣賞,似乎很喜歡自己的歌。
“你給多了。”李飛言簡意賅的指了指一旁的牌子,上麵寫著點唱一首10塊,謝絕指定歌曲。
不唱自己不喜歡的歌,也許是他最後一點的自尊了。
“唱的這麽好,怎麽不去酒吧試試駐唱?”趙煜沒有理會他的提醒,反而是對他開口問。
“不去了,等過完年我就不做歌手了。”李飛歎了一口氣。
“追夢失敗了?”趙煜問。
“是啊,失敗了,敗的一塌糊塗。”李飛苦笑。
雖然是一個陌生人,但也許是因為他是今天第一個駐足的人,所以李飛沒有隱瞞自己的境遇。
“大城市真殘酷啊,有些時候還是提早認清現實的好。”
成年人的第一課就是學會和自己和解,承認自己的普通。
而李飛現在才明白,自己就算唱的很好,也依舊是個普通人。
如果要是真的唱功一流,還會因為不唱客人喜歡的歌而得罪老板嗎?老板巴不得把自己供起來。
哪怕他再驕傲也不得不承認,自己隻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歌手而已,世界上有的是人可以頂替。
“確實,大城市很殘酷。”趙煜點了點頭。
“但正因為是這樣,所以它才更加有魅力不是嗎?”
李飛不解的看向趙煜。
“它包容著一切追尋夢想的人,所以才顯得這麽殘酷,畢竟在夢想麵前,大家都一樣。”
“把吉他給我玩一會如何?我多給的錢就當是報酬了。”趙煜對李飛伸出手,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這麽晚了,不吃點夜宵?”
一邊在和優花的聊天框裏打下了這句話,一邊將照片發送給了優花。
幾秒鍾後。
“這是什麽?看著好像很好吃!”
“是川渝特色,蹄花湯哦。”
“可惡!看的我好餓啊!”優花發了一個流淚兔子頭表情包。
“哈哈哈,那就吃點吧?”趙煜臉上露出一個陰謀得逞的笑容,蠱惑著優花。
“不…不行!會長胖的!”哪怕隻是文字,趙煜也可以看得出來優花此時的掙紮。
“不能跟你聊天,我都沒有心思學習了!”優花發了一個生氣的表情,不再搭理趙煜。
舒服了,果然調戲妹子會讓人心情愉悅啊。趙煜愉快的開始解決麵前的蹄花。
等到吃完軟糯的蹄花之後,時間已經差不多十二點多了。
趙煜還不打算回去,雖然十一月的蓉城還是有點冷的,但並沒有阻止他逛街的心。
望著周圍熟悉的景色,趙煜久違的感受到了一絲安心。這是他變成社畜之後再也沒有體會到的感覺。
上班之後的他,每天就是公司和家裏兩點一線,不僅沒有時間玩遊戲,甚至連休息都是奢望。
每當他半夜還在加班,看著窗外的燈火通明,就會有種到底是在享受生活,還是被生活裹挾著前進的想法。
趙煜以前聽說過一句話,成年男人最悠閑的時光就是在停車場點燃一根煙的時候。
以前的趙煜完全不理解,為什麽有工作可以賺錢卻連玩的時間都沒有了。
但後來他才明白,一個男人一旦工作了,那麽他身上就不隻是背負著自己那麽簡單。
現在的他好不容易回到了剛剛畢業的平行世界,總算是可以有機會重新欣賞周圍的風景了。
哈出一口熱氣,趙煜望著夜色下的錦江,江水倒映著周圍建築的霓虹燈,顯得波光嶙峋。
不遠處就是九眼橋,那邊可以說是整個蓉城夜晚最閃亮的明珠,周圍的酒吧和小吃街熱鬧無比。
不管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人群總是絡繹不絕,他小時候就很好奇,為什麽總有人不工作天天享受著吃喝玩樂。
本來以為長大了就可以像小時候看到的那群人一樣,但實際上人與人的差距,比人與狗的差距都大。
“算了,老是想這些幹什麽?好不容易都重生一次,還不能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的話,我還不如找塊豆腐撞死算了。”
自言自語的吐槽了一句之後,趙煜繼續向前慢慢散步。
