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是晚上十一點半。


    楊鳴剛洗好澡,躺在床上看著《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上次他向夏陽匯報工作,夏陽對他提出的兩個要求。


    其中就有一條是加強個人的廉潔自律。


    他必須加強學習,提高這方麵的修養。


    就在他看得很投入之時,門外傳來了敲門聲。


    楊鳴一怔。


    他在招待所住了那麽久,很少有人這個時候敲門。


    起床走到門邊,輕聲問道:


    “誰?”


    外麵答:


    “我們是公安局專案組的……”


    楊鳴一怔,腦子閃過龍開照,閃過槍殺案。


    龍開照被帶走後,他就做好準備給龍開照作證。


    證明那天晚上,龍開照跟他和孫文彬一塊兒喝酒。


    現在公安局專案組終於找上門來了。


    楊鳴開了門。


    幾個穿著警服的人湧了進來。


    領頭的正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長元宏兵。


    站在他身後的是揚土鎮派出所所長雷長湖。


    楊鳴笑了笑。


    “喲,元隊長,親自出馬啊。”


    元宏兵揮了揮手。


    “不好意思,有個案子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楊鳴微微地點了點頭。


    “好,我換身衣服。”


    幾個人就這樣看著楊鳴換了衣服。


    然後,楊鳴跟著他們離開。


    奇怪的是,他們沒有把楊鳴帶至縣公安局,而是來到了鎮派出所。


    坐在訊問室裏,楊鳴四處看了看。


    他突然想到了孫文彬。


    他們也會找孫文彬的!


    元宏兵在楊鳴的對麵坐了下來,雷長湖也跟著坐下。


    旁邊還有兩個記錄員。


    常規的問話之後,元宏兵直接問道:


    “楊鳴,請你如實回答我的問題。


    你的每個回答,都將作為法律依據成為證據。


    如果有包庇和故意隱瞞,你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楊鳴點了點頭。


    “你問吧,我如實回答。”


    元宏兵點了點頭。


    “7月27日晚上七點至第二天淩晨八點,你在哪裏?”


    楊鳴回答道:


    “27日下午四點半鍾,我接到龍開照所長的電話。


    說今天晚上想喝酒,問我是否有時間,我回答說有。


    他高興地說,到城裏的好運來小飯館。


    六點二十,我們就往城裏去。


    六點五十左右,我們到達了好運來小飯館。


    七點鍾這樣,我們開始喝,喝至十點左右。


    龍所長已經醉得不行,我們二個人把他送回了家。”


    雷長湖抬起眼睛緊盯著楊鳴。


    “你們倆都喝了酒,是你的司機開車送的吧?”


    楊鳴回答:


    “不,那天晚上喝酒,我跟孫所長打車到的小飯館。


    送龍所長回家,我們也是打的出租車。”


    元宏兵問道:


    “你們親自送他進家嗎?當時他家裏有些什麽人?”


    楊鳴回答。


    “他當時根本就走不了,我們幾乎是背著他,把他放到了沙發上。


    當時,他的嶽父嶽母都在。”


    元宏兵問道:


    “你們送他回家後,你們又去了哪裏?”


    楊鳴輕輕地喘了口氣。


    “我回到了城裏公務員小區的家,孫所長打著出租車回到了揚土鎮。”


    雷長湖站了起來,走到楊鳴的身邊。


    “你回到公務員小區的家,有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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