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晨接著開口。


    “審判長,被告周文靜拿出虛假證據,自己化妝,p圖,偽造證據,引導輿論,想讓他人認為王誌豪家暴周文靜。”


    “實際上,我方當事人王誌豪從未家暴過周文靜,即便是前段時間在法庭上打了周文靜一巴掌,也是因為周文靜打人在先,王誌豪隻是正當防衛。”


    “被告周文靜在法庭上提供虛假證據,並且惡意造謠,誹謗,引導輿論對王誌豪進行網暴。”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和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法庭上提供虛假證據,已經構成偽證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文靜同時犯下誹謗罪,侵犯了王誌豪的名譽權,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周文靜數罪並罰!應當至少判六年有期徒刑!”


    “並且周文靜應該賠償我方當事人王誌豪精神損失費,周文靜的行為已經引導網絡輿論,周文靜多次開直播,發抖音視頻,侮辱王誌豪,應當進行精神損失費賠償共計80000元。”


    顧晨開口了。


    他還沒有先拿出來說殺人案。


    先是離婚案,後麵才是殺人案!


    數罪並罰,必須要把所有的罪名都給周文靜安排上!


    如果不說清楚,恐怕以後所有人都會覺得王誌豪在家暴。


    實際上,王誌豪從來都沒有家暴過周文靜。


    周文靜看著顧晨和王誌豪,已經氣的咬牙切齒。


    真是反了天了不成?


    王誌豪這個家夥,居然還敢讓律師說她誹謗罪?還有什麽偽證罪?


    以前結婚的時候,王誌豪在家裏什麽時候都是唯唯諾諾的。


    現在離婚了,就反了天了?


    周文靜沒有說話,她看向了自己請的律師韓婧婧。


    韓律師,快好好治一治王誌豪!


    不然這王誌豪就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


    韓婧婧這個時候開口了,“請原告律師提供我方當事人周文靜偽證的證據,如果沒有,原告律師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我方當事人長期遭受家暴,身心長期遭受折磨,然而原告律師空口無憑,說我方當事人提供偽證,你如何證明這些照片和視頻是偽證?”


    審判長林忠也看向了顧晨。


    顧晨拿出了手中的材料,讓薛清清交了上去。


    “如何證明王誌豪從來沒有家暴過周文靜?”


    “不如先證明一下王誌豪什麽時候家暴過周文靜?光靠著圖片、視頻,就能證明王誌豪家暴過周文靜嗎?”


    “照片可以p圖,視頻可以後期,傷口可以化妝,電視劇裏麵的傷口多逼真?難道都是真實的傷口嗎?光靠著這些可以用後期設計的東西,就要證明王誌豪家暴過周文靜?然後讓王誌豪自證?這是可笑。”


    “有醫生的診斷證明嗎?有視頻監控嗎?有他人的佐證嗎?什麽能證明王誌豪家暴過周文靜?”


    顧晨接著開口:“也就是說,現有的證據,是不足矣證明王誌豪家暴周文靜的。”


    “然而,被告律師卻要我方證明王誌豪的清白。”


    “原告什麽時候需要自證了?”


    “就和小仙女地鐵偷拍陳洋的這個案子一樣,那兩個女的汙蔑陳洋偷拍她們裙底,然後就要強行查陳洋的手機,甚至保安還要過來讓陳洋脫鞋,去檢查陳洋的鞋子,這兩個女的造謠,汙蔑他人就一句話的事情,然後就要陳洋去自證?”


    “這合理嗎?”


    顧晨接著說道:“我提交上來的這些材料,並非為了自證,而是為了證明周文靜對我方當事人造謠,汙蔑,證明周文靜提供偽證!”


    “周文靜提交上來的照片,視頻,可以顯示日期是在七年前的8月15日當天晚上。”


    “王誌豪和周文靜在這個小區裏麵,已經住了十幾年了。”


    “我特地去走訪了這棟小區的居民,小區裏麵的居民都說,王誌豪平日裏是個好人,從來不會家暴,而且王誌豪經常去出差....”


    “樓上樓下的業主都說了,平日裏聽不見王誌豪和周文靜吵架,但是經常能聽到周文靜大吵大鬧,砸東西,甚至業主還投訴過,物業多次上門調解...都被周文靜給罵走了。”


    “業主也說過,平日裏能聽到砸東西的聲音,物業多次上門查看情況,發現都是周文靜在砸東西。”


    “他們還說,王誌豪娶了這樣的一個老婆,就是自找苦吃。”


    “業主還說...周文靜還經常帶其他男人回家,甚至樓上樓下的業主還能聽到周文靜那種聲音...就是運動時候的聲音....”