夜晚還長,他想要多看看這個城市,多看看他曾經沒有注意到的風景。
不知道走了多久,差不多到了安順廊橋附近,橋上那璀璨輝煌的建築仿佛把趙煜帶到了蓉城百年之前。
舉起手機,趙煜拍了一張照片,記錄下了這美好的風景。
下一刻,一陣歌聲傳來,趙煜轉過頭,發現一個男人正在人行道旁賣唱。
傍晚的冷空氣讓男人被凍的直發抖,他在手上哈了一口氣,搓了搓手之後,這才繼續彈起了吉他。
作為華夏最包容的城市,這裏有很多追夢人存在,但並不是誰都能夠成功。
這裏雖然節奏並不快,但也不會因為你的落魄而停下腳步等待你。
周圍的行人來來往往,沒有一個停駐下來的,年輕人唱的是武佰的老歌,聽起來很有武佰的味道。
趙煜駐足聽了一陣子之後,猶豫片刻朝著他走去。
李飛賣力的撥動著吉他,這是他最後一次嚐試了,琴弦冰冷無比,讓他感覺有些費勁。
刺骨的寒風不斷從衣領灌入,他感覺整個人快被凍僵了,但即使是這樣也比不上他心中的悲涼。
他是一個民謠歌手,來到蓉城就是因為覺得這裏是一座十分浪漫的城市。
但輾轉了無數酒吧駐唱,始終沒有讓他找到出頭的希望,這已經是第三個年頭了。
他不僅沒有穩定下來,反而因為得罪了酒吧老板,被趕了出來。
這一切都源自於他那作為民謠歌手可憐的自尊。
喝醉酒的客人非要他唱某音上的口水歌,但對他來說唱這種歌簡直就是侮辱他對音樂的追求。
結果就是變成了現在這副模樣,在臨近年關的時候,失去了收入來源。
回想起父母電話裏的擔憂,李飛就有些想哭,曾經對父母立下的豪言壯語,讓他沒有臉在麵對他們。
但他除了自己,還有一個一直支持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不能停下賺錢。
如今他能夠想到最後的辦法,就隻有在大街上賣唱了。
算了,等攢夠房租撐到過年,就回老家小縣城去找個別的工作吧,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前方啊,沒有方向,身上啊,沒有了衣裳……鮮血啊,滲出了翅膀……”
一首武佰的白鴿,似乎在訴說著自己追逐夢想的失敗,李飛賣力地唱著,盡情地唱著,哪怕沒有任何人為自己駐足。
直到一曲唱罷,李飛如釋重負的鬆了一口氣,仿佛將胸中最後一股倔強抒發完畢。
“唱的不錯,兄弟。”
一陣溫和的聲音響起,緊接著是一張紅色鈔票落入琴盒。
李飛抬起頭,眼前是一個長相清秀的男生,他眼中充滿了欣賞,似乎很喜歡自己的歌。
“你給多了。”李飛言簡意賅的指了指一旁的牌子,上麵寫著點唱一首10塊,謝絕指定歌曲。
不唱自己不喜歡的歌,也許是他最後一點的自尊了。
“唱的這麽好,怎麽不去酒吧試試駐唱?”趙煜沒有理會他的提醒,反而是對他開口問。
“不去了,等過完年我就不做歌手了。”李飛歎了一口氣。
“追夢失敗了?”趙煜問。
“是啊,失敗了,敗的一塌糊塗。”李飛苦笑。
雖然是一個陌生人,但也許是因為他是今天第一個駐足的人,所以李飛沒有隱瞞自己的境遇。
“大城市真殘酷啊,有些時候還是提早認清現實的好。”
成年人的第一課就是學會和自己和解,承認自己的普通。
而李飛現在才明白,自己就算唱的很好,也依舊是個普通人。
如果要是真的唱功一流,還會因為不唱客人喜歡的歌而得罪老板嗎?老板巴不得把自己供起來。
哪怕他再驕傲也不得不承認,自己隻是一個平平無奇的歌手而已,世界上有的是人可以頂替。
“確實,大城市很殘酷。”趙煜點了點頭。
“但正因為是這樣,所以它才更加有魅力不是嗎?”
李飛不解的看向趙煜。
“它包容著一切追尋夢想的人,所以才顯得這麽殘酷,畢竟在夢想麵前,大家都一樣。”
“把吉他給我玩一會如何?我多給的錢就當是報酬了。”趙煜對李飛伸出手,臉上露出一絲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