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老師,你想過沒有,你要是撤案會造成什麽樣的後果和影響?”厲元朗耐心開導起來。


    “厲縣長,我知道,這樣會縱容翟義之流,助長壞風氣,我開了個不好的頭……”範毅深深低下頭。


    不過他又說:“厲縣長,您也得為我著想,我還要在這裏生活,將來還要麵對那些人的。不能什麽事都得麻煩您,仰仗著您。”


    “再者,他們給我的條件挺豐厚,看著十分誘人。真要是把翟義治罪的話,這些東西就全沒有了,我還能得到什麽。”


    “我們做老百姓的,隻會看眼前利益,長遠的,跟我們關係不大,也不應該是我們操心的事……”


    厲元朗沒有深度追問範毅所說的他們是誰,猜也猜得出來,一定是披著官員外衣的人物。


    是他們的許諾,說通了範毅。


    正如他所說,真要是把翟義送進去判刑,範毅頂多會得到點民事賠償,可他也把說情的官員給得罪透了。


    他還要在戴鼎縣生活,還會和官員打交道,得罪了他們,自然沒有好果子吃。


    厲元朗理解範毅的苦衷,他無奈的拍了拍範毅的肩膀,安慰了幾句,邁著沉重的腳步離開醫院。


    韓明國的電話打進來,說他就要去接厲元朗。


    “我在縣醫院,你到這裏來接我吧。”厲元朗發了定位。


    一坐進韓明國的車裏,厲元朗便問:“我向你谘詢個事,如果得到被害人諒解,對被告有哪方麵的好處?”


    韓明國笑了笑,反問:“你是指翟義的案子吧?”


    “對。”厲元朗點頭承認。


    韓明國是政法委書記,對於法律自然熟知,從法律角度分析起來。


    由於範毅已經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就屬於立案了。


    範毅全身多處骨折,如果鑒定為輕傷二級以上,那麽翟義就要承擔刑事責任,被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宣判。


    不管範毅態度如何,都要追究翟義的刑事責任。


    因為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要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幹預。


    但是,作為受害方的範毅,他的態度至關重要。


    範毅諒解的話,法院在量刑是會充分考慮這點。


    或者輕判,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要是範毅被鑒定為輕傷二級以下,是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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