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鳴和梅子都愣住。


    怔怔地看著衝進來的幾個警察。


    看著坐在椅子上的楊鳴和梅子,幾個警察發怔。


    楊鳴也不吱聲,冷靜地看著。


    腦子沒有一片空白,而是意識到自己和梅子被人暗算了。


    梅子雖然年輕,可也是見過大世麵、大場合的人。


    她也靜靜地坐著,冷冷地看著幾個警察,等著他們發音。


    終於,一個看似領頭的大個子警察道:


    “我們是石祥縣城廂派出所的警察。


    我們接到舉報,說這裏有嫖娼賣淫活動。”


    說著,幾個警察出示了警察證。


    其實,在幾個警察衝進來時。


    楊鳴就已經猜到,他們是抓嫖娼賣淫來了!


    至於舉報的人是誰,楊鳴的心裏略知一二。


    楊鳴不緊不慢地站起來,微笑著走到大個子警察身邊。


    “警察同誌,你們也看到了,有這樣嫖娼賣淫的嗎?”


    大個子警察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你們先跟我們到派出所走一趟。


    有什麽異議,到派出所再說!”


    楊鳴隨口問道:


    “去哪個派出所?”


    大個子警察道:


    “城廂派出所!”


    楊鳴沒有吱聲。


    雖然跟城廂派出所副所長龍開照是兄弟。


    可這幾個人楊鳴沒見過。


    梅子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瞪著大大的眼睛衝著大個子警察道:


    “請你告訴我,你們有什麽理由,把我們帶到派出所?”


    大個子警察怔了怔,道:


    “既然有舉報,我們就必須出警。


    你們還是跟我們走吧,有什麽事情,到派出所再說。”


    梅子拉開了架勢。


    “隻要一出警,被舉報人有沒有犯罪嫌疑或證據,你們都要帶到派出所!”


    另一小個子警察答道:


    “你說得對!走吧,別廢話!到了派出所再說!”


    楊鳴知道,隻要他跟梅子進了派出所。


    不管是不是嫖娼賣淫,性質就變了!


    而且會被某些人以此大做文章。


    楊鳴走到小個子警察跟前,一字一頓道:


    “《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


    第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第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第三,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請問,以上這三點,我們涉足哪一點?


    你們進來,不核實我們的身份。


    對指控不明,不檢查物品,就想直接帶人?


    我告訴你們,就憑著這點,你們敢把我們強行帶走。


    我要你們把牢底坐穿!”


    幾個警察傻了眼。


    眼前這個男子,竟然把《人民警察法》背得滾瓜爛熟。


    他到底是什麽人?


    楊鳴在兩次被冤枉,被帶進公安局。


    為了保護自己,楊鳴把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了深入的研究。


    並達到耳熟能詳的程度。


    特別是《人民警察法》更是倒背如流。


    沒想到,不經意中又派上了用場!


    大個子警察有些尷尬,但還是不失氣勢。


    “請出示你們的身份證,還有你們現有的身份。”


    楊鳴和梅子拿出身份證。


    梅子道:


    “我是亞盛集團公司總經理梅子。此次到石祥,是考察項目來了。”


    幾個警察麵麵相覷。


    楊鳴道:


    “我是揚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鳴,此次是陪著梅總考察。”


    大個子警察瞪大眼睛,不無驚訝道:


    “你就是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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