    “其他業主都提醒過王誌豪,但是王誌豪從來沒信過。”


    “這裏都是視頻。”


    顧晨把采訪小區業主的視頻也提交了上去。


    周文靜大吃一驚。


    周文靜不假思索地說道:“這些都是假的!他們都是別的業主,哪兒知道我們家裏發生了什麽?他們在我們家安裝監控了嗎?顯然沒有!”


    “王誌豪就是家暴我!”


    “如果不是王誌豪家暴我,我也不會大吵大鬧,鄰居們都不知道我們家的真實情況,所以他們也不知道王誌豪平日裏是怎麽家暴我的。”


    周文靜說著說著還哭了起來。


    周文靜:“他們根本不懂,王誌豪平日裏家暴我就算了,現在法院上也沒有人相信我,業主也不相信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麽?嗚嗚嗚....”


    “這些都是家暴的視頻,圖片...不同日期的都有,我都做了記錄,我都拍下來了,我原本想在家裏安裝監控,但是我沒錢啊....”


    “但是王誌豪家暴是百分之百的!我敢發誓!”


    審判長林忠敲響了法槌。


    “肅靜!”


    “提交上來的證據,法院會自己判定,原告律師還有其他證據嗎?”


    顧晨開口道:“有,但是我想請被告當事人不要再擾亂法庭秩序了。”


    “剛才你哭了半天,至少在法庭上耽誤了二十分鍾。”


    “所有人來這裏是打官司的,而不是看你哭的。”


    “七年前的8月15日晚上,你說你被王誌豪家暴了,而且受了很嚴重的傷,對吧?然後你在晚上8.53分拍下了照片和視頻,我說的沒錯吧?”


    周文靜點頭,“沒錯啊,就是王誌豪在家暴我,我哭也是控製不住情緒,我能怎麽辦?我哭還犯法嗎?”


    顧晨說道:“我特地查到了小區的監控。”


    “當天晚上7點30分,王誌豪離開了小區,根據公司安排的日程,王誌豪出差去了,一共出差三天,在8月18日才回到家裏。”


    周文靜接著說道:“是啊,我們吵了一架之後,王誌豪打了我一頓,才去出差的,難道他晚上七點半離開小區就沒家暴我了嗎?”


    顧晨開口道:“根據小區的監控記錄,你在晚上10點鍾的時候出門,出門的時候,你穿的超短裙....”


    周文靜沒有說話。


    她心裏已經開始罵人了。


    真是反了天了!


    她穿個吊帶褲超短裙關顧晨屁事?


    這也犯法?


    顧晨接著說道:“監控錄像顯示,你身上沒有一點傷口,而你提交的圖片上,你的臉上,胳膊上,腿上,全是傷口。”


    “雖然小區的監控錄像有些模糊,但是依然能看的出來你並沒有受傷。”


    “根據監控錄像顯示,你出門後,打車去了邁阿密酒吧裏麵。”


    “然後這裏就是邁阿密酒吧的監控錄像。”


    “監控錄像顯示,你找到了兩個女生,然後在酒吧裏麵喝酒,跳舞。”


    “並且監控錄像裏麵,還有你和一個男人親吻的畫麵。”


    “那個男人當天還發了朋友圈和微博,上麵是摟著你發的自拍照,你化的妝很精致,沒有看到任何你有受傷的痕跡。”


    “深夜兩點三十分,男人從酒吧裏出門,帶著你去了祥雲酒店。”


    “酒店的走廊裏麵也有監控錄像,不管是你的正麵,還是背影,都沒有看到你被家暴後有任何傷口。”


    “反而是這些證明了你婚內出軌!和他人去酒店!”


    周文靜這個時候有些慌了。


    怎麽可能?


    顧晨怎麽可能拿出來這麽多的證據啊?


    周文靜強硬著說道:“那是我....那是我同事!我和他在酒店是探討工作的!難道不能在酒店探討工作嗎?誰說去了酒店就一定出軌的?”


    顧晨開口道:“你結婚後十五年內沒有工作過,這是你同事?你們去探討工作嗎?難道這三個小孩還不能證明你是婚內出軌?怎麽,這親子鑒定的記錄是別人的?”


    顧晨說道:“根據以上的所有視頻監控證據可以證明,你沒有任何的傷口,王誌豪8月15日根本就沒有家暴你!而你提交的視頻,圖片,並且你把這些發在抖音上吸引流量,引導網友網暴王誌豪...”


    “你在法庭上提供虛假證據,已經構成偽證罪。”


    “除了這些之外,你還構成了誹謗、造謠,抹黑他人,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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