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8章 我靠繪畫治愈全世界(16)
快穿:那個炮灰我穿過顧陌智腦 作者:偶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溫哲冷哼了一聲不理顧陌。
顧陌直接一巴掌給他腦袋上薅過去,“我在問你話,你耳朵聾了?”
溫哲被薅懵逼了,愣愣的看著顧陌。
顧陌冷冷的問:“我最後再問你一次,怎麽回事?”
溫哲,“他、他們想要搶我錢,我不給,就、就打起來了……”
那幾個被指的孩子家長立刻反駁,那些孩子也否認,反而指責是溫哲先動手,那些孩子身上的傷,全都是他打的。
雖然他自己也受傷了,但那幾個被他打的人,明顯傷的更重。
溫哲站起來,“就是你們先搶我的!我隻是自衛!你們不要反咬一口!”
“我們家孩子從小就聽話,怎麽會去搶你?你才剛死了媽!你能有多少錢啊?還搶你?”
“就是就是,現在的小孩子,謊話真是張口就來,自己品行有問題,就誣陷別人……”
溫哲氣的渾身冒火,“你們胡說八道!你們……”
“喲?這怎麽滴?還想要打人是不是?”
顧陌見溫哲真的氣的要打人了,一把將他拉回了椅子裏坐下。
“你在哪兒被搶的?”
溫哲不回答,別過頭去。
顧陌現在哪有時間在這裏耗,沒耐心的很,又薅了溫哲一把。
“我沒什麽耐心,同樣的話不要讓我說第二次,也不要讓我對你第三次動手。”
顧陌那冷冷的樣子,還是讓溫哲有些害怕,他別別扭扭的將當時的情況說了。
顧陌於是對警察說道:“我記得這個路段分別有三個監控從不同方位對準了這個方向,想必事情真相如何,調取監控就能知道了,如果真的是他們搶劫,那這就不僅僅是道德的問題,而是涉嫌違法,按照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以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按照第269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按照312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顧陌一係列的法律條文把那群家長和孩子都說懵了
隨後顧陌看向他們,繼續說道:“我們國家規定,已滿16周歲的公民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所以搶劫罪一旦坐實,不管是否搶劫到財物,不僅你們的孩子要承擔法律責任留下案底,你們做家長的同樣犯了窩藏罪。”
那群家長孩子瞬間沉默,半晌才有家長不情不願的說道:
“算了,咱們都是有素質的人,懶得計較了……”
“對對對,都是孩子,咱們也不想計較太多,就私了了吧。”
顧陌說:“我也同意私了,畢竟都是孩子,年輕氣盛的,真要坐牢了,也平白毀了幾個家庭的希望,但你們家孩子把我家孩子打成這樣,你們是不是應該賠醫藥費?”
“啥,你還想要我們賠錢?你家孩子還把我們家打成這樣的,你還好意思要錢,你這是訛詐?!”
“既然你這麽說,那醫藥費就算了,咱們先去醫院驗個傷,然後該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該上法庭就上法庭,我不信了,法律條文擺在那裏,你們這些孩子能逃得掉。”
那幾個家長氣的要死,“你你你……“
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這件事私了了,那幾家還分別賠了溫哲醫藥費。
從警察局出來,顧陌對溫哲說道:“好好讀書,有什麽事找警察蜀黍。”
說完,她便走了。
溫哲看著手裏的錢,再看看顧陌的背影,氣的差點把錢甩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麽。
這天後,顧陌以為自己和溫哲應該不會再有什麽交集了。
結果是她低估了溫哲的搞事能力。
他又被警察抓了,警察又通知顧陌過去了。
“這次又是怎麽回事?”
溫哲低著頭不說話,警察,“他涉嫌持刀傷人。”
顧陌,“……”
顧陌詢問了詳細經過,問溫哲,“是你拿刀捅的?”
溫哲不說話,氣的顧陌又薅了他一把,直接薅下來好大一把頭發。
“說!”
溫哲這才憋屈的說道:“我沒有!刀子是別人硬塞到我手裏的。”
顧陌,“你怎麽賤兮兮的,非要我打你你才會說實話?”
溫哲,“……”
顧陌讓溫哲詳細描述案件發生過程。
說到底,就是沒了爹媽的管束,溫哲就開始放飛自我,跟外麵一群小混混好上了。
結果那群小混混被另一群小混混找麻煩。
為了所謂的兄弟義氣,溫哲就跑去幫忙。
雙方打起來了,也不知道是誰拿刀捅了對方的人,捅了後就隨手把刀子塞在溫哲手裏了。
這下,成了溫哲持刀傷人了。
在場兩邊的混混也都指認了溫哲是凶手。
溫哲這會兒便辯解了一句,“我沒有!捅人的不是我!”
自己為了義氣出手,結果卻被陷害,讓十四歲的少年第一次知道了什麽叫人心險惡。
顧陌看向那幾個少年,說道:“你們要知道,刀子上麵是有指紋的,專業的刑偵人員和法醫部門是能夠通過指紋檢測知道刀是誰的,也能通過指紋的著力程度分析出哪個指紋才是拿刀捅人的人,按照溫哲的說法,他隻是被迫接過了塞到手裏的刀,這中間沒有拿刀傷過人,那麽刀上屬於捅人者才有的那個特殊力度的指紋,肯定不可能是他的,你們通過這種愚蠢的方法找替死鬼,是覺得公職人員是傻子嗎?二十年前顧陌殺人案,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刑偵人員都能從幾百個嫌疑人中找出凶手,你們覺得二十年後技術更加發達的今天,在你們還不如顧陌聰明的情況下,你們能躲過法律追查?”
顧陌直接一巴掌給他腦袋上薅過去,“我在問你話,你耳朵聾了?”
溫哲被薅懵逼了,愣愣的看著顧陌。
顧陌冷冷的問:“我最後再問你一次,怎麽回事?”
溫哲,“他、他們想要搶我錢,我不給,就、就打起來了……”
那幾個被指的孩子家長立刻反駁,那些孩子也否認,反而指責是溫哲先動手,那些孩子身上的傷,全都是他打的。
雖然他自己也受傷了,但那幾個被他打的人,明顯傷的更重。
溫哲站起來,“就是你們先搶我的!我隻是自衛!你們不要反咬一口!”
“我們家孩子從小就聽話,怎麽會去搶你?你才剛死了媽!你能有多少錢啊?還搶你?”
“就是就是,現在的小孩子,謊話真是張口就來,自己品行有問題,就誣陷別人……”
溫哲氣的渾身冒火,“你們胡說八道!你們……”
“喲?這怎麽滴?還想要打人是不是?”
顧陌見溫哲真的氣的要打人了,一把將他拉回了椅子裏坐下。
“你在哪兒被搶的?”
溫哲不回答,別過頭去。
顧陌現在哪有時間在這裏耗,沒耐心的很,又薅了溫哲一把。
“我沒什麽耐心,同樣的話不要讓我說第二次,也不要讓我對你第三次動手。”
顧陌那冷冷的樣子,還是讓溫哲有些害怕,他別別扭扭的將當時的情況說了。
顧陌於是對警察說道:“我記得這個路段分別有三個監控從不同方位對準了這個方向,想必事情真相如何,調取監控就能知道了,如果真的是他們搶劫,那這就不僅僅是道德的問題,而是涉嫌違法,按照我國刑法第263條規定,以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按照第269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按照312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顧陌一係列的法律條文把那群家長和孩子都說懵了
隨後顧陌看向他們,繼續說道:“我們國家規定,已滿16周歲的公民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所以搶劫罪一旦坐實,不管是否搶劫到財物,不僅你們的孩子要承擔法律責任留下案底,你們做家長的同樣犯了窩藏罪。”
那群家長孩子瞬間沉默,半晌才有家長不情不願的說道:
“算了,咱們都是有素質的人,懶得計較了……”
“對對對,都是孩子,咱們也不想計較太多,就私了了吧。”
顧陌說:“我也同意私了,畢竟都是孩子,年輕氣盛的,真要坐牢了,也平白毀了幾個家庭的希望,但你們家孩子把我家孩子打成這樣,你們是不是應該賠醫藥費?”
“啥,你還想要我們賠錢?你家孩子還把我們家打成這樣的,你還好意思要錢,你這是訛詐?!”
“既然你這麽說,那醫藥費就算了,咱們先去醫院驗個傷,然後該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該上法庭就上法庭,我不信了,法律條文擺在那裏,你們這些孩子能逃得掉。”
那幾個家長氣的要死,“你你你……“
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這件事私了了,那幾家還分別賠了溫哲醫藥費。
從警察局出來,顧陌對溫哲說道:“好好讀書,有什麽事找警察蜀黍。”
說完,她便走了。
溫哲看著手裏的錢,再看看顧陌的背影,氣的差點把錢甩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麽。
這天後,顧陌以為自己和溫哲應該不會再有什麽交集了。
結果是她低估了溫哲的搞事能力。
他又被警察抓了,警察又通知顧陌過去了。
“這次又是怎麽回事?”
溫哲低著頭不說話,警察,“他涉嫌持刀傷人。”
顧陌,“……”
顧陌詢問了詳細經過,問溫哲,“是你拿刀捅的?”
溫哲不說話,氣的顧陌又薅了他一把,直接薅下來好大一把頭發。
“說!”
溫哲這才憋屈的說道:“我沒有!刀子是別人硬塞到我手裏的。”
顧陌,“你怎麽賤兮兮的,非要我打你你才會說實話?”
溫哲,“……”
顧陌讓溫哲詳細描述案件發生過程。
說到底,就是沒了爹媽的管束,溫哲就開始放飛自我,跟外麵一群小混混好上了。
結果那群小混混被另一群小混混找麻煩。
為了所謂的兄弟義氣,溫哲就跑去幫忙。
雙方打起來了,也不知道是誰拿刀捅了對方的人,捅了後就隨手把刀子塞在溫哲手裏了。
這下,成了溫哲持刀傷人了。
在場兩邊的混混也都指認了溫哲是凶手。
溫哲這會兒便辯解了一句,“我沒有!捅人的不是我!”
自己為了義氣出手,結果卻被陷害,讓十四歲的少年第一次知道了什麽叫人心險惡。
顧陌看向那幾個少年,說道:“你們要知道,刀子上麵是有指紋的,專業的刑偵人員和法醫部門是能夠通過指紋檢測知道刀是誰的,也能通過指紋的著力程度分析出哪個指紋才是拿刀捅人的人,按照溫哲的說法,他隻是被迫接過了塞到手裏的刀,這中間沒有拿刀傷過人,那麽刀上屬於捅人者才有的那個特殊力度的指紋,肯定不可能是他的,你們通過這種愚蠢的方法找替死鬼,是覺得公職人員是傻子嗎?二十年前顧陌殺人案,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刑偵人員都能從幾百個嫌疑人中找出凶手,你們覺得二十年後技術更加發達的今天,在你們還不如顧陌聰明的情況下,你們能躲過法律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